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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特征、维度及其优化路径

2021-12-06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主客体客体网络空间

胡 丹

(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

网络空间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是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网络空间有别于实体存在的物理空间,主要是指计算机与网络端口的信息源、人、机器等互动构成的,由现实的社会空间延伸到虚拟世界的空间。伴随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网络空间的意义愈发凸显,引起了思想政治教育学者的广泛关注。有学者从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方面入手,强调网络空间中存在的机遇与挑战;有学者研究网络空间公共话语表达范式转向,针对这种表达范式转向,建构网络空间公共话语生态环境;还有学者探析网络空间中教育主体及其协同关系,针对网络空间教育主体身份危机的问题,重构网络空间教育主体价值。当前学界对网络空间各个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的特征、维度及其优化路径等方面的研究领域还存在空白之处需要挖掘并深化。

1 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的基本特征

1)公共性。

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的、跨时空的、具有公共精神的空间。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内含一种共在性。网络空间使信息资源的分享不再局限于特定的现实场域,而是延伸到具有延展性特征的拟态环境中,较大程度上延伸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性和物质性空间,创造出思想政治教育多元空间。基于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以及空间内部结构呈现扁平化特征,网络参与者可以借助这个开放性的平台,以匿名的身份在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之上获取所需网络信息资源。第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内含一种脱域性。“脱域”这一概念即“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1]。网络空间同样具有脱域性,它能摆脱时间、场域、背景等外在因素的限制,在不同的时空中进行自由地交流。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单向输出与输入的关系,即便有异同的声音但输入的源头是可溯源的,因此控制了整个信息流动传播过程。网络空间的脱域性突破物理空间不受时空限制实现信息多向流动传播,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使得网络参与者不需任何高超技术和现实壁垒就能参与其中,打破了传统的单向传播模式。第三,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内含一种公共精神。在网络空间中存在这样一种群体,他们面对公共事件没有置之不理,而是积极地反映公众诉求,维护公共利益,关注公共事件。网络空间的相对独立性使得内部没有任何组织规章制度及其技术壁垒,个体间可以平等、自由且独立的进行互动交流参与公共事件议题中,于是网络参与者的众多意见汇聚一股强大的网络舆论,并通过这种舆论压力,促使不公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任何网络参与者恰当地利用网络平台对不公平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进行批判和监督,无形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虚拟性。

人类通过自身理论与实践活动创造和发明了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学习、工作时间和场域带来全新的变化和体验。人类正是利用这一技术制造开发网络终端平台开展虚拟化的交往实践活动,从而促进了网络空间的形成和发展。而网络空间的形成与发展开拓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的全新场域,不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开始在网络空间中承担、组织和发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针对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理解。从主体精神层面来看,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赋予人类极大的精神自由,人们在拟态环境中找寻“自我”、发现“自我”、重塑“自我”;从网络主体交往场域来看,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真实身份被隐匿,主体间人际交往互动和人际关系不稳定,主体携带的信息良莠不齐在网络空间舆论场域产生多重影响;从网络空间主体身份来看,网络主体因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身份具有不确定性,主体身份可根据自我意识自由地更换塑造,因此主体间交往可打破背景、身份等因素的限制;从思想政治教育场域性来看,受教育者可在这个高度逼真的现实社会环境中,感知和获得超越现实社会之外的全新体验。面对人与人之间非直接接触的网络空间,思想政治教育虚拟主体就需积极捕捉信息所承载的意义,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从而促进网络个体健康向上发展。

3)交互性。

网络空间中社会关系的构成,也是人与人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关系的构成。因此网络空间不再是被动的人化产物,而是具备思想性的空间。“网络是没有中心的,其包含的仅仅是节点。每个节点对于网络来说具有不同的关联性。”[2]网络空间的交互性打破信息资源单向流动渠道和单一流动方式,信息接受者不仅仅是信息资源的消费者,同时也是信息资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同理信息传播者也可成为信息资源的接受者。网络空间中传播者与接收者的角色互换,实现人际间双向互动,给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带来了紧密相关的交互性。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的交互性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进行信息、情感、知识等交互,同时转换和更迭在网络空间中所扮演角色。这种互动方式改变了传统单向流动模式,其具体的交互性特征表现在:一是彼此认同接纳。网络空间教育客体自身的价值诉求或潜在的精神追求与网络空间教育主体传达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相符,该主体不但会和客体产生情感共鸣,而且会通过再次传播的方式在网络空间中迅速扩散,从而达到集体认同效应。二是相互冲突对抗。当网络空间教育客体自身的价值诉求或潜在的精神追求与网络空间教育主体传达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差异太大时,教育客体不但会下意识抵抗,而且会与该思想政治教育观念产生冲突,并且传播与之相反的观念。三是集体交流讨论。利用网络互动平台,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对某种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进行交流讨论、相互碰撞、相互融合,在碰撞的过程中萌发出新的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

