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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
——从N.莱文的视角出发

2021-12-07王凤才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莱文辩证法黑格尔

王凤才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上海 200433)

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历来是“马克思学”(Marxologie/Marxology)讨论的关键问题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关键问题之一。德国马克思学家费彻尔(Iring Fetsche)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不仅是一个学术问题,它至少间接地具有政治意义,但也具有纯粹哲学史意义,从青年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的著作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与黑格尔处于一种紧密联系之中。(1)参见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59页。但在美国马克思学家卡弗(Terrell Carver)看来,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并不是历史事实的反映,而是一个逻辑建构。例如,在《后现代马克思》(中译本名为《政治性写作: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一书中,卡弗指出,所谓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并不是对通过文献流传下来的“史实”的反映,而是恩格斯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书评”中建构出来的“宏大叙事”。(2)参见卡弗著,张秀琴译:《政治性写作: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84、207页。在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进行思想史重构的基础上,美国马克思学家N.莱文表明了自己对待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目的是为他所主张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或弱化形式“差异论”)寻找哲学“根据”。在《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一书中,N.莱文开宗明义地说,就黑格尔—马克思关系的历史编纂学而言,始终存在着两个阵营:一是坚持马克思的黑格尔化,一是试图对马克思去黑格尔化。在这场辩论中,N.莱文的“整个研究都在维护对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需要”。(3)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3、14、15、15、19页。本文将立足于(但不限于)N.莱文的有关论述,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进行思想史重构;在对N.莱文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基本立场进行批判性反思的基础上,阐发本文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通过融合康德与黑格尔的方式重新理解马克思,以便呈现马克思的完整形象。

一、强调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连续性,主张将马克思“黑格尔化”

N.莱文认为,“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作者是马克思自己”。(4)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3、14、15、15、19页。因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对话”是持续的,可以说贯穿了马克思的一生。在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毕生对话中,存在着“内容消解”时期(1837~1850)与“范式转换”时期(1850~1883),但阿尔都塞所说的“认识论断裂”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当马克思不诉诸黑格尔就不能解决的学术问题出现时,马克思处于范式转换时期,当马克思不诉诸黑格尔也能解决的学术问题浮出水面时,马克思处于内容消解阶段。黑格尔的在场是显而易见的,而马克思的游移取决于学术研究的需要。”(5)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3、14、15、15、19页。N.莱文说,在大多数早期著作中,如《博士论文》、《巴黎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认同是明确的;但马克思从来没有写过他借用或拒绝黑格尔的详细“供词”。N.莱文看到了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是正确的,但说马克思隐瞒了自己得益于黑格尔则是不正确的。

“鉴于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沉默,解释马克思接受黑格尔的历史任务就落在了恩格斯的身上。”(6)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3、14、15、15、19页。作为19世纪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奠基人,恩格斯不仅第一个提醒人们要关注和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而且提出了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最详细的内容,这主要体现在恩格斯在第二国际时期完成的四部著作,即《反杜林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自然辩证法》中。N.莱文指出,第二国际时期,社会主义运动发展成为一种无产阶级运动,唯物主义或自然科学飞速发展,这就要求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为工人阶级易于理解的科学形式;与此同时,第二国际的社会主义也遭到了诸如杜林等人的攻击,恩格斯作为第二国际的首席理论家,必然反击各种保守主义,强调黑格尔与德国古典哲学的革命性,并以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结合来“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

N.莱文承认恩格斯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的贡献,即开启了马克思思想的历史编纂学、开创了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一个重要的解释学派;但却认为恩格斯“错误地”解释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他对黑格尔的理解是“业余的”,并“错误地”将黑格尔辩证法转化为自然哲学,没有理解、反而曲解了黑格尔;在曲解了黑格尔之后,恩格斯接着又误解了马克思。就是说,恩格斯消除了马克思所强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实践要素,将马克思主义转化为一种忽视社会实践要素的“自然哲学的形而上学”。(7)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09年,第13、14、15、15、19页。

在恩格斯视域中,马克思与黑格尔是根本对立的:(1)从本体论上看,不论马克思还是黑格尔,都是要建构一种对社会、经济、历史、自然进行考察的“全方位的世界观”;不过,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因而,马克思哲学是对黑格尔“头足倒立的”哲学之“颠倒”。(2)从认识论上看,不论马克思还是黑格尔,都是“反映论”者——在他们的眼里,“辩证法”就是对辩证发展过程的“反映”,不过,马克思是唯物主义反映论,黑格尔是唯心主义“反映论”,即观念论。(8)详见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4页。

恩格斯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看法,对后世产生了长久的影响。正如美国马克思学家D.麦格雷戈所说,在马克思逝世后的半个世纪里,恩格斯的“费尔巴哈论”提供了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之唯一正确的解释。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的主题之一,就是马克思对待哲学的态度。要想考察马克思的态度,就不可避免地要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作一个简要而又系统的阐述”。(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2页。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列宁也深受恩格斯的影响——尽管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将恩格斯、普列汉诺夫的“辩证唯物主义”确认定型;但《哲学笔记》表明,列宁成为了20世纪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发起者。当然,与恩格斯将过程概念本体论化不同,列宁更加关注黑格尔的《逻辑学》。他强调:“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 1章。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10)《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51页。

