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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

2021-12-04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313000朱旭初王松伟

新农村(浙江) 2021年7期
关键词:经营性村级集体经济

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313000)陆 杰 朱旭初 王松伟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拿出硬招实招,投入真金白银,村级集体经济总体较快增长。但同时,发展不平衡、空间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发挥村级组织的政治、组织、资源等优势,更好地在参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1.总体情况

据统计,2020年湖州市100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32.49亿元,村均323.30万元,较上年增长22.18%。其中,经营性收入15.41亿元,村均153.32万元,较上年增长21.17%。2020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支出16.15亿元,村均支出160.72万元,较上年增长19.16%。其中,管理费用7.72亿元,村均76.78万元,较上年增长14.53%。近几年发展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收入渠道多元化拓展,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近几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来自物业租赁、产业服务、劳务承包的经营收入及资金红利、资产资源入股的收入增长较快。2020年,在经营性收入三大构成中,经营收入8.48亿元,占55.04%;发包及上交收入2.56亿元,占16.61%;投资收益4.37亿元,占28.35%。2020年经营收入较上年增长15.56%,投资收益较上年增长51.58%。

(2)村级集体资产快速增长,发展基础逐步夯实 2020年湖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418.92亿元,村均4168万元,较上年增长19.32%;2020年经营性负债总额28.05亿元,村均279.09万元,较上年增长42.48%。说明近两年在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环境下,抓投入抓发展的态势明显,村级资产快速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3)发展不平衡性较为突出,总体收入水平不高 近半数的村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自我保障能力较差;高收入的村比较少,与村域全面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2020年,全市100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0万~200万元的村293个,占29.15%;200万~500万元的村180个,占17.9%;500万~1000万元的村32个,占3.18%;1000万元以上的村7个,占0.69%。

2.强村增收实践

近几年,全市立足自身特色条件,积极创新实践,大力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新模

式,有效形成了“强村增收十法”。

(1)存量盘活法 着力盘活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室、公建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做好存量资产资源增值、增效文章。如南浔区旧馆镇北港村将原有闲置工业区块整合提升,引进两家总投资超1.1亿元的木业企业,每年增收265万元。

(2)异地发展法 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等方式,组织各村在区位条件较好区块兴建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集体物业。如安吉递铺街道由经济强村银湾村和其他7个欠发达村合作联建城北阳光公寓,为工业园区提供配套员工宿舍,总投入4500万元,为每村带来年收益231万元,村均增收33万元。

(3)抱团经营法 针对单个村资源缺乏、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一些地方组织各村通过股份合作的模式,捏指成拳,参与优质资源、项目的开发,壮大村级经营性收入。如安吉天子湖镇发动20个村组建“天衡实业”,截至目前,共开发山水受荣乡村文旅、全域物业、小微产业园、职工公寓等10个项目。2020年公司实现经营性收入1034.04万元,村均增收30万元以上。

(4)空间调整法 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优化乡村土地利用空间,腾出建设发展用地,促进村域经济发展和集体增收。如长兴夹浦镇丁新村利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建设46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和3200平方米的金融大楼等项目,年经营性收入252万元。

(5)服务生财法 通过提供农业生产、仓储物流、公路养护、河道保洁、企业后勤等配套服务创收。吴兴织里镇大河村依托童装产业优势,为周边企业提供物流仓储、电商孵化等服务,吸引阿里巴巴、淘宝等销售平台入驻,村集体经济年均增幅20%以上。

(6)美丽转化法 把发展美丽经济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以土地、资产入股等形式发展美丽经济或配套产业,通过经营村庄,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如吴兴高新区杨溇村依托太湖溇港文化、特色产业、传统村庄,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引进上海逸璞酒店管理公司和半边山下公司,打造特色民宿,配套休闲娱乐空间,村集体收入已达50万元以上。

(7)留地激活法 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留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如南太湖高新区金家兜村,核准村级留用地指标112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以每亩232万元的价格,向市城投集团置换得位于太湖路的商贸用房9400平方米,每年可得租金360万元。

