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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白鹿洞书院学规》条文训释及其要旨

2021-12-07罗玉梅

关键词:忠信条文朱子

罗玉梅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朱子《白鹿洞书院学规》(下简称《学规》)中所秉承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与理念,始终不离于儒家传统教育之大端。因此,近年内,随着传统文化教育热的兴起,针对该《学规》的研究者越来越多,并不乏真知灼见。如张如珍《白鹿洞书院学规发微》[1]、郑晓江《道统、学统与政统——以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和陆子〈白鹿洞书院论语讲义〉为中心》[2]、任文香《试论白鹿洞书院学规的文化内涵》[3]等著述,分别探讨了《学规》中朱子关于传统儒家教育的观点,具体内容涉及到教育目的、人才思想、理学特点、学规榜样,古代书院教育的办学宗旨、特点及其核心内容,书院生徒阅读学习的目的与技法、读书治学的路径和方法、进德立品的要求与规范、修身养性的程序和方法,等等。然而,朱子《学规》的核心是条文,且均源于传统儒家之经典,实乃往圣先贤劝学向上之成训,并非出于朱子一家之私论。因此,所有与之相关的学术探讨,出发点应是该《学规》逐条之条文。鉴于该《学规》条文无一不无来处,故遵照朱子所谓“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修身之要”“接物之要”“处事之要”[4](P1-2)的顺序,我们先逐条引经据典训释其本旨,而后阐发其所关乎教化天下、培养人才之大要,以企由此征而信之。也唯有在辨其源流与明其要旨的前提下,方可借而鉴之,启迪后学,有益于当今更好地传承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一、“五教之目”条文训释及要旨

朱子所谓“五教之目”的条文,实出自传统儒家一贯持守的纲常伦理,也是该《学规》之总纲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朱子将“五教之目”列为首条,既在实质上强调此乃纵观古今而不可更改的基本准则,也在形式上表明此乃人人谨守而不可逆行的基本要求。由此而起,不但开宗明义地确定了该《学规》所要达成的施教目标,而且高屋建瓴地指明了培养人才的最终旨归,即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4](P1)

先据《中庸》曰:

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5](P45)又据《论语·颜渊第十二》曰: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朱子此下注曰:“此人道之大经,政事之根本也。”是时景公失政……其君臣父子之间,皆失其道,故夫子告之以此)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5](P172)

再据《孟子·滕文公上》,曰: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5](P315-316)

再据朱子《中庸或问》又云:

夫在下位而不获乎上,则无以安其位而行其志,故民不可治,然欲获乎上,又不可以谀说取容也,其道在信乎友而已,蓋不信乎友,则志行不孚,而名誉不闻,故上不见知。然欲信乎友,又不可以便佞苟合也,其道在悦乎亲而已,蓋不悦乎亲,则所厚者薄,而无所不薄,故友不见信。然欲顺乎亲,又不可以阿意曲从也,其道在诚乎身而已,蓋反身不诚,则外有事亲之礼,而内无爱敬之实,故亲不见悦。然欲诚乎身,又不可以袭取强为也,其道在明乎善而已,蓋不能格物致知,以真知至善之所在,则好善必不能如好好色,恶恶必不能如恶恶臭,虽欲勉焉以诚其身,而身不可得而诚矣。此必然之理也。故夫子言此,而其下文即以天道、人道、择善、固执者继之。[6](P590-591)

其要旨有五:一是由德而致道,则可教化天下,臻于治世。二是教化天下的根本途径是“达德”之三要——知、仁、勇,由此所最终实现的目标是“达道”之五目——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三是人的生存与发展既有物质的需求,也有精神的需求。尤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接受教育必然将会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否则,就会因为缺失人之所以为人的最为基本的社会性,而终究与禽兽无异。四是施教的最基本纲目是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即五种人伦;与之相应的分别是亲、义、别、序、信,即五项基准;自始至终的最高要求是真知以致、至善以明、固执诚信、持之以恒。五是存天理而灭人欲,正所谓:“父子之亲,兄弟之爱,固性之所自有,然在性中只谓之仁,而不谓之父子兄弟之道也;君臣之分,朋友之交,亦性之所有,然在性中只谓之义,而不谓之君臣朋友之道也。推此言之,曰礼曰智,无不然者。”[7](P46)

