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南城周边近年出土的古文字资料与楚文化考古研究
2021-12-14蒋鲁敬
蒋鲁敬
(荆州博物馆,湖北 荆州 434020)
以楚纪南故城为中心的湖北荆州以及周边的枝江、当阳和沙洋等地,是楚国的核心区域,也是楚文化遗存分布最密集,楚文化地域特色最鲜明的区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该区域围绕纪南城与周边楚墓开展的考古工作,为楚文化乃至东周时期考古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丰富资料。近年来,随着该区域大中型楚墓考古工作的开展以及资料的整理刊布,尤其是出土的竹简与铜器铭文等古文字资料,为楚文化考古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
一、墓主职官、身份与墓葬等级制度
(一)大司马
为配合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建设,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对严仓墓群獾子冢(M1)主墓和车马坑进行了抢救性发掘。严仓墓群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松林村二组(原严仓二组),该墓地西距楚纪南故城约8公里。M1平面为“甲”字形,墓口长34米,宽32米;墓道位于东部,长18.85米,方向103°。墓口至椁盖板共有15级台阶,深10.5米,葬具一椁三棺,椁室由东、南、西、北、中5室构成。墓内随葬品多被盗。器物主要出土在南室、西室和中室内。[1](P132)竹简出土于南室和西室,其中西室简编号27枚,内容是卜筮祭祷记录。卜筮祭祷简的事主,只有一个人,即“大司马悼愲”。简文保存最好的一例为:
根据以往发现的同类性质楚简,可以确定悼愲就是严仓1号墓墓主。大司马是楚国最高军事长官,“走趣于邦,出入侍王”,证明墓主身份显贵,与大司马相符。悼愲其人,已见于包山二号墓出土竹简中的大事纪年“大司马悼愲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即公元前316年)。研究者还推测,自公元前316年率师救郙到去世,悼愲可能一直担任大司马之职。古书记载中的悼愲,集中出现在楚怀王时期。包山简整理者最早指出,包山简大事纪年中的悼愲就是史籍中所载楚国灭越的功臣卓滑。此说得到学者公认。所谓“卓滑”,传世文献又写作召滑、昭滑、邵滑或卓滑、淖滑。悼愲墓葬的发现,对于楚史研究具有特殊意义,楚墓墓主身份明确且其人见于传世文献记载者,目前仅此一例。[2](P161~169)
楚国“大司马”与“司马”为同一职官之异称,《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楚蔿掩为司马”,襄公三十年“楚公子围杀大司马蔿掩而取其室”。蔿掩既称司马,又称大司马,可见为同官之异称。[3](P205)出土楚文字资料中的“大司马”,除了严仓简和包山简中的“悼愲”,鄂君启节(1)《殷周金文集成》第12110号器,下文所引《殷周金文集成》简称《集成》。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4年版。和包山简103、115中还有大司马“昭阳”。新蔡葛陵楚简有“大司马子厚”(葛陵简零236、186)。襄阳陈坡M10出土的一件虎钮铜鼎(M10E:97),腹内壁由下向上略斜向针刻“大司马”三字。[4](P159)
(二)中厩尹
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荆州博物馆发掘了位于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望山村三组的望山桥一号墓,该墓南距1965年发掘的望山一号墓约500米。望山桥一号墓为“甲”字形竖穴土坑木椁墓,墓道位于东部,方向89°,墓坑开口东西长34米,南北宽32米,有13级台阶,葬具为二椁二棺,椁分五室。南室出土的卜筮祭祷简简文有“为中厩尹贞”,根据楚墓卜筮祭祷简的惯例,“中厩尹”即墓主人的职官。“中厩尹”见于《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沈尹戌言于子常曰:‘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以兴谤讟,至于今不已。’”杜注:“左尹,郄宛也。中厩尹,阳令终。”[5](P1488)从其与“令尹”的重要助手“左尹”并列(2)包山M2出土的卜筮祭祷简记载墓主为职官为“左尹”,研究者认为,左尹是令尹的重要助手,主要职能是主管楚国的司法,身份低于令尹、大司马。参见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335页。,说明“中厩尹”职位较高,大概属于楚国中央职官。[6]
