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及影响——基于西江苗寨的调研
2021-12-04吴海涛单铁成
李 军,吴海涛,单铁成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2.凯里学院 旅游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
一、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提出
传统村落在旅游开发前的相当长时期内,其经济发展水平与发展方式差距较小,主要经济形态以传统农业耕作为主,旨在满足自我生存与社会交换的需要,可以说,村落与村落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呈现的是经济发展的同质性与均质性。在旅游开发初期,传统村落内部发展差距依旧较小,大部分家庭收入来源以务工或务农经济为主,但也有少部分富有创新意识的村民带头经营农家乐。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西江苗寨全年游客仅0.75万人次,主要是到当地从事科考研究的专家学者与学生以及部分国内外的背包客,没有真正的旅游团队[1]41。在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期或成熟期,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传统村落内部不同区域、不同地段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整个村落经济发展由空间均衡性转变为空间分异的非均衡性,即出现了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现象,其基本含义是指在旅游的快速发展期,整个村寨经济空间布局沿着某些“点”(观景台)或“线”(观光线或步道)呈现出空间圈形扩展的特征,靠近这些“点”或“线”空间位置的当地民众拥有较多的发展机会,从而能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而远离这些“点”或“线”的群众不仅获得较少旅游红利,而且获得较少的发展机会,由此导致内部不同区域、不同农户及邻近村落发展差距扩大。正如李军等指出,那些处在较好区位的民众较之其他群体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如自主创业、房屋增值、土地流转等机会,因发展机会的差异,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差距成倍数扩大[2]。这里要说明的是邻近村落发展呈现的空间分异类似于景区内部不同地段、区域的情况,在此没必要进一步赘述。具体而言,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特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村落内部不同空间位置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从传统村落的整体性视角看,因地理空间位置区位差异的原因,村落内部不同区域在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呈现较大的经济空间差异。就西江苗寨而言,南贵、平寨发展相对较好,而东引、羊排相对较弱,出现这一情形是由地理空间竞争所引致的。经济地理学认为,地理空间如果对经济个体或群体没有差异性,就不存在所谓区位选择问题,区位选择的本质是空间优化和对空间的竞争,正是因为存在空间差异,个人和企业要进行区位选择,而选择的结果又造成了新的空间差异[3]。因为在旅游开发初期,不同农户所处地理空间位置在旅游经济中的优势作用不明显,但在快速发展或成熟阶段,因区位差异必然导致发展机会差异,那些位于旅游线路(古街、花街)或观景台的村民不仅房屋资产增值空间较大,而且获得较多的自主经营机会,以房屋出租率为例,南贵、平寨房屋出租率最高,分别是61%和58%,羊排、东引的出租率分别仅为18%和14%[1]154。
其二,村落内部不同地段农户分享旅游红利差距较大。随着村落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西江苗寨不同区域、不同地段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主要体现在收入构成上,村民的收入构成包括就业性收入,奖励性收入(文物保护经费),资产性(房屋出租)、经营性收入(客栈或超市等)。在西江苗寨旅游二次开发初期,大部分家庭收入构成主要是就业和奖励性收入,即便不同地段有收入差距,也处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而在旅游发展成长或成熟期,村民收入构成比重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些处在区位较差地段的村民的收入构成中,就业性和奖励性收入所占比重大,例如羊排侯BG村民,2017年家庭总收入为91 630元,就业性收入为70 000元,占总收入的76%;羊排另一侯CB村民,2017年全年总收入33 363元,其中民族文化保护经费为20 684,占总收入的68%;而那些处在地理区位较好地段的农户收入构成中,资产性与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例如南贵李FG村民和平寨的李M村民所处旅游经济黄金地段,房屋出租年收入分别是58万元、50万元[1]158。由此可知,随着传统村落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村落内部不同区域间经济空间分异已成为常态,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造成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二、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成因
