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的流行特点及综合防控策略
2021-12-04杜淑清王芳蕊
杜淑清,王芳蕊
(1.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 300061;2.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 300402)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导致牛、羊、猪、鹿、犬等哺乳动物和人类共患的一种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布鲁氏菌属包括羊种布鲁氏菌、牛种布鲁氏菌、猪种布鲁氏菌、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犬种布鲁氏菌、沙林鼠种布鲁氏菌、鲸种布鲁氏菌、鳍种布鲁氏菌和田鼠种布鲁氏菌,其中猪、牛、羊的临床影响最大,羊布鲁氏菌致病力最强。布鲁氏菌是一种细胞内寄生的革兰阴性杆菌,病畜主要通过流产物、精液和乳汁排菌,污染环境。其临床主要特征是生殖器官和胎膜发炎,母畜流产、乳腺炎、不育和各种组织的炎症。在我国,防控布病采取的是疫苗免疫和检疫—扑杀—补偿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方案。
1 布病的流行状况
1.1 布病的传播特点
羊、牛、猪的易感性最强。母畜比公畜、成年畜比幼年畜发病数量多,幼年畜由于生殖系统尚未发育健全,虽可带菌却不发病。在母畜中,第一次妊娠的母畜发病较多。带菌动物,尤其是病畜的流产胎儿、产后的胎衣和羊水等分泌物是致病性最强的传染源。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布鲁氏菌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黏膜、污染物等途径感染,我国主要发生在东北和西北牧区。易感人群以病畜接触人员、接触污染物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等为主。
1.2 人感染布病的途径及表现
布病的传播途径是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人主要通过接触受感染的动物(皮肤、黏膜)或食用受感染的食品(消化道和呼吸道)感染,尤其以感染羊种布鲁氏菌、牛种布鲁氏菌最为严重。猪种布鲁氏菌感染人较少见,犬种布鲁氏菌感染人罕见,绵羊附睾种布鲁氏菌、沙林鼠种布鲁氏菌基本不感染人。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牛、羊布病的防控对于防止人被感染尤为重要。牛、羊布鲁氏菌病具有发病快、病程急的特征,一旦发作致病菌会快速蔓延。人感染布病后,通常1~3周出现症状(部分患者几个月或一年后才发病),主要表现为波状热、多汗、浑身无力、关节和肌肉疼痛的症状,严重的将丧失劳动能力。该病在实验室传播给人类的情况也时有报道。
2 布病综合防控策略
21世纪初,随着我国牛羊饲养量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开放,牛羊活体及其产品流通频繁,2010年以后,人间、畜间布病感染率时高时低,对畜牧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给食品安全也带来了极大隐患,所以我国在布病的防控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自2017年开始,国家在重点省市将布病疫苗列为政采范围。??目前,我国根据畜间和人间布病发生和流行程度,综合考虑家畜流动的实际情况,对家畜布病防治实行区域化管理,采取疫苗免疫和检疫—扑杀—补偿相结合的防控方案,在一类地区采取免疫接种与检疫为主的防控策略,在二类地区采取监测净化为主的防控策略,三类地区则以风险防范为主。日常防控布病最重要的是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天津市被划分为一类地区,时有人感染布病的病例出现,应严格控制布病传播的3个环节即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采取有效措施综合防控。
2.1 病原的监测
按照农业部《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要求,科学合理开展布病病原日常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当以下2种情况出现时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排查,一是畜间出现的可疑流产;二是人间新报告病例所涉及的畜群。布病监测合格应作为奶牛场、种畜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或审验的必备条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奶牛场、种畜场的检疫净化情况监督检查。鲜奶收购点(站)必须凭奶牛健康证明收购鲜奶。
布病诊断方法主要采用血清学方法,初检采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荧光偏振试验和全乳环状试验;确诊采用试管凝集试验,间接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对免疫牛羊,进行布病免疫抗体监测,采取抽样方式检测;对非免疫牛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有种畜和奶畜每年至少开展1次检测,对其他牛羊每年至少开展1次抽检,发现阳性畜的场群应进行逐头检测。
2.2 检疫隔离与扑杀
检疫隔离是切断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我国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文件中都对布病的检疫隔离做了明确的规定。
