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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乐”精神在《赖柏英》中的构建探微

2021-12-06何小海

关键词:林语堂小说精神

何小海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横跨中西文化、跨越两个世纪的文化巨匠林语堂,有着宽阔的文化视野、广博的文化观念。在跨文化传播中,林语堂注意到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特质不尽相同,进而把中西文化交融的审美观点合成“和乐”两字[1](P468),纵观其作品,“和乐”始终是其审美意识的根。小说《赖柏英》是林语堂用英文创作的,“happy”是小说中的关键词。林语堂在小说中为“happy”赋予“和乐”的内涵,形成语堂式“和乐”精神和审美意识。本文对《赖柏英》(谢青云汉译本)进行文本分析,剖析“和乐”精神的原生态内涵,探讨人物形象所体现的“和乐”思想,提炼语堂式的“和乐”观。

一、“和乐”精神的原生态内涵

“和乐”,是林语堂审美意识的核心,也是他多年来致力于文化传播的审美追求。在林语堂眼中,“和乐”至少蕴含“和”与“乐”两层意思。学贯中西的林语堂曾说过自身是“一捆矛盾”,他的文化历程比同时代的文人迂回曲折得多,既接受基督教的宗教教义,又研习佛教、道教、儒家典籍。令人奇怪的是林语堂并没有因此而走向偏激,也没有因矛盾而活得一团糟。深究其因,林语堂本身比别人多了一种独特而复杂的审美意识,比较容易形成“和乐”的人生态度[1](P471)。正如李泽厚所说:“庄子哲学所提倡的人生态度,就其本质来看,正是一种审美的态度。”[2](P241)林语堂客观看待生命存在的方式,善于察觉人对精神愉悦的追求,既是一种人生态度更是一种审美态度;同时他在之前快乐哲学的基础上添加了不少内涵,逐步飞跃到“和乐”的审美层面[1](P471)。为此,林语堂在小说《赖柏英》的创作中为“快乐哲学”添加“和睦、知足、简单”的新内涵,构成“和乐”精神的内在支撑点。

(一)和睦是“和乐”的基础

林语堂认为家庭和睦是天底下第一等大事,和睦是“和乐”的基础[1](P472)。和,是林家教子的训示,林家教育子女要友好和善,林语堂从小就在一个和睦的家庭长大。林家给孩子取的名字带有“和”字,和字辈的孩子分别是长子和安(景良)、二子和风(玉霖)、三子和清(憾庐)、四子和平、五子和乐(语堂、玉堂)[1](P472)。林家的子女长大后兄友弟恭,老二资助老五林语堂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老五参加工作后资助老六读书,林家的孩子互相帮衬得以就读大学。融洽的家庭环境、和睦的邻里关系、友善的乡村环境对林语堂“和乐”精神的形成影响至深,在林语堂看来,人的一生如何度过是与他的童年和家庭生活关系非常密切的,是闽南坂仔秀美的山林和充满爱的家庭氛围涵养了他的童心,让他体验到平静、有序、和乐融融。成人后,林语堂认为“婚姻生活,如渡大海”[3](P284),夫妻的个性不同、兴趣不同,本来过两种生活的人去共过一种生活;“共”需要夫妻双方求同存异、和睦相处。林语堂以“和睦”为原则来衡量家庭是否快乐、幸福,新洛与韩沁的关系不睦,即使新洛为她做牛做马、赚钱养家也无法稳定家庭关系,新洛经常不快乐;相反,新洛与柏英在老家时彼此体贴、相让,相处融洽,只要有柏英陪伴在身旁他便觉得“心里真快乐,那份幸福太完美了”[4](P105)。林语堂提倡的“和乐”是群体意识的外在表现,讲究人与人之间坦诚交往、和睦相处,追求众乐、排斥独乐,如《赖柏英》中珠阿冷淡、邋遢,一点也不亲切、不和睦,与一个大家庭的勤苦劳作格格不入。而赖柏英嫁给在农场帮工的甘才,两人坦诚相待、互助友爱,一个种田、一个操持家务,犹如牛郎织女男耕女织,家庭和睦快乐[1](P472)。

