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资政院临时会运动研究
2021-12-06郑成龙
戴 贺 郑成龙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 300387)
一、资政院临时会提议之缘起
资政院作为国家议会的雏形,是清末预备立宪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政院院章》规定,资政院会议分为两种——常年会和临时会。常年会每年一次,以三个月为会期,岁末举行。临时会无定次,以一月为会期,国内有事即可申请举行。宣统二年的年底,资政院召开了第一届常年会。虽然议员们颇具参政热情,但是由于资政院刚刚草创,议案非常多,很难在岁末的三个月完全议决。基于这个原因,总裁溥伦和副总裁沈家本希望第二年初召开资政院临时会解决这些议案。①溥伦与沈家本的提议,是召开资政院临时会最早的呼声。时隔不久,山东巡抚孙宝琦也以朝廷提前召开国会为由,要求召开资政院临时会重新厘定预备清单。②召开临时会的提议,这一时期多起自清政府的内部,因为这些问题并非十分紧急,所以资政院议员对此并不热心,希望第二届常年会议决。③除此之外,军机大臣也不愿议员们召开临时会。因为在这一时期,资政院议员与军机大臣之间发生了矛盾,资政院议员弹劾军机大臣不负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军机大臣惟恐资政院议员借机生事,所以也不愿资政院召开临时会。④
议员与军机大臣的矛盾,除了影响到召开临时会之外,同时影响到了外交方面。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的时候,清政府应接不暇,英国驻华大使朱尔典认为这是一个侵略中国的大好时机。⑤英国政府基于朱尔典的判断,派遣缅甸殖民军队侵占了云南的片马。事件发生之后,清政府畏惧议员们的弹劾,不敢向外界披露。直到第二年年初,形势日渐威迫,云南谘议局将此事通报全国,最终才令国民知晓。其电文如下:
“英人派兵据我片马,势将北进扼蜀藏咽喉,窥长江流域,大局危甚!拟先文明抵制,不买英货。请转各商,协力实行,荩筹希复,滇议局凝叩。”⑥
此电文被各大报纸刊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然而这只是一个开端,之后不久俄国对中国东北侵略,彻底激发了舆论的反抗情绪。在“英俄交涉问题日益危迫”⑦的情势之下,一些资政院议员“援引院章第三十二条”⑧,要求资政院总裁溥伦“奏开临时会解决外交问题”。⑨这些议员向溥伦提出:“事件之紧急固未有紧急于此时者,议员等屡受各省函电责备,良心未死,是以冒死上陈。”⑩溥伦面对各方压力,不愿事态的扩大,对临时会的召开颇为抗拒。常年会期间,资政院大臣与军机大臣势同水火,溥伦在两者之间左右为难。一旦召开临时会,偏袒军机大臣则众怒难犯,偏袒议员则与军机大臣结怨,两不偏袒则两边对其都有怨言。《资政院院章》规定,外交事务不在资政院的范围之内,溥伦以此为理由请议员们切勿干预。可是后来时局“万分威迫”11,群情汹汹,强行压制难免会成为议员们发泄怒火的目标。于是溥伦在召对时,向载沣提议召开临时会公决紧急外交问题。12对于这个提议,朝中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赞同的人认为,此时外交困难,资政院议员热心国事,希望通过召开临时会来唤起民众支持,朝廷应该进行鼓励。如果政府一味阻遏,会引起舆论反弹,对国家行政不利。反对的人则认为,召开临时会并不合理,外交棘手之事常有,倘若每次召开临时会,一定极度繁琐,不利于国家行政。外交事务的关键,在于保守外交秘密,不应公之于众,这是各国通行的规则。