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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之内涵
——兼与朱熹“仁义未尝不利”比较

2021-12-06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用功仁义功利

与朱熹“仁义未尝不利”讲仁义并不排斥利但反对“利心”一样,王阳明极力反对当时的“功利之心”,并且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反对“谋其利”“计其功”,同时又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并不排斥声色货利。但是,朱熹并不赞同主动求利,而王阳明则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于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反对主动求利,因而与朱熹有所差别。尤其是,王阳明还明确讲“使在我果无功利之心,虽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何往而非实学”?又讲“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讲“四民异业而同道”,对工商多有肯定,显然较朱熹有了一定的发展。

义利问题是宋明理学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朱熹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1](P1082)王阳明也说:“数年切磋,只得立志辩义利。若于此未有得力处,却是平日所讲尽成虚语,平日所见皆非实得,不可以不猛省也!”[2](P190)刘宗周注曰:“义利二字是学问大关键,亦即是儒、释分途处。”[3](P6)阳明学与朱子学在心性本体上或有差别,但在义利问题上却多有一致。朱熹继承程颐讲“仁义未尝不利”,讲仁义并不排斥利,但反对“利心”;王阳明也极力反对当时的“功利之心”“功利之见”以及“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并且与朱熹一样,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反对“谋其利”“计其功”,但是又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并不排斥声色货利。同时,王阳明认为,“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并非完全反对“声色货利之交”,这比起朱熹讲“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不赞同主动求利,更多地肯定了对功利的追求。

一、问题的提出

据王阳明《年谱》记载,明嘉靖四年(1525),王阳明撰《答顾东桥书》。该书信最后一节,讨论“拔本塞源”之论,其中说道:

三代之衰,王道熄而霸术猖;孔、孟既没,圣学晦而邪说横……圣人之学日远日晦,而功利之习愈趣愈下。其间虽尝瞽惑于佛、老,而佛、老之说卒亦未能有以胜其功利之心;虽又尝折衷于群儒,而群儒之论终亦未能有以破其功利之见。盖至于今,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而习以成性也几千年矣。[2](P62-63)

显然,王阳明极力反对当时的“功利之习”以及“功利之心”“功利之见”和“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据此,1915年出版的谢无量《阳明学派》认为,王阳明“极斥功利主义,以力护孔孟以来相传之大法”[4](P124)。其后,1926年,梁启超发表《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教》,其中说道:

昔朱晦庵请陆象山在白鹿洞书院讲演,象山讲《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那一章,晦庵听了大感动,天气微暖,而汗出挥扇。阳明继承象山学脉,所以陆王之学,彻头彻尾只是立志辨义利。阳明以为,良知唯一的仇敌是功利主义,不把这个病根拔去,一切学问无从做起。[5](P4912)

梁启超认为王阳明讲“良知”,就是要反对功利主义,而这与朱熹、陆九渊是一致的。然而,据《传习录》载:

问:“声、色、货、利,恐良知亦不能无。”先生曰:“固然。但初学用功,却须扫除荡涤,勿使留积,则适然来遇,始不为累,自然顺而应之。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能致得良知精精明明,毫发无蔽,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矣。”[2](P139)

朱熹讲戒除声色货利,说:“欲图大者当谨于微,欲正人主之心术,未有不以严恭寅畏为先务、声色货利为至戒,然后乃可为者。”[1](P1113)陆九渊也说:“自声色货利至于名位禄秩,苟有可致者,莫不营营而图之,汲汲而取之,夫如是,求其喻于义得乎?”[6](P377)但是,与朱陆不同,王阳明对声色货利,既讲初学者要“扫除荡涤”,又赞同所谓“声、色、货、利,恐良知亦不能无”,甚至还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认为致良知就是要将良知贯彻于“声色货利之交”中,而不是要完全否定“声色货利之交”。

对王阳明所言“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谢无量《阳明学派》认为,王阳明之意在于:对待声色货利“尤要著力”;“譬如声色货利,世人之所共欲,亦不可谓其在良知之外,惟良知精明,始不为所蔽耳”[4](P90-91),认为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就是要扫除声色货利。与此不同,1930年出版的胡哲敷《陆王哲学辨微》认为,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指的是“声色货利,只要用得其正,都不失为天理”[7](P93)。也就是说,王阳明并没有完全排斥声色货利。1989年出版的邓艾民《朱熹王守仁哲学研究》则认为,王阳明所谓“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的言论,“已为后来所谓‘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的言论开辟了道路”。[8](P181)也就是说,在王阳明那里,良知与声色货利并非截然对立。