(二)知足是“和乐”的基因

知足,乃“和乐”的基因。知足常乐,最早出现在《老子》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常乐矣。”中国人最津津乐道的是知足常乐,寡欲者知足,知足者常乐。从心理学考量,知足属于一种平和的心态,是一种宽容的态度,对自己宽容,对他人宽容,对社会宽容。小说《赖柏英》中讨人喜欢的人物多数具有知足的个性,如甘才是小说中知足型的人物。孤儿甘才靠到处给人帮工为生,只求三餐和一间小屋;他最大的特点在于始终很快乐。甘才入赘柏英家后有了田地、妻儿,越发心满意足,干活更有力气。忙碌一天的他“一碗白米饭配上一个饥饿的肚子,便谱成了世间最大的幸福”[4](P113)。甘才的知足不同于阿Q,阿Q以精神层面的“胜利”来自欺欺人、获得精神上的愉悦;身世悲惨的甘才自小在原生态的乡土氛围中长大,不斤斤计较,自然养成善良、知足、快乐的天性[1](P472)。反之,打上新加坡城市烙印的韩沁认为“推动世界的是爱情和金钱”[4](P165),于是她一边与新洛同居,一边耐不住寂寞与别的男人幽会,勾搭上到新加坡的观光客和外国海员。喧嚣的现代化城市催生人过度的欲望,欲望失控的人如何能获得内心真正的平静呢?韩沁的结局是背叛了新洛、内心惶惶不可终日。可见,收敛欲望和膨胀欲望是知足与不知足的主要表征,是影响内心安定与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三)简单是“和乐”的条件

简单,乃“和乐”的必要条件。林语堂认为简单就是幸福,简单就是快乐。闽南山区自古以来资源匮乏,村民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思想单纯、以简单为乐。柏英是个淳朴、简单的女孩,她觉得照顾眼瞎的祖父是她一生中最完美的事务;不管她多忙,总是优先做好。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林家温馨有爱,这种氛围滋养了林语堂淳朴、平和的性情。林语堂与廖翠凤携手一生的家庭同样温馨有爱,他把这种亲身体会浓缩在《赖柏英》的家庭体系中,以家庭温馨作为评判幸福的基本指标,如新洛母亲判断女儿碧宫是否幸福的标准很简单:孩子很可爱,她丈夫很疼她;新洛回到物质贫瘠的乡下老家,其快乐很简单:一边坐的是母亲,一边是初恋情人柏英;再如,一心想嫁给新洛的富家女吴爱丽的心愿也很简单:能到一个小岛去,嫁给一个渔夫,对她好、要和气、够体贴,不要再看到她妈妈那些镶钻石的假牙;等等。总之,贯穿该小说的幸福观本质上是林语堂以简单为乐的精神追求,并以此设计笔下人物悲欢离合的命运[1](P473)。

二、“和乐”为价值评判的最高标准

小说《赖柏英》是一部“和乐”精神彰显的力作。晚年林语堂思想更加成熟,达到一种圆润贯通的地步,从快乐哲学发展到“和乐”哲学,“和乐”精神成为其文学创作中常见的一个逻辑起点。林语堂的“和乐”思想不是简单的口号宣传,而是基于现实的繁杂与中西文化的迥异去寻找冲突之后的“和乐”,注重精神快乐与灵魂的回归。在《赖柏英》中,林语堂要传播的是一种东西方文化碰撞交融下的“和乐”文化,于是我们更多地看到东方文化的宁静、深沉、坚韧与祥和[1](P68)。小说中评判人物的性格以“和乐”为主要标准,环境的描写以“和乐”为最高准则,小说的叙事以“和乐”为主要走向。从某种意义上说,“和乐”是林语堂审美意识的核心,是林语堂价值评判的最高标准。

