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王翱铨选吏部*
2021-12-06马宇彤
马宇彤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王翱,字九皋,直隶盐山(今河北沧州)人。生于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二月十二日酉时,卒于成化三年(1467年)十一月初六子时,终年八十四岁。父得林因躲避元末兵乱与一众昆弟由永平府滦洲义丰县刘家庄(今河北省滦县刘各庄)迁至盐山县城南太平乡安都里(今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镇王帽圈村)。公有兄弟五人,长兄福安,次福贤、福全,公及五弟王骏。膝下有一子一女。王翱一生历仕七朝,辅佐六帝,在朝时,严惩贪吏、巡按四川、经略辽东、总督两广、入主吏部,官至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卒于任,死后赠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谥号忠肃。
一、明代吏部与吏部尚书
吏部,作为六部之首,拥有百官的任免、升迁、封勋、调动、科考之权。明代自朱元璋因胡惟庸一事废除丞相后,吏部的权利就迅速膨胀,在诸多政治活动中,都居于主导地位,是中枢权力的核心。而吏部尚书作为吏部的当家人、文官的首领,是中央行政机构中重要的一员,在朝廷日常的政治运作中,起着重要承接作用,上与皇帝、内阁联系,下与文武百官沟通。
明朝洪武、景泰时期吏部尚书的设置有一个特点,即两尚书制。洪武时期,朱元璋命詹同与李守道共同担任吏部尚书,这样做一是为了提高吏部的行政效率,二是为了分权,以防吏部尚书的权利过大,重蹈宰相的覆辙。景泰时期,王直任吏部尚书,因王直年事已高,不能过多承担政务的压力,所以景泰二年(1451年)时,特命何文渊同为吏部尚书,辅佐王直,何文渊致仕后,又于景泰四年(1453年)六月,任命王翱为吏部尚书。这种双尚书制的存在,直到天顺年间才被正式废除。
对于吏部尚书的职责,《明史》这样记载,“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1]卷七十二:1739可见,吏部作为明朝最高的文官管理机构,它的权力、地位不可忽视。王翱在他六十九岁的时候,担任吏部尚书之职,七十岁的时候,正式接管六部,任职吏部的生涯中,一直守法奉公、刚正不阿,为朝廷推举了很多贤良之臣,他的存在影响了天顺一朝的政治风气。
二、 王翱铨选吏部之职能
(一)知人善任、选贤任能
一个朝代政治局面的稳定,离不开君臣共同的努力,明英宗在位期间的天顺一朝,政治相对清明。时李贤任内阁首辅,王翱任吏部尚书,二人一内一外,合力辅佐君王,每每举荐人才时,都是共同商讨后决定,“时劝帝延见大臣,有所荐,必先与吏、兵二部论定之。及入对,帝访文臣,请问王翱;武臣,请问马昂。两人相左右,故言无不行,而人不病其专。”[1]卷一七六:4676中枢机构的配合,是维系朝政稳定的主要因素,而君臣之间的信任是另一主要因素。王翱在吏部时,深得英宗信任,“王翱被赏赉金玉束带、锦绣衣服、银币玩器等物,岁无虚月。屡召与近臣同游西苑、南城。及扈从猎近郊,燕赐优渥。一时擢用廷臣,惟公言是听,有出他人荐者,亦必待公而决。每召见便殿,访问从容,呼以‘老王’而不明,其见敬礼如此。”[2]卷三:84
选任官员,彭时曾说过:“有当意者即记其名,遇有员缺即传旨擢用,或召吏部面议,或召他官并臣等参详,每一官缺,必令历言十数人堪任者以对,然后于中择其高者或与所记合者,用之不疑”[3]集部三十五:647,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选拔出得当的、优秀的人才。
铨选官员是作为吏部尚书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在选才的问题上,王翱从不刚愎自用、偏执己见,也不掺杂个人恩怨,不考虑关系亲疏。他与内阁首辅李贤配合,为国家推举了很多的贤能之士,《明实录》中,不乏有记载王翱举荐贤才的史料,“上召内阁臣李贤,吏部尚书王翱于武英殿曰:‘今兵部工部俱缺侍郎,卿等可举二人用之。’贤曰:‘副都御使白圭巡抚湖广亦暂设耳可转兵部侍郎,南京户部侍郎马谅服制将终,可转工部。’翱亦以贤言为然。”[4]卷三一八·天顺四年八月癸酉:6638“锦衣卫指挥佥事吕贵言,宣府、大同地方广远,右佥都御史韩雍巡历不周,乞另选大臣分巡宣府,上可之,命吏部议举。贵复嘱尚书王翱等举匡,故召用之。”