望山桥M1墓主职官为“中厩尹”,是继淅川下寺M2“令尹”[7](P320)、包山M2“左尹”、严仓M1“大司马”之后,出土古文字资料直接印证《左传》等典籍文献所载楚国职官的又一例证。
楚国令尹、司马在楚国职官体系中的重要性,可以从《左传·哀公五年》得到印证:
是岁也,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於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5](P1635~1636)
引文中的“楚子”即楚昭王,他将令尹、司马比作股肱,可见令尹和司马两职官在楚国的重要。
(三)乐尹
2019年5月,为配合荆州纪南“枣林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荆州博物馆对楚纪南故城北垣外的唐维寺墓地进行了考古发掘,M126出土了8枚竹简,内容为卜筮祭祷。简1记“为乐尹须产贞筮”[8](P23)。“乐尹”,楚职官,见于《左传·定公五年》,杜注:“司乐大夫。”[5](P1554)根据卜筮祭祷简的特点,“须产”为墓主之名,或认为楚玺印中的“须”为复姓“须务”。(3)如《左传·昭公十三年》的“须务牟”。参见刘洪涛《战国楚“须嵍加”印考释》,徐州博物馆、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主办《汉代玺印封泥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手册》,2019年。因此,M126简文中“须”亦应读作“须务”。M126墓口残长4.49米,残宽3.38米,墓坑底长3.61米,宽1.88~1.95米,葬具一椁一棺。赵晓斌先生根据M126的墓葬规格及随葬品,认为墓主不太可能为位至大夫级的乐尹,也许只是与乐尹有某种人身依附关系。[8](P26)尽管M126的墓主身份尚不明确,但其出土卜筮祭祷简中的职官名称“乐尹”,无疑为出土古文字资料所载楚国职官又添一例证,亦与《左传》等典籍记载相印证。
结合天星观M1、新蔡葛陵楚墓、包山M2、望山M1、九连墩(4)关于九连墩楚墓发掘资料,参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襄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襄阳市文物考古队《湖北枣阳九连墩M2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8年第6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襄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襄阳市文物考古队《湖北枣阳九连墩M1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等墓葬,笔者整理出楚墓中封君、大司马、左尹、中厩尹等墓葬的出土信息,见表1。
表1 出土竹简所记墓主信息
二、楚王族的墓向
(一)楚王族墓葬与墓向
根据墓葬内出土竹简和铜器铭文,墓主涉及的楚王族可以分为悼、昭和景。
1.悼
1965年冬,因出土“越王勾践剑”而闻名天下的望山一号墓,是一座中型有封土、有墓道的竖穴土坑木椁墓,东南距楚纪南故城约7公里。墓口东西长16.1米,南北宽13.5米,有5级台阶,墓道向东。根据卜筮祭祷简中屡见“为悼固贞”,祭祷的先王有简王、声王和悼王。整理者认为墓主为悼固,是以悼为氏的楚国王族,是楚悼王的曾孙,墓主身份大致相当于“下大夫”;并据随葬铜、陶礼器及简文中的先王、先君,推断望山一号墓的年代为战国中期的楚威王时期或楚怀王前期。[9](P212)
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松林村二组(原严仓二组)的严仓墓群獾子冢(M1)墓道位于东部,方向103°。根据出土的竹简,“悼愲”就是严仓1号墓墓主。与望山M1一样,严仓M1的墓主悼愲,亦为出自楚悼王之后的族人。
望山M1和严仓M1皆有出土卜筮祭祷简记载墓主名字,分别为悼固和悼愲,均为悼王之后的族人,其墓葬的墓道方向均为东向。
2.昭
包山墓地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十里铺镇王场村的包山岗地,南距楚纪南故城约16公里。1986年,为配合荆(门)沙(市)地方铁路建设,对该墓地进行了发掘。其中,二号墓是一座有封土、东向墓道的大墓。墓坑14级台阶。坑口东西长34.4米,南北宽31.9米,坑深12.45米。二号墓出土的竹简包括卜筮祭祷记录、遣策、司法文书。根据卜筮祭祷简中屡见“为左尹卲(昭)贞”和“为左尹贞”,(5)由清华简《系年》第二十三章简135“右尹卲(昭)之”,可知,楚悼王时的“右尹”为昭王之后人。参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二)》,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96页。依惯例推测左尹卲(昭)就是墓主人。墓主人为卲(昭)氏,当是楚昭王的后人。[10]