(一)人物性格的评判以“和乐”为主要标准

《赖柏英》中林语堂评判人物性格总是以“和乐”为主要标准,他将“和乐”作为最突出的性格赋予主人公赖柏英,而对小说中最令人讨厌的赖柏英的弟媳妇珠阿,则赋予其非常不合群、不“和乐”的性格。相比之下,赖柏英的“和乐”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习惯于苦中作乐,从不抱怨。她把山间的工作和嬉戏融合在一起,干活的时候就像在游戏一般,不抱怨、不使性子[1](P469),如在《赖柏英》中刻意描述她“照料家务、烹调、洗衣,家里的一切事情她都做得轻轻松松,而且笑眯眯的”[4](P73)。二是遇事不纠结、乐观处事。如在《赖柏英》中明确定位她“不是那种喜欢闲荡而为往事郁闷不乐的人”,而是“她很快乐”[4](P21)。林语堂非常喜欢赖柏英这个人物形象,不但赋予她“和乐”的精神,而且还塑造出她勤快、坚强的个性。林语堂曾将自己进行这样描述:“坦率、诚恳、乐观、风趣;怀着一瓣未泯的童心,……也是满腔热情的达观者。”[3](P290)显然,赖柏英的身上带有林语堂内心追求的投射,也自然承载着林语堂的坦率、诚恳、乐观、热情[1](P469)。另外,在该小说中,新洛的母亲也被塑造为“和乐”性格的代表人物,她长期卧病,却自信和快乐,内心安定,身体逐步康复。

(二)环境氛围的描写以“和乐”为最高境界

小说《赖柏英》以平和县坂仔乡为创作背景,闽南小山村有着林语堂最欣赏的家庭氛围、邻里关系与乡村环境。小说介绍新洛和赖柏英各自的家庭时特意用“和乐”一词,“他们的家庭很特别,家境清苦却注重理想及生活的和乐,尤其在乎精神方面的事情”[4](P16)。小说形容新洛的二叔家气氛最好的时候也用“和乐”一词[1](P470),如“新洛坐下来吃饭,感觉出气氛很和乐。叔叔滔滔不绝,直听他一个人在讲话”[4](P71)。再从人物所处的社会环境考察,林语堂在《赖柏英》里特别推崇“和乐”的乡土文化。哺育林语堂长大的闽南乡下常有祥和与平静的氛围,人与自然平静相处,他经常情不自禁地赞美这种人文环境:“山里的生活真美!”[4](P75)小说中新洛和赖柏英的村落就属于这样一个民风淳朴、乡邻“和乐”的生活环境[1](P470)。正因为如此,新洛才会对小婶婶琼娜说:“我在山里度过一个很快乐的童年。”[4](P75)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当地的劳作往往需要家人、乡邻之间互相配合,村落里逐渐形成互助、友爱、民主的乡俗。缘此,三岁丧母、年少丧父的甘才虽说有点傻,以打零工为生,但在村里,“大家都没有把他当工人,在农家间有一种极民主的作风”[4](P81)。所以甘才这样傻的人在村里从来没被人欺负过,后来还成为赖柏英的第一个丈夫。

(三)小说的叙事以“和乐”为主要走向

尽管小说《赖柏英》描述了乱军洗劫故乡、滥杀无辜的血腥场面,描述了新加坡光怪陆离的赌场现状、混血儿和底层妇女出卖色相的低俗营生,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人心慌乱与百业俱废、黑社会贩卖武器和少女等恐怖现状[1](P469);但是小说的叙事仍以“和乐”为主要走向,折射出林语堂对“和乐”的审美追求。针对这一点,通过考察小说的主线,便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主人公新洛经历了与赖柏英相恋、失恋、移情别恋的周折,最后寻回初恋、与赖柏英在新加坡大团圆。此外,再进一步考察小说为了故事情节的交错、紧扣时局的动荡所设置的三条副线,便体现得更加明确:第一条副线是新洛的二叔谭山泰在新加坡打拼多年,从事橡胶生意、历经金融风暴、保住家产,返乡定居厦门鼓浪屿;第二条副线是新洛的姑姑、素有洁癖的一位老姑娘秀瑛,爱上并改变了散漫不羁的韦生,两人结成一段姻缘;第三条副线是新洛的第二个恋人韩沁背叛新洛、吃尽苦头后幡然醒悟、向新洛悔过,并得到新洛的原谅,最后跟了一个葡萄牙船员、也算有个归宿[1](P471)。

总之,该小说采用一主线三副线的叙事方式,设计四个情节跌宕迥异却结局美满的故事,整个结构方式比较完整、和谐。由于林语堂选择了“和乐”的审美标准,持守一颗“和乐”之心,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为何能在《赖柏英》中多次宽容地安排各色人物的命运,编织一个个完美的结局。而且小说以大团圆的结局落幕,既贴近林语堂七旬老人的平和心态,也符合中国人的审美心态[1](P471)。

