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文学价值评价问题研究*
2021-12-08李利芳江璧炜
李利芳,江璧炜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一 什么是儿童文学的价值评价
儿童文学的价值评价是一种价值认识或称为评价性认识的活动。它是对儿童文学“价值”的评价,有别于对儿童文学“事实”的认识。一般事实性的认识针对儿童文学这一客体本身“是什么”展开,如对它的属性、结构、本质、规律等的掌握,揭示“儿童文学”作为一种存在的本来面目,澄清构成它为它自己的那些根本性的东西。这是儿童文学基本原理研究的基础内容。而价值评价则引入了主体对客体的价值需求,即儿童文学这一精神创造物对主体是好还是坏,是有价值还是无价值,或价值是大是小。通常我们说的“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什么是优秀的儿童文学”“经典儿童文学如何如何”等,都属于价值评价行为。价值评价讨论客体的应然性,即“应该如何”的问题。
儿童文学自觉发生的逻辑前提是成人社会发现了“儿童”,认为他们和大人不同而需要自己的文学,因此儿童文学从产生起就内生地具有了它自身的价值属性。它是专门满足儿童精神需求的文学。它的价值发生及价值存在是因儿童而成立的。“儿童文学”是价值选择的结果,它本身即是一个价值判断。对儿童文学的事实认识中包含着对其价值属性的认识,但突出价值思维方式、价值论视野、价值评价的研究维度,聚焦于儿童文学这一客体属性和功能在满足主体需要上构成的效应关系,细致剖析这一关系中客体对主体的“有用”问题,能够更具体深入地探知作为价值观念形态的儿童文学,其在整体文学价值论视域中,究竟有何具体的独立的品格,存在哪些关键的区别性与特殊性问题,以便我们更好地立足儿童文学的文类实际,积极地创造与发扬其独特的文学价值。随着时代变化与观念变革,特别基于价值是实践活动的产物,我国儿童文学的价值建设日益呈现新情况与新问题,有关价值评价的基础理论研究与现实关切便成为儿童文学学科语境中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
价值评价活动由被评价的对象、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这三大基本要素构成。与成人文学相比,儿童文学主体性建构的特殊性生成其基本价值要素的质的规定性。其主要表现在,基于“人”这个主体概念,儿童文学活动中的“人”又可区分为“成人”与“儿童”两个主体概念。儿童文学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是这两大主体的平等对话。但基于儿童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客观事实,与长期以来的文化观念建构,“儿童”与“成人”在整体儿童文学活动中依然处于弱势与强势不对等的状态,但是这一状况要比儿童文学以外的现实生活境况好很多,儿童文学大抵是人类儿童观最进步的领域。儿童文学引领人类儿童观的解放。由于双主体共在的基本事实,儿童文学的基础价值要素便动态性地建构于这二者的关系间,而成人自然首先且主要是决定性的这一方。因为,儿童文学是“被”成人创造出来的,儿童是“被”提供文学的。“被”的情形与状况如何,直接决定于成人对儿童的价值观念意识。即成人如何看待儿童的问题——成人的儿童观是怎样的?也就决定了成人在什么逻辑起点与什么问题归宿上看待文学之于儿童的价值,也便决定了不同时期不同文化背景下作家创造出的儿童文学,也即我们此处的评价对象,其作为价值观念形态存在的差异性面貌。
作为被评价的对象,儿童文学自身是价值观念的产物。创作主体在儿童文学中放置什么样的内容、以怎样的视角叙事、生成怎样的文体风格等全部艺术层面的表现,均受制于其对“儿童文学”——由“儿童”与“文学”结合而生的这一新创造物的价值意识。作家创作儿童文学,时时在经历着一种价值选择,不管是基于自觉的价值认识,还是非自觉、想当然的价值理解,总归会显示出作家自己的价值取向。儿童文学中的“儿童”是成人社会“认为”“想象”下的再造,是处于非童年期的成人主体对童年“返回式”的表达,“时间”与“距离”赋予此类审美观照特殊而又相对稳定的美学气质。儿童文学得以产生的逻辑前提不仅在于要以童年为自觉的审美对象,而且要自觉认识到这一审美结果的服务对象,是以儿童的接受为限制性要求的。儿童文学从始到终在贯彻对儿童的价值关怀这一中心理念。但是,“基于对儿童怎样的认识基础,怎样关怀,关怀什么”这些问题却是有巨大的历史与文化差异的。它是一个人类对儿童,进而对儿童文学价值观念不断解放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儿童文学中被评价的“价值”的历史性、实践性、时代性等特征。我们首先要建立一种发展的、开放的儿童文学价值观念,要从符合儿童文学特性的角度去定位与理解其价值内涵,特别要处理好其中价值表现的“变”与“不变”。