N.莱文指出,作为认识论意义上的黑格尔主义者,列宁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内部的黑格尔主义传统,将辩证法从恩格斯的“自然形式”转化为“认识论形式”,使辩证法再次成为主体论的一部分。“通过再次强调理论上的实践的重要性,列宁标志着对黑格尔的马克思主义理解的一个决定性的转变。”(11)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22、19、19、27页。

由于恩格斯的解释“提供了一个完全损坏的黑格尔版本,割裂了黑格尔和马克思,并发明了辩证唯物主义”(12)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22、19、19、27页。,所以N.莱文指出,虽然卢卡奇、马尔库塞、伊波利特、A.施密特有各自的解释版本,但都属于二十世纪“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代,他们都反对恩格斯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卢卡奇是列宁的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历史与阶级意识》标志着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进行重新评价的最有意义的一步”。(13)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第26页。在这里,卢卡奇集中论述了马克思与黑格尔的主体活动原则,突出劳动实践主题,强调辩证法的历史性。不过,N.莱文认为,《历史与阶级意识》被给予了过高的评价。因而,他更加强调《青年黑格尔和资本主义社会问题》(简称《青年黑格尔》)。在N.莱文看来,《青年黑格尔》——作为卢卡奇1930~1935年在莫斯科潜心研究的理论成果——是对此前不为人知的黑格尔手稿(《伦理体系》和《耶拿实在哲学》)、列宁的《哲学笔记》,以及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之“爆炸性”融合;但《青年黑格尔》同《历史与阶级意识》的重要差别是分别从黑格尔的不同文本中汲取灵感。“黑格尔的三个文本,《逻辑学》、《精神现象学》以及《法哲学原理》,在建构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14)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22、19、19、27页。

不同学者强调不同文本,因为他们看到了黑格尔对马克思不同方面的影响。N.莱文说,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始终贯穿着《逻辑学》,而《精神现象学》则是《青年黑格尔》最直接的思想基础文本——在卢卡奇眼里,“黑格尔”由保守的观念论与革命的辩证法组成。青年黑格尔是马克思和德国无产阶级的共同先驱,而德国无产阶级则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真正继承者。毫无疑问,这个说法遵循了恩格斯传统。不过,与恩格斯将辩证法与自然结合起来、主张自然辩证法不同,卢卡奇将主体与客体、理论与实践统一起来,强调历史辩证法,并以社会存在本体论推翻了恩格斯的自然哲学。(15)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22、19、19、27页。这就是说,卢卡奇的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在《精神现象学》层面上孕育的——马克思是黑格尔左派中唯一关注《精神现象学》的劳动概念的人,但批判黑格尔将劳动仅仅作为客观精神活动。在《青年黑格尔》中,卢卡奇证明黑格尔已经将辩证法与经济学结合起来。

正是这种将马克思“黑格尔主义化”的解读模式,导致卢卡奇猛烈地批评恩格斯将辩证法推广运用到自然界,而非限于社会历史领域。卢卡奇说:“认识到这种方法被限定在历史和社会的范围内,这是特别重要的。恩格斯的辩证法的说明所产生的误解主要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恩格斯错误地追随黑格尔,把这种方法扩大到自然界。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等等——都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的认识中。”(16)卢卡奇著,张西平译:《历史和阶级意识》,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6页。卢卡奇强调,只有重返黑格尔辩证法,才能克服主客体二元对立。不过,与黑格尔借助于“精神”概念不同,卢卡奇借助于“作为历史主体的无产阶级”使之统一起来。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卢卡奇赞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评价:黑格尔主要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体系哲学家。即便如此,卢卡奇仍然促进了马克思“黑格尔主义化”的趋向,断言黑格尔早期著作中的经济思想使之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先驱,为唯物主义辩证法发展提供了中介。(17)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第27~28页。

在法国,除了科耶夫将《精神现象学》当作“马克思的激进主义的根源”之外,伊波利特也强调黑格尔对马克思的深远影响——若没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法哲学原理》的有关知识,要想理解《资本论》就是不可能的。《精神现象学》对《资本论》的基础意义,不亚于理论经济学和恩格斯的经验研究;任何对《资本论》的解读,都足以证明《逻辑学》的某种影响。(18)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78、79、84、105页。当然,伊波利特也意识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马克思在社会理论领域的最大成就是,完善了黑格尔仅仅暗示的东西,即将黑格尔主义应用于政治经济学。”(19)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78、79、84、105页。黑格尔对资产阶级秩序的批判并不局限于政治经济学,而且认识到(个体的)市民社会与(共同体的)国家之间的对立。

