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女王”的帝国书写
——阿加莎·克里斯蒂中东小说的后殖民解读
2021-12-08王亭亭
王亭亭
(南华大学 语言文学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公认的“侦探女王”,在其60多年的写作生涯中,一共创作了80部小说及短篇故事集、19部剧本。她不仅继承了古典式侦探小说的创作模式,确立了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还促成了其繁荣发展,将侦探小说领入“黄金时代”。虽然阿加莎·克里斯蒂是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作家,但读者感兴趣的多是其作品中一个个待解的谜团;学界现有的研究视角多集中在其小说的叙述模式、人物形象等艺术特色上;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克里斯蒂‘现象级’的成功是建立在其小说的情节,而不是政治之上的。”[1]然而正如詹姆逊所指出的,“政治的”东西不经常出现在文本的表面,阿加莎的小说也从未完全超然于现实的政治和文化之外,以《古墓之谜》为代表的中东背景小说中的异域风情不仅只是用来吸引读者,更是书写帝国传统的一部分,甚至其中的考古学话语都是帝国想象与建构的表征。
一、帝国考古学者
萨义德在《东方学》中将其主要的方法论工具称为“策略性定位”和“策略性构建”,其中的“策略性定位”(strategic location)是“根据其所写的与东方有关的作品来描述作者在文本中的位置的方法”[2]26。因此研究阿加莎中东背景小说中的帝国书写,“策略性定位”能有助于了解阿加莎在其文本中的位置和身份。
阿加莎的中东背景小说主要有四部,分别是1936年的《美索不达米亚谋杀案》(MurderinMesopotamia,国内多译为《古墓之谜》)、1937年的《尼罗河上的惨案》(DeathontheNile)、1938年的《死亡约会》(AppointmentwithDeath)和1951年的《他们来到巴格达》(TheyCametoBaghdad)。这四部作品都备受读者欢迎,尤其是《古墓之谜》和《尼罗河上的惨案》更成为了侦探小说中的经典之作。阿加莎本人独特的中东经历使她的这些作品充满了中东风土人情,这些异域风情无疑为作品增色不少。《古墓之谜》的谋杀案就发生在伊拉克的一个考古发掘地。正如小说封面所介绍的,这是阿加莎根据第一手的考古经历,创作出的一个悬念迭生的谋杀故事。
与第一任丈夫结束14年的婚姻后,阿加莎决定用一次环球探险来忘却痛苦往事,她的首站就是充满东方风情的巴格达。在探访乌尔遗址发掘现场时,她邂逅了第二任丈夫——知名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两人于1930年结婚。此后直到二战爆发,阿加莎陪同马洛温在开罗、大马士革、尼尼微各地进行考古发掘。阿加莎参与了文物的清理、分类和拍照工作,她甚至把自己推理和解谜的特长应用到了对出土文物碎片的拼贴复原中。阿加莎成为了其丈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助手,这段经历被写入了她的考古回忆录《告诉我,你怎样去生活》(Come,TellMeHowYouLive)一书中。同时中东的生活和考古经历给阿加莎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灵感,由此创作的作品都成为其巅峰时期的代表作。
但是阿加莎并非只是单纯来中东地区游历采风,为自己的小说增添异域风情。这点从《尼罗河的惨案》中她对言情作家奥特伯恩夫人的描述就能看出。奥特伯恩夫人四处夸耀自己的中东风情作品,“我到这里来是为了撷取当地风情。《白雪黄沙》,这就是我新书的名字。内容强烈而带点挑逗,白雪在沙漠上——。”[3]从之后的故事中阿加莎对于奥特伯恩夫人的种种丑态的揭露来看,这类作家和其写作初衷是为她所不齿的。阿加莎的中东小说中没有挑逗和魅惑,文风平淡写实,甚至没有过多的主观情感描述。就如她的考古回忆录中的点滴客观记述所反映的,她并非是来“撷取当地风情”的二流作家。她既是来自英帝国的游客,也是帝国的考古学者。