研究认为,之所以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中出现不同区域或地段的经济空间分异,主要是由传统村落自身的自然区位和开发中的经济社会条件共同形塑的。这同时也说明,传统村落中的群众能否获得深层次参与机会并公平分享旅游红利,一方面与自身所处的自然区位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因素相关。
(一)先天性自然区位因素
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大都依山而建,傍水而居。黔东南州苗学会副会长曾祥慧研究员将其分为平坝型、山麓型、半山隘口型、山洼型四种类型,认为每一种类型皆融入了生态的天人合一、人文的风水学说、宗族的聚族而居等要素[4]。而笔者调研的西江苗寨拥有东引、羊排、南贵、平寨等四个自然寨,属于山麓型,紧靠山脉,寨子围绕山麓面阳背阴而建,一条小河横穿平寨而过。这样的选址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因素考虑:一是风水要素,其建寨选址最基本的要素是有山有水有良田,旅游开发前,白水河两岸皆是成片良田,羊排半山腰有一片全体成员共同拥有的神林——枫叶林,其是苗族的枫叶图腾,若这些要素齐全,就可称为风水宝地。二是安全要素,众所周知,苗族是一个在迁徙中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少数民族。正因为如此,保障本民族最基本的生存安全是建寨选址的第一要素。建寨选址一方面要考虑最基本的粮食供给问题,该村落白水河两岸及寨子周边山坡上的梯田可以保障整个村落数千人所需要的生存物资供给;另一方面要考虑自我防范因素,在信息与交通闭塞的年代,西江苗寨的选址具有天然的自我保护与防范功能,旨在应对各类不确定性突发风险。正是基于这些因素的考量,该传统村落在建寨初期就存在着地理意义上的空间分异特征,这就不难理解整个村落布局并非根据河谷地形呈点或线的布局,而是按照山地地形特征错落有致,依山而建。值得一提的是,传统村落中的文化习俗也会导致居住格局的空间分异。习俗作为一种自发社会秩序,一旦生成,它就能作为人们社会活动与事务中的一种常规性固化习俗本身所覆盖的团体、社群或社会中成员的现象型行为,从而它本身也就作为一种事态、一种情形像一种社会规则那样,对成员的各自行为有一种自我强制性的规约[5]。按照苗族传统习俗,在建寨选址、修建房屋、开垦田土的过程中,皆会遵循先来后到和万物有主原则。恰如刘三隆在《古老的无字“告示”——苗族草标》中指出,在山间,或一堆柴草,一片荒地,一块石头等等,上面一旦放有草标,那就说明已经被人占有了,其他人看到草标就会遵守规则,不会去动已经被他人标记了的东西。苗族社会的示标习惯法表明,柴草、山货、财物等的所有和归属,仍然具有严格的效力,成为人们共同的行为规范[6]149。正是基于这样的习俗生发机制,苗族民众在修建房屋过程中会围绕某一中心区域,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自发生成地理空间分异的居住格局。正是因为村落内部成员居住格局存在空间位置差异,即便在总体均质化的农耕社会,不同家庭的发展状况也存在适度差异。调查发现,位于平坝、山腰的农户因受地理条件限制,房屋建筑密度大,每户的建筑面积相对较小,用于维持生计的田土也相对较少;而位于山顶的农户,房屋建筑面积较大,户与户的空间距离较大,部分农户在房前屋后还开辟了菜园子。羊排J氏(位于羊排另一山顶)村民反映,“在开发旅游前,我们上面(山顶)不仅住得舒适,空间大,而且因土地面积多,年底收获的谷物也较多,下面(山腰或山谷)的人很羡慕我们”。由此可知,在传统村落社会中,因不同群体所居住空间位置差异,村落生成之初就存在地理空间分异,只是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户与户之间的发展差异不是特别突出。当从传统农耕经济向现代旅游经济转变后,先天性的地理空间区位差异造成了每个人获得参与层次、要素投入、资产增值等方面的机会差异。正如李军等指出,在旅游开发前,每一个家庭所居住的空间位置是相对固定的,对每个家庭而言,能否处在旅游开发的黄金地段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能否获得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发展机会是一种偶然的“运气”[2]。这充分说明,村寨内部自身的自然区位差异是造成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后天性经济社会因素