儿童文学的评价主体比成人文学复杂,这同样来源于参与儿童文学活动主体构成的复杂性。儿童文学是专门为孩子写的文学。但在一个完整的儿童文学活动链条上,从创作到出版、传播、销售、购买、阅读、评价反馈、审查等各环节,儿童作为主体存在主要占其中“阅读”的一个主要环节,此外在“评价反馈”上也有较多表现,在“购买”环节随年龄增加而有变化,剩下的环节则参与很少,或基本不参与。整个活动链条会涉及很多不同主体身份的成年人,如作家、出版者、销售者、购买者、监护人、图书管理人员、评论者、阅读推广人、教育工作者、文化管理部门人员等,这些人员都要和儿童文学建立价值关系,关系成立的动机、前提、目标有一致之处,却也因主体价值诉求不同而呈现内在差异,特别如果是和儿童的需求对照看的话,评价的多维度性与多层次性就更为复杂多变。从儿童文学历史演进的规律来看,儿童文学愈发展,评价主体构成愈多元,参与人员力量愈强大,问题也便愈复杂。这也同时说明,参与人员愈多,表明儿童文学的价值愈被发现,价值创造与价值空间开发愈得到重视,儿童文学的价值实现与生态效应便愈显著。评价主体其实就是对儿童文学要发言的主体,“发言”代表着社会关注。我们研究价值评价问题,其实就是对儿童文学活动现象所保持的一种时代敏感。儿童读者自身应该是评价主体的主要构成,但囿于身心、理智、语言表达等各方面的未成熟状态,他们的评价整体相对不成体系,很难作为知识被“固化”,很难进入成人社会的主流评价领域。但儿童的评价对于一些儿童文学作家却非常重要。倾听儿童作为读者的评价声音的,从成人来看,主要是作家,也许还有一些家长与批评家,当儿童文学的市场化意识开始发展时,出版人尤其特别重视儿童的评价。儿童评价的发生与其意义主要产生影响在儿童同辈之间,儿童内部的交流与评价对儿童文学的有效传播非常关键,这方面我们其实是关注研究不够的。当然整体看,儿童作为评价主体的权力需要被更加重视与尊重,儿童评价的价值需要被更加深入地致以关注与研究。
任何一种价值评价都是基于评价主体所持的尺度和标准,因主体身份、立场、需求不同,便会形成标准的多向度性与差异性。以儿童读者和家长这两大评价主体来看,他们所持的真实标准基本是“大相径庭”“南辕北辙”。家长为孩子买哪本书,希望孩子读哪本书,基本是以“有用”“有什么用”为首要、主要、关键的标准判定。而儿童青睐哪本书,主动去读哪本书,则主要是以“好玩”“好读”为直觉的基本标准。儿童读书取向在自我感受,家长选书则在理性的外在价值。出版者当然希望他们的书“叫好又叫座”,市场竞争下某一时期出版易偏向“商业标准”,现在政府首先要求的是“社会效益”。教育工作者使用儿童文学,整体上还被束缚在教育的功能论中,还较难做到首先考虑“儿童性”与“文学性”兼容的标准维度。对于创作主体作家来说,他们更可能持有非常个性化的评价标准,认可什么,不认可什么,行走在儿童与文学的关系之间,他们都秉持着或稳定、或变化着的儿童文学价值标准。作家的标准限制或引领着其创作水准。文学批评是广泛的价值评价行为中特殊的一种,由于是一个专门的知识领域,批评家在标准建构上力求专业性与科学性。
二 当前我国儿童文学价值评价的基本语境及存在的问题
今天我们所讲的自觉形态的儿童文学,其实是一种“给定”的文学——即成人社会给予儿童,认为他们的文学阅读“应该如何”的活动形态。21世纪前20年我国儿童文学获得飞速发展,“给定”儿童阅读的文学书籍越来越丰富,儿童文学市场欣欣向荣。从创作到儿童的实际接受,这一“给定”的过程中介入与干预的成人越来越多。由于儿童的未成熟状态,所有参与这一过程的成人,其实都不同程度承担了“把关人”的角色。尽管基于不同文化身份立场的把关行为差异度很大,但其共性是都持有对书籍的价值判断,即所有的介入者都会对作品作“好”与“不好”的评价结论。也就是说,在面对给孩子的阅读材料时,成人社会不约而同秉持一种共识——大人,特别是孩子身边的大人,毫无疑问拥有对作品质量发声与评价的“权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家庭对教育的愈益重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过程干预愈加精准细致,而图书产品的提供方因此而更加注重作品的价值与品质的开发与宣传,这就使得对书籍的选择与评价变得更为日常普遍。