奕劻等军机大臣,对临时会的召开更是竭力阻挠。这是因为《辛丑条约》规定,外务部归军机大臣兼管,此时外交失利,资政院追责军机处在所难免,所以他们强烈反对。总体而言,清廷官员多持消极态度,其根源在于常年会期间的弹劾军机大臣案,资政院议员和清政府之间形成了紧张的关系。他们深怕资政院开会扰乱政府,因此多为反对。13除此之外,摄政王载沣也态度消极。他更多是对局势的考量,认为外交事件关系秘密,一旦各省士绅参预干涉,不但不利于朝廷进行外交活动,反而在国内激起风潮。14
二、资政院总裁的更换与请愿书的上奏
由于清政府阻挠,事态愈演愈烈。溥伦作为资政院总裁,成为了矛盾的中心点。他在召对之后和亲信者说:“临时会枢府反对甚力,是万万不能开的,我亦实不便因此开罪于政府。即我照章上奏亦决不能邀准,反觉无面子,故不如从此不管为是。”自此之后,他对府上请见的议员一概托故不见。同时他还向载沣请求辞职,希望免去自己的职位。15与此同时,农工商部尚书的职位出现了空缺。载沣本拟以奕劻之子载振接替,但是被奕劻婉拒。在征得载沣的同意,不再任用载振之后,奕劻进一步提出:溥伦同时兼任资政院总裁和纂拟宪法大臣,资政院是立宪机构,和纂拟宪法大臣相冲突,应该进行规避。因此他建议溥伦转任农工商部大臣。16各军机大臣也希望选任位高权重的老臣,来应对资政院的复杂局势。在和载沣商讨之后,清政府最终决定,由溥伦担任农工商部尚书,由前军机大臣世续接任资政院总裁。
溥伦任职期间多次为议员发声,舆论对更换总裁颇为反对。评论认为,溥伦虽然办事谨慎,但是关键之处,颇能采纳舆论的建议。并且他还能顶住压力为议员们请命,议员们对他多有称赞。此次将他换掉,而任用庸碌无能的世续,并不符合众人期待。17还有评论认为,以资政院总裁兼任纂拟宪法大臣不合理为由罢免溥伦非常荒谬。资政院是议法机关,与宪法问题关系密切,溥伦两职兼任,差其办事尤为便利。新简任的副总裁李家驹同样纂拟宪法,清政府罢免溥伦与任用李家驹属于自相矛盾。18外文报纸《字林报》则直言不讳指出,清政府以世续担任资政院总裁,就是为了限制资政院势力膨胀。19
事与愿违,世续作为老资历政客,也不愿与清政府和舆论为敌。世续认为,自己在接任资政院总裁之后,处境与溥伦并无任何不同,因此不愿附和军机处与议员作对。所以他第一时间上书载沣,要求辞职。20然而清政府不愿世续辞职,一方面,资政院总裁这一职已成烫手山芋,没有大臣愿意接手这一职务;另一方面,资政院作为代议机关,经常更换总裁势必会使得局势不稳。基于这种情况,摄政王载沣对世续进行温谕挽留:
“谕内阁:大学士世续奏资政院总裁责任重要,请收回成命一折。该大学士夙矢公忠,不劳瘁务。当仰副委任,勉为其难。所请收回成命之,着毋庸议。”21
世续辞职未成,只能竭力调和局势。然而他去军机处商讨时,各军机大臣“均以推诿为主义”,企图规避责任。世续非常愤慨,对人埋怨说:“他们强以此重任委之于我,遇事仍不负责,是欲以我为全国舆论之公敌。我即不作此总裁,亦不能为他们之傀儡。此后凡百院务,能调和便调和。如实系不能,我当据情代奏,是为已尽我责,他何能为?”22虽然心中愤懑,但是为了平息事态,世续对待议员的态度颇为温和。他对请愿议员表示:从常例而言,外交事务不在资政院的职权范围。现在国事危急,议员们目睹政府因应为难,迫不得已做出决定,拳拳爱国之心,值得朝廷谅解。各位军机大臣并非故意为了违背众意,只是因为我国积弱已久,从前与各国所订立的各项约章时,不明外情,不免有丧失国权的地方。如今事后追悔,断非空言所能够挽回。而且各国宪法规定,缔约权在于君主,本无人民干预的先例,前总裁溥伦因此左右为难,最终辞职。因此世续提出,议员们如有挽救时局的看法,可以用条陈的形式向政府进言。如果可以施行,政府一定采用,而且比开会集议更加秘密。议员们如果不认同我提出的办法,将来最后的办法,只有根据实际情况,上奏请旨召开临时会,朝廷允许与不允许,很难以预判。23