(8)产业配套法 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色,拓展村级服务功能,通过提供生产配套服务,实现村级服务与增收同进。如长兴吕山乡吕山村通过配套建设喷水织机“中水回用站”项目,每年增收50万元。

(9)直接经营法 村集体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直接经营收益较稳定的特色产业,获取直接经营收益。如安吉孝丰镇横溪坞村成立了该县唯一一家村办白茶加工厂,每年增收100多万元;创立了安吉第一家毛竹合作社,2020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66万元。

(10)规范管理法 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排查,多途径推进闲置或低效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全面排查清理低价合同,全面推行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农村资产流转交易,促进村级资产保值升值。如长兴小浦镇高地村通过集体山林承包面积实测,测出流失面积557.52亩,对相关合同进行完善并重新签订,新增山林承包金50多万元。

3.问题与对策

近几年,湖州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举,连续实施四轮“强村计划”,强化组织推进、政策扶持,各地多策并举、耙向发力,增收效果明显,但也面临持续增收的压力:如一些项目质量不高,特别是与政府签约的托管类项目,兜底性质明显;一些村可利用资源非常有限,内部增收潜力几乎掘尽;一些村由于位置偏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余地较小、实施的项目效益不高;一些村随着散、乱、污行业整治推进,靠土地、房产出租收益也逐渐减少等,反映了现阶段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面临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是产业制约。一些地方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不够理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产业基础较差。二是用地制约。受规划空间、用地指标制约,规划区外新增建设用地难度大。村级留用地政策落实不理想。三是项目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特有属性决定了不宜参与一般性生产项目,与其他主体相比,涉足一般竞争性产业无优势可言。四是人才制约。村级组织经营人才缺乏,对村级资源开发利用、村级资产经营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

所有这些都表明,现阶段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能因循守旧,必须顺应新形势,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一要顺应集约发展的新趋势。一方面,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二要顺应产业分区的新格局。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制度、组织优势,在产业分区布局中找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定位,有机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三是顺应环境治理的新态势。要把散乱污企业整治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改善环境的同时,提升村级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四是顺应规范发展的新要求。要对村级发展项目充分认证,规范项目审批程序,确保稳定持续增收,不留后患。五要顺应民主管理的新内涵。必须体现村级集体经济民有、民管、民享的本质要求,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群策群力,合力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

4.提升发展建议

(1)在抓弱村促整体上下功夫 在完成市“三年强村计划”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巩固成果、拉高标杆、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能力,经营性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村级实现基本平衡。以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为标准,筛选一批村重点扶持。一类村是区位条件差、本村资源少,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年收入50万元的村;二类村是虽然已达到50万元年标准,但主要依靠财政兜底,或者随着低散小行业整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村经营性收入将返回到50万元以下的村;三类村是位于城镇规划区内、土地被征用达到一定面积,因村级留用地政策未落实导致集体经济发展要素缺乏、年收入低于50万元的村。

(2)在拓宽发展路径上下功夫 有资源优势的地方,要通过“集体+生产服务”“集体+社区服务”“集体+电商”“集体+旅游”“集体+物业”等模式,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实现增收。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整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复垦指标,在地块优越的地方安排“飞地”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在创新发展模式上下功夫 要发挥好资源优势,鼓励村级组织将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和美丽环境入股经营企业,获取保底分红收益。要发挥好组织优势,通过“公司+村集体+村民”模式,合作开发村域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要发挥好抱团优势,统筹整合政策、资金、管理、市场等资源,合力开发经营前景好、具有稳定收益的项目。

(4)在完善扶持政策上下功夫 要强化财政扶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整合有关资金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强化用地支持,优先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鼓励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获取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对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复垦获取复垦指标用于“飞地”项目,推进村级留用地政策加快落地见效。要强化税费优惠,制定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用地、建设、承租等各环节的优惠政策。

(5)在规范资产管理上下功夫 贯彻《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落实好“留用地折算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有关规定。落实好“五议两公开”制度,实施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从申报、立项、审批、资金拨付到实施、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扎实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盘活利用,制定“一地一策”,落实好盘活增效、低效提质措施;扎实推进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等工作,促进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要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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