同时,旺盛的市场需求刺激了创作与出版的快速繁荣,巨大的经济利益在短期内制造出更多的生产与经营主体,这就极易造就标准游移、边界松动的唯经济效益的失范行为。又由于在成人与儿童、成人与成人之间对儿童文学功能期待值的本质差异,自然使得不同主体赖以评价的价值标准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于是,儿童文学评价较之成人文学来看,由于两大基准主体的年龄差及“给定”的这样一个文化事实,由于介入的成人主体繁杂的社会性(仅以家长身份看),使得评价的主体力量、评价的类型、评价的构造层级、评价频次、评价的活跃度都呈现出非常特殊的状况。或简单说,儿童文学评价无处不在,评价主体动机强,日常性、随意性足,评价主体身份一方面呈多元性与散状,另一方面以“家庭教育”通道也易集结,因为由成人到儿童,也即“由上到下”这一既定关系的形成,使得成人社会谁都可以对儿童文学“说三道四”,而且“言之凿凿”,有理有据。这构成当前我国儿童文学价值评价的基本语境,其中日益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请我们注意价值评价问题研究的迫切性与重要性,特别促使我们增进对儿童文学的跨学科属性与实践性强的学科特质的认识。
借用蒂博代对文学批评类型的划分,看当下我国儿童文学价值评价现状也很有趣。基于民间的、最广泛意义的家庭层面无时无刻不在对儿童文学作“自发的批评”(1)蒂博代在《六说文学批评》中提出“自发的批评”“职业的批评”“大师的批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1月北京第1版。此处借鉴蒂博代的概念,但根据儿童文学的实际情况,对其内涵有所延展。,这是一类忠实的成人读者的批评,而且为人父母,代代传承。所以,家庭、家长对作品的评价作为稳固存在的软实力,其力量不容小觑。特别是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各种以家长为主体的微信公众号与讨论群层出不穷。由于社会及家庭对儿童教育的推崇,越来越多的出版方、各类教育机构、文化组织等,以阐释、讲解、推广儿童文学为使命。近年来,业界突然涌现出一大批评价儿童文学的专业人士,“专业批评”盛行,且跨学科特征很鲜明。同时,各类媒体也往往从“专业”立场出发去对儿童文学动态关注与发声,这便使得“专业批评”现象及形态更为多元。由于我国儿童文学学科的未发达状态,基于大学文化语境的“职业的批评”或“教授的批评”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或者说其实是严重匮乏的。至于蒂博代所言的“大师的批评”,由于儿童文学在我国得以充分发展的历史时期还较短,还没能形成“大师云集”的格局,因此“大师的批评”也便很难形成气候。但是近年来高校教育学学科领域的专家介入儿童文学越来越多,这会很好地补充、丰富我国儿童文学学科的专业力量。两相整体比较,儿童文学价值评价已然形成蔚为壮观的不同阵营,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评价力量增势很快,在此种背景下,便更突出高校儿童文学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紧迫性。
从近20年来我国儿童文学已创造的文化现象及实际业绩来看,童书出版及原创儿童文学发展事业蒸蒸日上,如火如荼,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根据开卷发布的数据,2018 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销售额总规模 894 亿元,同比增长 11.3%。在这其中,少儿图书成为带动市场走势最重要的力量。2018 年,其码洋占有率达到 25.19%,码洋规模 223 亿—225 亿元,同比增长 13.74%。”“2018 年有 557 家出版单位参与少儿市场竞争。”(2)刘蓓蓓:《开卷 2018 年少儿图书市场数据显示——新书不新 增速放缓 投入产出比高》,《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9年3月18日。