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视阈下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风险评价探讨
2021-12-09季文光张坤
季文光 张坤
摘 要 为了摸清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现状,准确掌握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为政府制定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对河北省不同区域的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态势进行方差异分析,并从维护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安全角度出发认识维护京津冀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审视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安全的价值,探索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的途径。
关键词 国土空间;生态风险;评价思路;河北省
中图分类号:S154.1 文献标志码:A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31.026
长期以来,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及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土地过度开发、污染、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碱化等国土空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到了国土空间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河北省地处京津,近年来不断出现土壤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国土空间生态问题。国土空间生态安全已成为河北省生态安全研究的重点。为了维护区域国土空间的生态安全,急需构建区域国土空间生态安全风险评价模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河北省土地生态安全风险进行评价,保护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为防止京津冀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破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国内外学者积极开展了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学术研究,以保证京津冀区域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安全,并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1],具体综述如下。
1.1 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方面
生态环境治理与政府协同发展的关系,源于府际关系的研究。Helen Sullivan & Chris Skelcher(2002年)提出了由地方政府独自承担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Proost(2003年)提出了由中央政府独自承担生态环境治理责任。陈瑞莲(2012年)提出,区域治理适用于城市群和都市圈的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和跨域性生态环境治理研究。Oihab Allal-Cherif & Mohamed Makhlouf(2015年)提出了由区域协同下的地方政府承担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韩兆柱(2018年)从政府间关系方面提出了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实现。
由研究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当前生态环境治理与政府协同发展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分配及政府协调整体性治理生态环境方面。但是基础理论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特别是有效地发挥政府间协同,以及政府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中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还有待解决。河北省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京津区域提供了生态保护屏障,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角度对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研究,这也应该成为今后研究关注的方向[2-3]。
1.2 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方面
1.2.1 国土生态系统健康风险评价
20世纪80年代后期,生态系统健康状況的度量问题首次被加拿大学者提出。周婷(2013年)以成都市为例,借助VOR构建城市国土空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Breckling & Gilbert O(2015年)提出了解决人类侵占林地及其他干扰活动的主要方式为政策和法律。田耀武(2017年)利用物元模型和国土大调查数据,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了小班尺度范畴内的健康水平评价。刘春青(2019年)利用3S技术构建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并且运用PSR模型和综合指数法进行了生态系统健康动态评价。
由研究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国土生态系统健康风险评价方面的研究是从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度量问题开始的,初期主要集中在国土生态系统健康相关理论方面的研究。随着国土生态系统健康理论的不断发展,研究逐渐开始将理论应用到对国土生态系统健康状态的监测方面[4-5]。
1.2.2 国土生态环境风险评价
国土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的概念框架由美国最先提出,并在1998年制定了相关的技术规范。Satoshi Imai(2013年)通过化学药品浓度对国土生态系统危害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国土生态环境风险水平。翟志纯(2017年)通过对扎龙湿地进行生态风险评价,得出扎龙湿地生态系统极其脆弱。Md Suhaimi Elias(2018年)通过物理测定方法测定重金属污染物的含量,计算出地质累积和生态风险指数值,确定生态环境风险等级。王云霓(2019年)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并给予治理指导。
由研究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国土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方面的研究大多是针对特定国土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的生态风险评价,主要研究集中在某个具体的风险因子对生态的不利影响。目前,基于人类活动对自然现象的多维空间影响,开展国土生态风险评价和区域一体化建设的国土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是今后研究关注的方向。
综合以上研究,随着生态环境治理与政府协同发展理论、土生态系统健康理论、生态风险评价和区域一体化建设等理论的研究深入,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研究正逐步由治理模式、对策和法律等方面向生态环境风险评价与监测、人类活动对自然现象的多维空间影响等方面拓展[6]。
2 国土空间生态风险评价总体框架
遵循由理论到实践,由体系构建到评价应用的总体思路,构建国土空间生态风险评价总体框架(见图1)。
2.1 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理论和实践
全面梳理生态环境治理与政府协同发展及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一体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及研究动态,综合分析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和实践,深入剖析河北省在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的作用及贡献。目前,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安全成为京津冀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重点。