为配合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建设,2012年,荆州博物馆发掘了位于荆州区纪南镇三红村的李家堰墓地,其中M113是一座小型土坑墓,方向105°。M113出土了一件有铭铜戈。铭文铸于援身,两行共十二字:“卲(昭)王之諻(择)亓(其)吉金,乍(作)寺(持)()戈。”[11]根据铭文,“卲(昭)王之諻”即作器者,与见于传世“昭王之諻”器(6)传世“昭王之諻”器有两簋一鼎,参见《集成》3634、3635、2288。中的“昭王之諻”应是同名。董珊先生认为,“諻”为作器者私名,属于昭王之族。出土古文字资料中楚人名结构作“谥(王)+之+人名”,与传世文献所见“族氏+之+人名”,如《左传》僖公二年“宫之奇”、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僖公三十年“烛之武”等结构相同。“之”前面的成分“谥(王)”的性质是以谥法为族称。[12](P122)M113的墓主应是戈铭中的“昭王之諻”,与包山M2的墓主“昭”一样,都属于昭王的后人。
2006年,由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的陈坡M10,位于襄樊市襄阳区(今襄阳市襄州区)东约8公里的陈坡村。M10墓口东西长20.2米,东宽18.2米,西宽17.7米,有7级生土台阶,墓道东向,葬具一椁重棺,椁分东、南、北三室。[4](P150)墓内出土的一件铜戈,有铭文两行:“昭王之信择其吉金,[作]持戈。”[13]“昭王之信”为作器者,“信”即作器者私名,人名结构与李家堰M113出土戈铭中的“昭王之諻”相同,属于昭王之族。因此,戈铭作器者“昭王之信”为M10的墓主。
1994年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发掘的新蔡葛陵楚墓,是一座有封土、墓道向东的竖穴土坑墓。墓口东西长25.25米,南北宽22.5~23.25米,墓坑四周有7级台阶。葬具为二椁二棺,椁室呈“亚”字形,分内椁和外椁两部分,外椁分五室。该墓出土的竹简分为卜筮祭祷记录和遣策两部分,卜筮祭祷简多处记有“平夜君成”“小臣成”,墓中出土的铜兵器戟和戈,多处发现“平夜君成之用戟”“平夜君成之用戈”,由此推断平夜君成即墓主,“成”为墓主人的名字,“君”为其封号,“平夜”则是其封地。[14](P184)根据卜筮祭祷简的祭祷顺序和特点,“平夜君成”是平夜文君之子、楚昭王之孙。[15](P120)还需注意的是,葛陵楚墓出土的一对骨质弓帽(N∶260、261),其中一件上面刻有四字“昭之良之”,“昭之良”即曾侯乙简、包山简、新蔡简都出现过的平夜君子良,此人即见于《左传》哀公十七年的“子良”,他是楚昭王之子,楚惠王之弟。子良是始封平夜君,所以他的器物能在他的后代平夜君成的墓中出土[12](P119),这也是墓主身份判断的参照。葛陵楚墓墓主“平夜君成”虽然人名结构与“昭”“昭王之諻”“昭王之信”有异,但是从出土的古文字资料判断,亦属于昭王之后人。
3.景
宜城跑马堤M43为长方形带墓道的土坑竖穴墓,墓道位于东部,墓室周围有4级台阶,墓口长7.52米,宽7.1米,葬具为二椁一棺,椁分南、北、西三室,内椁置于北室,棺置于内椁中。西室出土的器物中,有两件卧牛钮铜鼎,形制一致。子口承盖,盖为弧形,中间为环纽衔圆环,盖中部一周等距分布三卧牛纽;口外侧对称圆环耳直立,浅腹、平底,三高蹄足直立、足上部饰较为粗糙的兽面。耳内侧饰一周三角云纹,其余部位皆素面。一件编号M43︰7,口径17.2厘米,腹径22.2厘米,高25厘米,在鼎内两耳中间近口沿处有两行铭文“竞之羕之少鼎”;另一件编号M43︰13,口径17.2厘米,腹径22.2厘米,高26.3厘米,在鼎内两耳之间和盖内边缘分别有铭文两行作“竞之羕之少鼎”。两件铜鼎同铭,铭文中第三字即器主之私名,整理者释为“羕”[16](P35),仔细审视铭文拓片,见图1和图2,“羊”下的偏旁是“我”字的变形,对比铜器铭文及楚简文字中的“義”字形,见表2,故铭文中第三字应当改释为“義”,即器主名为“竞之義”。以“義”为名,还见于包山简65“義”,简249、250中的贞人名“观義”。
表2 相关字形对比
图1 竞之羕铜鼎及铭文拓片(M43︰7)图2 竞之羕铜鼎及铭文拓片(M43︰13)