传统村落旅游经济之所以呈现出“点”与“线”的空间分异,是因为旅游经济活动是以游客为载体,即通过人流带来经济流、信息流、物流与文化流。作为外来旅游者,受到闲暇时间、经济条件、审美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在某一景点进行全方位全空间全领域的旅游活动,他们只是有针对性地选择最佳观光路线和最佳观光点,即使传统村落内部为发展旅游修建多条旅游线路,例如为考虑不同地段的当地民众增收致富,西江苗寨修建了通往羊排、东引等区域的内部旅游线路,但遗憾的是,半山腰以上的地段,依旧游客稀少。开发商在打造传统村落景点的过程中,会根据游客的旅游需求选择最佳的观光点、观光线路进行旅游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同时在投资成本约束条件下有选择性地打造旅游景点,这样就会人为形塑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其具体的作用机理是:在开发商各种要素投入下,这些区域形成了有别于传统农业经济形态的现代市场经济中心,生成了村域经济增长极,随之而来的是在后续发展中各种旅游经济要素向该区域集聚,产生旅游经济的极化效应。这种作用机理使沿线地段的农户不仅拥有较多的自主创业机会,而且固定资产(如房屋)增值空间大,可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在集聚与极化作用机制下,村域旅游经济带具有自我强化作用,这样就会吸引更多的经济要素,以此分享游客带来的信息流、资金流,从而形成该地段经济发展的向上累积因果循环,产生旅游经济发展的正向路径依赖效应;相反,那些远离旅游经济增长点或旅游经济线路的地段,当地村民获得的发展机会较少,资产增值空间较小,经济要素集聚能力弱,整体发展相对滞后。可以说,传统村落旅游经济增长点一旦形成,必然改变传统村落内部依靠传统农业为生的初始空间平衡状态,使村落经济空间出现不平衡。随着旅游经济的向前发展,这些点或线的扩大将加剧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空间不平衡,导致区域内不同地段村民经济发展差距扩大,这就是人为形塑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内在机理。
自2008年西江苗寨召开贵州省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后,政府投资近两亿元完善旅游发展所需要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除了升级改造古街道路设施外,还新修了游方街,并在南贵的最高处修建了观景台,游客可以在此眺望东引和羊排的建筑群体景观,是整个村落最佳的观景点。整个村寨经济围绕“两线一点”展开(古街、游方街、观景台),形成这样的旅游经济空间分布格局,一方面遵循了村寨原有的布局,因为古街就是西江传统村落内部的重要交通干线;另一方面则考虑提供更为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务。如果在前期投资建设中穿过密集的住宅区,则房屋搬迁成本太高;新修的游方街靠近白水河,通过征地补偿,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能进一步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可以看出,人为的经济活动主观上引导着以游客为载体的人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动,以此产生各种要素的聚集,客观上决定了处在不同地理位置的村民获得不均等的参与机会、就业机会以及资产增值的机会,而且会形成相对稳定的经济中心,从而吸引更多的经济发展要素向此区域流动,由此造成传统村落旅游内部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异。以村民房屋门面价格为例,西江苗寨古街、游方街这一带,门面出租费用在20万~50万元不等,而羊排、东引半山腰以上则只有3万~9万元,甚至没有出租机会。再以家庭人均收入为例,不同经济空间地段的村民所获收入差距较大,在选择的140户样本中(其中南贵27户,平寨25户,羊排44户,东引44户),南贵片区(位于观景台)2017年人均收入45 409元;平寨片区(古街与游方街两条旅游线路)人均收入36 443元;羊排(位置相对较差)人均收入24 013元;东引(位置最差)人均收入19 661元[1]164。这些数据表明,随着旅游生命周期的动态演变,传统村落内部经济空间分异特征明显。
综上可知,在传统村落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呈现的空间分异不仅来自于村落自身的地理区位因素,社会经济系统也可以自生差异性,或加强或减轻源自于自然界的差异性[3]。如果地理空间对群体或个体的经济生活没有差异性,就不存在区位选择。现实表明,正是传统村落社区村民居住空间的差异性,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不同区位段民众的经济发展和旅游福利;同时,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从传统农耕经济向现代旅游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这一新的经济系统内在的运作规律能够产生重要的差异,这意味着传统村落内部的经济形态不再具有高度的匀质性,而是具有差异性,尤其是经济功能较强的区域极化效应明显,而处在非经济中心区域的资源集聚功能羸弱。由此可知,在民族村落旅游经济发展中,不仅先天性的地理区位是形塑旅游经济空间差异性的重要因素,而且政府、开发商的经济制度、政策措施、社会政治和文化过程也是其空间经济差异形成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要从多视角、多因素全面把握传统村落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异特性。
三、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积极效应
(一)村落转型发展的动力作用
