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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海商巨魁李旦和颜思齐关系研究

2021-12-06肖飞燕

闽商文化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日本

肖飞燕

在英荷东印度公司的史料中被称之为在日“支那甲必丹”的李旦是明末驰骋于中日海域之上亦商亦盗之人物。李旦被明朝官员斥责为“通倭”“通倭之奸”,却是得到了德川幕府的重视,幕府赐予李旦“渡航高砂亦即台湾贸易并且独占当地的贸易的朱印状”,使得李旦成为了“在台湾最大的走私贸易者”。①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77 页。“明中叶至明末清初,以闽南人为主的闽商一直是中日之间的主要贸易商,他们在日本九州的侨居亦成必然之势”。②任娜、陈衍德:《日本华侨华人社会形成新论》,《史学月刊》2017年第5 期,第122 页。在十七世纪初的日本,九州岛西北角的长崎和平户两地实为贸易最为繁盛之地,长崎作为幕府直辖之下的“天领”并且是澳门-长崎之间澳门大船的停靠港口,其地位自不待言,而平户也凭借着荷兰与英国人的纷至沓来而吸引了日本国内各色商人前来贸易,成为了繁华的“西之都”。华人的比例也较为可观,仅长崎一地在1618年的时候也有“二三千人”左右,而此两地的中国人当中又是以福建人为主,是福建商人相对聚集的地方,尤其是漳州和泉州两地成为当地华人主要来源,形成了一种血缘到地缘的双重纽带,“日本平户湾西北海岸的福建商人侨居社区在十七世纪初最为繁荣兴盛,尤其是在李旦任侨领时期,闽商在当地的活动达到鼎盛。”①钱江:《古代亚洲的海洋贸易与闽南商人》,亚平、路熙佳译,《海交史研究》2011年第2 期,第1-51 页。平户和长崎所在的华人社群是十七世纪初最为活跃的群体,成为了这一时期的在日华人的代表,而这一区域作为福建泉州籍闽商的杰出代表的“支那甲必丹”李旦和其弟华宇也是这一群体的领袖。

李旦曾一度在吕宋的马尼拉经商和生活,是那里海外华人的领袖人物。他的贸易网络扩展至整个东南亚地区,所经营的商品也五花八门,甚至被称为“百货业大王”,“从印度尼西亚泗水到日本长崎,从大到小的生活必需品,都能在李旦经营的百货店里找到。”②王俞现:《最后的海商大佬》,《商界评论》2011年第12 期,第54 页。但是,1603年马尼拉西班牙殖民当局针对华人群体的大屠杀使其被迫逃离而前往日本。1603年,由于利益的争夺,马尼拉的西班牙当局对于当地的华人进行了大规模屠杀,被屠戮者多达两万五千人之多,几乎整个华人社区都在这次血腥的屠杀政策下成为了冤魂,幸存下来的就只是有两百多人,而这些幸运存活的中国人又被编制到西班牙的排橹船上当摇桨工被派往摩鹿加群岛参与了西班牙与荷兰的战争当中。直到最后当马尼拉的殖民当局按照明朝政府的请求或者说威胁而释放这些幸存者的时候,真正能幸免于难而存活下来的人所剩无几,而李旦可能就是这些幸运儿当中的一位。据陈国栋推测,“划桨手的存活时间往往只有数个月到半年而已,因此能活着被释放的人数一定少于两百人,而且李旦必须是这些少数幸运者当中的一员,才有可能在日后移住到日本”。③陈国栋:《马尼拉大屠殺与李旦出走日本的一个推测(1603-1607)》,《台湾文献》2009年第60 卷第3 期,第56 页。来到日本的李旦,凭借其自身的能力与手腕、背景和经验、人脉和资源等,很快在日本尤其是平户取得了很高的社会地位,“安德里是这个地方的支那甲必丹,而他在长崎的兄弟华宇是主要的(原文缺失)”④William Foster ed.,Letters Received by the East India Company from its Servants in the East(Vol.IV)(London:Sampson Low,Marston &Company,1900),p.51“他的(义)兄弟欧华宇早就是长崎的华人领袖,透过欧华宇的影响力,他也成为平户当地的领袖……等到1620年欧华宇死后,李旦就自然成为全体旅日华人的领袖了”。⑤陈国栋:《马尼拉大屠殺与李旦出走日本的一个推测(1603-1607)》,《台湾文献》2009年第60 卷第3 期,第61 页。“在没有什么附加说明的情况之下,若称呼支那甲必丹(captain)或者甲必丹支那的话,就是指他一人”。⑥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70 页。平户当地以及日本的名流显贵也与其过从甚密,例如,英船来日之后的1613年10月25日,得知李旦卧病不起,船长塞力斯带着礼物前后两次亲自前去看望,并且还听说主马殿以及松浦镇信的外孙佐川主马头信利都亲自到他家来探望他的病情;①ジョン·セーリス:『セーリス日本渡航記』,村川堅固、尾崎義訳,東京:雄松堂,1999,第213、214 页。1617年夏天,李旦也和考克斯等其他商馆成员一同被邀请前往领主松浦隆信的府邸,受到热情地招待;1617年11月23日,李旦幼女的生日,有五十多位中国人手中捧着礼物从长崎前来,甚至是直接赠送现金作为生日贺礼。②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70 页。除了与当地的权贵交好之外,李旦与长崎的奉行长谷川左兵卫和权六,以及萨摩藩的领主岛津氏也有往来,因而他在日的社交面和关系网络也是极为广泛的。李旦无论是在中国人社群当中还是日本的当地社会、甚至是于在来日的欧洲诸国中同样具有重要影响力,因而很快受到了入驻平户的英荷商馆的关注,并先后与之建立关系,寻求商业合作。

