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安居宜居需求 办好办实住建领域民生实事
2021-12-05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破房、旧房、冷房问题,让群众住得安心、舒心、暖心。
一、改“破房”,让群众住得更安心
针对我省棚户区存量大,且房屋多为设施陈旧、低矮潮湿、冬不防寒、夏不避雨的实际,坚持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大事要事来抓,积极回应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一是严守底线。落实省委“坚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这个‘底线’,把棚改作为‘硬任务’”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和解决住房安全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棚户区改造。今年全省棚改计划新开工5.09万套,已开工2.43 万套,改造完成后将根本解决10 余万居民住房安全问题。二是抓好配套。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棚改资金105 亿元,重点支持棚改主体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棚户区给排水、道路、绿化、停车场、供暖、供电等配套设施缺失,居住环境脏乱差,居住区生活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推动配套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组织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三是倾听民意。抓住房屋征收这个关键环节,坚持规范、阳光、依法原则,深入细致耐心做好入户调查工作,注重民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合理确定棚改征收惠民补偿政策及方案,群众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再启动征收拆迁。选择原地建房安置、异地购房安置还是货币化安置,都由群众自己说了算,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改“旧房”,让群众住得更舒心
针对全省1.24 亿平方米老旧小区住宅建筑不节能、上下水不畅通、庭院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问题,抢抓政策机遇,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主攻方向,尽量满足群众需求。一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坚持应改尽改,以重点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为主,对楼本体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及防水、楼梯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改造,同时对小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以及各类架空线规整(入地)等进行改造。今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楼本体2941 万平方米,铺设道路338万平方米,改造各类管线2461公里。二是满足改善生活需求。坚持宜改即改,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和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为主,在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物流快递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上进行完善和优化,提高群众居住便捷性。今年,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55 部,增设停车位9292个、无障碍设施248个。三是满足品质生活需求。坚持能改则改,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主,改造小区及周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5G 设施、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用房、应急避难场所,提高群众居住舒适性。今年,全省老旧小区新建公共服务设施98个。
三、改“冷房”,让群众住得更暖心
针对部分地区供热不达标,群众反映提高冬季室内温度强烈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供暖领域突出问题,确保今冬供暖期群众住上暖房子。一是依法依规提标准。按照省委要求,积极做好供热温度标准提升工作,先后开展3 次书面调研、1次专家研讨会、2 次企业座谈会,发放居民调查问卷40000 余份,并从技术、成本、舆论等多渠道多层面进行调研论证。目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拟将居民室内温度调整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省人大正着手准备立法听证会议。二是“冬病夏治”除隐患。组织市县供热主管部门开展供热风险隐患和居民供暖问题排查整治,对热源、管网、中控、终端、储煤、热企信用、应急能力7 个方面事项进行系统排查,做到供热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用实际成效和良好变化回应群众关切期盼。三是标本兼治保室温。加大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力度,纳入全省“百大项目”重点推进,年内计划改造供热管网1600公里,安排一般债券16.7亿元,支持68 个市县改造。召开全省城市智慧供暖现场会,推进智慧供暖示范区建设,提升供热系统精准调控水平,推动解决室温不达标和“冷热不均”问题。制定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供热企业信用评价,公布企业“红黄黑”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