以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为载体的村落旅游,是西江苗寨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服务经济转变的重要路径,这意味着该村落经济形态不再与邻近村落(例如营上村、连城村、开觉村等)具有同质性,而是根据自身优势、资源禀赋探索出了一条差异化的发展道路。那么,其获得新型发展道路的动力来自于哪里,或者说突破路径依赖闭锁的力量是如何生成的?答案就是,这种动力来源于内部经济空间分异出现的非均衡性,也就是由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内部其他区域经济发展,最终形成点、线、面的村落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从而实现村落经济形态的大转型。因为经济增长首先出现在具有创新能力的部门或区域,而不是同时出现在所有的部门或区域。这些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常常集聚于经济空间的某些点上,于是就形成了增长极。范如国指出,社会系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系统构成要素和结构的层次性、差异性和协同性[7]。因为没有差异,就没有竞争(哲学意义上),正是竞争造成了系统中的涨落,带来了系统中各子系统在获取物质、能量和信息方面出现非平衡,从而出现一些子系统“涨”“起”,这样在瞬间具有了更大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有可能打破原有的路径闭锁,通过涨落达到有序,从而成为系统发展演变的建设性因素[8]323-330。西江苗寨要突破传统农业形成的同质化经济形态,就需要获得一系列新的发展条件与发展要素,如政策、资金、区位、技术、人力等,这些异质性要素正是其形成新动力的力量之源。正如李忠斌等指出,民族村寨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首先要有大量的能量、要素输入,既包括政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也包括企业金融资本的注入,使之具有发展的初始条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带动本村整体经济发展[9]。但必须指出的是,并非村落内部所有成员均等拥有新经济形态所需要的各种初始发展要素,这意味着部分拥有新型经济要素的农户在旅游经济发展初期先于其他成员获得发展机遇,在利益预期驱动下,就会增加经济要素的投入,也正是基于此,传统村落才能获得转型发展所需要的新动力,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动能后,在更大的利益驱动下将会吸引更多的金融、人力及技术资本,从而产生旅游经济要素的空间集聚效应,继而扩散发展能量,不断惠及村寨其他区域及邻近村落,不断推动该区域整体转型发展。以人均收入为例,2007年,西江苗寨人均年收入1 700元,外出务工是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2017年,人均收入为22 100元,户均86 190元,人均收入较2007年增长了12倍[1]168-170。这充分说明,发展传统村落旅游改善了当地民众的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户的家庭总收入,提高了民众的生活幸福指数。试想,若西江苗寨部分民众在旅游开发初期不能获得发展所需要的新要素,则户与户在家庭收入上没有明显差异,整个村寨继续陷入低水平循环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成员都不会获得新的发展机会,任何个人的总福利也不会得到有效改善,这样的均质化发展没有任何价值或意义。由此可知,经济的增长率先发生在增长极或点上,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这说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初期出现的空间分异对整个村落经济转型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村落内生发展的示范作用
在西江苗寨旅游发展初期,只有少部分村寨精英参与其中,而大部分民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更多持观望态度。因为依靠旅游谋求生计不仅需要时间与精力的投入,更需要经济要素如资产、劳动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投入,这就必然对传统农业生产产生挤占效应。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初期,大部分农户不愿意放弃传统农业生产而全力投入到旅游经营中。在以“安全第一”(确保家庭生存所需要的基本粮食)的“生存伦理”下,传统的东南亚农民所追求的绝不是收入(或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人与人之间较低的风险分配与充分的集体性生存保障,并由此形成一种行动的计算模式,或曰思维定势[10]。再加上苗族特殊的历史进程,在其生活经验和价值标准中,对安全、可靠性的考虑远远优先于长远的利润[11]。这就不难理解,在旅游发展初期,大部分农户秉承“观望”“看一看”“等一等”的态度。例如羊排L家,早在2004年就开始经营农家乐,而其亲戚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因为他们并不看好旅游的发展,直到2008年,西江苗寨二次开发且初显成效后,他们才增加对旅游生产要素的投入,L的侄女利用自家的房子开设了HZ客栈,有十余个房间,年收入30万元以上。