[4]卷三四七·天顺六年十二月戊寅:6998“诏下廷议,于是尚书王翱及大学士李贤等皆言,竑秉可大用。”[5]卷八·天顺八年八月辛卯:183王翱举荐的贤才,白圭、马谅、李匡、王竑、李秉等人,都在天顺朝后期、成化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王翱举荐人才也并非没有偏见,《明史》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性不喜南士,英宗尝言:‘北人文雅不及南人,顾质直雄伟,缓急当得力。’翱由是益多引北人。”[1]卷一七七:4702可见,王翱在选任官员的时候,相对于南人而言,还是更偏爱北士。
(二)奉公守法、维护法纪
王翱深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为官时一直秉持着刚正不阿、奉公守法的原则。初入官的王翱,就曾因整治贪污,而小有名气,“时官吏有罪,不问轻重,许运转还职。翱请犯脏吏但许赎罪,不得复官,以惩贪黩。”[1]卷一七七:4699这对当时贪污的风气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任吏部尚书后的王翱,更是以身作则,虽身居高位,但却不贪不私。成化时期,吏部曾罢黜不合格官员一千多名,其中包括姚龙、刘让,“龙兄夔为礼部尚书,让吏部尚书王翱乡人也,二人各有所恃”[5]卷二五·成化二年正月壬子:491,但王翱并没有因为是同乡,或同事的弟弟而徇私,刚正不阿的他仍然秉公执法,罢黜了姚龙、刘让。“吏部主事曹恂已升江西右参政,至通州,以病回京,尚书王翱以闻,上命仍为主事,归家治疾。恂不平,晨入端门,捽翱胸,掴其面,大呼锦衣卫官曰:‘此老奸当擒也。’”[4]卷二九七·天顺二年一十月戊戌:6318,事后,王翱并没有怀恨在心,而是认认真真地勘核了事情的原委,当得知曹恂是真病后,主动上书代宗,内疚于自己的失察之责,请求免了对曹恂的责罚,此事传开后,朝野内外,无人不服王翱的气量。
对于王翱的敬职敬责,奉公守法,《明史》里这样记载到:“翱在铨部,谢绝请谒,公余恒宿直庐,非岁时朔望谒先祠,未尝归私第。每引选,或值召对,侍郎代选。归虽暮,必至署阅所选,惟恐有不当也。论荐不使人知,曰:‘吏部岂快恩怨地耶?’”[1]卷一七七:4701年超七十,仍事事躬亲,着实不易。
(三)临时差遣、地位显赫
吏部尚书,主要职掌天下官吏的选授、考课、封勋、升迁等方面,是六部长官之首,位高权重。总体来说,就是主管全国文职官员的升迁罢免。但除了这些明文规定的权利外,吏部尚书还会兼任一些临时性的差派,比如讲史、册封、祭祀等,皇帝任命吏部尚书担任,这是一种礼仪性的要求,表达的是皇帝对相关事宜的重视。
《春秋左氏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祭祀问题,尤其是古代的君王们都大力宣扬君权神授,以此巩固封建统治,一旦遇到天灾、异象,都认为是上天在警示。为了保证国运昌盛,保证自己的统治地位,祭祀就成为了历朝历代都重视的一个活动。在明朝,祭祀的对象主要有天神地祇、城隍、先师孔子、五岳之神等等,祭祀的种类繁多、过程复杂。一般来说,天子会亲自参与祭祀,但有时候也会委托大臣代为祭祀,代为祭祀的大臣多为皇帝信任的重臣或是中枢机构中地位显赫的大臣,吏部尚书就在这一行列当中。
明朝自建国初,就将孔子封爵祭祀,历代皇帝都会祭拜,以表对教育、对儒学的重视,它是治国之本,是必然要求。如果皇帝不能亲临祭祀,吏部尚书就会奉旨祭奠先师孔子。王翱任职吏部期间,就曾多次奉命祭奠先师孔子。天顺二年(1458年)八月丁巳,“释奠先师孔子,遣吏部尚书王翱行礼”[4]卷二九四·天顺二年八月丁巳:6271;天顺四年(1460年)八月丁未,“释奠先师孔子,遣吏部尚书王翱行礼”[4]卷三一八·天顺四年八月丁未:6626;天顺五年(1461年)八月丁丑,“释奠先师孔子,遣吏部尚书王翱行礼”[4]卷三三一·天顺五年八月丁丑:6804;天顺七年(1463年)八月丁亥朔,“释奠先师孔子,遣吏部尚书王翱行礼”[4]卷三五六·天顺七年八月丁亥朔:7105;天顺八年(1464年)二月丁亥,“释奠先师孔子,遣吏部尚书王翱行礼,免传制以大行皇帝丧也”[5]卷二·天顺八年二月丁亥:36;天顺八年(1464年)八月丁亥,“释奠先师孔子,遣太子少保吏部尚书王翱行礼”[5]卷八·天顺八年八月丁亥:180;成化二年(1466年)八月丁未,“释奠先师孔子,遣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王翱行礼”[5]卷三十三·成化二年八月丁未:657。王翱作为吏部尚书能够代替皇帝参与这些祭祀,也恰好体现了王翱的地位与身份。
