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整合理论视阈中王阳明南赣治理的历史经验与借鉴
2021-12-06刘晓民
■刘晓民
王阳明巡抚南赣时,南赣地区社会秩序混乱,潜藏着重重危机,社会治理系统趋于解体。从现代社会整合的理论视角看,王阳明南赣治理行动与社会整合理论具有高度契合性:通过提督军务、行十家牌法、设立县制等措施重构南赣社会政治系统,实现了政治整合;通过改革盐法、吸纳新民等措施实现社会发展动力再造,并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经济整合;通过举乡约、兴社学、办书院等措施重塑社会道德价值观和社会制度规范,进而实现了文化与制度整合。可以说,王阳明的南赣社会治理对社会整合理论是一个印证和支撑,本质上与心学思想存在着体用关系。从社会整合理论来研究并借鉴王阳明南赣治理的历史经验,能够为阳明学研究提供一个现代性的新视角。
南赣治理一直是阳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关于王阳明南赣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哲学和历史学学科,大致有以下四类:一是考证王阳明南赣活动的史实[1];二是总结南赣治理的模式,比如“德法兼施、教化为本”[2]等;三是分析南赣治理与心学思想的关系,比如“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3]等;四是以《南赣乡约》、社学书院等文化措施为切入点,研究王阳明以文化教育为主的治理思想[4]。另外,王阳明南赣治理近年来也引起了个别政治学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主要从国家与社会关系[5]、组织制度化[6]、村民自治[7]等角度分析南赣治理的政治学意义。总体来看,虽然既有研究从不同层面对王阳明南赣治理的史实、思想及模式进行了探讨,但研究视角较为单一,或侧重史实,或侧重思想文化,尚未形成对南赣治理的完整认识。为此,本文拟运用社会整合的理论分析框架,系统梳理王阳明南赣治理的社会整合机制,为当前社会整合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历史经验和历史借鉴。
从政治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主要是因为王阳明南赣治理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治理实践,不仅仅涉及哲学和历史学学科,还涉及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此其一;其二,王阳明南赣治理不仅与社会整合理论具有内在的契合性,而且在政治社会学中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立足于政治社会学对南赣治理进行研究,试图将王阳明南赣治理的经验和措施进一步理论化、系统化,进而拓展阳明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一、社会整合理论:王阳明南赣治理的分析框架
社会整合是社会学和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定义为:“调整或协调社会中不同因素的矛盾、冲突和纠纷,使之成为统一的体系化的过程或者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各相离而有关系的单位,通过相互顺应、遵守相同的行为规范而达到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均衡的体系。”[8](P257)社会整合理论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塔尔科特·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社会系统》和《行动理论论文集》等著作中系统构建了社会整合理论,他认为所有行动系统均应包含适应(Adaptation)、目标达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模式维持(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四个系统。社会系统是行动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担负着整合功能;社会系统同时也是一个独立行动系统,社会系统中的经济系统、政治系统、法律规范和社会控制系统、家庭宗教和教育系统分别执行适应、目标达成、整合、模式维持四个功能。塔尔克特·帕森斯指出:“任何社会系统过程都服从于四个功能的必要条件。