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日平户商馆的史料中时常出现的安德里(Andrea Dittis)就是华人李旦。从其以日本平户为基地所经营的海商集团,到其在日本尤其是西日本平户和长崎的声誉,再到其与英国商馆尤其是馆长考克斯(Richard Cocks)的密切交往可以断定这两者确为一人。考克斯之所以会称呼李旦为Andrea Dittis,其名Andrea 的由来主要是其与欧洲人过从甚密而取的名字,而且一些学者也认为这个名字是李旦此人接受基督教洗礼之后的所取的教名,因而他很可能是一名基督徒,当然关于其宗教信仰仍旧存有疑问和争论。而其英文名讳中的Dittis 则是基于其中文名李旦发音,是一种经过日语等中介语的影响而逐渐转变而成的英文发音,“在日本的九州方言当中,r(l)与d 的发音是互通的”,③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100 页。这种日式的发音被英国人模仿,而且英语当中也倾向于把中文发音当中浊音发成爆破音,李旦名字中的“旦”很容易从Dan 发音成Tan,亦即首字母从D 转变成了T,而岩生成一根据翟理思(Giles)的《中英字典》得出李旦名字的当时中文读音有“Litang,Litan,Lita”几种。

在英国首航日本的船只“克罗夫”(Clove)号的船长塞力斯(Saris)的航海日志当中李旦被称作Andassee,在考克斯的日记中着被称作Andrea Dittis,而在中文的文献当中,李旦时而被称为李习或者李旭,《台湾外纪》中的李旭、《赐姓始末》和《南疆逸史》中的李习、《广阳杂记》中的李旦,实质上皆为一人。④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88 页。而历史上的李旦总是和另一位人物颜思齐相提并论,并进一步和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相关联。李旦与颜思齐是同一人,还是有着相似经历的两个人,亦或是前者的经历被复制到后者的身世之上从而让后世无法真正将两者相区别,虽然直到如今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仍存有不同的推论、讨论和辩论,然而通过梳理以往学界对于李旦和颜思齐两者关系的研究,可以较为明晰地看出这种基于研究所形成的认知随着时间的推延、国外史料的引入以及研究的深入都在不断地演变。其基本趋势则是从曾经认为是一人兼用两名,到推断是身处不同时空的两人却被克隆成同一种的人生经历,再到确认两人其实共处同一时代、经营着类似的海上事业但是生活轨迹却截然不同,尽管有所交叉。本论文旨在将过往学者的研究进行横向整理比较,从而纵向梳理出李旦的人生轨迹。