又如东引J氏村民,从2005年开始,夫妻俩长期外出务工,直到2017年才回家参与旅游就业,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值得一提的是,该村民在2018年获得扩建房屋的资格,后期准备自主经营客栈,调研时其向笔者反映,“以前担心旅游收益不高,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如今发现,随着山下过度商业化,越来越多的游客喜欢宁静舒适的旅游体验环境,这为山顶的农户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这些案例表明,农户只有在预期的投入产出率高且风险较小时,才会做出新的行为选择。但必须认识到,村落民众的深度参与是增强村寨内生发展能力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因地方民众的文化性与民族性特征,其深层次参与可以凸显出民族特色,从而增强旅游吸引力;另一方面,地方民众深度参与可以集聚更多发展要素,以此增强经济发展能力。由此可知,村落旅游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与村民参与积极性较低形成一种张力,而旅游经济的空间分异则可以有效调节这一矛盾。因为旅游经济发展具有空间非均衡性,这就意味着,在旅游发展初期拥有较好区位、较多文化资本及其他要素比较优势的农户率先参与到旅游经济中,成为传统村落内部名副其实的致富能人或经济精英。在熟人社会与经济利益的双重作用机制下,就会产生内部示范效应,更多的民众会选择增加旅游要素投入,从而进一步夯实村落旅游经济发展实力。例如M村民,2014年前在广西务工,其表哥2008年在羊排半山腰经营民俗客栈(期初,旧房子年收入3~5万元,2012年改造升级后,纯收入15万元以上),M村民受其表哥影响,于2015年回村经营农家乐,年收入10万元以上,同时利用自身拥有的传统文化资本——苗族传统银饰锻造技艺,开设了一家银饰体验店,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由是观之,正是在旅游经济空间非均衡作用下,部分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亲身实践改变了其他村民的思想观念,增强了他们发展旅游的信心,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内部成员参与旅游发展,以此不断增强村落旅游内生发展能力。
(三)村落内部帮扶的联结作用
正是因为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异特征,那些位于旅游线路或观景点附近的民众凭借自身拥有的各种比较优势获得了新的生计方式,尤为重要的是,传统村落由此突破了路径闭锁的低水平发展循环,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或增长带。随着这些点或线经济能量的不断扩大,村落整体经济实力得以增强,由发展初期的极化效应逐渐转变成扩散效应,即将获得的新能量(主要包括经济能量、文化能量、信息能量、关系网络等)以经济增长极为中心向四周扩散,主要是向内部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域或邻近村落扩散,与其他地段或区域所拥有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生态资源等要素结合起来,使其产生淋下滴涓效应,即内部发展较好的区域带动发展相对落后的区域[12]。概而言之,通过发展民族旅游增强了传统村落整体经济实力,即使发展相对滞后区域的村民也能从中直接或间接受益,其内在逻辑如下:除了经济学意义上自发产生的涓滴效应外,传统村落中固有的文化习俗也是其他成员从中受益的重要联结机制。在传统村落内部普遍存在着互惠互助的文化习俗,也即在中国传统村落,大多存在各种形式的民间互助帮扶网络[13]。可以说,互惠互助的文化传统不仅在村寨振兴中发挥着文化聚合与文化整合功能,而且承载着重要的经济发展功能[14]。因为传统村落本身就是以血缘、地缘、姻缘等诸多社会要素相互交织构建而成的一张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每一户、每一个体都是网络中的一环,是联结彼此的接点,那些拥有区位优势、资本优势、能力优势及通过偶然机遇先富裕起来的群体,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与自身关系网络较近或较为密切的人。这意味着,每一个内部成员都能从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中获益,以此真正实现旅游红利共享的内部利益带动模式。其具体路径包括以下几方面:其一,传授经营管理经验。那些较早从事客栈经营、传统工艺品销售的民族群众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而其他准备从事相关行业的民众就会主动去打听、学习,以此既可以节省学习的时间成本,又可以较快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南贵L村民反映,她早在2002年就开始经营农家乐,2008年贵州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召开后,与她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找她学习如何营销客栈、提高游客满意度等经验,而L村民以拉家常的方式把各种经验技巧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他们。其二,提供就业机会。那些位置较好地段的农户利用区位优势获得自主性经营机会,例如从事民俗客栈、工艺销售等,在旅游旺季少则雇佣三五人,多则上十人,这就为发展滞后区域的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例如东引L氏蜡染店长期雇佣2~5人,旅游旺季雇佣8~12人,人均工资2 500~3 000元左右,其雇佣原则是,优先为本村或邻村民众提供就业机会。