2 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的三个维度

1)跨越现实与虚拟的实践维度。

早期对网络空间进行思考和研究的学者,倾向于认定网络空间不同于传统的现实空间。有学者认为在网络空间人们更多地进行信息和情感的交流,属于纯精神领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彼此对物质领域的依赖,这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还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之间存在着“延伸”和“依存”关系,因而表现出数字化、虚拟性的特征,必然出现相对于现实社会的差异性。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不是真正词意上的虚拟、虚幻、虚无缥缈,而是会在网络空间中发生对现实社会产生实际性作用的空间。“这是一个虚幻与现实、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相互感应的空间,是一个虚拟与真实相交叠的二元空间。”[3]虚拟空间高度模仿逼真现实空间,网络空间中的虚拟主体看似虚拟,其实是有思想、有灵魂、有意识、有想象力的主体,主体之间可以相互感应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这种通过媒介、数字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真实的感觉,虽然不是真正的身临其境,却调动了参与者的各个感官细胞。网络信息技术搭建了连接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桥梁,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和现实社会一样真实的活动,这种活动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有无限的延展性,增进人们对网络生活的深刻体验。网络空间的特性使得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虚拟与现实边界慢慢融合消失。网络空间的运行方式、运作逻辑被现实社会所塑造,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一部分,同理现实世界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虚拟世界日常生活、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的影响。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投影和折射,现实世界也受到虚拟世界的影响和改变,二者相互结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虚拟形态和现实形态割裂开来,要整合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的力量,从虚拟和现实两个实践维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线上线下的有效互动、整合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自媒体平台的多元渗透等方式方法,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真正实现超越与变革,实现育人功能的最大化。

2)连接虚拟主体间的存在维度。

“网络的虚拟性,决定了从事网络交往主体的虚拟,并产生了网络虚拟主体”[4]。网络空间产生了网络主体,网络空间虚拟性特征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呈现虚拟状态进行交往互动。“虚拟主体是通过签订网络契约或网络协议准入由数字、文字、图片等符号构成的网络空间中,以开放式思维进行虚拟实践的虚拟行为实施者。”[5]有学者阐释了虚拟主体要在网络空间中创造和实现网络政治、经济、道德等价值,使得虚拟主体自身获得幸福感同时构建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还有学者认为虚拟的特性原本存在于人的自身,正是这种本性不断推着人们发展前进的过程,从而把虚拟变成一种现实。明确和理解虚拟主体的存在维度对深入了解网络空间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是网络空间中虚拟主体的精神性存在。“虚拟主体的精神性存在是一种存在内化运动,建构着丰富的自我世界,体现出超越性和创造性存在。”[6]相比于现实主体,虚拟主体的存在更多地是依托网络技术纯粹的精神存在,超越感官的精神性交往。网络空间创造了虚拟主体无限想象的平台,虚拟主体在这个新场域频繁的交往接受各种新鲜事物,与原本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碰撞出理性与非理性的火花。二是网络空间中虚拟主体的契约性存在。即虚拟主体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各种虚拟实践活动时,需基于网络契约规范化自身行为活动方式,同时自觉履行自身权利与义务遵守契约精神。网络契约具有道德、法律双重效力,如若虚拟主体没有良好的契约精神,网络空间道德价值观的秩序将会杂乱无章。因此虚拟主体长期存在和发展需要其在自身价值建构中不断地完成批判与超越,从而营造整个网络空间健康有序晴朗的环境。

3)强化主客体之间的建构维度。

如前所述,虚拟性意味着网络空间的互动实质上是陌生人之间若即若离的松散弱关系,而在具有交互性特征的网络空间中,主客体之间均以平等关系交往。有学者认为网络环境中虚拟主客体之间清晰的关系受到挑战,认为主客体界限模糊化。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地位趋于平等,还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很难分辨,没有必要区分和谈论主客体。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只是存在状态、作用方式不同,但在网络空间中仍然存在的。网络空间虚拟性、交互性等特征,建构了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互动方式及其相互关系。一是建构新的传播模式。在网络空间中,人与人的交往不再是传统的“人—人”交往,打破了教室、黑板、讲台的授课模式,也不再用自身的人格魅力调节课堂氛围,而是采用“人—机—人”交往的新型模式(如图1 所示)。二是建构双向互动关系。在当今社会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社会地位、获取信息的权利和机会是平等的,已不再是传统教育方式我说你听、我写你记的单向传输知识模式。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应改变传统教育方式的认识和做法,丢弃居高临下的授课模式,构建并发展主体间、客体间、主客体间双向互动的关系,塑造“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的价值共识。”[7]三是形成相互转化关系。“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和客体对主体的作用,都不是简单化的直接过程,而是有层次的逐步现实化的过程及其循环。”[8]首先,主体要尊重客体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方式上引导客体参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发挥客体主体化的积极性;其次,客体凭借思想观念和自身魅力对主体施加影响,使得主体思维方式、行为模式逐渐向客体渗透;最后,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改变自身原有的观念,互相包容互相渗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从而形成主客体相互转化的关系。

