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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农村撂荒地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

2021-12-05

农技服务 2021年6期
关键词:基本农田耕地土地

张 静

(泾川县罗汉洞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甘肃 泾川 744399)

近年来,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生产耕作条件较差等原因,泾川县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泾川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作为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严格监管、健全机制的原则,扎实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专项行动,实现了“撂荒地”变为“金土地”的华丽转身,共恢复农村撂荒耕地368.95 hm2,确保了全县41 313 hm2耕地保有量、32 200 hm2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耕地保有量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实现了全县连续10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保护目标。总结泾川县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成效,以期为类似条件地区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提供决策参考。

1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思想“总开关”

1.1 绷紧“一根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各级各部门始终绷紧耕地保护这根弦,牢固树立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在产业培育、乡村建设、城镇开发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1.2 管理“一条线”

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领导小组,聘请村级监督员协助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了《泾川县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办法》和《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等规章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全县综合经济责任目标考核范畴,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实施范围、保护面积、责任人、保护措施及奖惩办法等落实到村(组)、靠实到农户,并将耕地保护纳入县、乡(镇)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多方调动各级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全力保障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质量不下降。

1.3 种好“责任田”

建立“县级统筹协调、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各乡镇同时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包片、分管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地”的要求,大力推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责任、措施全部靠实到干部、细化到村组、落实到农户,构建形成了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耕地保护体系。

2 营造浓厚氛围,做好课前“基本功”

2.1 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发送短信、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要求。组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讲队,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向群众宣讲《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等文件内容,讲解《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知识,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2.2 精准摸清底数

由县级分管领导带队,统筹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采取乡村两级摸底上报和行业部门核查复查的方式,逐乡逐村、逐社逐地块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撂荒土地面积、属性、原因等基本情况,对摸排出的撂荒地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由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3 明确支持政策

根据村情实际和群众意愿,按照“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撂荒地复耕情况挂钩,对积极整治和复耕撂荒地的专业合作社、群众等经营主体,在生产物资、农机具购置等方面给予优惠补助,对锁门户、无能力复耕撂荒地的群众,由村组集体和专业合作社帮助复耕复种。

3 坚持分类施策,打好整治“组合拳”

坚持“宜种则种、宜经则经、宜转则转、宜改则改”的原则,综合分析撂荒地地理位置、土地属性、利用价值等因素,分类集中整治,确保所有撂荒地实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

3.1 农户复耕一批

抢抓春季耕种有利时节,动员群众及时对撂荒地进行耕种,对有复耕意愿但存在困难的农户,由村组组织成立复耕复种互助小组,以社为单位,统筹使用劳力、机械等资源,帮助群众尽快复耕复种。

3.2 土地流转一批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推广“大户承包型、产业带动型、公司经营型、股份合作型”模式,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受让对象由原来的本村扩展到外村、外乡甚至外县,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多种经营甚至优质高效农业。全县累计土地流转985.33 hm2。

3.3 大户托管一批

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大力推行“国有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团队+合作社+农户”机制,对易地扶贫搬迁、整户外出、无能力耕种撂荒地的群众,以土地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签订托管协议,明确管护职责和分红比例,有效解决耕地无人管、无能力管的问题。

3.4 集体复耕一批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对立地条件差、无经营主体耕种的撂荒地,全部由村集体组织劳动力、机械统一耕种,收益全部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3.5 大力改造一批

抢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政策机遇,大力实施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在党原、罗汉洞等乡镇整理复垦土地32.79 hm2,新增耕地41.49 hm2。在王村镇中塬村、玉都镇郭家咀村等13个乡镇42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1 333.332 hm2。

3.6 依法收回一批

对一些多次告知无行动、告知后自愿放弃经营权的,由发包方村委会依法依规收回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把土地经营权承包给有耕作能力的群众经营,坚决杜绝土地撂荒行为。

4 建立长效机制,筑牢保护“防火墙”

4.1 健全耕地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组建成立乡村监管队伍,聘请耕地保护村级监督员212名,设置基本农田保护碑113个,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对日常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耕地撂荒、乱挖乱采等行为,及时上报反馈、杜绝制止。设立县乡两级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留言,鼓励群众对耕地撂荒、破坏等行为积极举报反映,督促农户和经营主体及时耕种,防止土地撂荒。

4.2 健全验收复核机制

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经营主体和群众,由整治主体提出申请,村委会现场初核,所在乡镇复核,县专责工作组验收,层层签字背书,根据验收结果在农资补助、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将相关情况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开公示,引导广大群众和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复耕撂荒地。

4.3 健全跟踪问效机制

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走访等方式,由县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定期对耕地保护、耕种情况进行查看,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跟踪整改,并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范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处理,倒逼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见效。

耕地是人类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基础,耕地数量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保障。要实现撂荒地比例逐年下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各种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才能让农村耕地得到充分利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劲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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