其三,优先获得低于市价的出租机会。旅游开发后,传统村落从单一的熟人社会转成兼具熟人与陌生人双重性质的多元社会,但作为共同体的民族群众自发生成“内外有别”的行动策略,那些地段区位较好、先富裕起来的群体,也会优先考虑内部地段较差群体的房屋出租需求,而且往往会低于市场价格出租。例如也东寨L村民将自家房屋一楼以7万元(市价至少9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东引村的Y村民,该行为充分体现了传统村落熟人社会的文化网络功能,其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它保证了村落对外的一致性和封闭性[13]。由此可知,正是基于旅游经济发展空间的非均衡性,传统文化网络中先富裕起来的群体就有能力帮助发展相对较差地段的民众,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建共享的村落旅游发展目标。
四、传统村落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消极影响
(一)引发景区村民间的矛盾
自从旅游开发后,西江苗寨家庭收入结构主要包括文化保护金、资产性收益、土地流转收益、就业收益、经营性收益等[15]。在其二次开发初期,当地民众特别关注文化旅游公司发放的文物保护经费及能否获得各种就业机会,因为这两类是大部分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随着西江苗寨进入旅游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及成熟期,村民家庭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位于发展较差地段的村民的收入结构中,文化保护经费和就业收入所占比重依旧较大。例如东引片区地理区位较差,发展机会较少,侯氏村民家庭总收入11 103元,奖励性收入比重高达78%;羊排唐氏村民总收入47 856元,奖励性收入所占比重为30%,就业性收入所占比重为63%,两者之和高达90%以上;位于旅游线路核心地段或观景台附近的家庭,资产性收入、自主性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较大,而奖励性与就业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例如南贵李氏村民,2017年总收入194 262元,奖励性收入所占比例不到6%,经营性收入所占比例为31%,资产性收益所占比重高达62%;即便在同一个自然寨,内部不同地段的收入差距也较大,以羊排为例,家庭最低收入33 684元,而最高的达到560 556元,两者相差15.6倍[1]168-170。不同地段村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必然引发各类矛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本文所指的弱势群体是指因所处区位或个体能力差异等因素从旅游发展中分享较少红利那部分群体(其余没有注明之处含义相同)。旅游经济空间分异引发区位较差地段农户心理集体失衡,为增加家庭收入,他们纷纷拿起“弱者的武器”来参与空间争夺。例如住在山顶的村民拿着牌子到风雨桥拉客,相互打价格战,形成恶性竞争,为争夺客源的“抢客”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经常会发生口头冲突乃至肢体冲突。举牌拉客、争吵、冲突等行为给游客留下了极为糟糕的印象,这与对外宣传的当地少数民族互帮互助、热情好客的文化传统大相径庭,严重影响目的地旅游品牌形象。其次,发展较好群体与发展较差群体之间的矛盾。旅游经济的空间分异使传统村落内部的社会分层与贫富差距扩大,而在资本循环与政策扶持下加剧分层,那些位置较差地段的民众不但不能获益,而且承担了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如环境破坏、生活成本上涨、声音嘈杂等,由此导致两者之间矛盾积累,相互嫉妒甚至仇视[16]45。
(二)引发不同主体间的矛盾
一切矛盾冲突的根源在于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不平等。要实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良性和稳定运转,就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管理理念和方法[17]。由于个体所拥有的资源禀赋、所处的地理区位及其发展机会的不均等,再加上以逐利为目的的工商资本进入传统村落,大部分村民在整个旅游利益链条中的经济交换权利、决策交换权利、文化资源交换权利遭遇失败,很可能激发社区主体与治理主体之间的矛盾,如此一来,隐藏着社会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风险。我们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社区村民与景区治理主体在以下两方面存在较大分歧:首先,“分红”比例较低且信息不对称。D村民表示,每年分红的门票收入究竟是多少不得而知(在村民眼中,因信息不对称,西江景区的具体门票收入是一个黑箱),而且发放文化资源保护金比例较低,总量不小,但到每家的数额并不多,据说大部分作为资源使用费上交到县财政,这对村寨明显不公平;文化旅游公司则认为,景区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各种开支超乎村民的想象,如工作人员工资(安保、保洁、管理人员等)、基础设施维护、内部公共服务供给、景区建设、社会扶贫等需要巨大的开支,目前的收入勉强能维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其次,村民自主经营空间较小。