如果要取得均衡和维持这个系统继续存在,它们必须得到充分满足。”[9](P16)社会整合的目的即是“调整和协调系统内部的各套结构,防止任何严重的紧张关系和不一致对系统的瓦解”[10](P114)。帕森斯将社会系统划分为四个子系统,各社会子系统有着对应的社会整合路径。塔尔科特·帕森斯在《社会体系和行动理论的演进》一书中将社会整合的目的与成效分为四个:“首先,社会体系内各部门的和谐关系,使体系达到均衡状态,避免变迁;其次,体系内已有成分的维持,以对抗外来的压力;再次,有足够的社会成员作为社会行动者,受到适当的鼓励并按其角色体系而行动;最后,社会行动控制在基本秩序的维持之内,避免对社会成员作过分的要求,以免形成离异或冲突。”[11](P316)综上,社会整合的目的是寻求社会各系统发挥本有的功能,达成社会系统均衡,实现人类社会一体化,防止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因缺乏协调而失控,引起社会系统的混乱无序、动荡不安。以社会整合理论解读历史上的社会治理行为已经成为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方向。
南赣地区地处闽粤湘赣四省交界处,地理环境恶劣,行政管理混乱,社会成员复杂,自唐宋以来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成为匪寇横行之地。明代政府为了应对南赣地区的匪寇,设置南赣巡抚一职,专职缉盗。明正德十一年,王阳明升任左佥都御史,受命巡抚南赣。王阳明上任时,赣南地区流贼四起,他们攻剽府县、破坏里甲、贩卖私盐、掠夺乡民,赣南乡民则好讼斗狠、不通教化,政治失序、经济失调、社会失范、乡民失德,南赣地区的社会矛盾由社会分化转变成社会解体,陷入空前混乱。《明史》记载:“南中盗贼蜂起。谢志山据横水、左溪、桶冈,池仲容据浰头,皆称王,与大庾陈曰能、乐昌高快马、郴州龚福全等攻剽府县。而福建大帽山贼詹师富又起。前巡抚文森托疾避去,志山合乐昌贼掠大庾,攻南康、赣州,县主簿吴玭战死。”[12](P1323)从社会整合理论来看,王阳明面对的是一个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制度系统几近崩溃的社会,迫切需要重建社会系统,实现社会一体化。
平叛乱、行保甲、立乡约、兴社学……王阳明仅在一年多时间里就使南赣地区由乱转治。王阳明的南赣治理体现出系统性、整体性,章潢将王阳明乡治概括为四个方面,即保甲、乡约、社仓、社学,“保甲之法,人知足以弭盗也,而不知比闾族党之籍定,则人自不敢以为非。乡约之法,人知其足以息争讼也,而不知孝顺忠敬之教行,则民自相率以为善。由是社仓兴焉,其所以厚民生者为益周。由是社学兴焉,其所以正民德者为有素”。[13](P351)保甲、乡约、社仓、社学,分别对应着社会整合理论中的政治整合、制度整合、经济整合与文化整合。在王阳明的整合下,南赣地区形成了一个运转有序的社会系统,实现了社会团结,达到了社会整合的四个目的。首先,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经济组织、教育组织等能够各司其职,原住民、新民等社会成员被组织起来了;其次,通过制定十家牌法等措施,加强了社区管理,成功防范了外部匪寇的侵扰;再次,通过南赣乡约定期集会的方式,抑恶扬善,乡民们能够按照其社会身份而行动;最后,通过吸纳新民、设义仓等行为协调社会利益,减少了社会矛盾和冲突。王阳明治理之后到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南赣地区再也没有发生较大规模的动乱,这充分说明了王阳明社会治理的成功。
社会整合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于政党、国家和社会组织等政治主体的整合行为研究。在国外,用社会整合理论解释历史上的治理实践已经成为一种学术趋势。[14]在国内,已经有个别研究尝试用社会整合理论解释王阳明南赣治理的“文化整合”属性。[15]从社会整合理论看,王阳明的南赣治理活动是一个系统性的治理活动,其目的是重造南赣社会系统,平衡南赣社会系统中分化的各要素,实现南赣社会系统的和谐发展,而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化整合”。因此,系统总结王阳明巡抚南赣以来整合南赣社会的基本过程,由此考察王阳明南赣治理的社会整合机制,对基层治理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对拓展阳明学和社会整合理论研究的广度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政治整合:重构南赣地区政治秩序