三、语堂式“和乐”精神的三个维度

林语堂“和乐”精神的形成,也有一个酝酿、升华的过程。

首先是在1935年,林语堂通过《吾国吾民》一书,归纳中华民族十五种德性时就运用“和平、知足、幽默”三个语义。同年,他又在《今文八弊》一文中推崇“水连天碧一切调和”的和谐美学理念。其次是在1937年,林语堂又通过《生活的艺术》一书,多方位提及快乐的哲学问题,散见于该书的《谁最会享受人生》《生命的享受》《休闲的重要》《家庭之乐》《生活的享受》《享受大自然》《旅行的享受》《文化的享受》等章节。最后是在1962年,林语堂又在小说《赖柏英》中,正式形成“和乐”的审美理念,并在《来台后二十四快事》中发散性地阐释“和乐”的诸多表象[1](P474)。概而言之,语堂式“和乐”精神蕴含着三个维度:中国文化之“和”、基督精神之“和”与西方文化之“乐”,是“和乐”精神中西融合的现代表述。

(一)汲取中国文化之“和”

人们常把中国文化的中和精神归结到中庸,这显然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和”,从儒家“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精神到中国传统绘画的中和美,乃至中国京剧的中和之美,中和的审美精神遍布文化的各个领域。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文化所体现的中和远不止于儒家的中庸,应当是儒、释、道三家互相渗透、互相融合所起化学反应的精神产物,进而沉淀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审美心理中。林语堂看到中国的“和”包含和睦、仁爱、知足,放到家庭里则讲究孝悌、家庭美满,认为中国人“在于享受淳朴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快乐(如父母俱存兄弟无故等),及在于五伦的和睦”[5](P143)。林语堂原来对中庸精神曾秉持批判的态度,认为中华民族“执中”“不偏倚”,后来他对西方讲中国文化时开始客观地讲述中国哲学那种近情的表现。因此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说:“我们只有在世界的人类都是近情的人时,才能得到和平和快乐。”[6](P396)这种转变可以看成林语堂重新审度中国文化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再次审度赖柏英的家庭环境便可以发现她出自一个和平、快乐的家庭,其母乐观、讲理,其父已去世,家里的大事由其祖父拿主意,祖父失明了全靠赖柏英悉心照料,家里成员互助合作,长期如此。

此外,林语堂在分析《红楼梦》人物形象时认为:“我本人喜欢探春,她兼有黛玉和宝钗的品质,幸福地缔结了婚姻,成了一位好妻子。”[7](P269)林语堂赞赏探春的理由,一方面是因为探春的人物形象融合了宝、黛之优点,另一方面则因为探春有一段和美的婚姻、有个幸福的结局[1](P471)。众所周知,中国人多数喜欢看大团圆的戏曲,喜欢和和美美的故事,尤其是老人。林语堂在《赖柏英》中把诸多人物的结局设置为大团圆,似乎是他自身现实生活的翻版,不管林语堂身居何处,他与廖翠凤组建的家始终保持典型的中式家庭的氛围,以子女为乐,以家人团聚为乐[1](P471)。林语堂说:“人生享受不过数事,家庭之乐便是第一,而含饴弄孙是至高的快乐。”[3](P247)中国文人的心态原本就是如此的本真,年近古稀的林语堂作为中国文人当然也不例外[1](P471)。

(二)吸纳基督精神之“和”

深受基督精神的影响,《赖柏英》的不少内容与基督教义、圣经词语形成文化共振现象。如林语堂描写秀瑛是个典型的基督教徒,身上顶着圣洁的光环,严守基督教戒律,嗜好文学与艺术[1](P477),“对于世间一般人追求利益和庸碌的情景,也能保持相当的超脱和冷漠”[4](P16)。由于林语堂非常喜欢赖柏英这个角色,故在《赖柏英》中描写她的脚时经常引用圣经的一句话:“她的脚在群山之间,是多么美丽!”[4](P23)显然是在隐喻赖柏英这个角色的天然与洁净。基督教徒讲究“过圣洁的生活”,要活出属于基督的生活。《赖柏英》的正面人物都被林语堂塑造成“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做事规规矩矩的人,如,新洛是节俭、自制、守规矩的,是基督教徒守清规的缩影[1](P477);秀瑛被描写成“新加坡泥浆中的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4](P17)。