二、“为学之序”条文训释及要旨

朱子所谓“为学之序”的条文,最早出自传统儒家经典,即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4](P1)朱子此言“为学”虽有“序”,但实质上是针对受教育对象所发出的学习行为一般可分为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层面,提出了各有侧重的要求:先是从知的层面提出学、问、思、辨,旨在穷理,习得往圣先贤传承而来的经验,即格物致知;然后又从行的层面,强化“笃行”,即在该条之下被分列为“修身之要”“处事之要”和“接物之要”三条。

先见此语出自《中庸》,曰: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愚必强。[5](P48-49)

后又见《吕氏春秋》对为学之序予以阐释,而朱子针对《吕氏》之说又在《中庸或问》中加以引申,并作辩解曰:

曰:“学、问、思、辨,亦有序乎?”

曰:“学之博,然后有以备事物之理,故能参伍之以得所而有问;问之审,然后有以尽师友之情,故能反复之以发其端而可思;思之谨,则精而不杂,故能有所自得而可以施其辨;辨之明,则断而不差,故能无所疑惑而可以见于行;行之笃,则凡所学、问、思、辨而得之者,又皆必践其实而不为空言矣。”

曰:“《吕氏》之说之详,不亦善乎?”

曰:“《吕氏》此章,最为详实,然深考之,则亦未免乎有病。蓋君子至于天下,必欲无一理之不通,无一事之不能,故不可以不学,而其学不可以不博,及其积累而贯道焉,然后有以深造乎约,而一以贯之,非其博学之初,已有造约之心,而姑从事于博以为之地也。至于学而不能无疑,则不可以不问,而其问也或粗略而不审,则其疑不能尽决,而与不问无以差异,故其问之不可以不审。若曰成心亡而后可进,则是疑之说也,非疑而问、问而审之说也。学也,问也、得于外者也,若专恃此而不反之心,以验其实,则察之不精,信之不笃,守之不固矣,故必思索以精之,然后心与理熟,而彼此为一。然使其思也,或太多而不专,则亦泛滥而无益,或太深而不止,则又过苦而有伤,皆非思之善也。故其思也,又必贵于谨,非独为反之于身,知其为何事何物而已也。其余则皆得之,而所论变化气质者,尤有功也。[6](P593-594)

另据朱子《中庸或问》又云:

蓋择善所以明善,固执所以诚身。择之之明,则《大学》所谓物格而知至也;执之之固,则《大学》所谓意诚而心正身修也。知至,则反诸身者将无一毫之不实;意诚心正而身修,则顺亲、信友、获上、治民,将无所施而不利、而达道达德,九经凡事亦一以贯之而无遗矣。[6](P592)

其要旨有四:一是知,关键是真知以致,即通过博学、审问、慎思、明辨,这些最基本的途径来实现自我对真知的体察和认知,正所谓以“格物致知”而达于“真知至善之所在”[6](P591)。此即为认知层面的穷理。二是行,关键是善行以笃,即通过诚信守善,持之以恒,乃至不惜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来践行自我对善行的选择与坚守,正所谓以“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5](P48-49)。此即为实践层面的笃行。三是知与行,即二者之间,既彼此互通,又互为印证;既内外结合,又相与为一;既相辅相成,又不可或缺。四是最终目标,即唯有一贯固守真知不移、坚持善行不懈者,自然最终就会实现自我发展与完善的目标。

