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2021-12-14冯啸炜
冯啸炜
中图分类号:G852.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1)09-124-01
摘 要 安全教育是我国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安全教育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同时经过安全教育实践教学,也能让学生更好地运用安全教育知识,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进而让学生健康地成长。自卫防身术是大学重要课程,为了有效培养学生运动习惯以及对自身安全防卫的能力,自卫防身术课程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并通过课程的实践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自卫防身术的本质。本文通过分析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教学的改革策略,希望对学生今后的生活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以及提高学生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 安全教育 自卫防身术 课程实践 教学改革
在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这一课程更需要从学生自身出发,经过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的结合,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让学生具备一定的防身技能。在高校进行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教学过程中,需要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教学,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因此需要培养学生相关兴趣,并与法律、体育、心理等相关学科进行融合,更全面地培养学生。同时也要根据学生自身喜好,将武术、拳击、散打等动作进行相应融合,并进行实践训练,从而让学生身体素质得到提升。
一、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教学存在的问题
经过问卷、走访、资料查阅等调查方式,对当前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实践教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其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部分高校教师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只注重理论知识的教学,忽略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实践的教学,从而让学生只是了解了安全知识以及防护知识,并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在真正发生危险时,不能有效运用相应技能保护自己[1]。其次,在实践教学阶段,教师没有结合学生自身身体素质进行科学训练,使教学内容要么超出学生的身体承受范围,或者不足学生运动的基本水平,从而让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的教学效果不够显著。最后,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安排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喜好,只是由教师主导,让学生缺少参与感,从而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如何有效改善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实践教学
(一)科学合理安排课程时间
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是一门实践与理论并重的学科,因此在课程安排方面应该进行相应调整,不能一味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同时也不能只是实践而缺少理论的支撑。例如,针对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进行改革时,需要对课程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利用10分钟左右时间进行相关理论知识的讲解,然后利用5分钟进行运动前的热身,再花费10分钟进行动作的指导与规范,最后剩余的20分钟用来进行实践演练。这样能够让课程更加丰富,也能让学生进行充分的学习与锻炼,从而提高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教学的科学性。
(二)分层次教学,个性化教学
高校学生身体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学生会因为热爱各项运动而身体强健,而有的学生会因为缺乏运动而导致身体较为孱弱,同时男生与女生的身体素质也有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在进行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教学时应该更加注重教学的层次,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组,这样才能保证训练或者实践的高效性,也能让学生身体素质循序渐进地提升,以及防止对学生身体造成运动损伤。例如,在课堂教学时,应该将运动能力较强的学生分为一组,并加强相应的训练,而对女生身体强壮和男生身体孱弱的分为一组,并减少其运动量,而对于身体素质更弱的女生应该从基础的跑步进行训练,并伴随一些简单的防身招式的训练,让学生能够慢慢地进行提升。
(三)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教师也要充分利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对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同时教师也要加强与学生的互动,让学生拥有一定的参与感,从而让学生学习更加投入,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教师可以利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一些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例进行分析,比如在夜晚发生尾随事件,应该教育学生调整自己的心态,并借助所在区域人流较多的地方进行躲避,防止坏人进一步对自己造成伤害[2]。这种案例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也能让学生对安全教育更感兴趣。教师还可以利用新媒体教学的方式,播放一些自卫防身术教学的视频,并利用多媒体对动作进行分解、快进或者慢放,从而满足教学的需求。
三、结语
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不仅对学生身体的锻炼有着相应的意义,同时对学生今后的生活以及行为习惯的培养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分析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实践课程的改革策略分析,意旨为高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以及未来的发展提供帮助,以及为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教学的改善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张润全.安全教育与自卫防身术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青春岁月,2020(05):149.
[2]李志双.新时代体育教学与生命安全教育融合实践——评《体育与生命安全教育》[J].中國教育学刊,2020(0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