与伊波利特关注《精神现象学》、注重黑格尔的悲观方面——对象化、外化、异化、苦恼意识——不同,马尔库塞关注《法哲学原理》、“耶拿实在哲学”、《伦理体系》,强调黑格尔的激进方面——“理性精神=批判精神+自由精神”。例如,在《理性与革命》中,马尔库塞不仅将马克思重新“黑格尔主义化”,而且还力图使黑格尔变成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进而将黑格尔描述为二十世纪批判理论的先驱。马克思延续了黑格尔辩证法、社会结构分析、人的自我决定概念、有机体解释策略,是批判理论的倡导者。不过,《法哲学原理》本来是关于个体权利与社会伦理基础(共同体)之间关系的论述,马克思却把它读作是国家哲学。在对黑格尔处理市民社会问题的那些段落的评论中,马尔库塞展示了对市民社会作出历史唯物主义阐释的黑格尔,但马克思关注的是黑格尔对君主立宪制的捍卫。(20)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78、79、84、105页。

在马尔库塞眼里,马克思将黑格尔辩证法理解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冲突、相互否定、相互规定的过程,他们都相信发展,但不相信发展能够成为自然法则;与马克思不同,恩格斯将黑格尔辩证法理解为以“正题—反题—合题”为模式的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它经由自然和历史的发展而成为自然法则。N.莱文说,马尔库塞对实证辩证法(自然宇宙进化论)的攻击,使他攻击斯大林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这比卢卡奇的说法——“斯大林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贬低”——要严厉得多!

在《历史与结构》中,A.施密特沿着列宁—德波林—罗森塔尔—伊里因科夫—科西克—泽勒尼这条发展脉络,走出了与卢卡奇不同的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之路。尽管A.施密特认为马克思是范畴共时性解释与发展历时性解释的综合,但他更关注马克思的认识论,强调主体与客体的非同一性,探讨马克思如何借用《逻辑学》并转化为《资本论》的方法论。在A.施密特看来,马克思感兴趣的是共时性解释,关注社会总体性的内部结构;马克思的最终目的是创立一种总体性理论,而《逻辑学》则是理解社会总体性的工具。

N.莱文指出,二十世纪“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第二代中,阿瑟与T.史密斯表现得最为突出——“新辩证法”或曰“体系辩证法”,就是他们为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作出的决定性贡献。这主要体现在他们强调马克思与黑格尔方法之间的密切联系,勾勒《资本论》与《逻辑学》之间的相似性;几乎放弃所有线性解释,强调逻辑的连贯异质性;反对恩格斯主义(认为恩格斯“割裂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和辩证唯物主义(断言它是“唯物主义形而上学”)。

既不同于G.A.科恩—帕里斯,又不同于埃尔斯特—罗默,T.史密斯相信马克思专注于建构范畴的推论,关注社会科学的逻辑、共时性解释方面——所谓“解释”意味着,对普遍范畴如何进入特殊范畴、抽象如何成为具体进行证明,认为最好的解释来自于范畴推论的宏观解释。在《马克思的〈资本论〉的逻辑》、《辩证的社会理论及其批判》中,T.史密斯认定《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是马克思方法论的第一个详细阐述,断定《逻辑学》为《资本论》提供了逻辑工具,甚至说《资本论》中采用的方法仅仅是《逻辑学》中运用的方法的转换,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原则没有差别。(21)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78、79、84、105页。

与帕里斯(试图验证功能解释)不同,阿瑟试图证明体系辩证法的范畴是《资本论》的基础,认为马克思延续了黑格尔关于哲学和社会制度的解释模式。在《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阿瑟强调《资本论》的哲学性质,拒绝“历史辩证法”,推崇“体系辩证法”——不关心历史性发展,只关心共时性结构,因为“线性逻辑是不恰当的”;因而,它在概念的内在关联中把握现象,在整体性概念中理解范畴。阿瑟说,我所坚持的新辩证法的特殊变体被称为体系辩证法。这种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相对立,“就哲学层面而言,体系辩证法在使用概念时要求保持概念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尤其是使它们以体系性的方式内在联系着。就方法论层面而言,体系辩证法强调叙述的清晰次序,这种叙述不是线性的,因为起点并不是经验地和不证自明地给定的而是有待质询的。就认识论层面而言,体系辩证法坚持主客体关系的‘自反性’(reflexivity)。就本体论层面而言,体系辩证法关注诸总体,并通过以体系性的方式内在联系着的诸范畴而理解这些总体,其中诸范畴的次序与其历史上的次序极为不同。就文本层面而言,体系辩证法倾向于取消僵化和公认的解释传统并重新审视黑格尔和马克思。在实质上,体系辩证法依据上述计划重审或重建马克思主义理论。”(22)C.J.阿瑟著,高飞等译:《新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资本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8年,第6~7页。在阿瑟看来,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著作都是体系性的,只不过由于恩格斯的“误读”,《资本论》才被视为“历史的—逻辑的方法”。其实,《资本论》如《逻辑学》一样,作为全部社会科学的解释模式,坚持的是“前进—回溯法”。