《古墓之谜》时期的伊拉克是一战后英国“非正式帝国”的一部分。伊拉克原是隶属于奥斯曼帝国的行省,一战中被英国军事占领。1920年的《圣雷莫协定》确立了英国在伊拉克的委任统治权之后,英国虽口头上放弃了对伊的委任统治,但仍控制了伊拉克的军事和外交权,且英驻伊高级专员掌管伊拉克的最高权力。实际上英国通过间接方式统治着伊拉克,伊拉克被纳入英国“非正式帝国”版图。学者用非正式帝国政策(informal Empire)分析英国海外殖民和外交政策,认为“非正式帝国是指一个大国通过非正式的帝国统治形式或非正式的政治框架主导或控制另一国的事物。”[4]因此,与正式帝国政策中的殖民扩张和对其它国家地区和人口的全面控制不同,非正式帝国政策是资本的扩张、经济的扩张和文化的殖民等无形的、非官方的扩张,因此非正式帝国又被称为“无形帝国”[4]。阿加莎·克里斯蒂来到处于“无形帝国”控制范围中的伊拉克,她并不只是中东古国的游历者,她还是英帝国的来访者、观察者和叙述者。作家和考古学者的身份更加强了她的权威感。学者曾注意到帝国殖民扩展发展到顶峰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正是西方文学旅行书写的黄金时期,在英国文学中尤其如此。殖民地的生活和工作经历成就了阿加莎中东背景侦探小说中特有的旅行书写元素。这种由殖民扩张推动的书写中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以殖民者的姿态审视海外地区。因此不论是阿加莎笔下的东方故事,还是她的回忆录中都不难看出其中的殖民主义话语和帝国优越意识。彼时身处伊拉克的阿加莎并不只是中东古国的游历者,她还是英帝国的来访者、观察者和叙述者。
前往伊拉克的首都巴格达之前,阿加莎曾认为“如此吸引我的,真的,只是(它的)名字,此外我对巴格达是什么样子一无所知。”[5]362到达巴格达后,阿加莎承认“就地理位置而言,我已在巴格达,但从精神上来说我还在英国。”[5]374从中可见,尽管阿加莎对中东不甚了解,但这并不影响她带着“帝国的凝视”来认识这里,因此彼时陌生的中东对西方人而言已是“似曾相识的地方”(déjà vu)[2]234。她以大英帝国的游客和学者的身份来到这里,她讲述的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解谜故事,她对中东的描述既充满着帝国话语,也会成为帝国书写的一部分。
二、帝国凝视下的考古场
约翰·麦克劳德(John McLeod)认为“在西方人的想象中,大多数关于东方风光和文化中浪漫和奇异的魅力都与时间有关,尤其常见的是西方人沉迷于的想象中,东方只是一个历史实体——基本上都是历史废墟”[6]。很显然,这种把东方等同于古老、衰败的想象就是西方人对东方的否定,而阿加莎从对《美索不达米亚谋杀案》(《古墓之谜》)的命名开始就在不断地强化这种否定的刻板印象:美索不达米亚是古希腊对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的称谓,这里曾是苏美尔、巴比伦、亚述等古文明的孕育地。虽然故事发生的时间早已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伊拉克共和国时期,但是“美索不达米亚”的旧称能带来古老的联想;小说中这个考古队里的谋杀故事更进一步地把这种刻板成见合理化。
《古墓之谜》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伊拉克北部城市哈桑。利德勒博士正带领一支考古队在离哈桑不远的古亚述城市废墟上进行考古发掘。小说的背景设置直接把二十世纪初的伊拉克与古老的亚述文明关联起来。小说甚至在引子部分就借书中人物之口强调伊拉克的悠久历史:丽瑟莲护士在给姐姐的信中介绍自己的新工作地点时说到“你是不会相信巴格达是如此肮脏和零乱——一点儿都不像你从《一千零一夜》里所想象的那样富有诗情画意。”[7]1丽瑟莲提到的《一千零一夜》是萨义德批判的典型的西方人眼里的东方——“东方几乎是被欧洲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地方,自古以来就代表着罗曼司、异国情调、美丽的风景、难忘的回忆、非凡的经历。”[2]1
不论是古亚述、《一千零一夜》里的巴格达,还是现在肮脏零乱的城市,阿加莎抹除了伊拉克的现代气息,将已进入二十世纪的伊拉克与历史想象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不仅让故事的发生地历史化,还让这里处于一种时间和发展都停滞的真空状态。由此,小说中的伊拉克成为了古老的蛮荒之地,以及最迎合西方观念的劣质标本。丽瑟莲护士对考古队驻地哈桑的描述中洋溢着西方的优越感:“这哪里像是一条大路——分明是一条坑坑洼洼、满是辙窝的车道儿。真可谓辉煌灿烂的东方!当我想起了我们英国那极好的公路干线,的确是我的乡思触动。”[7]19丽瑟莲护士对巴格达的描述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那就是她的描述中每每都会将巴格达与英国做比较,也就是说她处处以英国为参照物来进行对比。