“竞”即楚三大族“屈”“昭”“景”之“景”,取楚景平王谥法的前一字为族称,早为学者证实。器主名为“竞之義”,即“景之義”,是出自楚景平王之后的族人。人名结构与“竞之定”(7)2006年10月,张光裕先生在友人处见到一批楚式青铜器,凡29件(盘、匜、瓿各1,豆、方壶各2、带盖鼎7、鬲7、簋8),7件鬲口沿内侧、2件豆的盘内、2件方座簋的内壁皆铸相同的铭文,人名为“竞之定”。参见张光裕《新见楚式青铜器器铭试释》,《文物》2008年第1期。、“竞之上”(8)上海博物馆藏的楚滕公量(又称“大市量”)中工佐名“竞之上”。参见董珊《出土文献所见“以谥为族”的楚王族——附说〈左传〉“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的读法》,《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页。、“竞之贾”(9)“竞之贾”见于清华简《系年》简128,参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二)》,中西书局2011年版,第196页。相同。2006年6月,湖南张家界一座战国中晚期土坑墓中出土一件双纽铜矛,其上铭文作“竞□自作矛,用扬文德武烈”。[17]铭文第二字即“竞”下一字,与王子午鼎(10)参见《集成》2811。等铭文中的“”形同,黄锦前先生释为“畏”,“竞畏”为器主之名,[18](P345~346)与见于包山简中的“竞丁”(简81)、“竞得”(简90)、“竞愋”(简110)、(11)愋,刘乐贤先生释为“快”,认为与简118竞快的“快”同字。刘信芳先生认为“愋”是“快”字之假,“竞快”读为“景缺”,《史记·楚世家》楚将军“景缺”,《秦本纪》作“景快”。简文景快与《楚世家》景缺所处时代相同,疑是同一人。参见刘乐贤:《楚文字杂识(七则)》,《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中国语言及文学系1997年版,第624页。刘信芳:《包山楚简解诂》,(台北)艺文印书馆2003年版,第102页。“竞驼”(简187)等人名类似,亦是景平王之后的族人。
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上蔡县大路李乡郭庄村发掘清理了两座大型楚国贵族墓葬,编号分别为郭庄M1和M2。两座墓葬均为带封土大型“甲”字形竖穴土坑墓,斜坡墓道东向,南北并列。M1墓室东西长约25米,南北宽17米左右,深近18米。由于该墓积石积沙,自东汉以来虽遭受近20次盗掘,但仍然出土了千件以上的随葬品。(12)河南上蔡郭庄楚墓葬发掘资料已有部分报道,参见马俊才、张学涛《上蔡县郭庄楚墓》,《中国考古学年鉴2007》,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古代青铜器修复与保护技术》,大象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M1出土的一件铜鼎内壁有铭文三列,其中人名作“竞之”,[19](P122)铜簠残片有铭文“楚王孙”,铜戈上有铭文“之用戈”,[20]和乃器主私名。1958年,湖北江陵县(今荆州区)岭河区泗场公社谭家湾楚墓出土的双戈戟;(13)发掘信息参见李健《江陵泗场出土“楚王孙戈”》,《江汉论坛》1962年第8期;石志廉《“楚王孙渔”铜戈》,《文物》1963年第3期。铭文参看《集成》11152、11153。2000年,荆门市五里铺镇左冢楚墓M3出土的一件铜矛(M3︰29),皆有铭文作“楚王孙之用”。左冢M3铜矛的铭文和花纹与江陵出土的“楚王孙戟”完全相同,所见“”应是同一人。[21](P171)“”和“”字,见表3,旧释为“渔”,谢明文先生认为郭庄楚墓出土铜鼎铭文中的“”字与“”字是一字异体,应该就是同一个人。[22](P362)。或将“”释作“朝”字,器主人“朝”是楚平王之孙,即《左传·哀公十七年》所载之武城尹公孙朝,公孙朝为楚平王庶长子公子申(字子西)之子,并进而认为郭庄一号墓墓主人应该就是平王庶长子令尹子西。[23]由于郭庄一号楚墓的绝大部分资料还未正式公布,对于其墓主的具体身份可能还需再探讨,但根据墓内出土的铜鼎、簠和戈等铜器铭文所揭示的信息,“竞之”应为出自景平王之后的族人。郭庄楚墓M1墓道东向,与宜城跑马堤M43墓道东向一致。
表3 “”和“”字形
表3 “”和“”字形
名称郭庄M1铜鼎郭庄M1铜戈郭庄M1铜簠左冢M3铜矛江陵长湖铜戟
4.王孙
