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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的《忘掉她》与蒂斯黛尔的《忘掉它》

2021-12-14陈义海

名作欣赏 2021年12期
关键词:蒂斯门罗书信

1

在翻译《蒂斯黛尔抒情诗集》时,蒂斯黛尔的名作《忘掉它》再一次在我的心中荡漾起感性的和理性的涟漪。莎拉·蒂斯黛尔(SaraTeasdale,1884—1931)在整个美国诗歌史上,并不是非提不可的大诗人,但“对于中国现代诗歌而言,蒂斯黛尔却是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诗人”a。胡适曾翻译过蒂斯黛尔的《关不住了》(原文为《屋顶上》,OvertheRoof),收入《尝试集》,并将这一举动,视为他的“‘新诗成立的纪元”b。可见,蒂斯黛尔在中国早期新诗的发端阶段是“留痕”的。

《忘掉它》(LetItBeForgotten)是蒂斯黛尔流传最广的诗歌之一:

忘掉它吧,就像一朵花被人忘掉,

就像一团金光炫目的火焰被人遗忘,

忘掉它吧,永永远远地把它忘掉,

时间是个好朋友,他会让我们衰老。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它已经被忘记

在很久,很久以前,

像一朵花,一团火,一串脚步,沉寂

在一片早已被遗忘的雪地。

《火焰与阴影》(1920)c

(陈义海译)

在进行诗歌翻译时,虽然我的全部注意力是放在两种语言的切换上,但在翻译到这首诗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停下译笔,忽然想起闻一多先生(1899—1946)的那首名作《忘掉她》: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那朝霞在花瓣上,

那花心的一缕香──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象春风里一出梦,

象梦里的一声钟,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她已经忘记了你,

她什么都记不起;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年华那朋友真好,

他明天就教你老;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如果是有人要问,

就说没有那个人;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象春风里一出梦,

象梦里的一声钟,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闻一多:《忘掉她》)

这两首诗都是名作,虽然诗歌界和学术界都曾经有人提及过这两首诗之间某种相似及其关联,但似乎往往都點到为止,停留于诗行、词句层面,而未能真正还原相关的历史语境。那么,闻一多先生的《忘掉她》与蒂斯黛尔的《忘掉它》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联呢?

2

一件杰出作品的诞生,总有它的机缘。闻一多1922年7月赴美攻读美术,但在留学之前他已经创作了大量的新诗作品,并开始编选他的第一部诗集《红烛》。三年留美期间(1922年8月抵美,1925年5月启程回国),闻一多给在国内的家人和朋友写了大量的书信;这些信件,对我们认识闻一多与当时美国诗坛的关系,对我们认识中国新诗革命,对我们弄清他的《忘掉她》与蒂斯黛尔的《忘掉它》之间的关系,都十分关键。

虽然他在芝加哥专修美术,但他在美术和文学创作(包括文学研究)之间始终是“一心二用”的。他自己也在书信中表现出这样一种矛盾的心态:“我既不肯在美弃美术而习文学,又决意归国必教文学,于是遂成莫决之问题焉。”e在美术和文学之间,闻一多常觉得自己“象受着五马分尸底刑法的罪人”,但从美术学院回到宿舍,“Byron,Shelley,Keats,Tennyson,老杜、放翁在书架上,在桌上,在床上等着我,我心里又痒着要和他们亲热了”。f纵观闻一多1922年7月到1925年5月与家人和国内文学界朋友的通信,他谈得更多的是文学而不是美术。换言之,闻一多在美国学了三年的美术,但事实上,在书信中与国内朋友谈了三年的文学,从事了三年的文学创作。

闻一多的《忘掉她》约写于1926年冬到1927年春,蒂斯黛尔的《忘掉她》收入其诗集《火焰与阴影》(FlameandShadow,1920):《忘掉它》出于前,《忘掉她》写于后。闻一多1922年8月抵达芝加哥,开启了他为时三年的留学生涯(第一年在芝加哥,第二年在科罗拉多,第三年在纽约)。虽然他在一年之后离开了芝城,但这一年的学习生活对他后来的创作,产生了极其关键的影响;也可以说,这一年为他后来写出《忘掉她》创设了一种机缘。闻一多在美学习时的芝加哥,可谓是美国现代诗歌革命的摇篮。1912年,美国诗歌史上最重要的刊物《诗刊》(Poetry,aMagazineofVerse)在芝加哥创刊。闻一多1922年8月刚到芝加哥便开始关注到这个刊物,甚至还有幸与其主编门罗(HarrietMonroe)有过交往。作为门罗的亲密朋友,蒂斯黛尔的不少诗歌都是在这个《诗刊》上发表的。