根据社会整合理论,政治系统在社会系统中起目标实现(Goal attainment)作用,也即制定系统目标,调动社会资源并引领社会成员实现目标,凝聚社会力量、维持社会基本秩序。政治整合主要指占优势地位的政治力量主动团结协调政治体系中各要素,以达成政治一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政治目标、维持社会秩序的行为和过程。王阳明初到南赣时,南赣地区匪盗横行,南赣政府除府县外仅能控制少数关隘和商道,社会政治系统严重失序,亟需一个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来整合政治秩序,亟需一套完善的政治组织系统对社会进行管控。
(一)提督军务,剿灭匪乱,树立区域社会政治权威
南赣地区包含武夷山脉、罗霄山脉、九连山脉、梅岭等山脉,由于地势复杂、瘴气弥漫、地接四省、地广人稀,十分难于管理。相邻四省政府各有自己的打算,往往难以有效合作。明代设立南赣巡抚,虽然级别较高,但仅赋予“缉盗”之权,导致事权不一,严重制约其调动各种力量进行平乱。王阳明接任之初就发生了严重的事件,正德十二年,王阳明派闽粤两省官兵合攻漳州詹师富部,但是闽粤两省将领没有完全遵守会剿方略,广东兵隔岸观望,福建兵贪功冒进,致使福建一部指挥覃桓、县丞纪镛战死,合攻失败。王阳明说“地连四省,事权不一,兼之敕旨又有不与民事之说,故虽虚拥巡抚之名,而其实号令之所及止于赣州一城。然且尚多抵牾,是亦非皆有司者敢于违抗之罪,事势使然也。今为南、赣,止可因仍坐视,稍欲举动,便有掣肘。”[16](P499)可见,南赣地区没有一个绝对的政治权威整合地区内政治力量,政治系统涣散不力,导致剿匪效率低下。
为了打造地区政治权威,加强军事管理力量,王阳明采取了三个应对措施,即征募军队、争取提督军务之权、争取赏罚便宜之权。王阳明到南赣之初,南赣巡抚只能调动地方卫所军队,但是卫所军队因为体制和战斗力问题难以使用,于是王阳明采取抽调卫所精兵组建新军的方式,初步形成了军队战斗力,剩余的卫所力量在原地镇守。接着,王阳明多次上书北京请求提督军务,行赏罚便宜之权。于是,朝廷一次性授予了王阳明军权和赏罚便宜之权,“特改尔提督军务,抚安军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一应军马钱粮事宜,俱听便宜区画……不问文职武职,若在军前违期并逗留退缩者,俱听以军法从事。”[17](P1243)王阳明通过提督军务、大行赏罚迅速整合南赣地区政治军事力量,形成绝对政治权威,在一年多时间里剿灭了谢志山、池仲容、陈曰能、高快马、龚福全、詹师富等匪乱,为其他社会治理措施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十家牌法,防盗安民,编织区域社会政治网络
明代实行黄册制度编户齐民,但是由于土地兼并、税赋繁重等原因,许多农民脱离原籍到南赣地区寻求生路,成为没有户籍的流民。同时,南赣地区的少数民族一开始就没有加入黄册,故而一直是流民。流民往往与原住民争夺资源,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社会冲突,甚至成为流贼。另外,南赣军民因为贪图小利,私通流贼,同为狡伪欺窃之事,也使社会秩序受到较大冲击。[18]
为了建构政治系统的基层控制网络,稳定基层秩序,杜绝村民私通盗贼,王阳明借鉴秦代以来的保甲连坐之法,制定了十家牌法:“仍编十家为一牌,开列各户姓名,背写本院告谕,日轮一家,沿门按牌审察动静;但有面目生疏之人,踪迹可疑之事,即行报官究理。或有隐匿,十家连罪,如此庶居民不敢纵恶,而奸伪无所潜形。”[17](P531)王阳明高度评价自己的十家牌法,他认为“凡十家牌式,其法甚约,其治甚广,可以息盗贼、简词讼、均赋役、御外侮、淳风俗、兴礼乐。”[17](P609)王阳明通过十家牌法打造了政治系统的基层控制网络,安定了基层人民生活秩序,消除了滋生盗贼的土壤。
(三)设立县制,久安长治,创立区域社会政治建制
国家政权覆盖缺失,政府管控不力,必然导致社会混乱无序。从盗贼猖獗集中的地区来看,普遍都有国家政权覆盖缺失的问题。桶冈、横水、左溪之贼处予于江西、湖南、广东交界处,浰头之贼处于江西、广东交界处,大帽山之贼处于江西、广东、福建交界处,几处叛乱都发生在山深林密、地广人稀、政教不及的三不管地带。这些地方的流贼进则侵扰府县,退则隐藏深山,成为南赣治理的顽疾。如“洪武初间,龙川尚有五十五里,其后州县既除,声教不及。洪武十九等年,贼首谢仕真等相继作乱,将前项居民尽行杀戮,数百里内,人烟断绝。”[17](P367)可见,政府组织覆盖不及的后果何其严重。王阳明平叛流贼后,为了寻求长治久安之道,决定设立县制。
王阳明上书请求在福建、江西、广东各设一县,他说:“方贼之据河头也,穷凶极恶,至动三军之众,合二省之力,而始克荡平。若不及今为久远之图,不过数年,势将复起,后悔无及矣。盖盗贼之患,譬诸病人,兴师争讨者,针药攻治之方,建县抚揖者,饮食调摄之道,徒恃攻治,而不务调摄,则病不旋踵,后虽扁鹊、仓公,无所施其术也。”[17](P1242)军事治标,政教治本,王阳明运用中医理论比喻设县对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经过朝廷批准后,王阳明先后于江西、广东、福建交界处在福建设立平和县,于江西、湖南、广东交界处在江西设立崇义县,于江西、广东交界处在广东设立和平县。王阳明通过扩大政权覆盖,让社会重新返回秩序,实现了对混乱地区的控制。
