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探究
2021-12-09王涛徐梦琪山东交通学院
王涛 徐梦琪 山东交通学院
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1.8万多千米的海岸线,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管理体制持续改革,海洋法制建设成效卓著,海洋类法律体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开发海洋资源,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和建设海洋强国等方面保驾护航。近年来,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被列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依法治海理念也早已深入人心,而这一切,需要有效的海洋普法机制和行为提供保障。
1.我国海洋普法的基本现状
海洋类法律法规服务于各国海洋主权、海洋战略、海洋科技、海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因此各海洋发达国家普遍将海洋普法作为海洋教育的重要环节和内容。我国海洋类法律法规因其特色鲜明、专业性强等特点,目前普法任务主要由具有海洋管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承担,主要的做法包括:
1.1 建立普法清单,落实普法责任
依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具有海事、海洋政府部门通常依据其管理职能,各级部门按年度建立普法清单,内部细化分解并落实普法责任,在所属行业领域内推进海洋普法工作的实施。
1.2 利用宣传媒介,普及海法知识
各级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依法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也设置了专门的法规查询链接,并针对一些新的法规推出各种解读性文章。此外,各级政府部门还借助各种政务热线、广播电台、电视节目等形式也普遍用于宣传海洋类的法律法规。
1.3 组织纪念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各级政府部门利用“世界海洋日”、“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防灾减灾日”等组织专题纪念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以2020年为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航海日活动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等,均提出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类宣教活动的要求。
1.4 结合日常工作,实施基层普法
各级政府部门围绕日常工作,尤其是行业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业性活动,如海事主管机关和渔业主管部门利用船员培训与考试、船舶检查和其他行政执法监督等时机,在行业基层实施普法活动。
2.我国海洋普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分析
2.1 法律法规数量繁多,更新日益频繁
海洋产业受控于诸多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外,众多国际性组织,如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国际航班协会(IALA)、国际海运联合会(ISF)等,在海洋开发、海上安全、环境保护、权益保障等方面制定并通过众多的国际公约和规则,这些公约和规则随着时代和科技的进步,也在不断地进行修订。我国的海洋立法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成熟,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海洋类法律体系,而随着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作用的日益显著,需要不断地制定新法或修订原有的法律法规。海洋类法律法规的这种特点和发展趋势,需要海洋普法工作持续跟进、细致开展,而这一点,并不是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能有效地落实普法责任。不及时传达最新版法律法规,官网上还保留已经废止的法规,公布的现行有效或废止的法律法规清单存在错误,甚至于普法工作中文件材料引用已经废止的发条等问题仍然存在。
2.2 海洋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呼唤普法新思路
海洋管理体制是为协调海洋各部门之间关系而建立的管理组织结构和运行制度,是实施海洋政策、法律法规的组织保障。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历程,我国的海洋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由分散走向整合、由行业管理走向综合管理的局面。201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对海洋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一次重大变革,海洋管理职能由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承担,海上执法则逐步由中国海事局和中国海警局承担。海洋管理体制的持续深化改革,管理职能的变化,一方面会导致法律法规的修订,增加普法工作量,另一方面难免产生普法盲区和死角。另外,无论体制如何改革,负有不同管理职能的各部门,往往仅关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他相关的海洋类法规可能知之甚少,在用法和普法的实际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交通运输部《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中提出要“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研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因此海洋普法不再是单一、辅助性的工作,而是一场全面的、指导性的工作要求。
2.3 全面海洋意识增强,提出海洋普法多元化需求
对于海洋类相关人才,如船员群体,获取海洋法律知识多是为了应对考试,多系公司或机构培训,师资匮乏,缺乏专业性,对技能类知识更为偏重,而且,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往往相对滞后,因此违规违法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海洋经济蓬勃发展,“依法管海、依法用海、依法护海”的科学理念逐步进入寻常百姓家,全民海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各个不同行业、不同教育和社会背景、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对于海洋普法工作提出了不同的需求。根据受众对象提供精准的因材普法,仅依靠政府职能部门,显然已经无法满足全民海洋法制意识对普法的需求。