在《共产主义衰落之后的黑格尔与马克思》中,麦格雷戈通过新发表的黑格尔文本,即1817~1818年海德尔堡讲座(《法哲学原理》初稿)的诠释来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不同于传统观点——成熟黑格尔放弃了青年黑格尔的理念,与现实政治妥协。因此,马克思高于黑格尔——麦格雷戈说,成熟黑格尔并没有放弃青年黑格尔的理念,只是由于普鲁士严酷的政治现实,才使黑格尔以令人费解的语言隐藏自己的真实观点(对自由民主的追求)。因此,成熟黑格尔与青年黑格尔没有本质区别。其实,马克思不但受到了青年黑格尔的影响,也受到了成熟黑格尔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一生的学术生涯都处在黑格尔的阴影之下,马克思一直在逃避黑格尔的影响,但没有成功。”(23)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第39页。麦格雷戈的这个看法,对马克思的“黑格尔化”倾向作了很好的注脚。

二、强调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断裂性,主张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

恩格斯逝世后,第二国际“后恩格斯”(post-Engels)理论家,如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考茨基、普利汉诺夫),将马克思主义科学主义化、实证主义化,或曰:康德主义化,即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新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德拉—沃尔佩、科莱蒂)试图清除马克思主义当中的黑格尔要素,以调和马克思主义方法与科学逻辑(物质辩证法)。在科莱蒂看来,物质辩证法与不矛盾律是对立的。因而,需要用一种以科学为基础的、更加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来取代辩证唯物主义。

与这种将马克思主义实证主义化倾向不同,意大利第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拉布里奥拉对马克思主义做了反实证主义的、非决定论的解释;但与克罗齐、饶勒斯不一样,拉布里奥拉不是强调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更不是主张马克思的“黑格尔主义化”,而是强调马克思以非机械的哲学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决裂”、用“实践”概念对抗黑格尔的观念论。

在《狱中札记》中,葛兰西继承了拉布里奥拉的马克思主义解释路线,反对普列汉诺夫的“粗俗的唯物主义”,批评克罗齐的新黑格尔主义历史观,认为唯物论与观念论在实践哲学中能够达到统一。不过,尽管葛兰西承认黑格尔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但却强调马克思作为实践哲学奠基人对黑格尔的超越。就像马克思自己所说,“为了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必须把它倒过来”。(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2页。

列宁的哲学思考主要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以《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为标志;二是以《哲学笔记》为标志。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将马克思主义视为一种哲学唯物主义,这是一种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将马克思主义“科学化”的表述。在《哲学笔记》中,列宁第一次接触了黑格尔,该“笔记”因此成为列宁的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的原产地。

在20世纪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第一个时代,“第一次认真尝试去黑格尔化的是路易·阿尔都塞的著作。阿尔都塞的文集是对二十世纪新黑格尔派马克思主义的回应”(25)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6、45、38~39、32页。。为了避免将马克思主义黑格尔化的政治缺陷,阿尔都塞强调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必要性。

阿尔都塞拒绝卢卡奇以来的对主体概念的强调,反对以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因为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代表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延续了黑格尔观念论传统;同时也拒绝第二国际粗俗的唯物主义,在列宁主义传统中从科学理论视角重建马克思主义。其实,“认识论断裂”之前,抑或“认识论断裂”之后,马克思都一直受到黑格尔影响,即使《资本论》时期仍然如此,只有《哥达纲领批判》、《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才完全彻底地摆脱了黑格尔主义的影响。

N.莱文说,阿尔都塞试图建构将黑格尔从马克思主义中分离出来这一思潮的分水岭。尽管最初他受到了黑格尔总体性思想的影响,但当他撰写《阅读〈资本论〉》和《保卫马克思》时,却抛弃了这个思想——不仅如此,阿尔都塞还放弃了黑格尔的本质概念、历史性概念、主体性概念。换言之,阿尔都塞反人道主义、反本质主义、反历史主义、反主体主义,断言《神圣家族》之后,马克思逐渐摆脱了黑格尔,返回到斯宾诺莎,强调“结构因果性”、“多元决定”;尽管阿尔都塞试图避免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分离,但他却力图将列宁与斯大林区分开来——放弃了斯大林主义,接受了列宁主义,认为政治实践是哲学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主张政治介入理论,知识介入现实。然而,由于阿尔都塞离开了黑格尔,导致他形成了“一种违背马克思所有文本根据和真实性的斯宾诺莎主义马克思主义”(26)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6、45、38~39、32页。——斯宾诺莎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方法。就是说,阿尔都塞的科学理论范畴是彻底反黑格尔主义的,同时也是对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的全然拒绝。

在N.莱文看来,阿多尔诺是二十世纪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第一个时代的另一个代表人物。因为他既没有参与二十世纪早期的黑格尔复兴运动,也不是一位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党员,而是希望从非黑格尔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视角重建一种批判理论。尽管阿多尔诺作为后马克思主义的激进主义者,不是卢卡奇的反对者,但他们对待历史与未来的态度却是不同的——卢卡奇从希望视角,坚信无产阶级革命是对未来的承诺;阿多尔诺则从历史失败视角,坚信所有的历史宏大叙事都在大灾难中终结。