门丁格(Blake Allmendinger)就认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这些)小说尽管设置在现代,却在阐释西亚文明的衰落,以及同时发生的英帝国的崛起”[8]。萨义德注意到在东方主义者的表述中,东方总是在对位的原则下,被表述成为西方的他者。丽瑟莲的讲述有着典型的东方主义特征,她将伊拉克视为与英国相参照的形象,于是伊拉克就成为了相对于英国的异化主体,那么,极好的公路代表着先进和文明的大英帝国,伊拉克就只能“一切都是荒废败落,疮痍满目”[7]20。西方凝视下的东方不仅被历史化,还要进一步地被矮化为落后的、衰败的。
丽瑟莲护士达到哈桑的第二天,考古队的凯利带领她参观了正在发掘的宫殿遗址。但在丽瑟莲看来,“除了泥土之外是没什么可看的,肮脏不堪的泥墙大约有两米多高——宫殿就是这些了。”[7]48-49此时西方再一次被作为对比的参照物:丽瑟莲沮丧地发现“我姑母在克里克尔亚森林的那间倒毁的破屋也要比这显赫高大得多!那些古亚述人或诸如此类的人,他们竟然还把自己称做皇帝。”[7]49与现在的英国相比,即使曾有过灿烂文明的伊拉克也无法避免被矮化,甚至辉煌的历史也被一把泥土成功掩去,只留下其古老、破旧、衰落的一面。
利德勒博士曾把古亚述人烤面包的炉子指给丽瑟莲看,并告诉她“阿拉伯人时至今日仍用这种大致相同的炉子”[7]52。这是小说中罕见的对“今日”伊拉克的描述,只是这个今日看起来和三千年前的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在丽瑟莲的讲述中,伊拉克似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古迹废墟,看不出一丝发展和现代的痕迹。利德勒太太笑话自己的先生时说道“考古学家们只是看到他们脚底下的东西,天空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7]39这句评价也同样适用于用自身的考古经历来创作小说的阿加莎,进步和发展的伊拉克对她来说是不存在的,她只书写她想看到的伊拉克——一个代表着远古和破败的废墟。就如萨义德所说“为了使其驯服,东方首先必须被认识,然后必须被入侵和占领,然后必须被学者,士兵和法官们重新创造,这些人将古代东方被遗忘的语言,历史,民族和文化重新发掘出来,用作——在现代东方人的视野之外——评判和统治现代东方的工具。”[2]119只有把伊拉克变成一个考古场,帝国的考古学家们才能在这里顺利地进行发掘和创造,最终将其驯服为无形帝国统治的一部分。
三、作为权力工具的帝国考古学
阿加莎在《古墓之谜》里展现的伊拉克犹如一个古老沉寂的遗址。事实上,二十世纪的伊拉克早已暗流涌动,动荡不安。二十年代开始反英起义在伊拉克各地相继爆发。三十年代费萨尔国王的暴毙使伊拉克各方势力失去平衡,局面更为混乱。但是这些混乱在小说中没有丝毫踪迹。小说中丽瑟莲护士陪同利德勒太太在考古驻地附近散步时评价这里“相当安谧,……在我看来这里好像四顾茫茫,远离各方。”[7]57不论是安谧的古迹周边,还是如废墟般的伊拉克,仿佛都在静待着考古学家的发掘和研究,似乎只有考古学者们才能赋予它们新生。
古代遗迹在帝国对殖民地的统治和管理中有着十分独特的意义。迪亚茨-安德鲁(Margarita Diaz-Andreu)曾指出“古迹有助于殖民者成为‘当地传统的保护者’,从而提升形象。”[9]的确,在《古墓之谜》中当地人要么如孩童一般无知,要么就是偷盗文物的破坏者,惟有来自西方的考古学家才了解文物的价值,才是文物和当地人称职的“监护人”。
小说里考古队雇佣了不少当地人作为发掘工人或者驻地的仆人,但阿加莎没有费心给他们起名字,这些人在小说中被笼统地被称为“阿拉伯人”或者“孩子”(boy):“孩子们会在中饭和正餐之前给你送来热水”“一定要大声嚷嚷。用通常的‘英国人’的声音说话,阿拉伯人是什么也听不懂的。”[7]36伊拉克的“孩子们”撒谎成性,常在工作时开小差、聊天或者重复地哼唱一首可笑的调子。对当地人孩童化、无知化描述的过程是一次西方人行使“命名权”(power of naming)的成功运作。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未经开化的无知“孩童”,才需要西方人行使“父母”的职责,对他们施以教育和管控。