1922年8月27日,刚到芝加哥的闻一多用英文给国内朋友写过一封很长的信;这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见到的闻一多唯一的一封英文书信。这封国内学术界对之关注不够的长信(在《闻一多全集》中共占八个页码),对于我们认识中国新诗运动,对于我们认识闻一多这个时期的诗学探索历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闻一多敏锐地认识到了美国的《诗刊》对于美国诗歌革命的巨大影响,甚至认为:“这本杂志的诞生就是美国诗歌的文艺复兴(Renaissance)的开端。”g在这封信中,闻一多还将胡适所提出的“八不主义”与正处于上升时期的美国意象派诗歌的纲领进行了比较分析;他所表达的观点大致是,胡适先生“八不主义”其实是从意象派那里借鉴来的。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刚刚抵美的闻一多便非常准确地列出了当时美国诗坛最有影响、最为活跃的一批诗人:弗罗斯特、林赛、桑德堡、洛厄尔、门罗;当然,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个诗人名单中也包括女诗人蒂斯黛尔。

1922年10月上旬,在致父母的信中,闻一多写到,他已从一位“浦西夫人”那里获得“两封介绍信,一致美国最有名诗人山得北先生,又一致《诗》(美国有名杂志)总编辑并著名批评家孟禄女士”,又称“此后可以与此邦第一流文人游,此极可贵之机会也”。h其渴望与美国诗歌界交往的迫切之情跃然纸上。

1922年10月10日,在致吴景超、梁实秋的信中,同样提到了上文所涉“浦西夫人”,只是在这封信里,他用的是英文Mrs.Bush。在这封信里,他重复了10月上旬致父母信中的内容,即该“浦西夫人”向他介绍著名诗人桑德堡和《诗刊》主编门罗,云云,并称“我想过几天就去拜访伊了。那时我定有信报告我们谈话底经验”i。可以看出,闻一多写这封信时,他已经给梁实秋寄去了美国的《诗刊》,因为他在这封信中还有这样一句:“Poetry(《诗刊》)你们收到没有?”闻一多留学美国时,生活十分清苦,除了个人日常生活开支,还要为即将在国内出版的《红烛》筹措出版费。不过,当时在芝加哥印行的《诗刊》每期售价是25美分(年订阅费是3美元);为了文学,闻一多显然还是很乐意花这个钱;而且很显然,他在见到门罗之前就已经购买了《诗刊》并寄给了梁实秋。

1922年12月2日,在致父母的一封信中,闻一多甚至不无得意地写道:“昨晚我会着一位美国有名女诗人海德夫人。我将我的诗译了几首给她看,她颇称赞。她劝我多译几首,给她送到这里的一个著名杂志(《诗》)请他们登载。我的朋友们笑我还没有上中国诗台,倒先上了美国诗台。”!0当时,闻一多的《红烛》还在编辑之中,这之前已有《尝试集》《女神》《蕙的风》几部新诗集出版,但他对即将出版《红烛》在诗坛上的影响力一点把握也没有,故称“还没有上中国诗台”。

1922年12月4日,在致吴景超的信中,闻一多写到了他与美国女诗人尤尼丝·蒂金斯(EuniceTietjens)的交往,其内容正好与12月2日的书信呼应:“前晚遇见这里的一位女诗人EuniceTietjens,伊要看我的诗。我译了好几首去,其中伊最赏识的也就是你赏识的《玄思》。伊教我再多译几首,同伊斟酌了字句,伊当送给HarrietMonroe请伊选登《Poetry》。钱宗堡笑我没有上中国诗坛,先上了外国诗坛了。EuniceTietjens曾作过《诗》底编辑,现在是顾问编辑了。”

这里要说明的是,12月2日信里所提到的“海德夫人”,其实就是12月4日信中的EuniceTietjens。目前所看到的闻一多书信集对此都未见加注,读者可能会把前一封信里的“海德夫人”和后一封信里的EuniceTietjens误作两人。尤尼丝·蒂金斯(EuniceTietjens,1884—1944)是出生于芝加哥的美国诗人、小说家、记者、文学编辑,她是在欧洲接受的教育。一战期间,作为《芝加哥每日新闻》的记者,赴欧洲采访。1904年,她在巴黎与一个叫保罗的男子结婚,但于1914年离婚。1920年,尤尼丝与一个叫克洛伊德·海德(CloydHead)的剧作家结婚。这就是为什么闻一多在1922年见到尤尼丝的时候稱她“海德夫人”。况且,在12月4日的信中,有这么一句“伊的丈夫是个戏剧家”;这样,两封信里的“人物关系”也就清楚了。