尽管阿多尔诺意识到了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联系,但他以西方哲学的衰落来解释这种连续性。换言之,一方面,阿多尔诺确认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联性,即都相信历史目的论和理性救世主义;另一方面,他又证明马克思与黑格尔共有的两个信念在二十世纪已经失效了。《启蒙辩证法》将启蒙理性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工具理性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否定辩证法》是一篇反黑格尔的檄文—— 在《否定辩证法》和《对黑格尔的三个研究》中,阿多尔诺批判黑格尔的“肯定辩证法”(同一性、总体性、肯定性、和解)、历史目的论(历史进步、历史通往自由的过程、历史乌托邦主义),强调否定辩证法(非同一性、异质性、否定性、瓦解)。尽管阿多尔诺认识到黑格尔是天才,但他的目的是消解黑格尔体系。这样,阿多尔诺的黑格尔主义最终结果就是一种反黑格尔主义。(27)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6、45、38~39、32页。尽管阿多尔诺相信历史乌托邦主义是连接马克思与黑格尔的纽带,但因为否定任何形式的历史末世论,所以“他不仅驳斥了黑格尔,也驳斥了马克思主义。阿多尔诺对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化意味着不赞成马克思主义”。(28)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6、45、38~39、32页。因为政治对马克思来说是解放,但对阿多尔诺来说则是控制、奴役大众的一种形式。

N.莱文说,马克思的“物化”和“意识形态”这两个概念,频繁地出现在阿多尔诺的著作中。这表明阿多尔诺赞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谴责,但并没有掩盖阿多尔诺试图在基本问题上解构马克思主义这一事实。阿多尔诺不仅期望“否定辩证法”能够导致马克思主义的“分解”,而且他对“批判”的使用与马克思的目的不同——马克思的反资本主义植根于对阶级结构和社会劳动的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学分析,而阿多尔诺的反资本主义是哲学的和文化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阿多尔诺是将马克思与黑格尔同样视为肯定辩证法、历史目的论的代表;但N.莱文一方面说阿多尔诺“确实致力于对马克思的去黑格尔化”(29)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38、88、94页。,另一方面又说阿多尔诺对马克思重新黑格尔主义化——这是令人不解的,也是前后矛盾的。

在《政治性写作: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中,卡弗说,十九世纪三十到四十年代,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有直接联系,与黑格尔只有间接联系。例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只是想借助对黑格尔的批判来阐发自己的思想。其实,马克思所批判的“黑格尔”与黑格尔的真实思想有很大距离;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只是想(借助黑格尔的名气)有利于出版(自己的著作)。《资本论》第1卷删掉了《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黑格尔化的概念分析,但这并不影响《资本论》的理论力量。因此,卡弗指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学术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如果说《逻辑学》是马克思著作的主线,那就高估了黑格尔逻辑学;但如果将《逻辑学》视为马克思方法的原始资料,那又是对黑格尔逻辑学的低估。

不过,卡弗的目标是改变传统的“马克思—黑格尔关系”,力图提供全新的视角。在卡弗看来,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可能并非解读马克思的正确方法;当然,也不意味着可以把马克思“黑格尔化”。因而,卡弗提出一种“黑格尔最小化”的阅读策略,即从马克思本人出发,而不是借助于黑格尔来理解马克思。(30)卡弗著,张秀琴译:《政治性写作: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第184~186页。

三、认为将马克思“黑格尔化”是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根源,主张分离马克思与黑格尔

早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伯恩施坦就指出不能混淆作为真正“科学知识的”马克思主义与作为“伦理观念的”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本人有时混淆了两者:对工人阶级的“道德同情”代替了“科学分析”。伯恩施坦说,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固守着某些已经被事实“证伪了的”论断,原因在于他坚持了黑格尔辩证法。在伯恩施坦眼里,正确的做法是放弃黑格尔辩证法,因为黑格尔辩证法在精神实质上是反科学的。鉴于此,马克思主义者应该转向康德哲学,以便将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信奉与伦理社会主义的信奉结合起来。

N.莱文指出,埃尔斯特—罗默代表着二十世纪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的独特之处在于,从英美分析哲学角度处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框架中,埃尔斯特—罗默坚信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但断定这种影响是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根源。因而,他们基于方法论个人主义、理性选择论和博弈论,拒斥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总体主义和集体主义方法论,反对黑格尔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批评辩证法推演、历史目的论,他们试图“维护没有黑格尔的马克思”。(31)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38、88、94页。例如,埃尔斯特说,马克思的方法论集体主义与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相违背,但与黑格尔启示的两个方法——功能解释和辩证演绎——密切相关。“在我看来,马克思和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许多失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种使人误入歧途的框架,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将致力于表明强调马克思不求助于它而提出这些问题是如何可能的。”(32)埃尔斯特著,何怀远等译:《理解马克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4页。或者说,埃尔斯特—罗默试图从新自由主义中寻找微观基础,以建构一种马克思主义的解释理论。在他们看来,只有个体主体,没有社会共同体。因而,他们驳斥个人选择取决于集体智慧的主张,从而使阶级分析理论失效。