望山桥M1是一座墓道东向的楚墓,由于被盗严重,墓内出土的卜筮祭祷简残断,通过卜筮祭祷简内容的复原,确认了墓主“中厩尹”连续祭祀五代先人的顺序为“简王—声王—悼王—肃王—王子丙”,墓主“中厩尹”显然应属于王孙。从其祭祷的最后一位楚王是肃王来看,墓主应在宣王时期去世。贞人“义怿”又见于天星观M1卜筮祭祷简,天星观M1下葬的年代在楚宣王或威王时期。(15)关于天星观M1的年代,参见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楚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李学勤先生认为天星观M1的年代在公元前339年,即楚威王元年。参见李学勤《试说江陵天星观、秦家嘴楚简的纪年》,卜宪群、杨振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〇四》,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从贞人活动的时间范围来看,亦为确定望山桥M1在宣王晚期提供了一个佐证。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十一年,肃王卒,无子,立其弟熊良夫,是为宣王。”[24](P1720)肃王无子,故墓主“中厩尹”及其父“王子丙”与楚肃王不是直系关系,不同于望山M1、包山M2卜筮祭祷简中所见的父子相及的连续五代先人,这或为认识楚卜筮祭祷简中祭祀五代先人提供了新的资料。由于出土竹简残缺严重,望山桥M1墓主的名字已无从得知。但通过对卜筮祭祷简的复原,确认了墓主为王孙的身份,其东向墓道也与上述悼、昭、景王族墓葬的墓道方向一致。
上述战国楚墓,都有出土古文字资料记载墓主的名字或身份,都属于某代楚王之后的族人,即望山M1、严仓M1是出自楚悼王之后的悼氏族人;包山M2、李家堰M113、襄阳陈坡M10、新蔡葛陵楚墓是出自楚昭王之后的昭氏族人;宜城跑马堤M43和上蔡郭庄楚墓M1是出自景平王之后的景氏族人,左冢M3出土铜矛铭文中的“楚王孙”,即郭庄M1出土铜器铭文中的“竞之”,显然,左冢M3应与“竞之”关系密切,可能也是景氏家族。这些墓葬在墓向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即东向,见表4。
表4 出土古文字资料所见楚王族的墓向
除了以上所列由出土古文字资料佐证墓主为楚王族人或与楚王族人有关的墓葬在墓向上保持一致外,在楚纪南故城周边分布的熊家冢[25]、冯家冢[26]、平头冢[27](P320)、周家冢和换帽冢(16)周家冢和换帽冢,参见荆州博物馆考古资料。五座楚王陵的墓道也同样一致向东。
(二)楚国异姓贵族墓葬的墓向
1978年发掘的天星观一号墓,西距楚纪南故城约30公里,是一座有封土、有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土坑木椁墓。墓道位于墓室之南,坑口南北残长30.4米,东西残宽33.2米(原坑口长41.2、宽37.2米),方向185°,坑壁设15级生土台阶,坑口至坑底深12.2米。葬具一椁三棺,椁分七室。天星观一号墓出土的竹简根据内容分为卜筮祭祷记录和遣策两部分。卜筮祭祷简多次记录“为邸阳君番胜贞”,而且全部简文内容没有一处是为他人占卜的,研究者据此认为,“邸阳君番胜”为天星观一号墓的墓主。“番胜”是墓主的姓名,“君”为其封号,“邸阳”是其封地,但墓主的爵位与官职在简文中没有明确记载。[28]
根据墓内出土的卜筮祭祷简,墓主为邸阳君番胜,明确为楚异姓,其墓道南向,与以上所列的楚王族墓葬的墓道东向迥异。(17)河南南阳彭氏墓地中,M32和M45是两座战国时期的墓葬,墓道皆为南向,“彭氏”属于楚异姓,亦是与楚王族墓葬墓道东向迥异的例证。参见田成方《东周时期楚国宗族研究》,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46页。
(三)邦墓区内东向墓道的数量统计
江陵(今荆州)雨台山楚墓发掘的558座墓葬,有墓道的墓葬32座。其中,墓道南向的有26座,墓道西向、北向和东向的各2座。[29](P5)江陵(今荆州)九店东周墓发掘573座,有墓道的42座,除了墓道西向、北向和东向的各1座,其余墓道皆为南向。[30](P474~476)江陵雨台山和九店两处墓地皆为楚国“邦墓”区,从两处墓地的墓葬中东向墓道占比较少来看,东向墓道的墓主应身份较高或与楚王族关系密切。
(四)楚王族东向墓道原因探析
战国时期,南方地区部分高等级贵族墓葬中出现了如殉葬墓(18)殉葬墓在荆州熊家冢墓地和八岭山冯家冢墓地均有发现,参见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熊家冢墓地2006~2007年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4期;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八岭山冯家冢墓地考古勘探简报》,《文物》2015年第2期;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八岭山冯家冢楚墓2011~2012年发掘简报》,《文物》2015年第2期。、腰坑(19)信阳长台关M1腰坑葬小鹿一只,荆门包山M2的腰坑内葬一幼山羊,枣阳九连墩M2腰坑内葬羊一只,望山桥M1腰坑内葬羊一只。根据楚墓内随葬编钟或与编磬同出的特点,长台关M1的墓主应与天星观M1、新蔡葛陵墓主身份较接近,为楚国“封君”级别。