1923年2月15日,闻一多在致梁实秋的信中写道:“今天一位Mrs.Bush写信来请我到TheArtsClub同AmyLowell等晚餐,并听伊读伊的诗。AmyLowell在此邦是首屈一指的女诗人,比EuniceTietjens底声价又高多了。”!2这个内容,在他1923年3月8日致家人的书信中得到验证:“前两星期我曾参与此城之文艺学会,又会见此邦的一位大诗人卢威尔(Lowell)。这位诗人曾翻译过一本中国诗,他不懂中文,他译中诗,同林琴南译西洋小说一样,与别人合作。”!3从这两封信所写到的时间判断,这次聚餐大概是在1923年2月下旬。

总之,从闻一多在美国留学三年特别是在芝加哥留学一年的书信可以看出,一方面他密切关注着国内的文学动态,另一方面把美国诗歌的最新发展在第一时间告诉国内的朋友。这些内容,为我们把握闻一多早期诗歌创作的心路历程提供了最为真实的文献资料,更为我们提供了他后来创作《忘掉她》的总体语境。

3

的确,闻一多留学期间的书信为我们提供了他受到20世纪初美国现代诗歌影响的一个总体语境。他的这些书信所涉及的美国诗人主要有: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门罗(HarrietMonroe,1860—1936)、洛厄尔(AmyLowell,1874—1925)、桑德堡(CarlSandburg,1878—1967)、林赛(VachelLindsay,1879—1931)、米蕾(EdnaSt.VincentMillay,1892—1950)、尤尼丝·蒂金斯(EuniceTietjens,1884—1944),当然,还有蒂斯黛尔(SaraTeasdale,1884—1933)。就连当时刚在美国诗坛成名的天才儿童诗人希尔达·康克林(HildaConkling,1910—1986)也引起了他的注意,并在1922年8月27日给朋友的书信中抄录了她的两首诗。闻一多1922年抵美时,康克林刚好出版了她的第二部诗集《风的鞋子》(ShoesofWind),可见他对当时美国诗坛的了解是相当全面、深刻的。康克林的不少作品也是在《诗刊》上发表的,闻一多在关注该刊时,自然会注意到她。

当然,我们最关注的还是闻一多与蒂斯黛尔之间的某种关联。1922年8月闻一多抵美时,蒂斯黛尔已经是美国非常知名的诗人。虽然她的诗歌有点逆时代潮流,在庞德、洛厄尔等诗人热衷于意象主义诗歌实验的时候,蒂斯黛尔却执着地循着传统的诗歌路径,写下一首首脍炙人口、清新朴实的“恋歌”。1915年出版的《奔向大海的河流》(RivertotheSea)确立了她在当时美国诗坛的地位;1818年她胜过庞德、林赛等著名诗人,获得首届“哥伦比亚诗歌奖”(普利策诗歌奖的前身),声名达到顶峰;1920年出版的《火焰与阴影》(FlameandShadow),则标志着她在诗艺上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闻一多在书信中反复提到的几位诗人,都是后来才获得“哥伦比亚诗歌奖”(或普利策诗歌奖)。桑德堡在1919年获奖(蒂斯黛尔是三名评委之一,并投了赞成票)!4,米蕾在1923年获奖,弗罗斯特在1924年获奖,洛厄尔在1926年获奖。虽然在美国诗歌史上,蒂斯黛尔的地位不及这些诗人,但在当时她却是美国最畅销的诗人之一。对当时的美国诗坛已有很全面了解的闻一多,对这样一位诗人自然会十分关注,更何况蒂斯黛尔的名字事实上也写进了他的书信。