一、“李旦与颜思齐一人兼用两名”说

对于李旦身份研究产生重要影响的应当是日本学者岩生成一1936年的论文《明末日本侨寓中国人甲必丹李旦考》(「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作者引用了中日英荷的史料来勾勒和描绘出李旦此人的历史轨迹,并以此为基础将李旦和颜思齐进行平行比较。除了在出生地和死亡地点上略有不同之外,其他基本信息都能大致重合——李旦的出生地为泉州,而颜思齐则在漳州降生,前者是在1625年8月12日在日本平户过世而后者则是于1625年10月死于台湾,双方的身份都是海盗集团的头领,其根据地都设在日本,只是历史上李旦的基地更明确的是在平户而对于颜思齐的则是笼统地以日本为背景,然而两人都是将台湾作为重要活动基地,在此地异常活跃,并且也都是以郑芝龙(郑成功的父亲)作为其手下将领①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110 页。——在这番比对之后,岩生成一认为李旦的名字散见与当时的文献当中,而颜思齐则是出现在后世的史料当中,因而两个历史人物之间惊人的相似性很可能是由于后世之人将李旦的事迹附着在颜思齐身上混为一谈所致,而另一种可能性则是颜思齐是李旦的手下,与李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才会出现生活轨迹上的重合。②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110 页。

之后的学者沿着岩生成一的逻辑,却基本将他的论点简单归纳为李旦和颜思齐是一人,或者“李旦和颜思齐是一个人所用的两个名字”。③何池:《明代海商李旦与颜思齐》,《闽台文化交流》2012年2月总第30 期,第67 页。因而,早期的学者基本上对于颜思齐的存在是持“深感怀疑”的态度,学者陈碧笙认为“此两人出生地、活动区域、活动内容和方式,死亡时间及死后事业的由郑芝龙继承等方面都几乎完全相同。加之各书记载非颜即李,非李即颜,极少两名同时俱见之例”,④转引自何池《明代海商李旦与颜思齐》,《闽台文化交流》2012年2月总第30 期,第67 页。从双方的身世以及史书中记载的方式来看,他推断两人理应是一人。进一步,之所以颜思齐的名讳会在历史上流传开来则是由于后继者郑芝龙所杜撰和捏造的,如黄典权等学者推断“颜思齐实际实为明末另一著名海商、海盗领袖郑芝龙所杜撰”,⑤陈思:《从各方史料看颜思齐与李旦及荷兰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台湾研究集刊》2017年第5期,第80页。学者张宗怡也直言,“郑芝龙其人是狡黠多智的,他为了洗刷他干没李旦财产的丑名,而虚构影捏出一个颜思齐来”。①张宗怡:《郑芝龙早年事迹考辨》,载方友义主编《郑成功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77 页。除了两人身世惊人的相似性以及对于郑芝龙篡改动机和行为的指控之外,学界认为他们两者实乃为一人的最重要证据就是有关于颜思齐其人其事的记载并未存于明末的历史记录当中,而多是出现在后来清朝的史料里面,这就使得这样一个人物的刻画记述都只是基于坊间传闻之上,其真实性和可信度实在大打折扣,这也是岩生成一所做结论的重要依据。清朝有关颜思齐的记载有洪若皋的《海寇记》、高拱乾的《台湾府志》、周元文编的《重修台湾府志》、朱仕玠的《海东纪胜》、《清一统志·台湾府》、《福建通志·台湾府》,林时对的《荷牐丛谈》、邵廷采的《东南纪事》、署名为“娄东梅村野史”的《鹿樵纪闻》和江日昇的《台湾外纪》等。②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86 页;何池:《明代海商李旦与颜思齐》,《闽台文化交流》2012年2月总第30 期,第68 页。其中最早的要数康熙二十四年所编写的《海寇记》了,而这与颜思齐和李旦所生活的年代也相隔了半个多世纪之久,而颜思齐的故事记载最为详实且后来也被学者转引最多的是江日昇的《台湾外纪》,学者认为具有重要的史料参考价值,然而它归根结底也只是一本历史小说,当中对于历史事件尤其是细节的描述难免是有诸多“夸大编造渲染润色”的地方。