九连墩M2墓主为女性,与M1是夫妻异穴合葬,两座墓葬亦随葬编钟,应是“封君”级别的墓葬,大概因M2为封君夫人墓,故腰坑内没有随葬“鹿”,而是随葬了“羊”。参见蒋鲁敬《楚贵族的信仰与仪式——以考古发现中的楚国高等级贵族祭祀资料为视角》,《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十四辑,岳麓书社2018年版,第42页。、亚字型墓坑及椁室(20)新蔡葛陵楚墓的墓室结构为“亚”字形,墓主为“曾侯丙”的文峰塔M18墓坑为“亚”字形,椁室呈“中”字形。2018年,再次勘探的荆州八岭山平头冢一号墓,椁室为“亚”字形。寿县李三孤堆楚王墓的椁室也可能是“亚”字形。参见赵晓斌《再论安徽寿县李三孤堆楚王墓的椁室形制》,《湘鄂豫皖楚文化研究会第十六次年会会议论文汇编》,2019年。、日名制度、祭牲系统等现象,或认为属于“复兴”商代丧葬礼俗的做法,是当地社会上层复古思想的突出反映之一。[31]
关于“殷人尚白”,已有较多讨论(21)“殷人尚白”的观念已引起学者的广泛讨论,相关论述参见朱桢:《“殷人尚白”问题试证》,《殷都学刊》1995年第3期;杜道明:《“殷人尚白”考论》,《东方丛刊》2001年第4期。,汪涛先生认为:
根据晚商遗留下来的书写资料,我们发现商代祭祀中白色的使用有两个显著特点:(1)“白”是最常用于祭祀的颜色之一,白色动物如白马,受到商王的特别关注。(2)白色动物,尤其是白猪和白色公牛,经常用于祭祀祖先。比如,白猪的受祭者包括“高祖”王亥和“高祖”上甲以及其他直系先王。[32](P140~141)
在楚墓出土的卜筮祭祷简中,亦屡见用“白犬”进行祭祷的记录(22)卜筮祭祷简中有“白犬”相关的简文辞例,参见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26、862页。,遣策简中还有“白羽”(23)遣策简中的白羽见于天星观简和秦家咀简,参见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26页。,大概也是楚人在礼仪中复古“殷人尚白”的传统。葛陵卜筮祭祷简中在前后相连的两个日名间进行“祷”“荐”的礼仪(葛陵简甲三109、葛陵简甲三119),亦类似于殷墟卜辞中在前后两个相接的日名间进行祭祀,如“甲子向乙丑”犹言“甲子夕向乙丑”,指甲子日即将结束、乙丑日即将开始之时。[33](P391)
国不仅在礼仪上复古商代,在文字中也保留了很多殷商甲骨文的特征。如郭店《老子丙》简5“视之不足见”,其中的“视”与“见”[33](P444),就保留了甲骨文的字形特征;清华简《系年》中表示军队的“师”(清华简《系年》简42、43、44)多写作甲骨文中常见的“”字;清华简《四告》有一些字也和甲骨文关系密切。[34]
东向墓道、祭祷常用“白犬”以及楚文字保持殷商甲骨文的特征,大概都是战国时期楚国贵族复古的表现。综上,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考古资料,可以推测战国时期楚王及其族人的墓葬皆为东向。(24)河南淅川徐家岭墓地有10座楚墓,M1、M10为“甲”字形墓,余均为长方形土坑竖穴木椁墓,墓向均向东,方向在78°~105°之间。M10是一座“甲”字形土坑竖穴墓,墓道位于墓室东部,方向90°,葬具一椁三棺,墓主为(薳)子昃,时代为战国早期。M1是一座“甲”字形土坑竖穴墓,墓道位于墓室东部正中,方向98°,有7级台阶,葬具一椁一棺,时代为战国早期。《通志·氏族略》:“薳,亦作‘蔿’,芈姓,楚蚡冒之后,薳章食邑于薳,故以命氏。”《左传·襄公十五年》“蔿子冯”,《左传·襄公二十二》《襄公二十四年》《襄公二十五年》作“薳子冯”;《襄公二十五年》《襄公三十年》“蔿掩”,《左传·昭公十三年》作“薳掩”。徐家岭墓地作为(薳)氏家族墓地,其墓向亦是东向。参见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淅川县博物馆《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大象出版社,2004年版。荆门沙洋塌冢一号楚墓的墓道亦是东向,推测其墓主亦与楚王族关系密切,参见湖北省文物局、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沙洋塌冢楚墓》,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三、相关年代的讨论
(一)战国晚期晚段的楚墓