在政治军事上,王阳明通过提督军务、剿灭流贼而成为南赣地区政治权威,成为整合地区政治系统的绝对力量。在组织上,王阳明设立县制,行十家牌法,将国家权力延伸到边远地区,将基层社会编织到政治系统控制网络,保持了地方协调、有序、稳定。通过对政治系统分化的子系统进行政治整合,王阳明凝聚了各方力量,实现了南赣社会“乱中求治”的政治目标,为南赣地区实现长治久安奠定了强有力的政治基础。
三、经济整合:重新协调南赣地区利益分配
经济整合也被称为利益整合,主要指经济组织在社会系统中起适应(Adaptation)作用,确保社会系统获取足够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分配,以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发展。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萨缪尔·亨廷顿认为,每一个没有被妥当纳入到现有政治体系中的社会力量都具有潜在的革命性。南赣地区流贼的主要来源是没有“恒产”的流民,根本上还是百姓生存困难。社会混乱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利益失衡,所以王阳明在政治整合的同时进行了利益整合,推动经济整合与政治整合相资为用。
(一)改革盐法,官民得利,拓展政治体系运转物质保障
《宋史·食货下四》记载:“江西则虔州,地连广南,而福建之汀州,亦与虔接。盐既弗善,汀故不产盐,二州民多盗贩广南盐以射利……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卒斗格。至杀伤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广南盐质优价廉,但法律规定赣南人只能食用淮盐,故而一些人铤而走险贩卖私盐,这些人遂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同时,南赣巡抚招兵买马需要大量军费粮饷,而国家又不能及时拨付供给。王阳明说“粮饷之费,委果缺乏,计无所措,必须仰给他省。”从正德六年到九年,明朝政府曾允许广南盐进入江西袁州、临江、吉安售卖,税收颇丰,在各种税收中盐税对军费贡献最大。故而王阳明请求变革盐法,“及照前项盐税,商人既已心服,公私又皆两便,庶亦所谓不加赋而财足,不扰民而事办。”[17](P324)在不增加赋税的情况下增加收入,官民得利。
王阳明在南赣巡抚任上,两次上书要求改革盐法。他认为变革盐法有三个好处,第一可以补充军费,为剿匪奠定经济基础;第二可以消弭盗匪,清除私盐盗贩的生存土壤;第三可以造福于民,减轻人民赋税,降低生活成本。他说:“今府库空虚,民穷财尽……夫民已贫而敛不休,是驱之从盗也……臣切以为宜开复广盐,著为定例,籍其税课,以预备军饷不时之需。”[17](P387)通过盐法改革整合盐商利益,降低百姓赋税,为政治整合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分拨田土,接纳新民,协调社会成员利益分配
南赣地区因为地理复杂而成为众多流民藏身的理想场所,流民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唐代以来因北部战乱迁徙而来的汉人移民;二是周边地区因为逃避税赋而隐居南赣的编民;三是以畲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四是从事贩卖私盐等产业的不法商人。众多原住民、流民、少数民族、不法商人聚居在资源有限的南赣地区,自然会因争夺生存资源而展开争斗。如“上犹县崇义、上保、雁湖三里,先年多被贼杀戮,田地被其占据;大庾县义安三里,人户间被杀伤,田地贼占一半;南康县至坪一里,人户皆居县城,田地被贼阻荒。总计贼占田地六里有半。”[17](P350)南赣社会混乱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原因,也即不同社会族群之间对生存资源的争夺。
王阳明充分认识到利益整合的重要性,他一边平定叛乱,一边安置招抚和投诚的流民(也被称为“新民”),平衡各群体利益,具体做法为:“即将新民廖成授以领哨义官,廖满、廖斌等各与巡捕老人名目,令其分统招出新民,编立牌甲……就于横水新建县城内立屋居住,分拔田土,令其照例当差本官务加抚恤,毋令失所,有亏信义。仍仰谕各新民俱要洗心涤虑,永为良善……及照见今农时已逼,新民人等牛具田种,尚未能备。今特发商税银一百两,就仰本官置买耕牛农器,分给各民;督令上紧趋时布种,其有见缺食用者,亦与量给盐米。”[17](P559)通过对新民编户入册、分配田地、提供援助、赋予权利、施行教化,消除不稳定因素。与此同时,还将新民与原住民被编入同一保甲,要求原住民与新民抛弃前嫌、和谐共处,“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诚不忍言,但今既许其自新,所占田产,已令退还,毋得再怀前仇,致扰地方。约长等常宜晓谕,令各守本分,有不听者,呈官治罪”[19](P730)。