三、“修身之要”条文训释及要旨

朱子所谓“修身之要”的条文,最早出自传统儒家经典,即曰:“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4](P1)这应是该《学规》在第二条中提出“笃行”的具体要求之一。先据《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曰:

子张问行(朱子注曰:犹问达之意也)。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朱子注曰:其者,指忠信、笃敬而言……言其于忠信、笃敬念念不忘,随其所在,常若有见,虽欲顷刻离之而不可得。然后一言一行,自然不离于忠信、笃敬,而蛮貊可行也)子张书诸绅。[5](P203)

其要旨有三:一是“忠信”,此乃立人之原则,丝毫不得违背于人事。正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5]P81二是“笃敬”,此乃人事之根本,须臾不可断离于心身,被奉为儒家学子修身立命、进德开智、学业养成中的第一要义。即所谓:“‘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自古圣贤,自尧舜以来,便说个‘敬’字。孔子曰:‘修己以敬。’此是最精要处。‘敬’之一字,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为小学者,不由乎此,固无以涵养本原,而谨夫洒扫应对进退之节;与夫六艺之教,为大学者,不由乎此,亦无以开发聪明,进德修业,而致夫明德新民之功。”又曰:“敬者,一心之主宰,万事之本根也。”“人之心惟敬则常存,不敬则不存。身在是,则其心在是,而无一息之离;其事在是,则其心在是,而无一念之杂。无事时,敬在里面;有事时,敬在事上;有事无事,吾之敬未尝间断也。”“方其无事,而存诸中不懈者,敬也;及其应物,而酬酢不乱者,亦敬也。故曰:‘毋不敬,俨若思。’又曰:‘事思静,执事敬。’‘敬’之一字,万善根本,涵养省察,格物致知,种种工夫,皆从此处,方有依据。圣贤之学,彻头彻尾,只是一‘敬’字。致知者,以敬而致之也;力行者,以敬而行之也。又云:‘未知则敬以知之,已知则敬以守之。’”[7](P4-6)三是“忠信”与“笃敬”,实乃修身之大要,二者缺一不可,且必须切实做到言而忠信,行而笃敬,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固守不移,持之以恒,定可致远而止于至善。

又据《周易·损》曰:

象曰:“君子以惩忿窒欲。”[8](P25)

再据《周易·益》曰:

象曰:“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8](P25)

其要旨有二:一是无论群居还是独处,都要善于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必须做到明辨是非,坚持原则,言行举止文雅得体,思想认识积极向上。否则,就会“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5](P208)。二是既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而勤于学习,又要善于发现自己的缺点而勇于改正,才能不断实现自我发展与完善。

四、“处事之要”条文训释及要旨

朱子所谓“处事之要”的条文,较早见载于“前四史”之一《汉书》,即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4](P1)这应是该《学规》在第二条中提出“笃行”的具体要求之二。据《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事易王时,曾有应对,即:

仲舒对曰:“……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于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之与美玉也。”王曰:“善。”[9](P2524)

其要旨有三:一是为人处事要坚持基本原则,绝不为一己之私欲、私利、私功而放弃原则、违背道义,否则,就会一失足成为千古罪人。二是为人处事贵在明理,而不在功利,越是应对错综复杂、变化无穷的人事问题,越是如此,正所谓:“事变无穷,机会易失。酬酢之间,盖有未及省察,而谬以千里者,是以君子贵明理也。理明则异端不能惑,流俗不能乱,而德可久,业可大。”[7](P55)三是为人唯有树立起牢固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在处事中分清道义与功利之间的界限,进而做出准确的抉择。

五、“接物之要”条文训释及要旨

朱子所谓“接物之要”的条文,最早出自传统儒家经典,即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4](P2)这应是该《学规》第二条中提出“笃行”的具体要求之三。先据《论语·颜渊第十二》曰: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朱子注此曰:“敬以待己,恕以待物,则私意无所容而心德全矣。内外无怨,亦以其效言之,使以自考也。”)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在此条之下,朱子又加按语,即“愚按:克己复礼,乾道也;主敬行恕,坤道也。颜、冉之学,其高下深浅,于此可见。然学者诚能从事于敬恕之间而又得焉,亦将无己之可克矣”)[5](P168)