随着对剥削与异化问题的重新解释,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几乎抛弃了马克思的全部系统结构,以博弈论拯救激进主义。例如,在《理解马克思》中,埃尔斯特追随新自由主义,拒绝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全部结构,驳斥马克思的社会客观主义及劳动价值论,抛弃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以及资本主义必然崩溃的理论主张。N.莱文说,“埃尔斯特对马克思的反驳是有说服力的决定性的,但这不是反马克思主义的”。(33)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38、88、94页。

如果说,埃尔斯特从理性选择论视角对马克思进行了总体批评,那么,罗默则针对性地批评了马克思关于阶级与剥削问题的观点。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文集中,罗默拒绝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剥削论,关心平等问题和再分配正义标准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罗默认为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方法,从而损害了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

同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G.A.科恩—帕里斯与埃尔斯特—罗默有所不同——他们反对埃尔斯特—罗默的功能解释模式,但仍然维护受到限制功能解释模式;他们试图拯救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将历史唯物主义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最佳解释。不过,G.A.科恩—帕里斯与埃尔斯特—罗默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拒斥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总体主义。

例如,在《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一书中,G.A.科恩强调生产力的首要性,即“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首要性,或者说对由生产关系构成的经济结构的首要性”(34)G.A.科恩著,段忠桥译:《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63页。,重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并提出了一种(包括一切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历史进化如何产生的理论。但到《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包括一切的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G.A.科恩修改了自己先前的立场,拥护“受到限制的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基础不再是精神领域发展的唯一决定因素,精神层面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权。N.莱文指出,作为功能解释的倡导者,G.A.科恩不接受埃尔斯特—罗默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和博弈论,但受到了罗默的启发,拒绝劳动剥削论,主张财产剥削论——剥削并不是劳动被剥削,而是源于对生产性财产的支配。

在后共产主义时代,尽管G.A.科恩的兴趣点转向伦理学领域,继续探讨剥削与平等问题,但并未放弃马克思主义信念。例如,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一书中,G.A.科恩戳穿了试图完全消灭私有财产的无产阶级革命的乌托邦期待。因而,他也放弃了消灭剥削与争取平等的传统马克思主义信念,改写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剥削与平等的看法。不过,《如果你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你怎么会如此富有?》一书仍然坚持自由主义是导致剥削与不平等的原因。

同样接受功能解释的帕里斯并不关心将马克思主义当作无产阶级的革命策略,或当作资本主义发展的预言,而是关心马克思主义的功能解释逻辑。得益于G.A.科恩,在《社会科学中的进化论解释》和《马克思主义的复兴》中,帕里斯致力于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在后共产主义时代,他使马克思主义内部的当代对话从历史预言,或宏观经济学的追溯,转化为关于道德、剥削、不平等,以及社会科学解释逻辑的讨论。(35)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0、101、115页。

N.莱文总结道,功能解释之争是G.A.科恩—帕里斯与埃尔斯特—罗默的主要分界线:G.A.科恩—帕里斯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都拥有历史进步的启蒙观念,但与黑格尔将精神当作推动历史进步的力量不同,马克思是将社会经济结构(经济基础)当作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埃尔斯特—罗默认为功能主义本身是无效的,因而必须抛弃黑格尔主义残余,放弃全部马克思历史理论工具,恢复基于分析哲学的剥削理论。(36)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0、101、115页。

在N.莱文看来,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其实是一种拯救工作:从苏联模式的扭曲中挽救出来的尝试,重点是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N.莱文的基本观点如下:

第一,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有两方面内涵:一是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连续性与断裂性的问题,即马克思延续或不延续黑格尔的方法问题,这是迄今为止所讨论的核心问题——将马克思“黑格尔化”抑或“去黑格尔化”,都是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的;二是他们与十八世纪启蒙思想的关系问题,这关涉到他们的历史定位。在这个问题上,N.莱文认同洛维特在《从黑格尔到尼采》中的看法,即马克思与黑格尔都以自己的文风使理性、历史和发展的启蒙传统永久化——他们将现代性与启蒙理性视为同义语。当然,也看到了“现代性悖论”——启蒙理性在带来历史进步的同时,也畸变为工具理性支配。因而N.莱文认为,黑格尔和马克思是阿多尔诺的思想先驱,或者说,他们相信人类理性并没有实现历史发展的真正目的,而是导致了专制主义和奥斯维辛。(37)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0、101、115页。作为对启蒙现代性的抵抗,后现代性标志着现代性规划的失败。由此可见,N.莱文对现代性的看法是比较悲观的。