虽然有世续的委婉劝导,但是议员们并未放弃请愿。于是世续向议员们表示:议员们的行动需要遵照院章,“如不背定章,尽可上奏,惟得请与否,权操君上”。世续之所以如此建议,也是为了最大限度规避掉自己的责任,不被资政院议员或者军机大臣所裹挟。由于世续并未明确反对,议员们决定从速上奏,并推举雷奋和孟昭常两人起草并通电各省。24此时,距离请愿开始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国家形势也发生了变化。清政府对俄国的要求进行了让步,“俄政府已非常满意”25。而由于英兵的给养问题,英国也从片马前线“撤退数百里”26,外交局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可是,资政院议员与政府之间相持到现在,已经不仅仅是政策之争。资政院刚刚建立,通过召开临时会获得政治认同,已经成为了议员们的执念。
此时除了外交问题之外,国内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在东三省大借日债的问题。此时日俄战争刚刚结束几年,日本财政困难甚至超过清政府,此时借债给中国,并不仅仅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了通过借款抵押,来攫取中国的主权。27除了借款之外,资政院对清政府的预算使用情况还提出了质疑。宣统二年试办预算,议员们为了使国家财政收支相合,进行了大量的探讨。不想上奏施行之后,破坏预算的电文纷至沓来,国家财政的基础时时都有破坏的危机。因此资政院议员认为,朝廷应该召开资政院临时会,预定今年各部各省整齐划一的办法,使得预算不再随意发生变化。28
议员们经过商议,最终决定请开临时会的理由有三:一为外交、二为预算、三为借债。29以此思想作为指导,请愿书初步拟成,并上交世续,准备呈奏。对于此次请愿,议员们势在必得,为了获得更多的支持,他们分向王公世爵议员、硕学通儒议员、钦选议员告知临时会必要的理由。各王公钦选议员等人也多为之感动,陆续函告列衔,最后在请愿书上列名的议员,达到了九十七个人。30由于世续前往西陵值日,请愿书暂时搁置在资政院,不能上奏。在此期间,有议员提议对上书内容进行修改。《资政院院章》中规定,外交事务不在资政院的职权范围之内,为了不授政府以口实,应将外交一层删去。议员易宗夔则提出:政府借债两万万之多,并未交给资政院审议,是对《资政院院章》的蔑视。即此一端,已经足以上奏召开资政院临时会。因此他主张将外交预算二者删去,专就借外债一端进行上奏。议员陈宝琛对易宗夔的提议颇为赞同。而负责起草奏章的议员雷奋认为,不应该将预算一项删除,应该只删除外交一项。倘若只是将外交一项删除,只需将原来的书稿进行修改即可。倘若将外交和预算两项删除,则非重行起稿不可。31资政院总裁世续将于第二天返京,马上就要将其上奏,重新起草并不现实。因此众人赞同雷奋的观点,在奏章之中删去外交一层,并将借债问题置于预算问题之前。32
召开资政院临时会一事,从溥伦的口头上奏演变成了近百名议员联名上奏,情势愈演愈烈,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对于召开临时会,由于面临边疆危机,东三省总督锡良33和云贵总督李经義34给予了支持。除了疆臣以外,即将担任军咨大臣的毓朗也对召开临时会颇为支持。他此时虽然是军机大臣,但是在新内阁成立之后,不会循例进入内阁任职,而是负责军事,因此他非常担心国家的稳定问题。他认为此时革命党潜藏于国家之内,倘若再压制民气,则恐祸乱难以阻遏。不如召开资政院临时会,开诚布公,核定合适的办法,使舆论满意。35