自主经营是当地民众分享旅游红利的有效途径,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构成,但村民自主经营的管理环境与市场环境并不乐观,一方面村民在新建、翻修房屋等方面受到诸多条件限制,而另一方面资本化运作的连锁经营酒店如雨后春笋,在“截留”客源方面优势明显,这样非公平的市场环境压缩了村民自主经营的生存空间。在发展期望失衡下,最终导致多次群体性事件爆发。以2012年为例,在5、6、8月发生了三起群体性事件,导火线分别为:公路修建破坏节日祭祀地址、寨内中学和医院搬迁、车辆整治与利益分配等,持续时间分别为2小时(参与民众30%左右)、一下午(参与民众50%左右)、8天(参与民众90%左右),呈现出组织化、规模化、周期性、长期性、复杂性等新特点[18]。诱发这些群体性事件的根源在于村落内部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非均衡性。以第一次事件为例,因西江苗寨的二次开发涉及开挖苗寨传统信仰空间——龙脉所致(调查发现,所谓的龙脉范围并不属于西江村寨管辖区域)。该事件有数百村民聚集到工地阻挠施工,其理由是二次开发不仅破坏了传统村落的整体面貌,而且还破坏了传统信仰;同时提出当地村民在旅游开发中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反而因为旅游开发后增加了山上寨民的生活成本[16]39。而就在当年8月爆发持续时间最长、参与面最广的群体性事件则是该次群众表达发展利益诉求的延续。2020年7月在东引自然寨调研时,Z村民(老年协会成员)说出了实情:保护龙脉是一个深得民心的借口,目的在于表达利益分享不均衡的诉求。这说明在缺乏健全利益表达诉求机制时,“弱势群体”只有找到十分充足的理由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号召力与集体行动能力,如提高门票收入分享比例、参与景区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空间等。调研发现,任何一次集体行动的利益诉求,远离既定经济中心地段的民众争夺经济发展空间意识更为强烈,更迫切希望改变现状。正如郭小涛所论,从旅游直接获益较多的山脚下的村民不愿意参与游行,每次游行都是山顶和后山区域的村民积极参与[16]39。
(三)引发不同村落间的矛盾
在传统村落旅游中,经济中心地段与非中心地段、景区内部与邻近村落之间相互作用与相互联系,相互间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在空间上的流动形成点与点、点与面、面与面之间的各种力量模式[12],可以说“中心”与“边缘”皆是村落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有的空间布局看,西江苗寨是整个西江小镇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政治中心与人口中心,是推动西江小镇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但同时离不开邻近村寨的反哺与支持,如空间拓展、物质补给、文化整合等,可以说,邻近村寨是核心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12]。正因为如此,邻近村落为西江苗寨旅游开发提供必不可少支撑性的发展要素,是更大意义上的村落旅游共同体,因而从中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具有正当性与正义性。但反观现实,旅游发展的空间邻近效应较弱,致使邻近村寨与核心景区发展脱节,而景区治理主体尚未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这意味着邻近村落中的民众虽为该景区发展做出贡献,但并不能均等地分享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带来的各种红利。具体分析如下:其一,参与层次较低。从核心景区获得各种就业机会是邻近村落参与旅游发展的主要途径,但这些就业岗位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因此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性收入较低。此外,因旅游的周期性,村民的就业具有季节性、临时性与不稳定性特征,例如干荣、连城等村落中的民众大都从事迎宾敬酒(高山流水)、餐饮服务、安保、环卫等工作,其工资在2 500~3 500元之间,据营上村H村民(32岁,女性)反映,老板在11月初就通知不用上班,这样就要等到下一年旅游旺季,也就是要到次年阳历4月份才有就业机会,这意味着一年的旅游周期内至少有五个月无事可做。该案例表明,邻近村落村民的就业层次较低,具有非正规经济特征[20]。这些村落部分村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旦外部经济环境不容乐观,很可能造成这部分群体心理失衡。其二,社会地位分化。在尚未发展文化旅游之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村落之间以血缘、地缘、文化等要素为纽带,联结成一个相互帮助、睦邻友好、密不可分的村落共同体。而旅游开发后,位于核心景区的民众因获得了较多的发展机会及分享了较多的发展红利,在邻近村落民众面前表现出十足的优越感;而邻近村落中的民众处在社区参与的边缘地位,甚至依附着核心景区的市场空间,这意味着邻近村落与核心景区之间的民众不再是一种平等关系,由此造成社会地位的分化,这样的不平等对弱势群体成员伤害最大,使他们有低人一等的感觉[21]。