但从上述书信内容来看,闻一多似乎并没有与蒂斯黛尔有过直接接触。《诗刊》编辑部在芝加哥,因为与门罗等诗人的交往,蒂斯黛尔曾多次去芝加哥,但在20世纪20年代她主要生活在纽约。不过,很有趣的是,闻一多在书信中所列举的这些美国诗人与蒂斯黛尔的交往都非常密切,蒂斯黛尔在1931年去世之前与这些诗人都从未中断过书信联系。蒂斯黛尔于1915年认识意象派诗歌的主将之一洛厄尔。洛厄尔惊讶于蒂斯黛尔的诗才,她那“优美的抒情笔触”!5。洛厄尔热爱中国文化,曾与人一起合作翻译过一本中国诗集《松花笺》(Fir-FlowerTablets,1921)。闻一多在芝加哥时,《诗刊》(1922年第12期)发表社评,评论了这本译诗集。这样,1923年3月8日闻一多书信中所写到的“会见此邦的一位大诗人卢威尔(Lowell)。这位诗人曾翻译过一本中国诗”的内容便与当时的情况吻合起来。1925年5月闻一多启程回国时洛厄尔去世,他当即写下一篇悼念短文,后刊于1925年7月1日的《京报副刊》。蒂斯黛尔与门罗的交往是在1913年的夏天。门罗的天赋之一就是能将各种朋友联结在一起。她主编《诗刊》,既联合了像庞德、洛厄尔这样的意象派先锋诗人,又密切关注蒂斯黛尔这样的传统诗人。正是在门罗的介绍下,蒂斯黛尔在1913年夏天认识了闻一多书信中所提到的“海德太太”,即女诗人尤妮丝·蒂金斯。!6闻一多的判断是准确的,认为“AmyLowell在此邦是首屈一指的女诗人,比EuniceTietjens底声价又高多了”。但尤妮丝是一位颇富特点的诗人,她热爱中国文化,在1917年时出版一本题名《中国侧影》(ChineseProfile)的诗集。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蒂斯黛尔与门罗、尤妮丝的特殊关系。1914年,30岁的蒂斯黛尔正陷入一场“三角恋”中。她深爱着纽约诗人约翰·霍尔·惠洛克(JohnHallWheelock),但同时又钟情于闻一多在书信中提到过的、与《诗刊》联系紧密的诗人林赛。就在蒂斯黛尔处于艰难抉择的时候,尤妮丝恰好赴蒂斯黛尔的家乡圣路易斯城。尤妮丝的前夫保罗·蒂金斯是圣路易斯人,是蒂斯黛尔的同乡!7。她在圣路易斯邀请一个叫菲尔辛格的商人吃饭时请蒂斯黛尔作陪,于是又引发了蒂斯黛尔与菲尔辛格之间的恋情;出于生存考虑,蒂斯黛尔最终选择了与菲尔辛格结婚。!8很有趣的是,门罗和尤妮丝,这两个《诗刊》编辑部的同仁,前者非常希望蒂斯黛尔与著名诗人林赛结为连理,成全一桩美国版的“勃朗宁夫人与勃朗宁”的恩爱佳话;!9而后者却支持蒂斯黛尔与菲尔辛格结婚。至于林赛后来因为对生活绝望与蒂斯黛尔在同一年自尽离世,跟本文主题关系不密切,就不展开。所以,可以这么说,当闻一多与门罗和尤妮丝在芝加哥交往时,蒂斯黛尔显然是活在他们交流的语境中的。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闻一多抵美时刚出版的第七期《诗刊》上刊登了一篇社评,评论1922年度的普利策诗歌奖的获奖作品;在这篇文章中,门罗回顾了四年前蒂斯黛尔的《恋歌》获奖的情况。@0这又成为闻一多了解蒂斯黛尔的另一个语境。而早在四年前,蒂斯黛尔获奖时,门罗在《诗刊》的社评里对蒂斯黛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她的诗“是英语世界中最美的爱情诗”,认为她的作品“极其清澈、明晰”,“极其生动而富于魅力”,“尽管采用的是旧的形式,但旧的形式却可以持久”。@1总之,我们认为门罗及其《诗刊》是闻一多认识蒂斯黛尔的关键线索。

