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品牌建设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2021-12-05贾枭
文/ 贾枭
作为农业品牌化抓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成为各地政府尤其是农业部门的工作重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品牌建设目标更明确。乡村振兴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所有工作都要服从并服务于这一目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也不例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促进“产业兴旺”,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这是新时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目标。
其次,品牌建设内容更丰富。在助力“产业兴旺”的目标指引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内容更加丰富:不仅要重视品牌打造,也要重视产业建设;不仅要提升品牌溢价能力,也要发挥品牌引领功能。通过品牌建设,引导产业朝着“先进”的方向发展。实践表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在脱贫攻坚和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巨大。在某种意义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就是“乡村振兴战略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时,拓宽思路,不止着眼于产品、产业,也要为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第三,品牌建设路径更多元。将品牌建设和乡村振兴结合,不仅能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也为品牌建设提供了更多路径选择。比如品牌建设和产业振兴工程结合,品牌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开展村容整治时,将品牌元素植入基础建设,不仅美化了环境,也让乡村成为传播品牌的载体。这样一来,乡村成了有文化、有灵魂的空间,实现了生活、生产的有机融合。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不仅能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也是当地城市名片打造工程。品牌建设不仅能提高地域知名度,也往往能“赢得民心”。
基于这些认识,地方政府应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高看一眼”,并给予品牌建设更多支持。实践表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创牌成功概率呈正比。也就是说,领导越重视,创牌成功率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在农业品牌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所有事是一件事”,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从“局长工程”变成“书记(县长)工程”,这不仅能提高创牌成功的概率,也能为一地的乡村振兴工作找到突破口、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