除了毓朗,其他军机大臣均反对召开临时会。新内阁成立之后,军机处变成了内阁,军机大臣大多变为内阁大臣。内阁与议会性质的资政院相对应,一旦临时会召开,难免受其诘责,因此拒绝召集临时会。36军机大臣之外,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与度支部尚书载泽对召开资政院临时会极力反对。37盛宣怀大借外债推动铁路国有,惟恐资政院对他进行弹劾,因此对召集临时会尤为从中阻挠。38载泽作为度支部尚书掌管财政,议员们对预算问题颇为不满,一旦临时会召开,问责难以避免,因此他也极力反对召开临时会。
世续的态度颇值探讨。一方面他“事无大小,一一咸请命于各大军机,而后承其意旨以宣示于各议员,从不敢稍有增损”39;另一方面,他向载沣提出,议员陈请实出于爱国至诚,且多为财政及国权问题,因此召开临时会值得考虑。40同时他在上陵值日之后,还通过副总裁李家驹向议员表示,“此次之书我辈必以上闻”,虽然“裁可与否则非我辈所能”,但是“大约将来必至碰下也”41。如果议员们希望早日将请愿书入奏,那么他将“商诸政府设法调员赴陵替回”,“以便亲自呈递”。42总而言之,在此敏感时期,世续作为资政院总裁勉力维持,不愿得罪任何一方势力,惟恐引火烧身。
三、资政院临时会请愿的失败与影响
请愿书最终于四月十四日呈递。43此时第一届责任内阁已经成立,政事堂特开会议商讨。44支持临时会的官员寥寥,很多大臣都认为,“此风断不可长,若径行批准,恐各议员任意嚣张,百事挑剔。”45载泽和盛宣怀更是极力反对,因此会议定下了驳斥请愿的基调。载沣为了挽留奕劻,对会议结果表示同意。自从资政院弹劾军机大臣之后,奕劻自觉不被舆论青睐,惟恐晚节不保,不愿在新内阁中担任总理一职。此时的政府之中,载泽专办财政、载涛过于年轻,处于后继无人的状态,很难有人来替代奕劻。因此载沣向奕劻承诺,“倘至数月以后,精力实有难胜,彼时再候谕旨”46,也就是说常年会之前,不在召开临时会。在此基础之上,清政府于1911年5月17日,下达了拒绝召开资政院临时会的谕旨:
“四月十九日,监国摄政王钤章,内阁奉上谕:资政院奏,据议员等呈请开临时会请旨遵行一折,朕披览呈词,似于预算借款两事不无疑虑。兹特明白宣示:本年试办预算案,度支部两次奏请维持,均经严饬京外各衙门遵办,自本年起试办。全国预算亦由该部筹有切实办法,奏准施行。朝廷主持于上,部臣复稽核于下,此预算之无可疑虑者也。至特借两款,前已降旨申明,专备改定币制、振兴实业以及推广铁路之用。并谕令该管衙门竭力慎节不得移作别用,即系为预防危险起见。此借款又无可疑虑者也。以上两事虽属重要,尚非紧急,自可于开常年会时从容详议。着度支部将内外各衙门应造全国预算及借款用法各项表册分别严催,克期办妥。一俟九月开常年会,即交该院议决,毋稍延误。所请开临时会之处着毋庸议,钦此。奕劻那桐徐世昌署名”47
谕旨发布之前经过了奕劻与载沣的改动。初拟的谕旨本稍为严厉,奕劻令徐世昌另行起草,使得语气平和。48摄政王载沣在阅览徐世昌所拟的谕旨之后,也对其进行了修改。载沣在谕旨之中增加了“着度支部,将内外各衙门应造全国预算及借款用法各项表册分别严催,克期办妥,至毋稍延误”49等语句。载沣一方面对度支部与邮传部提出严格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对资政院议员们的积极回应。实际上,为了平息议员的意见,载沣早在5月4日就开诚布公,“降明谕宣布借用英美德法四国及日本横滨等银行巨款,并饬慎重用途”50。并向外界表明“利用外债实出于迫不得已”以及“对用途非常注重”。同时载沣提前降下九月召集资政院常年会上谕,并令世续委婉劝告议员们:“第二届常年会谕旨已下,为时已近,可不必上奏请开临时会。”51由此可见,奕劻和载沣均不愿强硬对待请愿议员,所以最终上谕并未对议员们进行申饬,仅仅解释了不召开临时会的原因,为的是打消议员的疑虑。