这其中,少儿文学是少儿图书市场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少儿出版与儿童文学已被认为进入第二个黄金十年的发展期,因此健全的儿童阅读环境与阅读生态的营造成为更加迫切的时代课题。特别是图书消费市场,作为成人的购买者一直在呼吁图书选择的专业指导。毕竟,从浩如烟海的书市中选出最满意、最好的图书,对于普通家长、非专业人士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民间自发的儿童文学批评是从“选择”开始的。“选择”,究其实质,是一种基于对对象的价值认识、价值评价后的认同活动。选择行为建立起选择主体与对象的价值关系。在未被评价与选择前,作品中只是蛰伏着它的“价值属性”,这些客观的属性需要被选择主体激活。由于对赖以评价的共同标准的掌握程度,个体需求、价值诉求的差异等要素的制约,成人为儿童选书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于是,带有“权威、专业”等字样的推荐意见便会很直接影响到购买者的态度。相比来看,儿童则很直接地根据自己的感觉、心意、喜好去选书,受同辈间的口口相传影响更大。由于成人往往对图书的期待值、赋值更重,于是便对作品内在价值的要求更具体,更明确。这些都是少儿图书在进入儿童阅读视野之前,“被评价、被选择”时必然经历的命运。当然,儿童与书价值关系的真正确立,是从阅读开始的。但是,在此之前,作品被成人“一厢情愿”地致以非常主观的评价与价值确认,却也是儿童文学活动很显著的一个特点。
儿童文学的价值经由儿童的阅读与鉴赏得以实现,儿童拥有对作品的终极评价权,但却是内化与内在的,因为儿童还不具备专业的、综合的能力去精准地表达他的阅读感受。因此,在儿童文学的接受主体这里,基本实现不了对作品的阐释与专业的评价。也就是说,儿童文学批评主体与成果预设的读者都是指向成人的。它是一种在成人间、成人话语领域内开展的对话实践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虽然讨论与探索的内容始终有关儿童,但现实儿童并不出现,儿童仅处于成人的观念中。所以,不同的成人批评主体将儿童在观念中置于何种位置,或简单说成人如何看待儿童,如何看待儿童的阅读,以及如何看待自身与儿童文学事业建立的关系(是指成人批评主体基于何种原因或目的参与介入了这一事业,以及其具体的工作岗位与性质),都直接决定了其对儿童文学在价值认同与取舍上的态度,因此,也便影响到评价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与接受的一个事实是,我国“儿童文学评价”现场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各方面重视儿童教育、儿童教养自身的难度、出版及相关文化产业形势,以及国家民族的进步要求等各个层面的内外环境、文化建设紧密相关。儿童文学评价活动形成了成人社会有关儿童文学讨论、争鸣的主要场域,且常常其实践性、应用性功能所指大于学理性、学术性的宗旨,因为现实中儿童的教育面临着无数的棘手问题需要成人去解决,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产品(无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会被笼罩在“功能型”的阴影中。于是儿童文学受关注与批评的常态便是“直指问题”的,讨论主要聚焦点便是“其作用如何的”“好与不好”的等直接涉及价值判断的命题。应该说,价值学、价值论在今天已的确成为透视儿童文学理论批评活动的一个显性的、突出的方法论视角,其中生成与涌动着众多的文化实践命题亟待讨论解决,这也就是近年来我们开展“儿童文学批评价值体系研究”课题的基本学术背景。
三 评价标准及延展性学科建设任务
21世纪以来,我国儿童文学出现的热点争鸣现象基本都属于价值评价范畴。好多问题争议时间长,但并没有获得更多颇具思想建树的结论,很多问题其实悬而未决,暂时搁置。争议方各走各的道,两不相干,便为上策。对待一些活跃的、影响力大的儿童文学现象,拿“商业童书”标签作定性评价,警醒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但同时也禁锢与限制了业界对这些重要文学现象作深度的内部观察,容易流于形式。这其中,特别是在对待来自儿童读者方面的评价声音是重视不够的,这就会影响到我们从学理上去深入地探究清楚“儿童为什么喜欢”这样一个非常初级的问题,其实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对中国儿童的当下关怀,规避了对儿童喜欢背后的原因分析,也就影响了我们对儿童生存现实境况的深层揭示。也可以说,这是儿童文学批评现实主义精神一个维度的缺失。