闻一多在创作上受到蒂斯黛尔的影响,另一个证据是他事实上翻译过蒂斯黛尔的诗作。在“五四”新诗人中,闻一多翻译外国诗歌数量不算大,共有40首。他翻译勃朗宁夫人的作品最多,有21首,而翻译蒂斯黛尔的诗歌只有一首。@2这唯一一首便是蒂斯黛尔的名作LikeBarleyBending。这首诗,闻一多译为《像拜风的麦浪》,在1927年10月29日《时事周报·文艺副刊》上发表。@3于是,我们便可以追问,闻一多所依据的底本究竟是芝加哥的《诗刊》,还是蒂斯黛尔的个人诗集呢?我们查阅了从1912年到1922年的全部《诗刊》,发现蒂斯黛尔的这首诗并没有在该刊发表过。那么,闻一多应该是通过蒂斯黛尔的诗集读到该诗的;它收入蒂斯黛尔的《火焰与阴影》,1920年由麦克米兰公司出版。蒂斯黛尔出版这本诗集时,在全美已经有很高的声望,所以这一本诗集刚一出版就很畅销,两个月后第二次印刷,一年当中重印达四次。1922年闻一多到芝加哥后,读(买)到这本诗集,完全是在情理之中。也就是说,闻一多翻译的LikeBarleyBending依据的极有可能就是1920年出版的《火焰与阴影》,而本文所涉及的蒂斯黛尔的《忘掉它》恰好也是收在这个集子里的;也就是说,闻一多是完全有可能读过该诗。只是,闻一多翻译的LikeBarleyBending是1927年发表的,我们无法确定他何时翻译的,是回国后,还是留美期间。同样,我们也无法确定闻一多是在美期间还是回国以后读过蒂斯黛尔的《忘掉它》。闻一多的《忘掉她》是悼念1926年去世的女儿立瑛的,该作应该写于1926年冬,由此推论他至少在这之前一定已经读过蒂斯黛尔的《忘掉它》。

与闻一多一起在西南联大任教过的薛诚之曾撰文提及这两首诗的关联:“他接着说在美国学诗时很喜欢现代女诗人狄丝黛尔的诗。他写的悼念他女儿立瑛的《忘掉她》,就是受了狄絲黛尔的LetItBeForgotten的影响写的。原诗他记不清,不能全部背出,只能背‘Timeisakindfriend,hewillmakeusold几句。”@4薛先生所下的判断极其肯定,至于闻一多是在何时在何种场合讲了上述这番话,我们无法考证。其实,就是没有什么“铁证”,仅从我们在上文所展开的讨论、所还原的历史语境中,我们对闻一多与蒂斯黛尔之间的“姻缘”关系的议论,应该是符合跨文化影响之逻辑的。

4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看出,闻一多与20世纪20年代美国诗坛之间的关联,以及他对蒂斯黛尔诗歌的关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蒂斯黛尔的《忘掉它》收入1920年出版的诗集《火焰与阴影》,闻一多的《忘掉她》应写于1926年冬或1927年春(即他女儿立瑛去世之时),后收入1928年出版的《死水》,这也是事实。现在,我们不妨进一步走进这两位诗人的具体文本,看看这两位诗人的诗心虽是隔着语言却又如何美妙地相通且各呈其趣的。为了便于比较分析两位诗人的作品,我们不妨把蒂斯黛尔《忘掉它》的原作也列在下面:

LetItBeForgotten

Letitbeforgottenasaflowerisforgotten,

Forgottenasafirethatoncewassinginggold,

Letitbeforgottenforeverandever,

Timeisakindfriend,hewillmakeusold.

Ifanyoneasks,sayitwasforgotten

Longandlongago,

Asaflower,asafire,asahushedfootfall

Inalongforgottensnow.

FromFlameandShadow(1920)

从诗歌的形制上看,蒂斯黛尔的《忘掉它》一共是两节,每节四行,共八行。闻一多的《忘掉她》一共七节,每节四行,共二十八行。蒂斯黛尔的《忘掉它》与她的其他作品一样,短小、简洁、清新、明快,但诗情炽烈。闻一多的《忘掉她》则通过不断的反复,将“忘掉她”这个主旋律反复地奏响,一唱三叹,催人泪下。

无论是在人生中还是在诗歌的表现上,当一种感情铭心刻骨、难以割舍,每每提到总要伤心落泪时,抒情主人公往往会在诗中说要“忘掉”。当我们表达这种感情时,说“忘掉”甚至会比说“记住”效果更好。口口声声说“忘掉”,其实是因为忘不掉。蒂斯黛尔和闻一多在字里行间都希望“忘掉”。蒂斯黛尔的短短八行诗用了6个“忘掉”,而闻一多的作品中则用了28次“忘掉”,分别出现在每节的首尾两行。在这两首诗中,“忘掉它(她)”有规律或者没有规律地反复出现,把诗行情感的饱和度一次又一次地提升。