(三)赈灾救困,防范贫富分化,降低社会矛盾
王阳明巡抚南赣期间,江西发生了水灾和旱灾,大战之后出现大灾,如果不进行救灾抚恤,则可能出现新的流贼,产生新的叛乱。王阳明说:“财者,民之心也,财散则民聚。民者,邦之本也,本固则邦宁。”[17](P429)王阳明分别在正德十四年和正德十五年两次上书朝廷免除南赣税赋,可是朝廷没有答应,只给了少许赈灾钱粮。为此,王阳明在正德十五年发布《赈恤水灾牌》,将下辖府县库存粮食下放给百姓。这一举措得到了百姓的爱戴,预防了新的动乱的发生。
王阳明不但注重对全体人民的利益整合,还注重对贫困个体的利益整合。王阳明在《南赣乡约》中规定村民之间“死丧相助,患难相恤”,要求“本地大户,异境客商,放债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或有贫难不能偿者,亦宜以理量宽”[17](P601)。通过对乡里贫困个人的救助,防止个人落草为寇。
百姓生存问题是南赣地区治乱兴衰的根本问题,王阳明深刻认识到经济利益问题与社会动荡的关系,他关注社会群体利益,通过改革盐法、吸纳新民、赈灾救困,对南赣地区社会成员进行了较为公平的利益分配。王阳明的利益整合实践使经济系统各要素实现了均衡有序,让常年战乱的南赣地区恢复了元气,让政府、军队、人民各得所需,有效维持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发展。
四、制度整合:重塑南赣地区社会规范
制度整合即运用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制度化梳理,使社会得到有序的管理和控制。根据社会整合理论,制度规范可以使社会各系统、各成员形成一个协调的整体。面对混乱的南赣社会,王阳明在政治上平定叛乱、完善组织、恢复秩序,在经济上协调利益、吸纳新民、开源节流。除此之外,针对南赣地区政治失序、人员混杂、争端频起,维系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已基本失效的问题,他着手完善社会规范、引领社会道德,推动社会有机团结。王阳明通过设立《南赣乡约》,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化、制度化、道德化,实现了制度规范整合,让社会更加有序地整合在一起。
据《王阳明年谱》记载,王阳明平叛山中流贼后,深感“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于是在正德十三年举《南赣乡约》,以心学思想教化乡民。王阳明阐述了举乡约的目的:“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17](P600)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乡约塑造社会道德,明确社会规范,提倡社会救济,和谐社会氛围,实现“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目标。《南赣乡约》对社会整合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乡约是一种半强制性的组织,它由德高望重之人担任约长等组织工作人员,有固定的约会时间、地点和组织程序,能够将分散的村民定期组织起来,起到了凝聚基层社会的作用。其次,乡约是一种制度规范,《南赣乡约》第5条提出“彰善者,其辞显而决;纠过者,其辞隐而婉,亦忠厚之道也”,显示出它具有彰善纠过的职责。乡民们通过对乡约制度的遵守,重新建立起基层社会的伦理规范,以达到“息讼罢争”的目的。第三,乡约是一种道德修养准则,建立乡约不仅意在恢复社会秩序,更在培育人民道德,故提出“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第四,乡约规定了乡风民俗,《南赣乡约》第14、15条对乡风民俗提出了要求,包括礼仪从简、及时婚嫁等内容,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最后,乡约是一种集体仪式,众人举行读约、行礼、宣誓等仪式,以神圣的仪式宣誓修身养德、遵守乡约,对形成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据史志记载,《南赣乡约》施行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乡约的组织、制度、内容、仪式有效组织动员了乡民融入基层社会,培养了乡民儒家价值观念,约束了乡民遵循儒家规范,塑造了乡里集体意识,实现了“民知礼教,奸伪衰息”。