“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学界的讨论一直方兴未艾。最普遍、简单自然的处理方式是用“经典”来论说。“经典”内含着历史已然生成的最高文学标准,其中蕴含了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具有广泛的审美共识度与社会通约性的价值尺度,具有丰富的具体的艺术价值要素及可阐释的价值空间,所以可以成为标准。当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时,只要拿出一个最好的足以代表优秀儿童文学的经典个案,参照比较,情形就一目了然。比如,我们在阅读西方儿童文学理论批评著述时,也经常会接触到他们使用的“touchstone”这个词,《夏洛的网》就是一个“touchstone”。21世纪以来,面对我国儿童文学出现的诸多新现象新问题,学者们据以评判的标准通常也是延用“经典”标准,比较是很常用的方法,这个方法比较管用。如果我们再去回顾之前的争鸣讨论现场时,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就是那个过程大概只滤下了“经典”与“商业童书”这两个关键词,它标识了基于西方的“经典”绝对标准后评价的具体结果。要么达到“经典”,要么就是否定。作为对发展过程中、处于上升期的原创中国儿童文学来说,我们应该反思非此即彼、简单对应的评价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可能最大的问题就是会忽略,或不能冷静分析我们的原创在自身探索过程中积累的美学经验,或会影响到真正基于中国语境、中国的社会问题、中国儿童的具体发展问题等这些现实背景,来思考儿童文学的建设问题。
儿童文学的“标准”问题是儿童文学学科的元问题。从儿童文学学科一诞生,有关“给儿童什么样的文学”便作为一个中心的理论问题被提出,因为它代表了知识界对儿童文学的基本认识理解程度与水准,同时“标准”也标识着一种文学理想,具有超越性与引领性的特点与功能。如,周作人在1912年的《童话略论》中,就提出了评骘童话的“优美、新奇、单纯、匀齐”的四个美学标准。随后主要的儿童文学论述都对选择标准有具体表达,或从内容、形式层面,或从不同文体角度,或从积极标准,或从消极标准。价值评价依赖于标准展开,没有抽象的、永恒不变的评价标准。当下儿童文学价值评价存在的多元形态正表明社会对传统儿童文学标准的共识度在降低。有关童年的需要与儿童文学的功能原本就是一个发展中的、观念不断被解放的、开放的话题,如果我们在标准的问题上不持一种自觉建设的、辨证反思的、兼容并蓄的态度,就根本难以应对儿童文学实践提出的种种问题与挑战。
价值评价是儿童文学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其实准确说它还只是焦点中表露在窗口最外的那一部分。沿着价值评价往里走,我们才会触碰到儿童文学学科真正意义上的那些难点问题,那些属于儿童文学意识形态与文化实践属性的深层次问题。正如学者Anne Scott MacLeod所表达的:“在任何时期,成人对儿童图书和童年的态度都是个人、社会甚至政治信念的混合体。这种混合很少像今天这样复杂或具有爆炸性。”(3)Anne Scott MacLeod.Censorship and Children’s Literature.The Library Quarterly, Vol. 53, No. 1 (Jan., 1983), pp. 26-38.这是20世纪80年代基于美国背景的研究。我国儿童文学在21世纪前20年经历了较快速发展,而且这一发展势头一定会持续下去,因为“儿童”代表着人类的全部。但是从学科自觉的角度来看,事业格局愈繁盛,我们的研究任务便愈艰巨。价值评价带来的难点问题其实才刚刚开始。