近年来,阳明学与明代中后期商业发展的关系受到学者的关注。有学者对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作了解读:“在他看来,良知不排除声色货利,但声色货利不一定符合良知,关键在于是否能致得良知。如良知无毫发的遮蔽,也即是说动机是好的,那么,这种声色货利的追求,就是合乎天则的,就是自然的。”[9](P77)认为王阳明讲良知,并不完全排斥对声色货利的追求。重要的是,这一解读受到不少学者的赞同。

问题是,如果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并不完全排斥对声色货利的追求,那么又如何理解王阳明极力反对当时的“功利之习”以及“功利之心”“功利之见”,讲“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

二、从朱熹“仁义未尝不利”到王阳明“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

讨论宋明理学的义利问题,必定要研究其对《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的解读。程颐说:

凡顺理无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欲利。然孟子言“何必曰利”者,盖只以利为心则有害。如“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便是有害。“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不遗其亲,不后其君,便是利。仁义未尝不利。[10](P249)

这里讲“君子未尝不欲利”“仁义未尝不利”,显然不是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讲仁义并不排斥利,只是讲“以利为心则有害”。

朱熹《孟子集注》解“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对程颐多有继承,也讲“仁义未尝不利”,并且说:“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缪。”而且,引述程子曰:“君子未尝不欲利,但专以利为心则有害。惟仁义则不求利而未尝不利也。当是之时,天下之人惟利是求,而不复知有仁义,故孟子言仁义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圣贤之心也。”[11](P201-202)朱熹的这一解读,就义利关系而言,有三层含义:其一,“仁义未尝不利”,“君子未尝不欲利”,也就是说,义与利并非对立,讲仁义并不排斥利;其二,“以利为心则有害”,仁义是天理之公,利心是人欲之私,二者是对立的;其三,“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反对“惟利是求”。

由此可见,朱熹并不完全排斥利,而是反对“利心”,反对“惟利是求”。他还说:“利最难言。利不是不好。但圣人方要言,恐人一向去趋利,方不言,不应是教人去就害。”[12](P949)朱熹这里既讲“利不是不好”,又反对“趋利”。他又说:“利亦不是不好底物事,才专说利,便废义。”[12](P950)尤其是,他解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说:“正谊未尝不利,明道岂必无功,但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耳。”[13](P729)“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12](P988)显然,朱熹并不完全排斥利,而是反对“利心”,反对“自夫功利者而为之”“专去计较利害”。

与朱熹相同,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也不完全排斥声色货利,但明确反对“功利之心”,尤其是,王阳明还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反对“谋其利”“计其功”,并且说:“‘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有谋计之心,则虽正谊明道,亦功利耳。”[2](P181)这与朱熹是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朱熹认为,“浙学”专讲功利[12](P2967),批评南宋浙江永康的陈亮和永嘉的叶适。陈亮反对将“王”与“霸”对立起来,认为汉唐君王“谓之杂霸者,其道固本于王也”[14](P281)。叶适反对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说:“‘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15](P94)然而,与叶适、陈亮同属浙江的王阳明不仅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且明确反对霸术。他不仅讲“三代之衰,王道熄而霸术猖;孔、孟既没,圣学晦而邪说横”,而且说:“霸者之徒,窃取先王之近似者,假之于外,以内济其私己之欲。”[2](P62)还说:

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若是一切纵人欲、灭天理的事,又安肯详以示人?是长乱导奸也。故孟子云:“仲尼之门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此便是孔门家法。世儒只讲得一个伯者的学问,所以要知得许多阴谋诡计,纯是一片功利的心,与圣人作经的意思正相反,如何思量得通?[2](P10)

在王阳明看来,霸术就是“人欲”,就是“阴谋诡计”“功利之心”,与圣人的学问相违背。应当说,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虽然不完全排斥声色货利,但反对“功利之心”,反对霸术,并且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完全不同于叶适、陈亮专讲功利。

由此可见,无论是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还是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都不完全排斥功利,同时他们又反对“功利之心”,而完全不同于陈亮、叶适专讲功利。因此,有学者认为:“在‘王霸’‘义利’‘理欲’之辨上,陆王与程朱并没有原则的区别。”[16](P880-881)

三、“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

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君子未尝不欲利”,并不排斥利,但又反对“利心”,尤其是对追求功利表示担忧,说:“若功利,则学者习之,便可见效,此意甚可忧!”[12](P2967)所以,他讲“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又说:“自利为之,则反致不夺不厌之害,自义为之,则蒙就义之利而远于利之害矣。”[13](P694)还说:“利者,义之和也,惟合于义,则利自至;若多言利,则人不知义,而反害于利矣。”[13](P768)不赞同主动求利。据《朱子语类》载:

问:“吾辈之贫者,令不学子弟经营,莫不妨否?”曰:“止经营衣食,亦无甚害。陆家亦作铺买卖。”因指其门阈云:“但此等事,如在门限里,一动着脚,便在此门限外矣。缘先以利存心,做时虽本为衣食不足,后见利入稍优,便多方求余,遂生万般计较,做出碍理事来。须思量止为衣食,为仰事俯育耳。此计稍足,便须收敛,莫令出元所思处,则粗可救过。”因令看“利用安身,以崇德也”。[12](P2752)

可见,不仅陆九渊家是做买卖的,而且朱熹也赞同学者因“衣食不足”而经商,但要求“须思量止为衣食”,而不可“见利入稍优,便多方求余”。

然而,与朱熹不同,王阳明讲“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认为若是致得良知,“声色货利之交”就是“天理”,显然是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完全排斥对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反对主动求利。王阳明还说:

使在我果无功利之心,虽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何往而非实学?何事而非天理?况子、史、诗、文之类乎?使在我尚存功利之心,则虽日谈道德仁义,亦只是功利之事,况子、史、诗、文之类乎?[2](P186)

也就是说,若无功利之心,即使是“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之事,也非功利之事;若有功利之心,即使天天讲道德仁义,也只是功利之事,所以关键不在于是否做功利之事,而在于是否有功利之心,是否致得良知。

王阳明说:“许鲁斋谓儒者以治生为先之说,亦误人。”[2](P22)据《传习录拾遗》载:

直问:“许鲁斋言学者以治生为首务,先生以为误人,何也?岂士之贫,可坐守不经营耶?”先生曰:“但言学者治生上,仅有工夫则可。若以治生为首务,使学者汲汲营利,断不可也。且天下首务,孰有急于讲学耶?虽治生亦是讲学中事。但不可以之为首务,徒启营利之心。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何妨于学?学何贰于治生?”[2](P1291)

王阳明之前的元代朱子学者许衡说:“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士君子当以务农为生,商贾虽为逐末,亦有可为者,果处之不失义理,或以姑济一时,亦无不可。”[17](P303)强调“治生”是为学的物质基础。对此,与王阳明同时代的湛若水予以赞同:“许鲁斋教学者先治生,皆是实事。而谓夫子不欲人耕,不耕不治生而冻馁父母妻子,则害道之大者。”[18](P124)王阳明则不赞同许衡的说法,认为“儒者以治生为先之说,亦误人”;但是又承认“治生亦是讲学中事”,并不完全反对学者“治生”,而是反对“以治生为首务,使学者汲汲营利”,“徒启营利之心”。在他看来,首先要“调停得心体无累”,也就是要扫除功利之心,致得良知,若是这样,“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所以讲学与“治生”并非对立。其实,这与许衡讲“商贾虽为逐末,亦有可为者,果处之不失义理,或以姑济一时,亦无不可”,二者多有一致。

应当说,无论是朱熹还是王阳明,他们对于学者经商,都较为谨慎,多有限制。朱熹强调学者经商“须思量止为衣食”,不可“见利入稍优,便多方求余”;王阳明反对“以治生为首务,使学者汲汲营利”。但是,王阳明又进一步讲“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显然对经商之事有更多的肯定。对王阳明所言,余英时指出:“我们无法想象朱子当年会说这样的话,把作买卖和圣贤联系起来。……阳明教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作买卖’既是百姓日用中之一事,它自然也是‘良知’所当‘致’的领域。阳明的说法是合乎他的‘致良知’之教的。可见从朱子到阳明的三百年间,中国的社会发生了变化,儒家伦理也有了新的发展。”[19](P178)

正是由于将做买卖与“致良知”、为圣为贤联系起来,王阳明还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

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2](P1036-1037)

在王阳明看来,士、农、工、商,“异业而同道”,都需要“尽心”,尽其良知;而能够尽其良知,即使是“工以利器,商以通货”,也与“士以修治,农以具养”相一致。显然,从朱熹赞同学者因“衣食不足”而经商,但又有较多限制,到王阳明认为做买卖与“致良知”、为圣为贤并非对立,直至将士、农、工、商同等看待,而提出“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正体现出宋明理学对义利问题的新发展,“这真不能不说是新儒家伦理史上的一件大事了”。[19](P200)

由此可见,王阳明不仅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认为“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声色货利的追求,而且还作了进一步的具体发挥,认为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即使是“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也属于“实学”,“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即使是工商的“利器通货”,也与士农的“修治具养”相一致,对工商有较多的肯定。

需要指出的是,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四民异业而同道”对后世颇有影响。阳明后学泰州学派王艮,一方面反对功利之心,说:“今人只为自幼便将功利诱坏心术,所以夹带病根终身,无出头处。”又说:“日用间毫厘不察,便入于功利而不自知,盖功利陷溺人心久矣。须见得自家一个真乐,直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然后能宰万物而主经纶。”[20](P18-19)强调要去除功利之心,而达到“真乐”。另一方面又不排除功利,说:“看破古今为,先生志何处?欲与天地参,利名关不住。”“若得吾心有主张,便逢颠沛也无伤。……愿期学到从容处,肯为区区利欲忙。”[20](P58)这与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是一致的。王艮门人王栋说:

