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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回顾与启示*

2021-12-14汤志伟叶昶秀徐济益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21年4期
关键词:三农土地政策

汤志伟,方 錄,叶昶秀,徐济益

(1.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都 611731;2.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2)

一、引 言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国政府网,2020)。在新的“三农”工作重心下,怎样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值得深思。

历史经验与教训会给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百年历史、梳理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并把握基本经验,有助于指导当下、展望未来,描绘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蓝图。

二、文献综述与阶段划分依据

目前学界围绕建党百年开展的研究渐渐丰硕,涵括思想政治教育(王树荫,2018)、党的建设(孙成武,2021)、党的经济建设(唐皇凤,2021)、党的革命精神(张金福等2021)等方面,而围绕建党百年开展的乡村相关研究则集中在乡村治理(王晓莉,2021)和乡村建设(滕明君等,2021)等方面,尚缺乏围绕建党百年对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梳理的相关研究。鉴于此,本文研究结构如下:一是全面细致划分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阶段,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二是分析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阐述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三是基于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展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需要妥善处理的四对关系。

建党百年作为一个完整、连续的政策阶段,对其划分的合理性,会影响本文理性阐述和分析内容的全面性及结论的准确性。按照目前官方发布的文件和权威媒体发布的新闻,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大致分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主要时期,在此基础上,补充现有建党百年相关研究中的新时代作为第四个主要时期(朱忆天等,2021)。并借鉴上述分类方法,根据政策实践,将四个主要时期进一步划分为十四个政策阶段。

三、百年来“三农”政策实践进路

(一)革命战争时期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28年间,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工作是武装斗争,但在此期间党仍围绕“三农”开展了众多工作,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立足于解决土地问题、发动农民群众、开展武装斗争。为细化这一时期党的“三农”工作成绩,将该时期划分为建党至土地革命战争前期、土地革命战争、全面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四个阶段展开分析。

1.建党至土地革命战争前期(1921~1927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发动农民革命力量。虽然这一阶段党的工作重心在城市,但不代表党忽视“三农”问题。1921年4月,《告中国的农民》向全国农民群众发出号召,以通过领导组织农民运动争取解放。1922年,党的二大首次提出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国民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举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支持革命前线、发动农民运动(中国日报网,2006)。期间中国共产党人也在不断思考“三农”问题,《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明确指出“农民是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首次将农民运动上升至关系中国革命成败高度(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提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中央电视台,2020);《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总结了农民运动中的“十四件大事”,指明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一个重要问题(李双奎等,1999)。

2.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解决土地问题,发动群众进行武装斗争。党在这一阶段完成了“城市中心论”到“农村中心论”的转变,提出“工农武装割据”思想,找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中共五大会议强调“土地问题的急进的解决是现阶段革命的主要任务”,并通过《土地问题议决案》。井冈山时期针对农民群众改革土地制度的呼声,1928年党出台《井冈山土地法》(肖居孝,2013),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交给农民使用(蔡继明,2009),并在1929年《兴国土地法》中,调整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温锐等,2010)。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比较完整地提出反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主张,规定“平分一切土地”“没收地主、豪绅、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等(刘文华,2020)。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发动农民群众、进行武装斗争,便是这一阶段“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从1936年毛泽东同志会见斯诺时鲜明提出“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即可得到验证。

3.全面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团结抗日力量,进行抗日战争。1937年陕甘宁边区绥米根据地政府发布的“减租减息布告”(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指出“中国革命的实质是农民革命……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1991);1942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提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是党在全面抗日战争背景下处理土地问题、团结农民与地主共同抗日的重要政策(中国网,2019)。

4.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全国解放。土地制度改革是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三农”政策实践的重点。1945年毛泽东同志提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1991)。1946年发布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确保农民群众能直接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李德刚,2012)。随着人民解放军从战略防御转向战略反攻,1947年10月《中国土地法大纲》发布,提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和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乡村地主土地和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平均分配土地并归个人所有”等内容。因此,这一阶段的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是改革土地制度、平均土地,最终实现全国解放。

这一时期党的“三农”政策实践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一是不断认识农民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发动农民运动。从建党之初,党便注意到农民,积极教育广大农民,并领导开展农民运动;二是解决土地问题,进行土地改革。特别是,党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出台了大量有关土地制度改革的法律、在抗日战争中实行的“减租减息”土地政策及解放战争期间实行的土地改革,均能体现党解决土地问题的决心和努力;三是因时因地不断调整政策,但同时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政策的渐进性与连续性;四是找到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这一时期党完成了从“城市中心”到“农村中心”的转变,全面关注农民、农业、农村。这一总结提炼从王胜等(2021)研究中得到进一步佐证。

(二)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初探时期

1949~1978年可划分为“三年经济恢复期”“三大改造运动”“社会主义建设初探”和“十年动乱”四个主要阶段。整体上看,这一时期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是恢复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力,以促进工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受多方面影响,“三农”政策出现反复,但党及时纠正自身错误,为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农村飞速发展创造前提条件。