然而通过观看上谕内容,其并未能很好回应议员的问题。对于预算而言,清政府声称“朝廷主持于上,部臣复稽核于下,此预算之无可疑虑者”。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两江总督张人骏对江苏谘议局的预算决议公然破坏,激起江苏谘议局议员的全体辞职风潮。宣统三年试办的预算非常烦重,清政府所谓的切实办法,缺乏具体操作性。对于借款而言,清政府提出“专备改定币制振兴实业以及推广铁路之用”。这样一笔巨款,法律上具有监察权力的,只有君主一人。没有资政院的监督,这笔借款很容易被承办官吏吞蚀。对于谕旨中的“两事虽属重要,尚非紧急,自可于开常年会时从容详议”。距离常年会开会还有半年,半年期间,形势万变。而且资政院常年会只有三个月,三月之间需要议定的国家大事浩如烟海,一直纠结在预算、借款两问题上,很多要政都会被延误。52
因此,对于清政府的谕旨,舆论颇不认同。谕旨中提到预算与借款“尚非紧急”,有评论提出质疑:“预算借款均关国家目前最切要之事,而犹曰尚非紧急,则试问何者为紧急?”53还有评论则讽刺道:“革党者,政府所惧也。匪徒者,政府亦所惧也。然而政府所惧更有甚于革党匪徒者,其人为何?曰:请开临时会之议员。”54虽然上谕并未使舆论满意,但对于资政院议员而言,他们请愿临时会已经历时三个多月,随着常年会的召开越来越近,临时会失去了实际意义,很难唤起国民继续支持。除此之外,此时的舆论所关注的重点,是“皇族内阁”问题,资政院临时会运动很难继续开展。
资政院临时会请愿的失败,从宏观上来看,体现了预备立宪时期议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议会政治要求对传统的政治进行制约,而传统政治历经千年,有很多惯性难以克服,使得两者之间相互掣肘,不能顺利发展。而从微观角度而言,资政院临时会之所以不能召开,则源于军机大臣与资政院议员之间的信任感的缺失,以致很难形成共识。然而从资政院议员的成分来看,他们并非是清王朝的反对者。资政院议员之中,除了王公贵族出身的钦选议员以外,还有很多功名出身的官员,比如议员孟昭常等人。他们反对清政府是针对具体政策地反对,而非是颠覆式地反对。辛亥革命爆发之后,清朝亲贵对局势都已经绝望,勉力维持局面的反而是这些资政院议员。资政院议员大多恪守传统的政治道德,充分体现了历史的复杂之处。
由此可见,资政院议员一方面是清政府具体政策的反对者,而另一方面,则是清王朝的拥护者。很大程度上,资政院起了调解君主与国民之间矛盾的作用。清政府将其看成洪水猛兽,是对资政院的一种误解。资政院临时会失败之后,清政府失去了一道与民众相互沟通的桥梁,与舆论的沟通受到了遮蔽,这是资政院临时会没能按时召开的最大影响。保路运动之时,形势迅速恶化,清政府却不能切身体会到舆论的愤怒,一味压制,也与资政院临时会没能召开息息相关。武昌起义之后,虽然资政院第二届常年会按时召开,但是由于各省纷纷独立,资政院丧失了国家议会的正统性,清王朝大厦将倾已成必然。资政院临时会失败的历史影响,《大公报》评论一语成谶:“半年之中,事机瞬变,尔时木已成舟、米已成饭,虽交院议挽回又奚能及?”55
注释:
①《资政院延会之预闻》《大公报》,1910年11月27日,第三版.
②《鲁抚电请召集资政院临时会》《申报》,1910年12月24日第一张第六版.
③《资政院之临时会已作罢矣》《大公报》,1911年1月15日.
④《专电》《申报》,1910年12月31日,第一张第四版.
⑤朱昭华,《关于片马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史学月刊》,2005年第12期.
⑥《要闻》《大公报》,1911年2月6日,第三版.
⑦寄:《闲评二》《大公报》1911年3月13日,第五版.