自古士农工商,业虽不同,然人人皆共此学。孔门犹然。……至秦灭学,汉兴,惟记诵古人遗经者,起为经师更相授受,于是指此学独为经生文士之业,而千古圣人原与人人共明共成之学,遂泯灭而不传矣。天生我先师,崛起海滨,慨然独悟,真超孔子,直指入心,然后愚夫俗子不识一字之人皆知自性、自灵、自完、自足,不假闻见,不烦口耳,而二千年不传之消息一朝复明。[20](P161)

由此可见王艮对王阳明所谓“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四民异业而同道”的广泛传播。当然,后来的李贽讲“酒色财气不碍菩提路”①,则又走向了另一极端。

四、余论

通过以上对王阳明“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与朱熹“仁义未尝不利”的比较可以看出,“利”或“功利”是一个有着复杂内涵的概念,至少包含实际的“利”、主体的“利心”和“求利”之事三个层面。如上所述,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君子未尝不欲利”,并不排斥“利”;同时,他又反对“利心”,不赞同主动“求利”,所谓“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也就是说,朱熹反对“利心”,不赞同主动“求利”,并不等于排斥“利”。同样,王阳明反对“功利之心”,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反对“谋其利”“计其功”,也不等于排斥声色货利,反对追求声色货利的,所以与他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矛盾。

由此亦可看出,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与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多有一致之处:二者都不排斥“利”,并且都反对“利心”,因而不同于陈亮讲霸术和叶适对董仲舒所言的批评;同时,朱熹赞同学者因“衣食不足”而经商,王阳明承认“治生亦是讲学中事”,都不完全反对学者“治生”,并且对学者经商作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载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朱熹注曰:“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而得之。然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君子之审富贵而安贫贱也如此。”[11](P70)也就是说,君子并不排斥富与贵,而之所以“于富贵则不处,于贫贱则不去”,就是要求“以其道得之”。显然,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不排斥“利”,又都反对“利心”,并且都不完全反对学者“治生”,与孔子的思想是一致的。

当然,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又讲“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明显是不赞同主动追求利;而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认为“能致得良知,则声色货利之交,无非天则流行”,明显是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反对主动求利,因而与朱熹有所差别。尤其是,王阳明还明确讲“使在我果无功利之心,虽钱谷兵甲,搬柴运水,何往而非实学”?又讲“果能于此处调停得心体无累,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讲“四民异业而同道”,对工商多有肯定,显然较朱熹只是讲“仁义未尝不利”,又不赞同主动追求利,有了一定的发展。

元代许衡对朱子学多有继承,然而,他既讲“人只得当于义理而已,利害一切不恤也”[17](P46),又说:“不问利害只求义理……如此做,便是圣贤之心,常人则必计其成败利害也。”[17](P16)甚至还讲“生财之道”,主张“生财”[17](P95),讲“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强调“治生”是为学的物质基础。这与朱熹推崇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讲“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不赞同主动求利,并非完全一致。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赞同在致得良知的前提下,对于声色货利的追求,并不反对主动求利,因而与朱熹有所差别,同时又不赞同许衡“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的说法,而只是承认“治生亦是讲学中事”,显然是折中于朱熹与许衡之间。

应当说,虽然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君子未尝不欲利”,并不排斥“利”,但是,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较朱熹更多地肯定对功利的追求,更为合乎今人追求功利的心态,因而受到推崇。需要指出的是,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不排斥功利,又反对“功利之心”,与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多有一致之处,甚至其较朱熹更多地肯定对于功利的追求,也可看作对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的发展;而且,朱熹讲“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王阳明强调先要扫除功利之心,致得良知,明确反对“汲汲营利”,“徒启营利之心”,这对过度追求功利而可能造成的危害,也是有益的忠告。因此,将王阳明讲“良知只在声色货利上用功”与朱熹讲“仁义未尝不利”结合起来看,才更能体会宋明理学对义利问题的解答及其蕴含的智慧。

注释:

①据《颍泉先生语录》载:李卓吾倡为异说,破除名行,楚人从者甚众,风习为之一变。刘元卿问于先生曰:“何近日从卓吾者之多也?”曰:“人心谁不欲为圣贤,顾无奈圣贤碍手耳。今渠谓酒色财气,一切不碍,菩提路有此便宜事,谁不从之?”。参见(清)黄宗羲《明儒学案》卷16《江右王门学案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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