年代学是古史与考古学研究中的基础工作[35](P536),当阳赵家湖和江陵雨台山两个楚墓墓地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及报告的发表,建立了纪南城地区楚墓较为科学的年代学框架。1975年前后,雨台山发掘了558座楚墓,赵家湖发掘了297座楚墓,并先后出版了《江陵雨台山楚墓》和《当阳赵家湖楚墓》两部发掘报告。《江陵雨台山楚墓》发掘报告将423座随葬铜、陶器墓分为6期,即第1、2、3和6期分别对应春秋中、晚以及战国早、晚期,第4和5期分别对应战国中期分出的前后两段。[29](P135~139)《当阳赵家湖楚墓》发掘报告分将春秋早、中、晚和战国早、中五个时期各分两段,西周晚期和战国晚期又各占一段,共计7期12段。[36](P208~209)这样的分期意见,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楚墓断代的一个标尺。[37]
1995年出版的《江陵九店东周墓》,发表了20世纪80年代在江陵九店发掘的东周时期墓葬597座。整理者将乙组墓(属楚文化系统的墓葬)分为4期7段,即战国早、中、晚期分别对应第2、3、4期,每期又各分为前后两段共6段,春秋晚期晚段为第1期1段。其中4期7段即战国晚期晚段(白起拔郢之后)的墓葬有34座。[30](P414~415)在楚都纪南城地区辨析出拔郢之后的东周墓葬,其意义不仅是“填补了江汉地区白起拔郢(公元前278年)至秦统一之间墓葬分期的缺环”(25)参见俞伟超先生在《江陵九店东周墓》中的“序”,出自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九店东周墓》,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更是对江陵地区包括楚墓在内的东周墓葬年代的判定提出了一个新的标准。然而,对于报告整理者所划分的属于战国晚期晚段的34座墓葬是否合适,已有学者从器类组合、器物形制、文化因素等方面提出质疑,并指出“我们缺乏一个年代标尺,去区分白起拔郢前后的楚墓”[37]。显然,纪南城地区白起拔郢之后的战国晚期偏晚阶段的楚墓如何辨识,以及该时段墓葬的参照标尺仍需探讨。
2013年,为配合荆州火车站片区绿地之窗的工程建设,荆州博物馆对严家台墓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其中,M6为墓道东向的竖穴土坑墓,方向87°。葬具为一椁一棺,出土随葬器物19件,多放置于边厢。铜鼎、壶各2;陶鼎、敦、壶、豆各2,铜勺、陶勺、陶杯各1。铜铍、带钩、玉璧置于头厢。铜铍(M6∶1),茎的一侧靠近隆脊处阴刻“十四年少府工佗”1列7字。“十四年”,应指秦王政十四年,即公元前233年,是M6的年代上限。[38]
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的睡虎地秦简《语书》:“古者民各有乡俗,……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泆之民不止,是即废主之明法也,而长邪僻淫泆之民,甚害于邦,不便于民。故腾为是而修法律令……今法律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闲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26)睡虎地秦简《语书》释文,参见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秦简牍合集(壹)》,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0页。自秦设南郡(公元前278年)至《语书》发布之时,已经51年了,但楚人仍顽固地坚持楚国的传统习俗,使南郡守腾不得不再次发布文书。[39]严家台M6的葬俗大概即是睡虎地秦简《语书》所强调的“去其邪僻、除其恶俗”故楚腹地旧俗存在的真实写照。睡虎地秦简《语书》所言的“私好、乡俗之心不变”的时代特征,为严家台墓地的时代下限提供了重要参照。
关于江陵地区(今荆州区)秦墓的族属,陈振裕先生有如下论述:
江陵凤凰山秦墓出土的陶器有两类,一类是随葬一套陶礼器。如三十八号墓随葬陶鼎、盒、壶和豆等,另一类是随葬一套陶生活用具,如七十号墓随葬陶甑、盂和小口瓮等。七十号墓还出土铜、玉印各一方,印文均为“冷贤”二字,即墓主的姓名。冷氏为楚国乐官的同族,冷贤也应是楚人。既然冷贤是楚人,为什么会随葬一套日常生活陶用具呢?我们认为:云梦秦简《语书》虽然说有一些楚人仍然沿袭旧俗,但在当时秦王朝的严政苛法下,必然会有些楚人放弃旧俗改用秦俗的,七十号墓当属于这种情况。由此可见,随葬陶礼器的凤凰山秦墓是楚人之墓,而随葬陶生活用具的墓,如七十号墓,是改用秦俗的楚人之墓。所以这个墓地仍然是楚人之墓。[39]
据此,从器物组合来看,不论是铜礼器组合(鼎、壶各2),还是仿铜陶礼器组合(鼎、敦、壶、豆各2),严家台M6都与该区域楚墓的礼器组合相同,而不见该区域典型秦墓(如凤凰山)中的釜、盂、瓮、罐等日用陶器。[29](P149)严家台M6显然应是楚人之墓。