二、“李旦与颜思齐实乃两人”说

而另一阵营则是主张李旦与颜思齐为历史上存在的两个人,并且两者之间是有联系和互动的。尽管两者经历有着相似性和实际的重合性,然而在这相似当中的确是存在着无法调和的差异甚至是矛盾之处,所以研究的另一个方向则是尽量挖掘两者之间的不尽相同甚至完全背离的地方。就李旦和颜思齐与日本的关系而言,李旦是平户当地的“支那甲必丹”,他海商集团的基地是设置在日本的国土之上的,从英荷史料都可以看出,他与平户和长崎的贵族和官员都有很密切而且良好的私人关系,例如,平户的领主松浦氏一族以及长崎的奉行长谷川权六。与之相反的是,根据江日昇的《台湾外纪》当中所勾勒出来的颜思齐则是一副侠骨心肠,在福建的时候就因为见义勇为拔刀相助而杀死了一名嚣张跋扈的宦官手下海子而只能离乡背井逃离到日本。逃亡到日本的颜思齐后来又加入了当地农民反抗幕府专制的起义当中,起义前夜由于消息走漏而被日本官兵追捕,而不得不再次与他在日本所结义的兄弟们逃往了台湾。由此看来,李旦与日本政府的关系是较为融洽且相互依靠的,然而颜思齐却成为了日本所追捕的对象,所以这里出现了严重不符的现象。其次,李旦的重要基地是在日本,虽然时而前往台湾经略生意,也在那里介入了荷兰人与明朝政府的纠葛当中;而颜思齐从日本逃离到台湾之后就驻扎于台湾并且开始开发台湾,因而被后世称之为“开台王”“开台圣王”“拓台第一人”“第一位开拓台湾的先锋”。再者,尽管李旦和颜思齐都是在1625年过世,先后只相差两月而已,然而颜思齐却是在36 岁的时候因染风寒而在台湾英年早逝;根据学者陈思的研究和推断,“李旦活了65岁”,①陈思:《从各方史料看颜思齐与李旦及荷兰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台湾研究集刊》2017年第5期,第69页。是活到了高龄才在平户因病过世的,另有王俞现也猜测李旦是“大约在1560年出生于泉州府同安”,②王俞现:《最后的海商大佬》,《商界评论》2011年第12 期,第54 页。所以双方的年龄实则相差甚大,跨越了两代人。

如前文所述,被诟病最多的是在中文史料当中并没有当代人对于颜思齐的记载而致使其的历史真实性被不断质疑,就连持相对中庸意见的学者徐健竹在其1985年的论文也承认这是两个人,然而颜思齐当时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海盗集团头目”,名声并没有李旦和后来者郑芝龙如此显赫,所以“当时的中外文献,都没有提到他的名字。后来在家乡人的传说中加以夸大、演义,于是便以讹传讹,张冠李戴,把郑芝龙与李旦的关系,附会到颜思齐身上人”。③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95 页。进而,徐建竹否认了颜思齐作为“开台王”的身份,而认定李旦才是拥有这个身份真正历史存在。李旦除了派船前往台湾经营日中之间的贸易、以及在荷兰人来到澎湖和台湾之后介入斡旋之外,也曾倾力组织大陆移民前往台湾开垦拓殖,因而他“不但是台湾贸易也是开发台湾的先驱者之一”。④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97 页。而后就是郑芝龙在这个岛屿上的经营以及荷兰人的对抗,因而,颜思齐在史书上的所作所为实质上是将李旦和后起的郑芝龙的故事转移并拼接起来形成了这样一个人物。

然而,随着九十年代更多的外文史料的引入、翻译和研究,学者们着手从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资料当中再去耙梳蛛丝马迹,以求为颜思齐正名。在台湾学者江树生译注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和《热兰遮城日志》当中,颜思齐与在1624年至1625年信函中时而出现的“Pedro China”这个人物在诸多方面都切合,因而江树生、翁佳音等学者认定“Pedro China”实乃颜思齐。⑤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导言,台南: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翁佳音:《十七世纪的福佬海商》,《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七辑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年。一方面,既然是使用了不同的称谓,理应是指涉两个不同的人物。“就像Capitein China 是荷兰人指‘在日本的中国人头领’,这个Pedro China 是荷兰人指‘在台湾的中国人头领’”。⑥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导言,台南: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XlX—XXII 页。学者陈思对照《台湾外纪》和《台湾通史》等文献中颜思齐的死亡日期(1625年10月),而荷兰史料当中明确记载了“Pedro China”的过世日期是1625年10月23日,并且“继‘Pedro China’之后被荷方称为中国海盗首领的人便是郑芝龙,这又与中方资料后者继承颜思齐职位的记载相符”,因而也符合江树生等人的论断。①陈思:《从各方史料看颜思齐与李旦及荷兰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台湾研究集刊》2017年第5期,第81页。而“在日本的中国人头领”毋庸置疑是身在平户的李旦,这也是反复在英国史料尤其是英国商馆馆长考克斯的日记和信函中提及的“China capitain”。另一方面,两人的名讳时而在史料当中同时提及并且间接指出了双方的某种合作关系——在1624年11月5日荷兰长官宋克的信函中提及“我们从中国人甲必丹(李旦)的一个伙伴颜思齐(Pedro China)租用一艘戎克船,船上搭乘两名公司的人员”,②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台南: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140 页。1624年12月12日的记载着“有几搜中国人甲必丹(李旦)和颜思齐(Pedro China)手下的戎克船,我们希望他们协同我们的舰队为公司工作”③江树生译注:《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Ⅰ(1622—1626)》,台南:台湾历史博物馆,2010年,第168 页。——这就进一步打消了同一人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称谓的可能,这就补充了中国史料当中“证之各书记载非颜即李,非李即颜,极少两名同时俱见之例”的不足和缺憾。④转引自何池:《明代海商李旦与颜思齐》,《闽台文化交流》2012年2月总第30 期,第67 页。