1.三年经济恢复期(1949~1952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全面推进土改、恢复农业生产。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必须将恢复国民经济作为头等大事对待。为将在解放区进行的“土改”推广到全国,195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一步改革农村土地的封建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创办学校,派出扫盲队,对广大农民进行基本的思想、文化教育(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这一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是改革土地制度,提升农民素养,恢复农业生产,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人力、物力基础。

2.三大改造时期(1953~1956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实现农业生产合作经营。经历国民经济恢复期后,中共中央决定进行“一化三改”,即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三大改造。1951年毛泽东同志起草《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出季节性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及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2015)。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1)。这一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是改变农业生产经营形式、进行农业改造,为农业进一步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一步积累物质原料。

3.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时期(1956~1965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立足于发展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1956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开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居于“十大关系”之首,强调“农业、轻工业投资的比例要加重一点”(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1999)。同年,党的八大准确把握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和国家工作随即做出相应调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也紧随其变。1957年《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正式公布,提出确保农业进一步发展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中国经济网,2007)。

因经验不足,这一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出现波折。1958年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在实践中偏离政策既定目标,阻碍农业生产。为及时解决问题,1960年9月,中央批转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首次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同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对扭转农村生产形势、改善农民生活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经济网,2009)。1964年底,周恩来总理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战略目标(中国政府网,2009)。虽然在此期间,“四清运动”错误地重提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2009),但从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看,该阶段农业生产仍取得较大发展。该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是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强农业建设与现代化。

4.十年动乱(1966~1976年)。十年动乱严重干扰了党的经济建设活动,国民经济接近崩溃,党的“三农”政策重心亟待重新转移至农业生产。十年动乱后期,随着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重提“四个现代化”(中国政府网,2009),细化“两步走”战略(人民网,2020)以及在经济领域的思想解放等因素(乔克,2017),为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农村政策转变提供条件。

这一时期党的“三农”政策实践可总结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大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推向全国;二是以《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为起点,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罗玉辉,2019);三是以1958年确定的人民公社运动路线为起点,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直至改革开放后废除人民公社;四是实施乡村改造运动(宋洪远等,2021),大力派出扫盲队、提升农民素养。

(三)改革开放时期

这一时期可划分为改革中心在农村、改革中心转向城市到党的十四大、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四个主要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从变革农村经营管理制度,到形成农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调整,最终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1.改革中心在农村时期(1978~1984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主要集中于加快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改革。1978年安徽小岗率先实行“大包干”,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入讨论农业问题,作出“全党目前需集中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的论断(人民网)。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集中力量抓好农业技术改造,发展农业生产力”等内容,对实现农业现代化加以部署(宣讲家网,2011)。198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强调“允许有多种经营形式、多种劳动组织、多种计酬办法同时存在”,鼓励多种责任制模式(中国经济网,2007)。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总结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同时,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涣散无战斗力现象。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从理论上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能有效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国经济网,2008)。

同时,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还集中于破除政社合一,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1980年中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在广西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成立,1982年村委会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广西县域经济网,2016)。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明确村委会的性质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提出“政社分开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继续按照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3)。

2.改革中心转向城市到党的十四大(1984~1992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主要是农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建设。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标志着中国改革重心将从农村转向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4)。同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部署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商品生产”(中国经济网,2008)。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中国经济网,2008)。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我国农村开始走上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轨道”(中国经济网,2008)。1987年《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强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中国经济网,2007)。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村委会的职责之一是“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3.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1992~2002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主要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筑农村经济体制。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巨大贡献,党的十四大据此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此目标下,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十二个方面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改革。该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下,推动农村全方位改革与发展。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九五”时期和今年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仍是薄弱环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农业作为突出的战略重点”(中国经济网,2007)。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

4.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八大(2002~2012年),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主要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进入21世纪以来,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统筹城乡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三农”政策实践的重心。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以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青岛政务网,2003)。2004年起,中央连续18年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等,出台有关“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

这一时期党的“三农”政策实践主要可划分为:探索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宋洪远等,2021)、积极推动农村商品化改革、农村的市场化改革(罗玉辉,2019)及统筹城乡发展。这些措施至今仍对中国农村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安排下,当前已形成基于“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的政策与行动,以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新时代以来,党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通过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困扰中国社会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紧接着,党又从国家复兴大局出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2012~2020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与任务,促进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农村与城镇协调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中国文明网,2013)。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阜平县时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网,2017),脱贫攻坚战就此拉开序幕。之后,党的十九大将精准脱贫上升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中国政府网,2017)。该阶段,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点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同时,中国共产党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新华网,2021)。

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期(2021年起)。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2019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对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必要准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国政府网,2020)。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安排与规划(中国政府网,202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当下党的“三农”政策实践重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出台众多“三农”政策,包括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产品供给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均以增进农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大以来出台的“三农”政策系统多样、层次广泛、影响深远,均以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基本目的,同时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四、百年来“三农”政策实践的经验启示