2020年6月,网络掀起的关注高潮就是一个明显的征候。该事件源于一个名为“林小歌和萌小萌”的网友,在6月15日发布了一条题为“儿童文学少儿不宜内容大赏”的微博,内容针对杨红樱、曹文轩、沈石溪、杨鹏等作家作品中存在的“少儿不宜”的内容,同时配以这几位作家作品中被勾勒出来的文字,指责这些作家的写作涉及性、暴力、自杀等相关内容。该微博一时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家长、教育工作者中引起热议。事情本身在作家群中业已产生相当影响力。从专业角度分析,该批评内容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原作断章取义、过度阐释的问题,但它很轻易就触碰到了儿童文学中禁忌书写的敏感点,不经意间的价值评价便牵连出儿童文学的书写“红线”与审查制度等问题。其实,近年来类似的问题一直存在。除去社会关注与质疑外,儿童文学业界截然对立的评价声音也始终存在,而且往往可能还不是诉诸纯粹的学理分析与批评的。
一是评价的歧见与不确定性,走向严重时便关系到儿童文学的审查。审查在西方儿童文学界同样是争议极大的话题。彼得·亨特在1997年有关英国的审查制度和儿童文学的一篇论文的结尾写道:“儿童文学的审查制度是一种悖论:介于仁慈的控制和可怕的压制之间;介于对文字和意义的常识态度和必要的解释自由之间;介于一个‘微不足道’的主题和对它的非同小可的反应之间,以及正如我们在当代英国所看到的那样,介于公开和隐蔽之间。”(4)Peter Hunt.Censorship and Children's literature in Britain Now, or,The Return of Abigail.Children's literature in Education, Vol. 28, No. 2, 1997.我们完全可以意会该表述中那些复杂隐晦的东西,那些属于儿童文学独有的艺术尴尬与无奈。对由评价顺延的审查问题,我们研究界目前还鲜有涉及,但它很快便会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
就当下看,社会由儿童文学价值评价聚焦的首要问题是对原创儿童文学质量的不满意与担忧。虽然中国童书市场一路上涨,成为出版界最看好的“蛋糕”,业界出版生态异常活跃。但具体到家长为孩子选书,普遍反映出来的问题又是不知如何能选择到优秀的童书?映入眼帘、名气大的作家始终是少数的那几个,他们一旦被重复消费,就很容易失去新鲜感,频频引发质疑。过大过快的市场需求与原创能力不足形成鲜明反差。尽管新人新作在不断涌现,但短期内很难出现艺术品质完美,又能获得儿童读者广泛认可,以及家长充分认可的优秀之作。特别是家长对儿童文学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苛刻的要求,这些都会通过价值评价作合理反馈。因此,评价现象便成为儿童文学界的晴雨表。
二是评价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指示中国儿童文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表现在理论研究与批评上。儿童文学理论话语声音明显不充分,理论成果在呼应重要文学现象、澄清问题困惑上明显乏力,理论成果带动儿童文学观念在社会中的普及严重不够。同时又由于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与人际关系特质,儿童文学批评不可能“就事论事”,纯客观针对作品展开学理探讨,儿童文学界的自我批评、自我反思能力还十分不够。针对儿童文学的突出现象,缺少专业性的深度探讨分析,缺少纯粹基于学术的对话讨论。在儿童文学的价值评价中,存在着“商业、教育、娱乐、公益、纯文学、主流意识形态”等几种价值尺度,基于评价主体的利益诉求,儿童文学可以被放置在不同的价值关系,如经济、实践(利益)、政治、伦理、审美等多方面作出不同的解释。于是,“什么是好的儿童文学”便成为一个价值含蕴无比暧昧的复杂命题。价值选择主体及选择的多样性,既成就了中国儿童文学繁荣发展的态势,更深刻地彰显出基于中国语境形成的儿童文学的文化实践与意识形态属性。因此,价值判断研究便成为当前我国儿童文学领域非常突出的难点问题。
三是价值评价撬动了整体儿童文学生态系统,提请我们始终关注现实的、现场的、实践着的儿童文学,强烈逼迫我们反思推进学科研究范式的转型。纯文本内部的、经典路数的、单一主体向度的研究将愈来愈不适宜当下学科建设需要。儿童文学的时代课题再不可能是稳定的、静态的、抽象的纯文学性话题,相反,当社会愈益深刻认知到儿童阅读对其个人与社会具有的潜在的强大影响后,口径更为开阔延展的综合文学命题将向我们提出更大挑战,儿童文学的研究课题将会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生动,越来越朝向真实的儿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