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21-12-12
全面推行林长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组织制定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草原行业行政执法。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到2022 年6 月全面建立林长制。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和草原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县级及以上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力推进畜禽种业科技自主创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1 月12 日在京调研畜禽种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并出席专家座谈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大力开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
胡春华指出,畜禽良种既是畜牧业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我国畜牧业发展中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开展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收集,加快布局建设种质资源库和保种场,强化畜禽种质资源遗传材料保存和活体保护,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大力推进畜禽种业科技自主创新,启动实施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选育一批优势特色品种,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要充分发挥畜牧业大型龙头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畜禽种业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水平。
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坚持分区分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积极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
《通知》要求,要切实抓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积极组织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加大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
《通知》指出,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科学合理安排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扶贫农产品可入驻客运场站服务区展示展销
近日,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印发通知,决定依托全国公路、铁路、港口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简称“客运场站服务区”),开展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推动省域范围内扶贫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客运场站服务区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将客运场站服务区打造成为展示展销扶贫农产品、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消费的新平台新载体。
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要梳理筛选符合展示展销要求的扶贫农产品,形成脱贫地区农产品推荐目录;做好与生产经营主体的对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保障产品供应质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单位要协调指导客运场站服务区相关营运主体,落实展销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根据实际条件酌情采取减免场地、配套水电费用等有关优惠政策。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目标实现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2015 年以来持续开展的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显著减少、利用率明显提升,促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效果明显。经科学测算,2020 年我国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40.2%,农药利用率为40.6%。
“十三五”期间,各地加快集成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探索工作机制与服务方式,促进了种植业高质量发展。我国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4 年负增长,2020 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比2015 年分别提高了5 个和4 个百分点。
我国农业投入品结构持续优化,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加快推广。同时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高效低风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2020 年有机肥施用面积超过5.5 亿亩次,高效低风险农药占比超过90%。大力开展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绿色防控和精准科学用药。
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管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三年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三是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依法查处或公布可能有质量安全风险的警示。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要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水产养殖者在相关方面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
山东省农业总产值首超万亿元
据山东省统计局信息,经国家统计局确认,2020 年,山东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 万亿元,达10190.6 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农业总产值过万亿元的省份,以约占全国6%的耕地和1%的淡水,生产了约占全国8%的粮食、11%的水果、12%的蔬菜和13%的水产品。山东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的殷殷嘱托,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为农业插上科技翅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之路越走越宽广。
山东省创造了土地托管服务、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等经验,全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 万余家;探索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盘活运营等10 条特色发展路子,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4 万家、家庭农场8.3 万户,均居全国前列;率先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一系列改革走在全国的前列,激发山东省农业动力增强、活力释放,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青海省西宁市发放首笔100 万元“扶社贷”
近日,经青海省农担公司湟源分公司担保,西宁市首笔100 万元“扶社贷”贷款成功放到湟源增鑫养殖专业合作社手中,标志着青海省农担体系联合西宁市政府及西宁农商银行共同推出的“扶社贷”支农信贷业务成功落地。“扶社贷”作为一款普惠金融产品,由青海省农担公司、西宁市政府及西宁农商银行共同推出,全面覆盖西宁市有融资需求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重点支持农牧业生产及与农牧业生产直接相关的融合发展项目。
据了解,自2020 年11 月12 日西宁市“扶社贷”签约仪式举行以来,青海省农担湟源分公司与湟源农商银行精诚合作,在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完成对全县868 家注册登记合作社经营状况及融资需求摸底。经慎重筛选,首批确定6 家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扶社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