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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校补*

2021-12-08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210023范崇峰卞雅莉

中医文献杂志 2021年5期
关键词:断句张仲景五脏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210023) 范崇峰 卞雅莉

敦煌藏经洞出土的《张仲景五脏论》共有五种写本,分别是法藏的P.2115、P.2378、P.2755,英藏的S.5614,以及俄藏的дx01325V。其中以P.2115最为完整,S.5614相对完整,此两种卷首均有“五脏论一卷,张仲景撰”字样,其他三种写本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缺,如дx01325V只存有9行文字。

自20世纪80年代起,敦煌出土的《张仲景五脏论》相继有学者进行了辑录校释。如日本宫下三郞的《敦煌本<张仲景五脏论>校译注》一文,谭宗达的《敦煌本<张仲景五脏论>校勘》一文,李应存、史正刚《敦煌佛书与传统医学》一书中的《张仲景五脏论》,丛春雨《敦煌中医药全书》一书中的四种《张仲景<五藏论>一卷》,马继兴《敦煌医药文献辑校》一书中的四种《张仲景五脏论》(以下简称“马本”)等。这些辑校本虽各有出入,但大体一致,基本解决了《张仲景五脏论》在文字识读、断句、疑难词释义方面的问题,其中马本的辑校较为精良。而此后所出的辑校本大多是在马本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补校。沈澍农《敦煌吐鲁番医药文献新辑校》一书中的P.2115(以下简称“沈本”),即在马本及其他辑校本的基础上对《张仲景五脏论》作了重新辑校,补删了部分文字,辨识了一些疑难字。田永衍《敦煌医药文献与传世汉唐医学文献的比较研究》一书中《S.5614新校释》一节,也是在马本及其他辑校本的基础上对《张仲景五脏论》重新进行校释,在识字、断句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此外,还有姚美玲的文章《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考辨》,汤伟的博士学位论文《敦煌医药文献研究》等,均对《张仲景五脏论》中的个别字词、断句问题等提出了新见。即便如此,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还有个别字词存在识读及断句的问题。因此,我们以敦煌医学卷子P.2115为底本,以其他几种卷子为校本,在马本、沈本及其他相关著作的基础上,对《张仲景五脏论》已有辑校成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校补。

校补一:P.2115之14~15行

八节、三音(阴)、五会,小腹、杜(肚)口、齐(脐)勒(肋),脊背、胁项,□(颔)颐鼻主(柱)、鬓眉髭髪,俱有患处,并有所因。

此二行,马本录作:“八节、本阳五会、小腹、柱口、脐肋(勒)、脊背胁项……”[1]57沈本录作:“八节三音,五会小腹,杜(肚)口齐(脐)勒(肋),脊背胁项,【颔】颐鼻主(柱),鬓眉髭髪,俱有患处,并有所因。”[2]10

按:“杜(肚)口”一词,马本误识为“柱口”,沈本未作解释。传世文献中,五代以前的医书中未见该词。清代顾世澄的《疡医大全》卷二十六《脚气部》载:“脾失健运,湿热渐生,肚口不宽,加之饮食非时,七情自戕,初见症也。月事不调,肚口作痛,呕吐酸水、绿水、痰涎……拍拍跳动,由上而下,觉肚口稍宽。”[3]不难看出,“肚口”是与饮食、脾胃密切相关的部位,显然应是指人的脘腹部位,类似于今人所说的“肚子”。通过上下文比较,敦煌的用例“肚口”,指的就是脘腹,以肚脐为界限,将脐上的上腹部称为“肚口”,下腹部称为小腹。

沈本在文字识读和断句方面较马本义长,但此处的断句还可进一步完善。这一句是讲人体各个部位可能患病,并且各有病因。在句式上,“八节、三音、五会”一组,是人体关节、经络、穴位等重要部分的概括。“八节”,是指人体的八大关节。《灵枢·九针论》载:“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马莳注:“人之手足,各有股肱关节计八。”[4]“三音”,当是“三阴”,“音”是“阴”的音讹字。三阴是少阴、厥阴、太阴三经的总称,包括手三阴和足三阴。人体经络,本有三阴三阳,此处只写了“三阴”,应该是在形式上与“八节”“五会”对仗。“五会”,是对人体五个穴位的统称。《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载:“扁鹊乃使弟子子扬厉针砥石,以取外三阳五会。”张守节《史记正义》解释道:“《素问》云:‘手足各有三阴三阳,太阴、少阴、厥阴,太阳、少阳、阳明也。五会,谓百会、胸会、听会、气会、臑会也。’”[5]《史记》中用“三阳”概括六经,与此处用“三阴”概括六经理同。“小腹、杜(肚)口、齐(脐)勒(肋)”,是对人体躯干主要部位的概括,“□颐鼻主(柱)、鬓眉髭髪”,是对头面主要部位的概括,所以根据语义,这段话当重新校录如上。