王翱,作为吏部尚书,铨选部门的最高长官,参与科举考试的殿试选拔也是他的工作。科举在明朝,是平民想要进入仕途唯一的途径,而殿试作为最高级别的考试、科举考试的最后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般来说,都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工作,参与的人员也是中枢机构中的核心人物。而在明朝,吏部尚书担任殿试读卷官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比如王翱在任期间,就曾多次担任殿试读卷官。天顺四年(1460年)二月丁丑,“礼部尚书萧晅奏,三月初一日殿试天下举人,合请读卷执事官。上命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吏部尚书王翱,户部尚书年富,刑部尚书陆瑜……为读卷官,余执事如例。”[4]卷三一二·天顺四年二月丁丑:6555天顺八年(1464年)三月乙丑,“礼部尚书姚夔奏,先是天顺七年春二月会试贡院久移试于秋八月,先帝有旨,明年三月朔殿试。兹适有大丧,奉旨移试于三月,望合请读卷并执事官,上命少保吏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李贤,太子少保吏部尚书王翱……读卷余执事如例。”[5]卷三·天顺八年三月乙丑:79成化二年(1466年)二月庚子,“礼部尚书姚夔奏,三月初一日殿试贡士,合请读卷官并执事官,上命少保吏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李贤,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陈文,兵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彭时,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为读卷官,余执事如例。”[5]卷二十六·成化二年二月庚子:523
册封宣旨,也是明朝吏部尚书临时被差派的工作之一。册封皇子、皇帝妃子、亲王妃子等活动,有些时候是由吏部尚书作为正、副使进行的。王翱在任期间,也曾多次担任册封使。比如天顺三年四月丁巳,“秀王冠,遣忠国公石亨持节行礼,命吏部尚书王翱为赞,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贤宣成敕”[4]卷三〇二·天顺三年四月丁巳:6397天顺八年七月戊午,“命怀宁侯孙镗充正使,太子少保吏部尚书王翱,兵部尚书马昂充副使,持节行纳吉纳徵告期礼……”[5]卷七·天顺八年七月戊午:164成化元年九月甲寅,“崇王冠,以太保会昌侯孙继宗持节兼掌管,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翱赞冠,少保吏部尚书李贤宣敕戒”[5] 卷二一·成化元年九月甲寅:415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吏部尚书具体的职权包括哪些,但因为吏部尚书的崇高地位和身份,就不免会参与到军国大事、国家方针政策制定的讨论中,而一些临时性的差遣,也是彰显礼节、提升规格的要求,所以不可避免。
三、结语
明清两朝论者,对于王翱为政的思想,有着颇高的评价,虽身居高位,却始终不徇私情,刚正不阿。历仕这五十三年,始终以国事为本,心系天下,与内阁首辅李贤,一内一外,共同辅佐英宗,使天顺一朝的政局逐渐趋于稳定。王翱生于太平盛世,思想深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从小立志要入仕途,以辅佐帝王、爱护百姓为己任。在政治方面,他戍边恤民、缓和民族矛盾、举荐贤才,为保证明朝政局的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为人方面,他不徇私情、廉洁律己、刚正不阿,对当时贪污成风的官场,起到了净化的作用,是官场中的一股清流。李贤曾评价王翱,“皋陶言九德,王翱有其五,乱而敬,扰而毅,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1]卷一七七:4702王翱执掌吏部十余年,知人善任,选贤任能,为宪宗、孝宗两朝拣选了数位有才干的官员,为“弘治中兴”奠定了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