第二,整个研究都是在保护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需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将马克思科学主义化,也不意味着有必要完全放弃马克思。N.莱文说,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并不意味着自己对马克思的介绍是实证主义的,更不打算成为废除历史唯物主义的开始,而是反对阿尔都塞所说的马克思经历过与黑格尔的“认识论断裂”。其实,阿尔都塞借自巴歇拉尔的“认识论断裂”概念主要不是指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断裂,而是指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科学的马克思”与“意识形态的马克思”的断裂。因而,N.莱文的上述说法有些牵强。

第三,莱文深信黑格尔在马克思的思想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自己的研究始终将黑格尔主义在马克思主义中存在作为出发点。(38)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62、65、72~74、3页。N.莱文说,MEGA2发表的新材料,例如《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证实了他的想法:黑格尔的辩证方法对马克思具有重要影响,即“马克思借用了很多黑格尔主义方法论范畴,以此作为《资本论》的解释性工具”(39)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62、65、72~74、3页。;新版本《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费尔巴哈章”使他越来越相信,黑格尔的辩证方法是马克思社会分析方法的基础。但1858年之后,“马克思有意识地选择在他的著作中遮蔽黑格尔的在场性”(40)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62、65、72~74、3页。。

第四,通过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考察,重新阐释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发掘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政治潜能。不容否认,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马克思拒斥认为对象与概念不可分的黑格尔观念论。当然,马克思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经验主义者,甚至是一个反经验主义者。在N.莱文眼里,马克思既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N.莱文承认将马克思“黑格尔化”是必要的,但与恩格斯的方案完全相反:恩格斯使马克思主义变成了一种自然哲学的形而上学;N.莱文认为马克思是第一个将《逻辑学》借用为社会科学理论基础的人,第一个将辩证逻辑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融合起来的人,马克思引发了社会科学诊断方案的“哥白尼革命”——创立了一种将社会科学解释理论“革命化”的新的社会科学解释模式,从而成为社会科学的逻辑学家。(41)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62、65、72~74、3页。

第五,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理解的不一致,可以用来验证“我关于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之间存在重大分歧的论断”(42)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1、62、65、72~74、3页。。不过,马克思恩格斯都不是彻底的人道主义或彻底的决定论,而是将人道主义与决定论交织在一起;当然,马克思思想中人道主义因素更多一些,恩格斯思想中决定论因素更多一些。

四、对N.莱文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基本观点的评价

第一,N.莱文重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目的是为自己所主张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或弱化形式“差异论”)寻找哲学“根据”。

作为当今国际学界最著名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者,N.莱文在致力于阐发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的同时,也非常重视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并试图通过讨论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恩格斯与黑格尔关系来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对立。其实,早在1970年,N.莱文就第一次提出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1973年,发表《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两种不同的历史观》,第一次提出“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是两种不同的历史观。1975年,在第一部以马克思恩格斯对立为主题的著作,即《悲剧性骗局:马克思反对恩格斯》中,N.莱文尽管承认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些一致性,但却强调“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的根本对立——其中,从哲学基础看,马克思是以人为中心的左翼黑格尔主义者,沿用了黑格尔的主体性、实践、目的活动等概念,力图克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分离,认为辩证法与自然无关,只存在于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恩格斯是以物质为中心的右翼黑格尔主义者,没有给予黑格尔的主体性、实践、目的活动等概念以位置,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划出一条绝对界线,主张自然辩证法。(43)王凤才、袁芃:《MEGA2中的马克思恩格斯关系问题》,《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2期。1984年,《辩证法内部对话》有所偏离《悲剧性骗局》的观点,但却继承了其基本路线,进一步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对立。例如,(1)对黑格尔的理解不同:《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从语调到语言都是黑格尔主义的;尽管《资本论》也运用了科学语言,但马克思不像恩格斯那样陷入了实证主义。(2)对辩证法的理解不同:马克思将辩证法视为社会分析方法与人们行动指南;恩格斯则将辩证法与自然界融为一体,承认自然辩证法存在。(44)N.莱文著,张翼星译:《辩证法内部的对话》,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7页。在《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中,N.莱文试图进一步阐发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恩格斯与黑格尔的关系,从而进一步区分了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不过,在这里,N.莱文承认马克思与黑格尔的继承与断裂关系——尽管马克思拒绝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误读”了黑格尔的主体性活动、政治伦理思想,但马克思还是继承了黑格尔的有机体、总体性、整体与部分、自我意识、历史性、市民社会概念。由此可见,在这里,N.莱文的“对立论”倾向有所缓和。不过,这种“以黑释马”的做法,在西方马克思学中还是很有市场的。例如,阿瑟、T.史密斯、麦格雷戈、塞耶斯、卡弗等。