校补二:P.2115之16~18行

察气颜色,及辩(辨)寒温。听之音声,便之(知)益损。……痛(膚)白者是冷,皮青者是风,颜黑者是温(湿),面黄者是热。

“颜黑者是温”,其他卷子皆同。笔者认为,此处“温”当为“湿”之讹误字,形近而讹。五色诊病是中医四诊的重要方法。《素问·五脏生成》载:“夫脉之小大滑涩浮沉,可以指别。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音,可以意识。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又载:“白脉之至也,喘而浮,上虚下实,惊,有积气在胸中,喘而虚,名曰肺痹,寒热,得之醉而使内也。青脉之至也,长而左右弹,有积气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得之寒湿,与疝同法,腰痛足清头痛。黄脉之至也,大而虚,有积气在腹中,有厥气,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黑脉之至也,上坚而大,有积气在小腹与阴,名曰肾痹,得之沐浴清水而卧。”王冰注曰:“色,谓颜色也。夫肝色青、心色赤、脾色黄、肺色白、肾色黑,此其常色。……色青者其脉弦,色赤者其脉钩,色黄者其脉代,色白者其脉毛,色黑者其脉坚,此其常色脉也。”[6]115- 116《素问》这段话说明了五色脉所病部位以及病因。其中黑脉病在肾,因于水湿。

中医认为,黑色在五脏应肾,肾为水脏,肾藏失司,致水湿泛滥,故肾病而颜黑,其病因于湿。P.2115 此句中,肤、皮、颜、面等互文,统言面色。颜黑病于肾,因于湿,故“颜黑者是温”句中,“温”当为“湿”。

校补三:P.2115之22~24行

此段文字,马本录作:“视毛则知血(骨),见爪则知筋,看目则知肝,察齿知骨,骨伤则齿黑,血伤毛焦,筋绝则爪干,声嘶则气少,声赤能发血,余是患者,推(植)表其源,寻源而作医疗,察外而知脏腑,如此委细,乃是良医。”[1]57而其他诸辑录本差别比较大。沈本根据文义删去了“看目则知肝”“声赤能发血”两句,又据医理、文义补充了多处文字[2]10。

按:“看目则知肝”不当删去。肝开窍于目,看目知肝,与医理和文义都稳妥。这一段文字中有多处令人费解,虽各家校正较多,但仍有可补正之处。

首先,“声赤”一词,诸家说法不一。姚美玲校作“面赤”[7],并举医书中面赤而动血之例以证之。此处如作“面赤”,语义与前文五色诊病相应,但“面”与“声”,无论是字形还是语音都相去甚远。笔者认为,“声”当是“身”的音讹字。“身赤”为热证,身体见黄赤二色都为热证,《素问·举痛论》载:“帝曰:所谓言而可知者也。视而可见奈何?岐伯曰:五脏六腑,固尽有部,视其五色,黄赤为热,白为寒,青黑为痛,此所谓视而可见者也。”[6]361热则迫血妄行,导致出血证。此句承上文之义,察颜色,辨声音,所以说“身赤能发血”,故将“声”校为“身”,于文义而相安,于医理则稳妥。

其次,这段文字中的“者”是“著”的本字,当读作“著”。《说文解字·叙》载“箸于竹帛谓之书”,段玉裁注曰:“箸,各本作著……古衹作者。者,别事词也,别之则其事昭焯,故曰者明,而俗改为著明。”“者”是显著、著明之义。

第三,“植”当是“之”的借音字,“植”“之”语音相近。

第四,这段文字中“原”有两处,前一“原”字上有涂抹痕迹,应当是抄手误写而划去,后一“原”字为本源、根本之义,不必改作“源”。《荀子·非十二子》载:“佚而不惰,劳而不僈,宗原应变,曲得其宜,如是然后圣人也。” 王先谦《荀子集解》解释道:“宗原者,以本原为宗也。”[8]抄写者盖抄“寻其原而作医疗”时,误写作“其原寻原而作医疗”,故删去上“原”字,而导致“寻”“其”二字位置颠倒。诸校本不明“者”义,且未发现上“原”字的涂抹痕迹,故不明其义,标点混乱。