三、郑芝龙与李旦、颜思齐的关系

由于学界对于郑氏集团的长期关注,对于李旦和颜思齐其人的研究也就进一步延展至双方和郑芝龙的关系研究,通过这种关系再进一步反推李旦和颜思齐的人物角色关系。在江日昇的《台湾外纪》当中所记载的颜思齐在逃往日本之后于1624年和郑芝龙等二十八人拜把结盟,并选颜思齐为盟主;之后,在日密谋叛乱的颜思齐等人由于风声走漏而被官府通缉又不得不败走台湾,从而扎根于那里开始经营拓殖;1625年10月颜思齐离世之后,众人推举郑芝龙作为继任者,从而开始了郑氏集团波澜壮阔的历史。除了《台湾外纪》之外,涉及到颜思齐与郑芝龙关系的史料与前文当中所述及的清朝时撰写的且反应了颜思齐身世的史料大致相同,例如,最早的洪若皋的《海寇记》,此后林时对的《荷牐丛谈》、邵廷采的《东南纪事》、“娄东梅村野史”的《鹿樵纪闻》等。⑤夏蓓蓓:《郑芝龙:十七世纪的闽海巨商》,《学术月刊》2002年第4 期,第60 页。另一方面,关于郑芝龙与李旦的关系,江日昇在《台湾外纪》中写道,最初“程(黄程,郑芝龙的母舅)有白糖奇楠麝香,欲附李旭船往日本,遣一官押去”,⑥转引自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109 页。黄宗羲的《赐姓始末》当中记载到,“芝龙以父事之,习授芝龙万金寄妻子,会习死,芝龙乾没之”,⑦转引自岩生成一:「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東洋学報』1936年第23 卷第3 号,第109 页。刘献廷的《广阳杂记》中又云,“逃往海盗李旦舟中,有宠于旦。旦死,欲置主,卜之于神,飞虹十卜皆吉,碎立以为主”,①转引自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88 页。温睿临在《南疆逸史·郑芝龙传》中写道,郑芝龙“少随大贾李习贩日本......抚为义子”,②转引自徐健竹:《郑芝龙、颜思齐、李旦的关系及其开发台湾考》,载《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88 页。引文当中所提及的李习、李旭都是指称李旦。郑芝龙从澳门前往了平户并仕从李旦,其子郑成功1624年也是出生在平户,由于他的才干得到了李旦的信任和重用,当李旦在1625年过世之后,“才能出色的郑芝龙不知不觉中就成为了李旦的后继者,是在日中国人的头目”,③外山幹夫:『松浦氏と平戸貿易』,東京:国書刊行会,1987,第190 页。继续带领着在日中国人经营着中日之间的贸易直到他被招安归顺明朝回到中国成为福建总兵。虽然郑芝龙“以父事之”并在李旦死后取代了李旦的儿子李国助(Augustine)成为了继任者,而这继承的合法性曾一度遭到李国助的挑战,他在给荷兰人的信函中指控郑芝龙并非是合法的继承而是非法侵吞了父亲李旦的资产和势力——“李旦死后吞并了他在台湾的财产、船只和人员,郑芝龙海上事业的发展是以李旦的事业为基础的”④夏蓓蓓:《郑芝龙:十七世纪的闽海巨商》,《学术月刊》2002年第4 期,第60 页。——因而向荷兰人求助以共同对抗郑芝龙。荷兰的台湾长官韩斯·普特曼斯(Hans Putmans)在1633年8月29日以及9月14日收到了来自于李国助的两份信函,“一官(郑芝龙)心性狡诈,背着我的父亲把得自来当地(台湾)商人的钱财聚敛起来、财富汇集起来,将其占为己有,并且努力地想得到尊重,然而却并没有成功,最后只能沦落为盗寇之身。因此,我父亲的大部分财富以及向中国大官所献上的礼物,连同对于一官的信任都消失殆尽。因而,我反复思量而沮丧不已,最终决心召集诸多的船只并整装兵备,要和一官决一死战,放火焚烧其船只并将其杀死。”⑤转引自岩生成一:「明末日本僑寓シナ貿易商一官アウグスチン李国助の活動——『明末日本橋寓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補考」,『東洋学報』1985年第66 卷第1~4 合併号,第76 页。从李国助这两封控诉郑芝龙的信函间接地也在一方面(毕竟只是一面之词)反应了郑芝龙与李旦的关系。基本上,从以上史料和学者的研究中可知,郑芝龙与颜思齐和李旦都相识,与前者是拜把兄弟,是“二十八为拜把兄弟中最小的一位”,⑥何池:《明代海商李旦与颜思齐》,《闽台文化交流》2012年2月总第30 期,第68 页。而对后者则是“以父事之”,关系截然不同,但是三者之间都有互动。李旦和颜思齐的关系使得郑芝龙与两者都产生了联系,也正是以郑芝龙为连接点,双方的关系在当时尤其是在后世被进一步联系起来。在诸多学者的研究中,是将郑芝龙与颜思齐与李旦的关系默认为史实,成为了描述郑氏海商集团历史的起点和基础,例如,“郑芝龙的兴起主要得益于其从两大海商李旦和颜思齐手中继承的财产部众”⑦林仁川:《清初台湾郑氏政权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4 期,第9 页。“1625年,郑芝龙继承、接纳了李旦及颜思齐的资产,开始起家”;①金国平、吴志良:《郑芝龙与澳门—兼谈郑氏家族的澳门黑人》,《海交史研究》2002年第2 期,第52 页。“1625年,李旦与颜思齐同年去世,郑芝龙便离开了荷兰人参与到权力争夺中,并继承了两个人的财产,成为一个大海商”,②王涛:《郑芝龙的兴衰对中国海商命运的影响》,《闽商文化研究》2018年第2 期,第9-10 页。郑芝龙“继承李旦、颜思齐两大海商集团的资产,消灭兼并刘六、刘七、李魁奇、钟斌、刘香等海商,成为资本最雄厚、贸易范围最广的海商集团”。③陈思:《从17 世纪前期台湾海峡中、日、荷三角贸易格局看早期日荷在台湾的冲突》,《海交史研究》2018年第1 期,第98 页。