第二,N.莱文对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的思想史重构基本可靠,但并非深入研究,而是概要性梳理,难免有疏漏、缺失甚至错误。(1)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N.莱文对以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评价有合理之处(譬如,对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康德主义化”的批评);但也有不恰当的地方,甚至可以说,像许多马克思学家一样,N.莱文对待恩格斯、列宁的态度是不公正的。因而,N.莱文所坚持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论”是一种极端的观点。也许,N.莱文后来转向“差异论”要合理一些。(2)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N.莱文对以卢卡奇、马尔库塞、阿多尔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评价,尤其是关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与正统马克思主义差异性的的分析,是值得认真对待和深入思考的;对“新辩证法”或“体系辩证法”的分析也有不少值得关注之处。不过,将列宁当作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社会存在本体论”当作西方马克思主义“新术语”则是不恰当的。(3)当然,N.莱文将马克思的“去黑格尔化”倾向与认为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是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根源混在一起进行考察,则使问题变得混乱。其实,斯大林、阿尔都塞反对马克思的黑格尔主义化,是基于不承认黑格尔对“真正的马克思”的影响;埃尔斯特—罗默、G.A.科恩—帕里斯反对黑格尔主义化的马克思主义,则是以承认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为前提的,只不过他们认为“正是这种影响”导致了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因而,他们要求将马克思与黑格尔分离开来。(4)至于将阿多尔诺置于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语境中进行探讨,则是不得要领的——因为在阿多尔诺眼里,马克思与黑格尔并没有什么根本不同,都是主张“肯定辩证法”,尽管N.莱文对“肯定辩证法”与“否定辩证法”的理解基本上是到位的。况且,N.莱文一方面说,阿多尔诺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另一方面又说,阿多尔诺重新黑格尔化马克思主义。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第三,N.莱文忽视了西方马克思学家(如费彻尔)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的观点。

费彻尔指出,在历史哲学与人类学这两个非常重要的领域,马克思既是黑格尔的学生,又是批判继承者。(45)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第64、79、83、84~85页。费彻尔解释道,就历史哲学的基本信念而言,马克思与黑格尔是一致的,都将历史进程视为客观理性发展;但黑格尔那里作为历时进程主体的“世界精神”被马克思的“人类社会”所取代。因而,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完成了对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双重超越”——历史进程,不仅过去,而且未来都可以被人类理性所理解和解释;不仅消极地理解,还可以积极地行动,同时注意到行动的影响和意义。在费彻尔看来,马克思对黑格尔人类学的继承与发展,几乎和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联系同样重要;对马克思和黑格尔来说,劳动是人的本质。不过,黑格尔的理想社会是自由国家;马克思的理想社会是共产主义。

然而,“在19世纪下半叶,一方面黑格尔哲学对马克思所具有的重大意义逐渐为人们所忘却,另一方面人们也有意识地、煞费苦心地低估这位思辨思想家对科学家马克思的影响”。(46)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第64、79、83、84~85页。例如,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考茨基、普列汉诺夫)将马克思主义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二是社会主义政治。“只有对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的理论著作进行彻底的分析,人们才能指出,他们对马克思的阐释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辩证的、黑格尔式的阐释。”(47)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第64、79、83、84~85页。第二国际“修正主义”(伯恩施坦)甚至比正统马克思主义更加远离黑格尔辩证法——他说,像所有其他经验科学认识一样,马克思主义也必须不断地在现实中得到检验。事实上,关于辩证法某些范畴的解释,伯恩施坦和(后来与他立场完全相反的)斯大林极为相似;当然,斯大林与伯恩施坦之间也有不同:斯大林用“辩证法”(也许是一种神秘方法)来为苏联社会辩护,伯恩施坦则否定与科学不相容的辩证思维。(48)费彻尔著,赵玉兰译:《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从经济学批判到世界观》,第64、79、83、84~85页。

费彻尔指出,同第二国际意识形态理论家相比,列宁重新建立了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的联系,强调马克思主义当中的黑格尔辩证法要素,是基于以下两点:(1)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党的革命推动;(2)列宁与恩格斯侧重点不同——恩格斯在唯物主义中拯救辩证法,列宁则用黑格尔辩证法捍卫唯物主义。

第四,在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问题上,N.莱文深信黑格尔对马克思的影响——尽管马克思拒绝黑格尔的观念论,也不同意黑格尔的哲学观,但却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许多合理思想。例如,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历史观,认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生产方式概念;继承改造了黑格尔的方法论。(49)鲁克俭:《国外马克思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第23~44页。然而,N.莱文仍然坚信对马克思“去黑格尔化”的必要性,即通过指明马克思在何种程度上受益于黑格尔,阐明马克思在何种程度上必须摆脱黑格尔。(50)N.莱文著,臧峰宇译:《不同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与恩格斯主义中的黑格尔》,第14页。

我们认为,不论将马克思“黑格尔化”,还是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都是片面的!将马克思“黑格尔化”视为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根源,更是不正确的!将马克思彻底黑格尔主义化,无疑是不正确的。因为马克思本人曾经说过,“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是和它截然相反”。(5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版“跋”。当然,将马克思“去黑格尔化”,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马克思承认自己是黑格尔“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事实上,不能在“黑格尔化”与“去黑格尔化”之间两者择一,即不能在马克思的偏黑格尔解释与偏康德解释之间两者择一。也许,只有融合康德与黑格尔,即在(道德)个体主义与(伦理)共同体主义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才能更好地“重新理解马克思”,才能呈现马克思完整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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