2.2 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在全省范围内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主要为国土空间规划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业生产企业和社会公众人员,掌握及梳理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的风险、破坏、治理及保护等信息,重点分析政府、企业及公众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及治理措施的总体看法、建议及要求。利用结构方程方法得到影响因素关联关系,作为构建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7]。
2.3 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框架及内容体系
2.3.1 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容量与生态投入协整分析
分析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投资的乘数效应,综合运用C-B模型和永续盘存法(PIM)确定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资本存量对环境的贡献度。并通过ADF(Augemented Dicjkey-Fuller)检验法对河北省生态容量与生态投入进行相关性协整分析。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确定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资本存量对环境的贡献度,通过对河北省2013—2019年生态环境容量与生态投入的相关性协整得出相关关系。
2.3.2 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首先选择多余20各指标确定合理区间及预警区间(控制图法);其次对影响因子进行筛选(主成分分析法);最后通过因子荷载筛选后确定评价指标(见图2)。
综合调研结果,构建由五类影响因素组成,每个因素下又包含若干指标和因子的国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见图3)。
目标层(Ⅰ):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影响因素层(Ⅱ):保护纲领与规划风险(Ⅱ-Ⅰ)、资源可持续风险(Ⅱ-Ⅱ)、生物多样性风险(Ⅱ-Ⅲ)、生态环境污染风险(Ⅱ-Ⅳ)、生态环境破坏风险(Ⅱ-Ⅴ);影响指标层(Ⅲ):生态环境保护法规(Ⅲ-Ⅰ)、国土空间规划(Ⅲ-Ⅱ)、气候变化(Ⅲ-Ⅲ)、资源保护及利用(Ⅲ-Ⅳ)、植被覆盖(Ⅲ-Ⅴ)、废物管理及卫生(Ⅲ-VI)、污染物排放(Ⅲ-VII)等20余个指标;评价指标层(Ⅳ):环境保护法(Ⅳ-Ⅰ)、土地利用规划(Ⅳ-Ⅱ)、水资源利用(Ⅳ-Ⅲ)、植被覆盖指数(Ⅳ-Ⅳ)、污染物排放(Ⅳ-Ⅴ)等40余个评价因子。
2.3.3 国土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方法
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拟采用层次分析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运用层次分析法确立各评价指标权重。针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评价的特点,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河北省典型地区的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PSR、生态足迹法、DPSIR等方法进行对比校验,修正评价结果。
2.3.4 典型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
找出各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影响因素,对典型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各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采用方法:省内典型市(县)筛选→市(县)截面数据实证分析→数据汇总并归一化处理→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结果排序→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影响因素和指标层剖析→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性改进措施。
3 研究方法
主要包括文献研究调查法,系统研究定量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将上述各种方法相结合,利用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学术梳理,抽取先进理论与经验;利用调查法在河北省范围内发放调查问卷,掌握及梳理國土空间生态环境的风险、破坏、治理及保护等信息,重点分析政府、企业及公众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及治理措施的总体看法、建议及要求。通过系统研究定量分析法构建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框架及内容体系;采用实证研究法对典型市(县)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并提出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政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形成课题成果,完成论文和专题咨询建议,并最终进行论证。
4 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及政策建议
从机制体制层面、自然保障层面、生物保护层面、污染防治层面和破坏修复层面构建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对不同层面生态环境治理的内容提出针对性意见。
初步提出的对策: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应有连续性,关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潜在的长期性问题;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研究,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安全评价及治理相关内容纳入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加强制度的完善和监督;针对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变化制定动态的土地生态保护政策;关注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污染及破坏后修复的后期管理,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及畅通的反馈渠道;统筹安排年度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注重资源利用和生态多样性保护,正确协调和处理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Waiyasusri K, Yumuang S, Chotpantarat S. Monitoring and predicting land use changes in the HuaiThap SalaoWatershed area, Uthaithani Province, Thailand, using the CLUE-s model[J]. Environmental Earth Sciences,2016(6):1-16.
[2] 王少华.郑州沿黄旅游区土地利用变化及其生态环境效应评价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6.
[3] 赵源,黄成敏.基于RRM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风险评价[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5(7):1102-1109.
[4] 孙艺宁,许嘉巍.基于主成分分析的长春市土地生态安全评价[J].安徽农业科学,2017(34):207-210.
[5] 赵红安.北戴河新区土地利用时空变化与生态风险评价研究[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8.
[6] 苏臣,赵迪.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常德市国土生态安全评价[J].科技经济导刊,2019(27):23-24.
[7] 王思成,运迎霞,贾琦.基于“源—流—汇”指数分析的天津市中心城区生态韧性评价[J].西部人居环境学刊,2020(1):82-90.
(责任编辑:敬廷桃)
收稿日期:2021-08-03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视阈下河北省国土空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研究”(HB20YJ008)。
作者简介:季文光(1977—),男,辽宁沈阳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土地经济教学与研究。E-mail:zhxyjw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