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问题及对策
2021-12-06周宝佳代琼
周宝佳代琼
(1.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重庆 402160;2.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站,重庆 402160;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402160)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大中型灌区7884处,有效灌溉面积3350.1万hm2,其中大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万hm2以上)460处,有效灌溉面积1799.5万hm2;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0.067~2万hm2)7424处,有效灌溉面积1550.6万hm2[1],约占当年全国耕地灌溉面积的22.6%,灌溉用水约占全国农业灌溉水量的1/3。全国近半数的中型灌区均位于产粮大县(区),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基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主阵地。根据重庆市灌区普查成果,全市现有中型灌区127处,设计灌溉面积26.17万hm2,其中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等的影响,加之运行时间长,大部分灌区普遍存在不同程度渗漏、淤堵、垮塌等问题。自2001年以来,重庆市已对70余处重点中型灌区开展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04。尽管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因任务重、渠线长、矛盾多,在建设过程和运行管理中难免存在部分问题。根据水利部部署,“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强大中型灌区改造,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2021—2022年,将对全国461处中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庆市“十四五”期间拟实施中型灌区改造35处,改善(恢复、新增)灌溉面积6.11万hm2,其中2021—2022年实施17处,改造面积3.23万hm2。本文总结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十四五”期间中型灌区改造工作提供借鉴。
1 主要问题
1.1 前期工作方面
1.1.1 勘察设计工作深度不足
由于大部分中型灌区建设年代久、渠系线路长、灌面分布广,加之勘察设计时间短、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部分项目直接采用原灌区“三查三定”资料,未对设计(有效、实际)灌溉面积、种植结构、农业发展规划进行复核调查;未对主要干支渠进行踏勘,直接在1/10000地形图上勾绘渠道分布。部分灌区由于城镇化建设已被占用,部分渠道已废弃或无法恢复,渗漏、淤堵、垮塌等病害情况未能全面反映。尤其是主要渠系建筑物(渡槽、倒虹吸、隧洞、涵洞等)的病害和地质情况未探明,如,渡槽基础沉降原因、支承结构情况不清,倒虹吸沉降裂缝、淤堵等状况不明,隧洞围岩类型、渗漏情况以及涵洞垮塌原因不清楚。同时,重庆市中型灌区水源以水库为主,部分为拦河堰,灌区水源除灌溉用水外,还兼有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等,部分项目对灌区用水情况调查不实,改造完成后供水矛盾突出。勘察深度不足,现状情况不明,导致改造方案难以准确,病害不能有效消除。
1.1.2 改造措施不合理
渗漏、淤堵和垮塌是灌区明渠的主要病害,然而,部分项目对病害原因分析不足,改造措施针对性不强。如,部分渠段渗漏是由于渠道基础沉降或变形造成,但整治措施仍采用开槽勾缝或现浇混凝土护面,后期基础继续变形产生裂缝,渗漏问题仍未解决。部分渠段淤堵原因为靠山体侧山洪冲入淤积物,整治措施仅考虑渠道盖板,未考虑排水沟或排洪渠。渠道垮塌原因主要有渠基沉陷、渠墙失稳、山体滑坡或山洪冲毁等,因未深入分析垮塌原因,造成病害整治不彻底。对于渡槽,主体结构风化严重,槽身损伤、裂缝、渗漏是其常见病害,然而改造设计中多未对渡槽基础和支承结构的进行强度验算,考虑施工难度、施工安全和资金限制,大部分渡槽仅采取防渗措施,整治后槽身垮塌、进出口连接段沉陷、开裂漏水现象仍有发生。隧洞由于原断面尺寸偏小,围岩类型不明,开挖方式和衬砌防渗措施难以实施。倒虹吸未认真查明渗漏原因、复核过流能力、设置拦污排沙设施等,部分倒虹管改造后依然存在漏水、淤堵和过流能力不足等问题。部分灌区未经充分论证将大部分明渠改造为管道输水,考虑拦污、沉沙等防护设施不足,加之纵坡缓、水压小,造成管道系统淤积严重。此外,闸门、水泵等机电设备的改造与灌区现代化建设也存在一定差距。
1.2 建设管理方面
1.2.1 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主要存在组建不规范、人员配备不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履职能力不足,对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管理不到位,工程档案欠完善等问题。如,项目法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或其授权部门组建,项目法人未设置相应内设机构,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未建立安全、计划、财务、合同和档案等管理制度或相关制度不健全。
1.2.2 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由于灌区改造工程的技术难度相对不高,各参建单位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加之工程涉及面较广,工程质量管理易出现薄弱点。质量行为方面主要存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质量报验制度,质量检测缺项,质量评定不规范等;实体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渠道整体线型不顺畅、渠底倒坡、混凝土或砌石表面平整度差、混凝土护面存在蜂窝麻面等,混凝土厚度或强度、填方压实质量等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输水管道漏水、淤堵,水泵安装不规范等。
1.2.3 未按规定组织工程验收
灌区改造工程中普遍存在法人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完工验收等)和政府验收(竣工验收等)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包括灌区工程涉及临时征占地、青苗损害,但无相关占地和青苗补偿,协调难度大时间长,部分工程不能按期、按设计实施;设计变更较多、手续未及时完善,竣工决算和审计进度慢等。此外,部分工程由于前期设计粗糙、审批不严、施工单位低价中标等原因,导致工程完工但结余资金较多,为达到投资计划完成率新增建设内容,需重新开展设计、招标等程序。
1.3 运行管理方面
1.3.1 灌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重庆市中型灌区多设有管理机构,但组成复杂,其职能、职责也不够明确。全市中型灌区管理机构主要分为4类,即区(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水利站、水库中心等)、专业机构(灌区管理中心等)、企业(水资源、水利、水电开发公司等)或地方政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或多部门联合管理[2]。由于丰水年和平水年灌水需求不大,且缺少管护经费,灌区管理机构普遍未落实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不足,缺乏灌区管理能力。尽管大部分灌区均设立了灌区用水户协会,但多未发挥其实际作用,灌区日常维修养护、清淤疏浚等管理力度不足。同时,灌区划界、水量调度、信息化管理工作均较为滞后。