但必须指出的是,村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内部要素的优化组合,也需要外部要素的反哺支撑,还需要内外协同再生产出新的旅游发展要素[2]。若村落之间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邻近村寨的民众在行动中表现出不合作、不支持甚至对抗行为,就不利于整个景区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西江苗寨二次开发初期,干荣村与西江村寨关系甚好,2009年,因小城镇建设,大面积征收干荣村的土地,在共生发展预期下,当地村民积极支持村两委土地征收工作。但随着西江旅游发展日趋成熟,而干荣村的村民并未分享到预期的发展红利时,全体村民的态度、行为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2018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爆发了因争夺经济空间私自收费的群体性事件。当然,群体性的私自收费行为定会受到法律制裁,但由此对村落之间民众的团结、区域整体旅游品牌的形塑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由此可知,在未来的发展中,要通过人为干预为核心景区与邻近村寨一体化发展搭建各种接点平台,重构出新的经济空间,以游客为载体实现各种经济要素在邻近村落与核心景区间自由流动,从而实现联动、均衡、共生发展。
五、结语
在传统村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呈现出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非均衡性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它一方面与传统村落自身的自然区位因素密不可分,另一方面又与旅游开发中的经济社会因素紧密相连。笔者认为,要辩证看待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作用。在村落旅游开发初期,旅游经济空间分异的作用具体体现在村落转型发展的动力、村落内生发展的示范、村落内部帮扶的联结等方面。但在村落旅游发展的成长期或成熟期形成的空间分异若不加以人为干预,就会扩大村落旅游内部及与周边村寨的发展差距,从而引发景区内部村民之间、不同参与主体之间及与邻近村落之间的矛盾等。当出现上述诸多矛盾又未能及时化解时,将会导致整个村落旅游经济系统运行的失衡乃至崩溃,会严重影响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及持续发展。西江苗寨景区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村落人文与自然的整体性、建筑布局的整体性及与周边村寨共生发展的一体性,可以说,该区域中的人、建筑、山川河流等都是其整体景观的有机构成部分,只有秉承整体性与一体化的保护与开发理念,才能提升其知名度,增强其旅游吸引力。但遗憾的是,因旅游经济在发展初期的空间非均衡性特征,导致资产增值空间的差异、获得发展机会非均衡性(就业的机会、土地流转机会等)以及社会地位的分化。再加上旅游开发过程中呈现的各种复杂分异状况,景区内部及景区与邻近村落之间发展差距扩大,各种矛盾已经凸现且对其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同时旅游开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经济结构,也改变了延续上千年的社会结构。在这样的背景下,村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民主、法治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发展较差地段的民众深刻意识到因旅游经济的空间分异导致资产增值、发展机会的不均等,进而影响经营性收入与资产性收入。为此,发展较差地段的民众不再停留在浅层次的社区参与(例如就业或分红),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发展诉求,即优化现有经济空间布局,也就是通过空间优化获得资产升值或自主经营的机会。换言之,旅游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当地民众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对旅游经济空间的竞争,他们迫切希望通过优化经济空间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对当地村民而言,这种空间竞争不仅仅包括对地点周围经济要素的竞争,例如市场和劳动力、原料和动力的竞争,而且包括对地点本身的竞争,即地租的竞争[3]。因为区位优越的地点必然吸引更多的游客,以此有获得更多自主经营、资产增值与土地流转的机会。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要实现传统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无论是村落内部还是村落与周边村寨之间,皆要实现各种要素流在空间上由分散到聚集再到两者的动态平衡,推动区域系统的运行和发展[22],如此才能让更多本地民众分享旅游发展的红利,也才能促进传统村落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就如何优化传统村落旅游的经济空间,实现景区内部、邻近村落旅游利益的分配正义,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