3.“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构建
为应对新时期海洋普法工作的诸多挑战,课题组提出构建“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并进行了具体实践。
3.1 “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基本思路
“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前提是组建专业团队,吸纳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学会、企业的人才,构建海洋普法服务体系,全面跟踪、收集海洋类公约和法规,并进行研究、解读,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合理运用各种媒介和活动,以海法常识公众普及和专业法规行业服务为两个基本发展方向,有的放矢地进行公益性普及和推广。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基本思路
3.2 “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基本要求
(1)紧密配合,多方助力。“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有效实施首先需要多方助力,紧密配合。一方面,组建专业团队,吸纳高校、政府部门、行业学会、企业等专业人才,全面跟踪、收集海洋类公约和法规,并进行研究、解读,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普法;另一方面,接受普法单位需要提供配合,加强沟通,使得普法活动顺利有效的进行。同时,需要主管机关、社会、行业学会等单位多方的参与和支持,构建并运行一个完整的海洋普法服务体系。
(2)自愿自发,公益属性。“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要想健康、长久运行,离不开其公益属性。海洋普法的团队主要来自于高校、政府等专业人才,海洋普法的对象群体包括青少年、普通民众、航海类学生、船员等,海洋普法的目的是助力海洋强国战略,准确把握海洋领域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使命和担当,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保障、当好先行。在此精神贯彻下,“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保证其一贯的公益性,持续、健康的提供海洋普法服务。同时,“校政企行”机制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积极自愿自发的加入,争取在最大范围提供最全面的海洋普法服务。
(3)专业互补,涉海全面。“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课题组成员覆盖航海、海事、法律、海洋、海工等多个专业和行业,具有高校、行业主管机关、行业学会、企业等职业背景,立足不同专业、行业和职业视角对海洋法规进行研究与解读;并吸纳自媒体运行人员、科普基地人员进入团队,完善普法过程链条。各方专业互补,能够提供最权威、最全面的海洋普法。
(4)线上线下,方式灵活。“校政企行”海洋普法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多种方式联动的运行模式力求针对不同的专业、行业、职业等提供针对性普法活动,达到最优的普法效果。线上模式例如建设海洋普法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等,线下模式立足科普基地、专业活动等方式,创新普法模式,使得普法机制持续化、常态化。
3.3 “校政企行”海洋普法协同机制的实践成果
“校政企行”思路早在2015年起已经开始付诸实施,课题组依托高校和行业学会,2015年起率先在山东省内进行海洋公约与法规的跟踪、解读和普及推广工作,已经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思路和运行机制,是目前省内唯一一个持续从事本项研究的团队。具体成果包括:
(1)持续有效运行专业化微信公众平台。以“海事公约与法规解读”微信公众平台为基本媒介,如图2所示,分析不同受众需求,细化推介信息种类;完善海法查询系统,为行业主管机关、企业、普通民众提供法规一站式查询服务。目前受众对象已超万人,年推送海洋普法类文章三百余篇。在此基础上,自主开发数据库,建立海洋类法律法规查询库,并保持同步更新,目前共收录海洋类公约、法律法规四百余部。
图2 “海事公约与法规解读”微信公众平台截图
(2)新闻媒体合作。课题组与大众网、海洋频道、地方电视台等媒体合作,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丰富普法媒介形式;与当地海事部门、航海类院校、航海学会等组织、航运企业的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公众号联动,扩大普法受众面。
(3)组织和参加专业性研讨活动。课题组依托行业学会等力量,组织了两届专业性法规会议,搭建“校政企行”直接对话平台,研讨并普及最新的海洋类法律法规。课题组还积极参与其他专业性研讨活动,分享研究成果。
(4)支持航海文化科普基地活动。依托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山东航运文化研究教育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省科协“山东省科普基地——山东省航海文化教育科普基地”,和威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威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等,根据青少年航海科普活动的特点,课题组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组织编写并出版海洋普法读物,力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提高普法效果。
(5)配合参加海洋文化科普活动。配合海事局主管部门组织的“世界海员日”、“中国航海日”活动,海洋主管部门组织的“世界海洋日”“增殖放流”等活动,提供海洋普法支持。
(6)海洋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行业活动。课题组以志愿者身份,开展海洋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行业讲座活动,定期为在校学生和参加培训的社会学员提供海洋法律法规宣讲,按照交通、海事、海洋等主管部门的需求,为辖区的行业企业提供最新海洋法律法规讲座。仅2021年上半年,共开展相关讲座9场,受众人员一千三百余人。
4.结语
海洋普法涉及面广,并且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只有“校政企行”共同努力,共同参与,才能细致地进行。课题组将持续优化协同机制,并探讨与司法、海警等进一步沟通,以期更为完善地提供普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