那么,如何忘掉?忘掉的方式和手段是什么?用什么样的诗美形式?借助于什么样的意象?在这一点上,蒂斯黛尔和闻一多便是完全一致了:都借助于一个核心意象“花”(flower)。这是两个作品最大的共同点之一。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我们在诗中表现“忘掉”这一行为时,一般会说,“忘掉它(她),像忘掉一朵花”,“Toforgetit(her),justasweforgetaflower”。然而,两位诗人都没有采用这种常见的方式。蒂斯黛尔诗中的6处“忘掉”(中文译文未能全部翻译成“忘掉”,有的地方译为“遗忘”),在原文中全都用的是过去完成式(forgotten),或者说,是被动语态。这是很有意蕴的,似乎在表明,那段情感虽已隔着厚厚的时间帷幔,但却难以忘怀;如果早已忘怀,也就无须再写这些诗行。虽然汉语中并无被动语态,但闻一多同样采用了类似于英语中的被动语态的形式:“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去“忘掉”一朵已经被“忘掉的花”,从语义上看,是一种否定之否定。一朵已经被忘掉了的花,还要去“忘掉她”,可见抒情主人公是多么希望忘掉!然而,从诗歌的逻辑来看,“忘掉”之心越迫切,“铭记”之情则越显强烈。

两位诗人作品的第一句都是全诗的“种子”,其他诗行都是由此铺陈开去的。蒂斯黛尔作品的首句采用了主句加状语从句的方式,而且都是被动语态:“Letbeforgottenasaflowerisforgotten”;它重点体现的是“忘掉”的方式。闻一多作品的首句的前半部分采用的是祈使句形式,后半句则是一个比喻句(短语);它不显示“忘掉”的方式,而重在体现客观事实。这是两位诗人在主题诗行处理上的微妙差别。

由“花”之核心意象,两位诗人都通过延展性意象(extendedimages)进一步渲染渴望“忘掉”之情绪。蒂斯黛尔借助于即将燃尽的“火焰”,以及消逝在“被遗忘的雪地”的沉寂的“一串脚步”这组意象。闻一多的作品则更显铺陈,借助于花瓣上的朝霞、梦、钟、蟋蟀、墓草等意象,显得更加渲染。不过,两位诗人的“抒情逻辑”是一致的。

两首诗高度一致之处还表现在作品中都出现了“时间”这个“角色”。蒂斯黛尔的诗句是:“时间是个好朋友,他会让我们衰老”;闻一多的诗句则是:“年华那朋友真好,他明天就教你老”。上引薛诚之文章中曾提到,闻一多竟然能将蒂斯黛尔的这句诗的原文背出,那么他受蒂斯黛爾影响也就不足为奇了。

两位诗人作品的另一个高度一致的地方,便是诗中都出现了一处假设句。蒂斯黛尔的诗句是:“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它已经被忘掉”。闻一多的诗句是:“如果是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虽然后半句略有差异,但语义所指基本上是一致的。

当然,闻一多在借鉴蒂斯黛尔的《忘掉它》时,自然有自己的创新。这种创新在新诗草创时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音律上看,蒂斯黛尔的诗歌具有传统英诗的特点;全诗采取八行诗(OttavaRima)的形式,或者说,是由两个四行诗(quatrain)组成,十分讲究音乐性。而闻一多的诗歌在音律上同样很考究,全诗各节统一押abba韵,而且诗行也非常工整。正如有论者指出的:“闻一多借鉴了蒂斯黛尔原诗的外形,但在视觉节奏上有独特创作。”并认为:“在诗节的造型上,首尾两行长而中间两行短且呈现对称形式,像一个小小的棺椁。”@5这首诗,也可以说是闻一多所倡导的诗歌“建筑美”的典范之作。

“翻译诗歌为中国新诗的创作实践注入了活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译诗对创作实践的影响因为创作主体的多元化而呈现出复杂性。”@6闻一多与外国诗歌的关系,是中国新诗草创阶段的一个典型案例,而他的《忘掉她》则是再好不过的具体例证。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作家受到另一个作家的影响,情形往往会很复杂且很偶然。如果闻一多没有去美国,那他对当时的美国诗坛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了解,更不会非常留意蒂斯黛尔那样的诗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女儿这样的不幸,恐怕他就更不会写下这样一首诗,那么我们也就不会遇见文学史上如此显在的影响案例了。不少学者认为这两首诗因为在内容和形式上相近,而导致了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桩“公案”,而我们更觉得这是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闻一多的《忘掉她》虽然是为怀念逝去的女儿而写的,但很多对该诗创作背景不了解的读者常常把它当作一首爱情诗来欣赏。这也无可厚非,因为一个文本一旦离开了作者之手,它便属于人类公共的精神财富。他的《忘掉她》与蒂斯黛尔的《忘掉它》虽然创作动机完全不同,但它们在文学史的背景上定格后,便都成为经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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