五、文化整合:重兴南赣地区道德教化
同制度整合密切相关的是文化整合。文化整合可被称为价值整合、意识形态整合,目的是寻求社会成员对所在社会核心价值理念的认同。家庭、宗教和教育系统在社会系统中起模式维持(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作用,它们通过社会核心价值观来化解社会紧张,凝聚社会共识,维系社会团结。塔尔克特·帕森斯非常看重文化整合:“整合问题涉及保证适当的情感依附的需要,这种依附导致团结与合作愿望的发展和持续。”[20]在此基础上,林尚立认为“意识形态的整合是社会有机团结与有机整合的前提与基础。”[21]王阳明南赣治理的特色就是文化整合,有学者分析王阳明兴十家牌法、立乡约、兴社学都具有文化整合的意义。[15]通过讲学以及社学、书院的道德教化,王阳明重塑了南赣乡民的社会道德,培养了集体意识,实现了对社会的文化整合。
(一)讲学明道,有教无类,提升乡民道德修养
王阳明在《南赣乡约》中言:“往者新民盖常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而为暴,岂独其性之异,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17](P599)王阳明认为,山中流贼、乡里居民并不是天性为恶,他们之所以作恶因为是缺乏道德教育。王阳明说“某向在横水,尝寄书仕德云:‘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区区剪除鼠窃,何足为异?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17](P168)根据王阳明的观点,平定山中贼寇并非难事,真正困难的是降服内心的恶念,破心中贼,让人心重归良善才是大丈夫的丰功伟绩。“有司之政,风俗为首”[17](P566),“风俗不美,乱所由兴”[17](P565),王阳明从社会道德和人心修养的角度来分析社会动乱的原因和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因而提出以德治世的社会治理主张。王阳明通过颁发“告谕”的方式向乡民们宣扬教化,劝勉乡民扬善去恶、移风易俗,王阳明到南赣地区后先后颁布《仰南安赣州印行告谕》《十家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告谕父老子弟》等,要求乡民“互相诫勉,共兴恭俭之风,以成淳厚之俗”[17](P566),做到“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随,长惠幼顺”[167(P528)。
王阳明认为人心良知天性本善,只要为善去恶、发明本心就能成圣成贤。王阳明在《南赣乡约》中说:“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17](P599)所以,王阳明在南赣治理中特别注重激扬人心善性,在教育方式上,尤其重视讲学。王阳明说“夫道必体而后见,非已见道而后加体道之功也;道必学而后明,非外讲学而复有所谓明道之事也。”[17](P75)王阳明认为讲学和明道,知和行是一体两面的事,讲学既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学问,又有益于世道人心。王阳明在军旅、政事过程中也不忘讲学,在赣南他亲自设帐讲学,先后在南赣巡抚衙门、濂溪书院、赣州通天岩、于都罗田岩、龙南玉石岩、瑞金县学、南安府学等地讲学,据《王阳明年谱》记载,王阳明通过讲学为南赣培养了很多人才,其中赣南籍三十余人、南赣本地籍七十余人,这些人才成为江右学派的主要力量,推动南赣地区实现了德政善治。[17](P1253)
(二)兴社学,办书院,发挥教化社会治理作用
明代从朱元璋开始就一直强调兴办基层教育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朱元璋认为“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所以要求在坊厢、里甲等基层组织兴办社学。社学作为农村社会的教育机构对于启童蒙、正人心、美风俗、抚世教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南赣地区长期混乱,政府无暇顾及,南赣地区社学处于荒废状态。《王阳明年谱》记载,“先生谓民风不善,由于教化未明……即行告谕,发南、赣所属各县父老子弟,互相诫勉,兴立社学,延师教子,歌诗习礼。”[17](P1252)王阳明认为赣南民风彪悍都是因为教育缺失,他在赣州发布《兴举社学牌》《颁行社学教条》《行雩都县建立社学牌》,让各地兴办社学,实践儒家教育管理理念。王阳明兴办社学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王阳明年谱》评价说:“久之,市民亦知冠服,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渐成礼让之俗矣。”[17](P1252)