对于当地人破坏文物的行为,西方考古学者的奖惩就尤为必要了。小说中哈桑附近的大多数王族坟墓都被偷盗过,甚至考古队雇佣的当地人都可能在挖掘时偷盗文物。利德勒太太曾向丽瑟莲介绍过考古队的一个惯例,即用等量的黄金奖励那些挖到黄金文物的工人,她对此举的解释是“这是惯例。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防止他们偷盗文物。你知道,倘若他们真的偷了,这文物便失去了考古的价值,只剩下它本身的价值。他们会把它熔化掉。因此,我们这样做是使他们安心做一个诚实的人。”[7]53西方的考古学者们不仅要保护文物,还要及时预防或制止当地人的偷盗,施以适当的奖赏和惩戒,这样才能帮助他们诚实做人。这正如埃拉·肖哈特(Ella Shohat)总结的“尽管是数千年文明的产物,但第三世界的民众还只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他们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或心理,因此需要来自于更‘成熟’、更‘先进’社会的引导。”[10]
尽管丽瑟莲对古亚述的遗迹鄙夷不屑,但是对于发掘遗址和清理文物的考古工作,她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利德勒太太向她展示出土的陶器时,她不屑地认为“大都是粗制滥造。哎呀,这些古人智力是那么平庸。”[7]54可当利德勒博士清洗陶器时,她的描述中就充满着褒奖之词:“他们把盐酸溶液倒在陶器的上面。一个罐子显现出令人悦目赏心的梅红色,另一个罐子又露出了牛角的形状。这实在妙不可言。”[7]54-55丽瑟莲又一次将东方和西方相对比,被西方考古学家清理和处理之前,古老的东方制品都只是平庸和粗制滥造的,只有在西方考古学者的手里,东方才能展示赏心悦目和妙不可言的一面。
更让丽瑟莲惊讶的是考古学家们能从土堆和泥墙中辨识出曾经的庙宇、宫殿和私人住宅。例如凯利先生能在一堆泥土中向她介绍“这是大宫廷,这儿还有几间卧室,一层楼和通向宫中的其他各个房间。”[7]49丽瑟莲其实大可不必惊讶,因为凯利先生是考古队里的建造师。小说原文中的建造师用的是architect一词,即“建筑师”,也有“缔造者”之意。这个词暗示了考古学者对于古亚述宫殿的“再造”之恩。凯利谈到自己的工作时,并没有说自己在“发掘”或者“重现”宫殿,而是直接地用到了“设计”(planning)一词,从这个词的选用中可以看出阿加莎对考古工作的高度认可:考古工作就如同是泥塑,拥有悠久历史、璀璨文明的东方只是一堆泥土,只有通过西方考古学者们的设计和塑造,才能变成拥有美丽的色泽和奇妙形状的珍宝。
阿加莎讲述的考古故事里,伊拉克人不仅不了解自己的过去,甚至毁坏祖先珍贵的历史遗迹;他们更没有能力展现自己的文明,因此需要西方的学者们将其再现,所以英帝国的考古学家们保护并再现了伊拉克的历史和文明,只有他们才能了解这个文明从起源到兴盛到衰落的发展过程。换句话说,帝国的考古学者们拥有了这个文明的知识和了解它的能力,他们“创造”了伊拉克的文明,最终“对这样一个对象拥有这样一种知识意味着去统治它,对其施加权威。”[2]40这种典型的东方主义的权威也多次出现在阿加莎的其他中东小说里:《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里希提先生对埃及本地导游的介绍从来不感兴趣,贝斯纳医生只读自己手中的德语导游手册;《死亡约会》中的韦斯特霍姆斯勋爵夫人一直不相信她的旅行通译马哈默德:“那个人说话极不准确。我一直把他所讲的和我的旅行指南进行对照,有好几次他说的完全不对。”[11]阿加莎不断地在其作品中强调中东人是无法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又或他们的知识都是错误的,只有西方的学者和西方的知识才是正确的和权威的。
至此,阿加莎笔下的考古学者们代表着大英帝国对孩童般无知的当地人加以训诫和开化,成为当地文明和传统的保护者,考古学甚至能权威地“创造”当地的历史和文化。因此,考古学使帝国对其殖民地的霸权统治合理化,从而成为帝国的权力工具。
四、结论
尽管阿加莎·克里斯蒂在她的考古回忆录中多次表达自己对中东的喜爱“我深深地爱着那片肥沃的、和善的国土和它纯朴的人民。”[12]但是作为一个大英帝国的作家,她并没有独立于帝国殖民主义和东方主义思想之外。她在小说中刻画了一个古老、落后、衰败的中东,间接强调了先进和文明的西方帝国对其支配和控制的必然。尤其是小说中的考古话语,更是成为帝国重要的权力工具。阿加莎小说中的谜对读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读者不妨把这些隐藏于解谜故事背后的帝国话语也看作阿加莎的谜题的一部分,“在把这个基本历史的被压抑和被淹没的现实重现于文本表面的过程中”[13],就可以发掘出“侦探女王”的帝国书写。这是英国“无形帝国”统治的组成部分,也使帝国霸权在小说文本中被建构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