据《史记·楚世家》记载,“(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楚襄王兵败,遂不复战,东北保于陈城。……(楚考烈王)二十二年,……楚东徙都寿春。”[24](P1735~1736)九店东周墓的整理者据此指出,公元前278年后,楚国已进入了事实上的战国晚期晚段,至前223年灭国的50余年当为4期7段的起讫年代。在总结4期7段器物特征时,整理者着重强调“在器物形态上的主要区别在壶。六段的壶为Ⅴ、Ⅵ式,七段的壶为Ⅶ式,此式壶的壶口已成直壁、约略可见盘口。Ⅶ式鼎腹呈半球状,短厚耳,直立足上起棱线”[30](P414)。
九店东周墓根据陶壶的器形演变,所分的Ⅶ式壶具有以下特征:
a.口沿处加厚有变直的趋向。
b.整器瘦高,颈细长,内束的程度加剧。
c.圈足外撇较甚,呈“八”字形。
d.腹中部近折或中部一段壁近直。[30](P173)
参照九店东周墓4期7段器物特征及器形演变规律,对比严家台M6与九店M445的出土器物,见图3和图4,不难发现,严家台M6的陶鼎和敦的腹底都属于平底,鼎足上有棱线;陶壶口沿加厚、颈细长、圈足变高并外撇较甚,呈“八”字形特征更明显。严家台M6出土器物所呈现的特征与铜铍铭文纪年(公元前233年),都指向该墓为战国晚期晚段的楚墓。
鼎(M6∶8) 敦(M6∶11) 壶(M6∶13)图3 严家台M6随葬陶礼器鼎(M445∶5) 敦(M445∶9) 壶(M445∶4)图4 九店M445随葬陶礼器
严家台M6出土铜铍的纪年“十四年”,即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提供了判定墓葬年代的重要参照,也为随葬此类器物的墓葬年代的判定提供了一个较为可靠的标尺,同时,还是辨析秦白起拔郢(公元前278年)后,楚都纪南城周边墓葬族属的参照。
(二)楚简文字的书写年代
2012年7月,在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济汉工程建设中,荆州博物馆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高台村的一处战国古井群进行了抢救性发掘。高台古井群北距楚故都纪南城南城垣约1公里。在编号为J67的一口战国古井里出土了3枚有字竹简[40](P29),根据包山简133“仆以诰告子(宛)公”,高台古井楚简亦属于文书性质。通过拼合,竹简内容为:
简文所记录的事情大概是:“驼”这个人去某地(或某官府)告诉郯陵公、公,一个妇人从鄢来,说鄢已经被攻降了。简文所记就是见于《史记·楚世家》《白起王翦列传》《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年)白起破鄢的事件”,如此,则简文就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枚对此历史事件的即时记录,也是唯一一支可以把书写时间准确定位到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的战国楚简,对楚简字体与同出器物的断代有着重要的标尺意义。[41]
简文所记的三个地点需要格外注意。包山简中“羕”与“羕陵”互称[42](P40),因此,高台古井简文中的“郯陵”可能与包山简中的“郯”为同一地。据吴良宝先生考证,包山简中的“郯”在今河南开封市的南方,“陉”当以今河南郾城说较为可信。[43](P178~180)鄢,或认为在今湖北省宜城县北三十里小河镇一带,或认为在今湖北当阳境内。简文中的“郯陵公”和“陉公”应分别是“郯陵”“陉”两地的县公。从地理位置来看,竹简既然是仆驼进呈给“郯陵”“陉”两地县公的文书,被丢弃于楚都纪南城南郊的古井内,一种可能的解释大概是楚地方一级的文书要送到楚国中央一级留存一份,因此这份记录“鄢”被秦攻取的县级文书,在送达楚都纪南城后,被毁弃于古井内。根据《史记·秦本纪》和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记》,秦攻取“鄢”地的时间为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9年),而白起拔郢,即楚都纪南城被秦攻陷的时间是公元前278年。这份记录“鄢”被攻取的文书在送至楚都后,究竟是楚人自己毁弃于古井,还是被拔郢后的秦军所毁弃,期待以后能有更多的考古发现来印证。
包山M2出土的竹简中有7条纪年材料,其中,遣策简267“大司马悼愲救郙之岁亯月丁亥之日,左尹葬”记录了墓主下葬的年代,即公元前316年。[44](P333)这也是目前出土楚简中唯一记录墓主下葬绝对纪年的材料。此外,其余6条纪年材料也都可以归纳出绝对年代。包山二号墓出土的7条纪年材料,是楚文化考古史上首次在一座墓内出土并能推定历史年代的纪年资料。[35](P544)根据遣策简为下葬时书写的性质特点推断,包山M2遣策简的书写年代为公元前316年。如果对高台古井出土竹简内容理解无误,对其年代的推定无疑是关于楚简文字具体书写年代的又一重要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