第五,“胕”,当为“腑”的俗讹字。“腑”在唐代已经出现,唐代韩愈《上张仆射第二书》曰:“荡摇其心腑,振挠其骨筋;气不及出入,走不及回旋。”[9]

第六,“余是”之后,各辑校本标点混乱。“余是”乃承上句,对察颜色,辨声音这一类诊断方法进行的总括,与前句形成完整的意思。故其后当用句号。

由此,这段话当改录如上。

校补四:P.2115之74~75行

杏人别捣如膏,吐(菟)丝酒渗(渍)乃凉(良)。

此段文字,马本录作:“杏仁(人)别捣如膏,吐(菟)丝酒渗(渍)乃良。”[1]61沈本同[2]12。

按:渗,当是“渍”之形误。敦煌出土的其他写本也都作“渗”,盖是抄写底本有误。酒渍是常用的中药炮制法。唐代的医书中,菟丝子常用酒渍。如《外台秘要》卷十七有多处菟丝子酒渍的炮制方法,如“五劳六极七伤方一十首”有“菟丝十分,酒渍二宿,焙干,别捣”,又如“虚劳阴痿方七首”有“菟丝五分,酒渍”。

“人”不必改作“仁”。《说文解字·人部》载:“人,天地之性最贵者。”段玉裁注曰:“天地之心谓之人,能与天地合德。果实之心亦谓之人,能复生草木而成果实,皆至微而具全体也。果人之字,自宋元以前本草方书诗歌纪载无不作人字,自明成化重刊本草乃尽改为仁字,于理不通,学者所当知也。”由此看来,果仁之类,在明成化之前,写作“人”是常态。敦煌卷子中也有写作“仁”的,但只是偶见。故不必改。

校补五:P.2115之98~99行

校补六:P.2115之103~105行

下贱虽曰地浆,天行病饮者愈;黄龙汤出其厕内,时气病者能除。贫者虽号小方,不及君臣,取写有处。出处有灵有验,有贵有贱,有高有下,诤(争)秽百草山中药?

此段文字,马本录为:“下贱虽曰地浆,天行病饮者愈;黄龙汤出其厕内,时气病者能除。贫者虽号小方,不及君臣,取写有处出处,有灵有验,有贵有贱,有高有下,净秽百草山中药。”[1]63马本据文例怀疑,“有处出处”当作“有出有处”,并认为,“诤”是“净”的假借字。其他辑校本基本相同。

按:马本断句有误。“取写有处出处”“净秽百草山中药”,这两句都不成义。这段话处于卷子的末尾,《张仲景五脏论》中有大段文字撰写单味药的应用,单味药,即是单味方,至末尾处写到了地浆和黄龙汤等低贱药物的处方。地浆,即泥浆。《证类本草》卷五“地浆”引陶弘景语:“此掘地作坎,以水沃其中,搅令浊,俄顷取之,以解中诸毒。”[15]黄龙汤,即粪汁。《肘后备急方·治伤寒时气温病方第十三》载:“绞粪汁,饮数合至一二升,谓之黄龙汤。”[16]中药处方讲究君臣佐使,而这里都是单味药处方,没有君臣佐使的组配,因此文末总结说“贫者虽号小方,不及君臣”,并以“取写有处”对单味方进行肯定。“处”有审度、辨查之义。如《国语·鲁语上》载:“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17]“取写有处”,是说选用药物是经过了审度。

“诤”,马本改作了“净”,其他辑校本同。所改不妥。“诤”,当是“争”的借字,用作疑问代词,同“怎”。唐代韩偓《哭花诗》曰:“若是有情争不哭,夜来风雨葬西施。”[18]

整句话的意思是:虽然地浆下贱,然而可以治愈天行病;黄龙汤虽然处于厕内,但是能除时气病。药物之少而虽然号称小方,不顾及君臣佐使,但选取药物也经过了审度。药方出处有灵也有验,有贵也有贱,有高也有下,怎能认为百草山中之药污秽呢?因此,马本录文当改。

体例说明:楷体字段落为P.2115原卷校补文。()内为校补字,其前为原卷错讹字;□表示原卷缺一字;双横线表示删除,其字为原卷衍文;[]内为位置正确的文字,其前的原卷文字位置颠倒。马本体例中()内为原卷错讹字,其前为校补字,与原卷校补文相反。沈本体例中【】内为原卷脱漏的增补字,其余与原卷校补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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