1.3.2 灌溉水权确定和水费收取存在困难
重庆市自2012年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示范工作,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但中型灌区涉及面广、用水户多、水权确定矛盾相对突出。部分中型灌区开展了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核定了灌区农业水价,并进行水量分配,但一定程度上缺乏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导致水权证难以核发,加上计量设施还不完善,信息化程度还远远不足,人民群众意识还有待提高等因素,灌区水费收取困难,运行维护资金不足,实际运行管理工作存在诸多困难。
2 对策与思考
2.1 坚持规划指导,重视前期工作
前期设计质量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灌区节水改造的效果。重庆市已编制完成“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和2021—2022年建设方案,以规划和建设方案为指导,结合节水改造任务和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实施8个中型灌区项目。设计单位应全面收集和分析灌区耕地分布、农业种植、历年用水以及灌区内农业发展、城镇规划等资料,查清灌面分布和各用水户情况,开展灌区水资源论证。同时,组织水文、水工、地质和施工等人员进行全线踏勘,对渠道进行带状测量,分段(分座)统计渠道(渠系建筑物)病害,有针对性地开展必要的地质勘察工作,查明不良地质条件,尤其是要深入分析渗漏、坍塌和滑坡等主要病害的地质原因和其它原因。对渡槽、隧洞和倒虹吸等主要建筑物的地质条件应逐座分析,隧洞还应着重分析洞口边坡、洞内围岩稳定性以及渗漏情况。
在查清渠道和渠系建筑物的主要病害及其原因后,应逐段、逐类进行分析,对衬砌方式、滑塌治理、防淤堵等方案进行比选,提出可行、有效的整治措施。尤其要注重关键渠段、重要建筑物的整治方案,避免改造完成后,因局部渠段和建筑物问题导致其后无法通水。渠道能全线顺利通水是整治效果的基本体现,要重视渠道纵坡的复核和水面线的计算,以利于下级渠道取水,避免局部倒坡通水不畅、边墙高度不足渠水外溢等问题。此外,由于灌区节水改造为线性工程,施工组织还要充分考虑渠道淤泥和土石弃方的处置、临时道路和施工场地布置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还应重视信息化设计,并结合区内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等工作,统筹规划设计,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总之,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全面收集分析资料,全线踏勘并开展必要的测量、勘察工作,逐段(逐座)确定整治措施,做到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管,重视审查审批工作。
2.2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质量管理
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的首要责任者,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建议按照建设运行管理一体化原则,以现有的运行管理单位为基础组建项目法人,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要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履约履职管理,督促落实安全和质量责任,加强对施工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化管理工程档案资料。
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涉及面广、战线长,施工受气候条件、作物种植和灌水时间等影响,任务较重,因此施工单位要根据现场实际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工期,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必须健全监理各项制度,确保监理人员到位,正确履职,落实平行检测、专项方案审核、关键部位旁站监督等职责,提高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严把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关。此外,项目法人要及时与灌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妥善解决建设过程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及时完善设计变更等程序,按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2.3 加强建后管护,推进现代化建设
水利部提出,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要立足建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3]。项目实施后,应实现工程基本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的“建一个、成一个”目标。为保障灌区效益充分发挥、工程安全有效运行,要明确灌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划定灌区管理范围、设置界桩、标识标牌,对水源、骨干渠道和末级渠道实行分级、分段管理,落实专人,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定维修养护方案。可结合水库水源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行骨干工程管养分离,逐步建立物业化和市场化维修养护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作用,提出合理的灌溉用水计划。灌区管理机构要充分征求用水合作组织意见,合理分配水权,制定水量调度方案和相关制度,协调各用水户矛盾,实现公平、有序、高效灌溉。同时,要持续推进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合理确定和调整农业水价,统筹村集体经济等收益,多渠道落实管护经费,促进工程管护到位和效益正常发挥[4]。
水利部印发的《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中,对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同时要求加快灌区现代化建设。中型灌区的运行管理要结合量水站网建设、农业水价改革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等,从灌区实际出发,完善量水设施和信息化设备,逐步实现灌区的信息化和智慧化管理。
3 结语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是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相关部门要重视前期规划设计等工作,落实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等责任,加强灌区运行管护,全面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灌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还需适时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加强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大中型灌排工程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持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