2.2.1 严把活畜产地检疫出证关 应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切断布病从高风险区域向低风险区域流动的途径。对已经在当地兽医部门备案注明尚未实施布病免疫的养殖场开展牛羊检疫时,严格遵循检疫规程规定,认真查验备案资料和畜禽标识,临床检查无异常再出证。
2.2.2 严把活畜验证查物抽检关 各地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做好流通环节验证查物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每车次3~5头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加盖印章予以放行;抽检发现疑似病畜的,通知本地动物疫控中心对全部同群畜开展布病检测,如有阳性,应在本地动物疫控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对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并对同群的其余活畜进行隔离、封锁,严禁买卖和转移,并开展严格的消毒灭源工作。
2.2.3 严把调入活畜安全关 活畜调入地应实施落地监管制度,对进入饲养环节的牛羊先隔离饲养30 d后,再进行布病检疫,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2.3 保护易感动物
2.3.1 保护好易感动物是控制布病传播的重要途径 作为布病防控的一类地区,天津市采取免疫接种防控策略。天津市目前使用的主要是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和布鲁氏菌病活疫苗(A19株)。《天津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除种畜外的所有牛羊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申请开展布鲁氏菌病净化的养殖场户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后,可以不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建议对奶牛使用布鲁氏菌活疫苗(A19株)进行免疫,肉牛和羊使用布鲁氏菌活疫苗(S2株)进行免疫。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免疫期:羊为36个月,牛为24个月。布鲁氏菌病活疫苗(A19株)免疫期为72个月。另外,兽医防疫人员要熟悉布病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方法,免疫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导致免疫失败。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疫苗免疫虽然不能根除牛羊布病,但可以减少牛羊布病的爆发流行,疫苗免疫只起到70%~80%保护作用,需要与其他防控措施相结合,才能达到理想的防控效果。
2.3.2 阻断布病从畜间向人间传播感染的途径 阻断的关键在于人员防护。第一,动物疫病检测、检疫人员和饲养人员在免疫、接羔、犊过程中应穿好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护目镜和手套,避免有伤口的皮肤接触病畜,工作完成后立即做好清洁消毒处理;第二,生活区和生产区隔离,严禁人畜混居,同时确保人畜饮用水分开;第三,注意饮食安全,生熟分开,不食生肉,不喝生乳,对奶和奶制品进行巴氏消毒或煮沸消毒;第四,病畜的流出物和死畜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深埋消毒或焚烧的方式消灭传染源;第五,相关从业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布病筛查,发现患有布病的人员应调离岗位及时治疗。
2.4 定期消毒
布鲁氏菌抵抗力弱,从患病动物机体排出后,常用的消毒剂即可将其杀灭。养殖场应定期对养殖场所、用具、物品进行消毒灭源工作。在饲养场出入口处设置消毒池;场内的金属设施和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深度消毒;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选用2%烧碱等有效消毒药消毒;非硬化地面、土地浸透程度不少于3 cm;硬化地面确保完全浸湿消毒;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皮毛用环氧乙烷、福尔马林熏蒸等消毒。
严格按照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对器械进行消毒,禁止多畜共用输精、接产、检查、治疗等用具,防止造成交叉感染,降低布病传播风险。
2.5 强化宣传教育
布病是人畜共患病,近年人感染布病的病例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从业人员普遍认为布病治疗愈后良好,对布病的危害认识不深、防范意识不足。因此,我们必须从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提高机体免疫力和防护意识等环节采取综合措施来净化布病。一是应重点对基层防疫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布病防控的有关法规、政策和防控知识进行培训指导,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二是采用新理念创新方法(新闻媒体、宣传画、标语、短视频等),改变农牧民及高危人群在生产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将布病的危害及其流行传播知识宣传给广大群众,也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人间布病感染的有效手段;三是免疫接种、全面监测则是布病综合防控的有效可行路径,布病不产生持久免疫,定期免疫接种能有效减少二次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