四、结语

从以往研究的脉络来看可以较清晰地看出学界对于李旦与颜思齐之间关系思考的演变。基本是从李旦与颜思齐是一人的推断,到李旦和颜思齐都存在,然而他们经历的相似性主要源于一种张冠李戴的错误,误将李旦的身世复制黏贴到了颜思齐的身上,再到是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两个不同的人,双方之间也存在相互的关系和互动,都是明末中日之间或者东南亚海域上活跃的大海商,前者的基地在日本,而后者逐渐移至台湾,从他们过世的地点也分别看出了两者事业重心和他们所一手营造的海商集团的中心所在。从论证的资料来看,前期之所以会有双方之间故事和经历的纠缠不清就在于史料尤其是中文史料所遗留的破绽和空白以及疑惑,在两人所生活时代的明末历史记录中基本上只是对于李旦的记载,而有关颜思齐的描述则基本出自于清代,因而诸多学者判定后者颜思齐的经历实质上李旦故事的复刻以及演绎,在岁月的流逝当中被遗忘、被混淆、被张冠李戴了。而后,随着外文资料尤其是荷兰史料的引入和使用,学者们判定出当时被荷兰称之为“Pedro China”的人物就是颜思齐,他和“Capitein China”李旦同时出现在了荷文的档案当中,推翻了以往的假设。另外,两者和后世叱咤台海地区的郑氏集团奠基者郑芝龙相关联和互动,且关系可谓是相当的紧密,后者所享有的影响、所建立的政权和所创建的功勋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李旦和颜思齐所经营的基业为基础而不断发展和壮大的,对于郑氏集团尤其是郑芝龙的关注也进一步促进了对于其前辈李旦等人的研究,从而成为分辨清李旦和颜思齐两者关系的重要途径之一。

虽然如今依旧也没有能在学界形成一种完全不可颠覆的定论,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无论李旦是否就是颜思齐,颜思齐是否从李旦的形象中演变而来,亦或是完全是两个历史个体,在将李旦与颜思齐以及郑芝龙相比较、相联系的论证过程中,进一步形成了明末清初海外海商集团具有代表性的群体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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