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1-12-08朱崇朝
朱崇朝
(临沭县玉山镇财经服务中心 山东 临沭 276709)
1 新形势下农村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成员组成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由村支部书记直接任命的现象,个别村民、党员、干部碍于书记威风和情面,有不同意见也不敢或不好意思提出,出于“老好人”思想便默认了。这不可避免地产生任人唯亲的现象,导致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形同虚设。
1.2 成员身体及思想问题。个别村虽然也通过民主程序选出了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党员、群众组成了民主理财小组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但这些人员大都年老体弱,思想僵化保守,不能与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1.3 法制意识不强。有的成员从一己私利出发,不顾大局,对自己及家族不利的账务不签字、不盖章,致使本来该入账的经管业务得不到及时处理,入不了账;有的置原则于不顾,不能坚持公平正义,甚至与违法乱纪干部沆瀣一气,本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列入村集体开支,致使村集体经济遭受损失;有的滥用职权,随意干涉“村两委”日常工作等。
1.4 工作能力不强。有个别村民主理财及村务监督成员文化程度不高,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谈不上现代化办公,只知道签公章、签私章,不会签字,甚至让村干部代签,签完后也不在自己的名字上按手印;有的责任心很差,甚至长期把公私章放在村干部手中,由村干部随意盖章,人为造成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管理混乱。
1.5 业务知识欠缺。对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出来的民主理财及村务监督成员,大家比较关注当选人员在党员及群众中的威望,而不考虑他们的业务水平。这些成员无法检查审核财务账目中有关经营活动事项;有的仅凭老经验、老做法去解决现在的新问题;还有的成员不履职、不尽责。
1.6 权责不清。日常工作中,一切围绕“村两委”指示和领导脸色办事,使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变成了“村两委”的办事机构,分不清自己该对谁负责,更谈不上该向谁汇报工作,接受谁的监督。
1.7 日常巡视巡察不到位。重成立轻监管,乱理财、滥监督或者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不到位,干群意见较大。
2 对策建议
2.1 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的组织建设上,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民主、合法的程序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投票选举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奉献、德高望重的党员群众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2.2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成员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理财与监督工作与时俱进,符合新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法制教育,让成员知法懂法、守法守纪,依法依纪依规理财与监督。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责任心,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摆正自身位置,不能借口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需要,随意干涉“村两委”的日常工作。
2.3 建章立制。按照中央、省、市、县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民主理财小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利义务,使机构成员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4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理财与监督的能力。定期组织机构成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与业务技能,做到知政策、懂财务、会看账、能监督,真正成为理财与监督的行家能手。
2.5 阳光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在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工作过程中,利用监控录像、手机App 等,对机构成员工作时如何询问、经办人如何答复、村负责人如何释疑、工程发包施工及验收过程、是否签字同意入账等记录备查。同时,通过村微信群等网络技术将现场影像资料发送到全村广大党员群众的手机上,接受监督,使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更加科学、阳光、透明。
2.6 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负责,要定期报告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工作情况,接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审议、质询、建议。
2.7 建立健全巡视巡察制度。纪检监察会同财经部门对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巡察工作,增强机构人员的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违法违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或杜绝因此而发生的信访等影响农村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使民主理财与村务监督这两项“阳光工程”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