回顾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发现党在其中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注重法治与政策的设计和落实、保持政策循序渐进、服务国家大局和服务人民等经验。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战胜一切困难险阻的有力核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革命战争年代开始,党便注重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如革命战争时期成立中央农委,抑或是党中央或中央领导人所作的决策部署,均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擘画。在党的整体安排与部署下,中国农村取得一个又一个发展。同时,党也注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王晓莉,2021)。如20世纪50年代末实行的人民公社体制以及20世纪80年代废除“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均是为推进农村社会发展需要而设立。再如,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及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

第二,注重法治和政策设计与落实。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完备法制、严格执法是实现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故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和完善法律法规。从党的农村政策看,中国共产党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动农村发展(滕明君等,2021)。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党便出台多部法律以保证农民合法权益,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出台的法律和形成的草案甚多。如将村委会写入《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依法办事,推动严格执法,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等。从党的农村政策进路还可发现,党在谋划有关重大事项时会以规划、决定或决议等形式,规划本阶段及下一阶段的农村工作,这是党注重规划和加强政策顶层设计的鲜明体现。政策出台后,党拥有强大的政策执行和落实能力,可有效保证政策严格执行和落实,使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推动农村不断向前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日渐改善,农村工作融入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

第三,保持政策循序渐进。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便重视农村工作,在党的百年历史中,从未忽视对农村工作的重视与领导,表明党对农村的重视是一脉相承的。在各历史阶段,党的农村工作紧紧围绕当时的实际需要并在先前政策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也反映出政策的一脉相承。此外,党的农村工作是由点及面、由浅入深的。如国民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东开展农民运动讲习所,随着国民大革命节节胜利,逐步向其他省市推广;改革开放时期,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改革,揭开了“大包干”的序幕,党注意到该举措后,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20世纪末至今,为进一步激发农村活力,发展农业生产,党逐渐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深化改革,无不体现党农村政策循序渐进、由点及面的特点。

第四,服务国家大局和服务人民。中国共产党农村政策随着内外形势、社会主要矛盾和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而转变。如革命战争年代,党的农村工作重心是通过一系列举措武装农民群众,赢得革命战争;到了建设和改革时期,则是发展农业生产,解放农村生产力,提升农民群众的收入;“一化三改”时期,党通过恢复农业生产、采取合作社模式,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同时进行工业原料积累,为工业化创造条件;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农村工作重心又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而改变,以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反映出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适时而变。同时,党的农村政策不仅在各大历史时期不尽相同,在各大历史时期的各阶段也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形势变化。如在创建井冈山根据地,先后出《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1956~1965年,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阻碍农村发展,1960年,党中央及时出台“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凸显党的农村政策及时调整和适时而变的特点。此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重心演进的一大特点。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指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农村政策路线都是为了农民群众,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及时调整是为了更好服务农民群众,坚持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改善农民生活。另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指党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将群众智慧提炼推广。如“大包干”和“村委会”便是农民群众的创造,党尊重人民的首创并加以推广。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展望

梳理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得到党在各个时期“三农”政策实践重心和基本经验,但这并非本文最终研究目的。梳理百年来“三农”政策实践,是为了走好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道路。因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注意以下四对关系。

一是农民与土地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始于调整农民与土地关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三农”政策历程,自井冈山时期出台《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出台法》到解放战争时期的“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如何协调农民与土地之间关系一直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既要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热情,又要发挥土地等要素作用,需要保证农民群众享受的承包地具有相对稳定期,即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并稳定,同时又要积极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罗玉辉,2019),从而避免土地抛荒与闲置等现象,最大限度激发土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红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需要特别关注农民与土地关系,一方面确保有土地承包权和承包与耕种意愿的农民使用土地,另一方面在不损害村集体等利益的基础上,合理使用、经营搬迁至城镇、无承办及耕种意愿农民的土地。

二是局部与全局关系。正如党的百年“三农”政策实践,党始终将“三农”政策置于国家发展大局,但又允许群众及各地创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立足新时代谋划的重要战略,是关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共同富裕大局的重大决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大局,但需要允许各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自发创造,并对其有效创造鼓励推广。同时,需要注重局部服从全局、全局更好服务局部的理念。合理设置整体性及阶段性目标,确保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最终达成整体性目标,而整体性目标又不脱离阶段性目标。

三是城市与乡村关系。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城市中心论”,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完成从“城市中心到乡村的转变”。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又确立党的工作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的方针。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又标志着改革开放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标志着党关于城乡协调发展。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标志着国家对城乡协调发展愈来愈具有清晰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必须注重城乡间技术、资金、要素、人才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弥合城乡间的数字鸿沟和经济鸿沟。

四是技术与价值关系。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三农”政策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价值引领,故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必须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层面的引导。同时,伴随着当前人工智能、移动5G、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普遍运用,乡村使用新兴技术已具备基础与前提,特别是在数字乡村战略提出背景之下,未来乡村振兴中数字技术必不可少。但要警惕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保持价值理性、协调好技术与价值关系以更好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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