陈惇认为:“在人类思想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宗教思维也许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宗教不仅作为一种信仰,而且作为一种文化,深深地支配着人们的思想感情。”[8](P1)西方的基督精神主张“和”,强调“爱人如己”,宣扬温良仁爱的美德,《马太福音》宣扬:“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9](P4)《箴言》又宣扬仁慈的力量超乎一切:“王因仁慈和诚实,得以保全他的国位,也因仁慈立稳。”再据《提摩太前书》称:“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信心、爱心、忍耐、温柔。”林语堂出身在一个严格的基督教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位乡村牧师,他从小没少听圣经,从那时起一颗基督精神的种子就在他心里扎根发芽了,后来又曾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图书馆浏览过一千多部神学书籍,所以《圣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的一大精神资源。又因林语堂长期生活在美国“以基督宗教为主流”[10](P13)的文化中,自然而然将基督教仁爱、和睦、容忍等精神吸纳入语堂式“和乐”精神中。

(三)援引西方文化之“乐”

林语堂的“和乐”精神部分借鉴西方文化的“乐”元素,希望通过科技进步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获取生活的舒适度。这主要源于林语堂从小接触西方文明,推崇西方科学和机器文明。幼年时,外国传教士范礼文在林语堂平和老家留下的一个光亮的纽扣,引发了他的各种猜测和幻想。在厦门求学时,港口停靠的汽船上的蒸汽机,激起他探究活塞原理的兴趣。牧师华西斯(A.L.Warnshuis)曾经给林语堂父亲林至诚寄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这些木匠工具同样吸引了少年林语堂,使他对西方科技世界产生兴趣。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时,林语堂“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以至于“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11](P68)。林语堂不仅改用西式文具,还喜欢西方流行的体育项目,学会打网球、打棒球、踢足球,当划船队队长,参加在上海举办的远东运动大会。

“自1920年开始,美国社会进入了消费时代,一般中产阶级也能享用过去上层社会使用的商品”[12](P118)。基于二十世纪以来工业化与现代化给美国社会带来的繁荣,更多的物质财富促使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美国成为一个较多地追求物质享受与消费的文化大国。林语堂常年生活在美国,多数时间生活富足而安逸,无法避免地接触到高端的物质文明与消费文化。“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11](P94-95)。这个关于林语堂在巴西集会上传出的笑话,既幽默到令人忍俊不禁,又折射出他对科技改变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的向往。西方文化给林语堂打开了一扇通往科学的天窗,引发了他天生的好奇心和浓厚的科学兴趣,业余时间他致力于追求一种发明家的乐趣。他利用在上海期间独创的“上下形检字法”,于1947年在美国研制出“明快中文打字机”,获得美国的发明专利。发明家的创造力为林语堂的文人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哺育了语堂式“和乐”精神。

事实上,“和乐”精神一直伴随着林语堂的一生,是林语堂独特的审美方式。“和乐”精神的内涵甚为丰富,可分解出快乐、和睦、知足、简单等意蕴。“和乐”的提出,较之前的“快乐哲学”更完整,更符合林语堂晚年的心境。终其一生,林语堂对生命、对生活、对社会、对宇宙及万物,一直采取“较为近情、一贯而和谐的人生观”[11](P188-189)。在林语堂眼中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坎,“和乐”是林语堂一生执着追求的人生境界,也是林语堂安置心灵的一种方式。于是,在“和乐”精神的氤氲之下,林语堂的诸多著作极力宣扬和乐至上的审美追求,他的作品即或在描述重大历史事件或血腥事件之际,也擅长韬光养晦、波澜不惊,尤其在小说《赖柏英》中的表现更是如此。也正是因为秉持“和乐”精神之人即便是经历着大风大浪,亦能宠辱不惊而泰然处之,所以林语堂的小说中始终展现出一种“和乐”精神,蕴藏着其追求“和乐”之美的倾向,他也才能够沉下心来,创作出极具艺术生命力的文学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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