图1 网络平台各要素交互关系示意图

3 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空间的建构路径

1)拓展多元化网络教育渠道,增强教育魅力。

一方面,网络空间的公共性特征拓宽了思想政治教育空间,受教育场地、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式和教育资源等等有了新的变化。另一方面,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边界融合消弱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阻碍,线下实物性教育资源逐渐虚拟化成图像、音频、视频等新的模式。因此要开拓多元化网络教育渠道,增强其教育魅力。一是进行线上线下的有效转换。线上教育活动场域、时间、方式等相对灵活变通,当线下实践活动的开展受到这些因素的限制时可以在线上便捷地展开。线上已建立的网络社团或群体组织也可以转移到线下,在现实社会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教育活动、文化活动等等。通过实现线上线下的转换,不仅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而且打破了人们之间在现实生活交往壁垒,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实效。二是整合网络优质教育资源。中国大学MOOC、网易公开课、腾讯课堂等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创新正在应用于各课程的教与学。这类软件中不仅包括职业技能、原创科普知识,还有大量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各大名校课程,通过这些微课程以随时随地满足学习者阅读需求。同时整合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客户端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和信息资源,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供受教育者更多的选择空间,才能更容易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三是加强自媒体平台多元渗透。网络信息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宣传不再是传统的宣传栏、报纸、电视等途径,而是争取思想政治教育微博、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的有效链接,利用自媒体平民化、自在性的特点有效切入更多的民间社交平台,通过和受教育者的信息互动、沟通交流,从而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通过开拓多元化的网络教育渠道,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以增强其教育魅力。

2)规范网络空间的基础秩序,形成教育合力。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特征以及虚拟主体的虚拟性给网络安全带来了无形的挑战。由于网络缺乏或疏于监管,存在传播谣言、泄露隐私、恶意攻击等不道德行为,淡化意识、逃避崇高等价值偏离现象,从而引发各种网络安全问题,这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巨大挑战。而网络空间环境治理不能单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来完成,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此增强教育合力。一是坚守网络契约,塑造道德主体是基础。虚拟主体自主转化为道德主体,不仅要把自身虚拟实践活动限制在合理的网络道德法则之中,还需要具备尊重虚拟他者的能力。虚拟主体在网络实践活动中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坚守网络契约保持自身的信誉度和权威性,才能有效控制网络空间中失信现象。建立网络互信关系,形成清朗、良性、有序的虚拟主体,有效规范网络空间的基础秩序,为形成教育合力添砖加瓦。二是培育思想政治教育“意见领袖”是关键。“在研究和讨论问题时存在不同的视野角度和一定层次的意见权威,通过不断的论辩、试错和修正,网民的智慧呈现出积木式的叠加状态,多学科、多层次、多角度的参与使得最后的认知能最大程度接近真实。”[9]于是形成了“倒U 的积木形态”(如图2 所示)。谣言绯闻的散播、无关热点的炮制、负面情绪的宣泄等等是网络空间失序的表现,而培育“意见领袖”是规范网络空间基础秩序的关键一环。因此要有目的地培育“意见领袖”,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发挥“意见领袖”话语主导作用,纠正“群体”在网络空间的失序现象,引导网络舆论的传播方向和受教育者的认知到正确的轨道上,从而形成天朗气清、井然有序的网络空间,为形成教育合力保驾护航。三是完善网络立法,优化网络环境是支撑。“依法治网,既是习近平同志对网络治理的新要求,也是在网络空间引领社会思潮发展的必然要求。”[10]

图2 “倒U 模型”

3)创建良好的主客互动关系,提高教育引力。

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参与,而处于虚拟环境中会引发主客体关系疏远问题,因此从人、平台、环境三个层面创建良好的主体客体互动关系,以提升网络空间中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一是增强主体引力。教育主体可以通过频繁互动增强对客体的吸引力。主体与客体在网络空间中通过前期的初步沟通和用心交流,实现客体从机械式为完成任务而进行沟通和交流逐渐过渡到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进行思想沟通、精神交流和互动实践阶段。在网络空间中思想政治教育一旦达到这个阶段,主客体间的交往互动将会进入规范化、规律性的轨道。主客体双方都将在这种频繁的交互活动中不断增强自己的主体性力量,各自均有可能实现思想启迪、精神升华和提升交往实践能力的目标。二是提高平台引力。网络交流平台需要每个教育主客体的积极参与,而这个平台是教育主体物化的“代言形象”,如同微信公众号、各大高校政府企业的红色网页等等。教育客体对网络平台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自身的内容与功能,因此网络平台应从客体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针对客体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平台,以增强客体对平台的获得感和依赖感。三是提高环境引力。创造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和谐环境就必须营造安全晴朗的网络环境。首先加大科技教育事业的投入,加强信息技术、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从而使教育主客体形成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其次相关部门要构筑网络防火墙,加强对不良或违法信息的管控,有效隔离和消除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不良信息,而且要构建在线网络投诉机制。与此同时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并实施网络立法、打击网络犯罪等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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