⑧《为反对资政院开临时会事告某枢相》《大公报》,1911年3月19日,第二版.
⑨《资政院真开临时会耶》《申报》1911年3月16日第一张第六版.
⑩《上资政院总裁请开资政院临时会书》《大公报》1911年3月18日第六版.
11《资政院真开临时会耶》《申报》1911年3月16日,第一张第六版.
12《专电·电一》《申报》1911年3月16日,第一张第四版.
13《资政院临时会此其时矣》《申报》1911年3月21日,第一张第六版.
14《资政院临时会无望矣》《申报》1911年2月22日,第一张第六版.
15《各省义勇队可以无虑》《申报》,1911年3月31日,第一张第四版.
16《要闻》《大公报》,1911年3月25日,第二版.
17《时 评》《申 报》1911年3月24日,第一张第六版.
18《要闻》《大公报》1911年3月25日,第二版.
19《中政府更动大臣之外论》《申报》,1911年3月24日,第一张第六版.
20 赵涛:《最后的应变与改革——以清廷 对资政院的控制为考察中心》《兰州学 刊》2011年第04期.
21《宣统政纪·卷之四十九》,宣统三年二 月二十三日.
22《世相国议商对付临时会办法》《大公 报》,1911年4月1日,第二版.
23《世中 堂》《申 报》,1911年4月4日,申报第一张第五版.
不同加倍方法对玉米单倍体加倍效率影响……………… 张坤明,逯晓萍,薛春雷,董 婧,李俊伟,韩平安,张瑞霞,李美娜(18)
24《议员请开临时会纪详》《申报》1911年4月10日,第一张第四版.
25《时评·其一》《申报》1911年4月1日,第一张第六版.
26《滇边万里之风云岌岌》《申报》,1911年4月17日,第一张第四版.
27《临时会改变题目之原因》《申报》,1911年4月13日,第一张第四版.
28《资政院议员请开临时会书》《大公报》,1911年4月18日,第六版.
29《要闻》《大公报》,1911年04月16日,第二版.
30《资政院请开临时会之热诚》《申报》,1911年4月17日,第一张第四版.
31《请开临时会之大会议》《申报》,1911年5月4日,第一张第五版.
32《关于临时会之大会议》《大公报》,1911年4月30日,第二版.
34《滇边万里之风云岌岌》《申报》,1911年4月17日,第一张第四版.
35《朗贝勒赞成临时会议》《大公报》,1911年5月5日,第二版.
36《破坏临时会者谁欤》《申报》,1911年 4月20日,第一张第五版.
37《泽盛两大臣力拒临时会》《大公报》,1911年5月21日,第五版.
38《盛尚书力阻临时会之召集》《大公报》,1911年4月27日,第二版.
39《各议员不能辞其责》《申报》,1911年5月2日,第一张第四版.
40《另起召见世相国之述闻》《大公报》,1911年5月3日,第二版.
41《破坏临时会者谁欤》《申报》,1911年4月20日,第一张第五版.
42《临时会死而复生》《申报》,1911年 4月24日,第一张第五版.
43《请开临时会入奏之述闻》《大公报》,1911年5月13日第二版.
44《泽盛两大臣力拒临时会》《大公报》,1911年5月21日,第五版.
45《拒驳临时会谕旨之由来》《大公报》,1911年5月20日,第二版.
46《宣统政纪》,宣统三年,四月十二日.
47《谕旨》《大公报》,1911年5月18日,第二版.
48《专电·电三》《申报》,1911年5月 19日,第一张第四版.
49《监国亲添十九日之谕旨》《大公报》,1911年5月21日.
50《特颁借用外债明谕之述闻》《大公报》,1911年5月6日,第二版.
51《专电·电五》《申报》,1911年5月13日,第一张第四版.
52 无妄:《论拒驳资政院临时会之非宜》《大 公报》,1911年5月19日,第二版.
53《时评·其一》《申报》,1911年5月19日,第一张第六版.
54《时评·其三》《申报》,1911年5月 13日,第一张第六版.
55 无妄:《论拒驳资政院临时会之非宜》《大 公报》,1911年5月19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