王阳明起初在南赣巡抚衙门讲学,吸引了众多文人前来学习,后来南赣巡抚衙门容纳不下,只能重修濂溪书院,后来濂溪书院也容纳不下,又新建书院,后被称为“阳明书院”。由于前来学习人员众多,兼之王阳明公务繁忙,王阳明只能让学问较高的弟子“接引”新入门弟子。据康熙《雩都县志》(卷九)记载,当时“接引使”主要有潮州府薛侃、雩都县何廷仁、黄弘纲。在王阳明的指导下,弟子邢粦在赣州建了五家书院,东曰义泉书院,南曰正蒙书院,西曰富安书院,又西曰镇宁书院,北曰龙池书院。王阳明通过讲学办学为南赣地区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些人依托书院、社学、乡约等组织开展教学,传播儒家意识形态,教化民众提升道德,实现了地区社会价值整合。
六、结语
从社会整合理论来看,王阳明巡抚南赣时南赣社会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冲突,南赣社会系统趋于解体。面对政治系统严重失序,王阳明通过提督军务、行十家牌法、设立县制重新建构了赣南社会政治系统,实现政治整合。面对经济系统崩溃,王阳明通过改革盐法、吸纳新民、赈灾救困,为政治系统提供了资源,协调了社会利益,解决了社会矛盾,实现经济整合。针对社会失范以及价值分化,王阳明通过举乡约、兴社学、办书院,重构社会规范体系,重塑社会道德意识,实现了南赣社会系统的制度整合与文化整合。王阳明通过经济、政治、制度和文化手段将南赣社会分化的子系统整合起来,让每个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实现了社会系统的均衡有序,保证了南赣社会的长治久安。可以说,王阳明社会治理思想对社会整合理论是一个印证和支撑,本质上与心学思想存在着体用关系,心学是体,南赣治理是用,体用相彰成就了古今著名的南赣治理。
首先,心学思想的包容性和社会整合理论的有机性高度契合。王阳明以开放的心胸吸纳儒学、佛学和道学的精华,将儒学的核心价值与佛学、道学的本体论、工夫论融为一体,成为中国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其理论贯通天人、融合三教,具有较强的包容性。此外,王阳明在文章、政事、气节、勋烈等方面均有建树,他的知行实践也具有空前的融合性。这些原因深深地影响着王阳明的治理思想和实践,从史实可以看出,王阳明的社会治理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和有机性。王阳明在《金坛县志序》中认为天地、官政、物产、礼教等要素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从社会整合的理论特质及其价值追求来看,社会整合具有多元共存、系统协调的含义,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文化系统都需要协调运行,南赣治理追求社会系统各要素充分发挥其功能,从而形成一个要素协调均衡的有机社会,呈现出较强的有机性和包容性。王阳明心学的包容性与社会整合的有机性相互彰显,促成了南赣治理的成功。
其次,心学思想的开放性与社会整合的公平性互为支撑。中国历史上一直主张重农抑商,而王阳明则提出了士农工商四民平等的先进理念。王阳明认为士农工商“异业而同道”,他们虽然职业不同,但良知心体无二差别。“声色货利”为“治生”手段,若致得良知,“声色货利”就是“天则流行”。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王阳明系统阐述了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论,所以他“有教无类”的对士农工商广泛讲学,引导其敬德修业、知行合一。正是心学思想的开放性让王阳明有效协调了南赣地区的社会利益,整合了流离于社会之外的成员,为南赣地区的社会整合奠定了经济基础。
最后,心学思想的平等性与社会整合的教化性一脉相承。王阳明心学追求“天地一体之仁”,认为天地万民皆秉承天地生生之仁心仁性,故而显示出人性论上的平等性。他在《南赣乡约》中说:“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良民与新民生而具有良知,善恶的差距仅在一念之间,所以教化可以整合世道人心。在这种认识的前提下,王阳明非常看重教化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文化整合与制度整合强调道德、集体情感和社群规范的重要性,与王阳明的教化治理思想具有较高的契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