又据《孟子·离娄章句上》曰: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朱子注此曰:“我爱人而人不亲我,则反求诸己,恐我之仁为至也。智、敬放此”)。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已,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朱子注此曰:“不得,谓不得其所欲,如不亲、不治、不答是也。反求诸己,谓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也。如此,则其自治益详,而身无不正矣。天下归之,极言其效也”)。《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5](P339)

其要旨有二:一是多多体谅别人,常常反思自我。二是待人接物,必须要有敬重至诚之心、仁爱宽恕之心、公正廉明之心,时时处处都要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正所谓:“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5]P167

该《学规》的条文从“五教之目”到“为学之序”,再到特别强调“笃行”之“三要”,乃是一个由上而下、层次分明,内外结合、结构严谨的教育指导方针;加之,诸条文句句出自儒家传统文化之经典,层层凝聚圣贤教化天下之精髓;故被朱子以来的后继者,倾力推崇而奉行之。

起先,诸如朱子的弟子刘爚,在任国子监司业时,曾上奏朝廷,“请刊行所注《学》《庸》《语》《孟》以备劝讲,及《白鹿洞规》示太学”[9](P730);又如,朱子的门人陈宓,在知南康军时,仿朱子之举“时造白鹿洞……创延平书院,悉仿白鹿洞之规”[11](P12312);再如,师从朱子高足黄干的宋人吴昌裔,在调任眉州教授时,为了改变眉州文士尚习苏轼之学而轻诸经之讲的风气,遂“揭《白鹿洞学规》”[11](P12301);等等。

元代传统儒家教育虽不占据优先发展的地位,但朱子所秉承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神与理念,还是备受推崇。诸如著名教育家程端礼,在历经四十余年的教育生涯中,不仅一贯秉持朱子的教育思想,而且将《学规》作为其著述《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的纲领,开篇即先全文载录《白鹿洞书院教条》,其次为《程、董二先生学则》(程先生,指朱熹的学生程端蒙,字正思,号蒙斋;董先生,指朱熹的学生董铢,字叔仲),又次为《西山真先生教子斋规》(真先生,即真德秀,字景元,又字希元,号西山)[4](P1-3)。程端礼之所以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后两个规制的相继出现,不仅均深受朱子《学规》的影响,而且在所秉持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方面保持着一脉相承的关系;二是唯有以此,方可以表明自己施教与著述所贯穿的精神与理念之渊源;三是有利自己教育实践经验的推广与传承。

明清时期,随着朱子学的盛行天下和白鹿洞书院声誉的一再提升,朱子《学规》的影响更为深巨,几乎已成为传统儒学教育的唯一正统。诸如明人薛瑄,曾任山东提学佥事时,为了“开示学者”而“首揭《白鹿洞学规》”[12](P7228);又如,明代大教育家、思想家王阳明在《紫阳书院集序》中认为“夫为学之方,白鹿之规尽矣”[13](P229);再如,清人曹本荣在顺治十年(1653年)擢升为右春坊右赞善兼国子监司业时,“刊《白鹿洞学规》以教士”[14](P13128);等等。

总之,遵照朱子所定《学规》读书明知、进学修身,则正如程端礼赞叹:“嗟夫!欲经之无不治,理之无不明,治道之无不通,制度之无不考,古今之无不知,文词之无不达,得诸身心者,无不可推而为天下国家用。”[4](P1)时至今日,正当面临新时代如何更有效、更精准地传承和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之时,尤其是新文科建设中该如何确立相关的路径和方法、要求与规范、程序和方法等方面之时,就会发现朱子《学规》条文及其要旨所蕴含的精神依旧熠熠生辉,实有良多可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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