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区:“一肩挑”背后的村级权力监督探索
2021-12-04许然通讯员舒勤
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许然 通讯员 舒勤
最近,在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谢家场社区,一场“三委会审”会正在进行。
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纪委“三委”全体人员、驻村工作组和10名村民代表聚集在社区办公室,“会审”新打造的社区集体资产——吴埝村乡村餐厅由谁来承包、如何承包这一问题。经“会审”,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在全区公开进行招投标,来确定该餐厅的承包人。
“三委会审”只是彭山区探索“一肩挑”村级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机制的一个片段。为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针对集体资金资产的增多、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廉洁风险加大等情况,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眉山市彭山区村级纪检监察组织运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加强对全区51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监督管理。
紧盯集体资产监督,书记一个人说了不算
“重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必须经过社区‘三委会审’一致同意才能干。”谢家场社区党委书记赵利德向记者表示,“之前我确实有想得不够周到的地方,幸亏纪委这边给我提了这个醒。”
赵利德口中的“提醒”指的就是确定吴埝村乡村餐厅承包人一事。原来,作为“两项改革”带来的“产物”,谢家场社区是由原吴埝村和原杨庙村、原毛河村、原谢家场社区4个村(社区)合并而成。新的谢家场社区设在了原谢家场社区居委,这里靠近场镇,交通方便。而原吴埝村的村办公阵地就“闲置”了下来。
为盘活用好公共资产,谢家场社区在争取100万元中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后,通过“四议两公开”投入资金,对原吴埝村村办公阵地进行改建,将其打造为一间330多平方米的乡村餐厅。今年10月开始动工,预计11月底餐厅主体工程改建完成。
可是新建好的餐厅由谁来承包呢?赵利德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难。此时正值今年社区“两委”换届后,年满50周岁的干部不再担任社区职务。为解决社区历史遗留问题,赵利德就在社区两委会上提出“可以由卸任的干部进行报名,然后再确定具体人选”这一议题。
“这样做不合适。”该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琨直截了当地说。按照彭山区相关规定,承包费、租赁费在经营期内累计达5000元及以上的项目,社区需要报镇(街道)项目办招投标。“如果我们不走招投标,不仅不符合规定,还容易引起居民误会。”
对此,赵利德也认同这一说法,“监督确实是种保护,不然干部有可能踩了‘红线’都不知道。”
据悉,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彭山区村级党组织中均设立了专职村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并明确其同时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更好地实现同级监督,本次出台的《规则》明确了村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对象、工作职责、管理机制、纪律要求等。“这解决了以往在村纪检监察组织中可能出现的职责不明晰、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彭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明确“能与不能”,强化干部履职尽责
2021年6月,因乡村振兴工作成绩突出,该区公义镇欣荣村获评眉山市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并得到市、区30万元乡村振兴现金奖补。
欣荣村由原新开村与原欣荣村合并而来,由于辖区面积扩大、综合治理难度增加,村党委、村民委员会、村纪委(村务监督委员)经过讨论,拟用该奖补资金购买一台约5万元电动巡逻车、约10万元用于绿化养老服务中心广场。
公义场社区召开“三委会审”会议。
说干就干,正当欣荣村党委打算实施时,驻村领导、公义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江雅婷叫停了这一行为。
“不得行!”江雅婷解释,按相关程序,这个事得先后经过公义镇驻村工作组、镇“三资”办、镇分管领导联批,因资金属于专项奖补资金,还需提请镇党委会集体审议通过,并报区乡村振兴局同意后才能实施。
8月5日,经镇党委、区乡村振兴局同意,该项目在镇纪委、财政所、“三资”办共同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完成采购并公示。“实施流程虽复杂,但更能保证公平公正。”公义镇纪委书记董和麟说。
董和麟介绍,作为“一肩挑”监督管理试点镇,公义镇在以往“村财镇管”基础上,出台了村级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新流程,镇党委、镇纪委、驻村工作组以及镇财政所、“三资”办全程参与监管决策、招标、公示、采购、验收、付款等各环节,以预防村上出现项目实施随意、资金使用浪费等问题。
“哪些事情能干?哪些不能干?怎么干?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相当于戴上了‘紧箍咒’又戴上了‘安全帽’,督促我们履职尽责到位,但又不越位。”公义镇农乐村党委书记余朝寨说。
就在今年10月初,余朝寨又接到了该村烂坝井水库原承包人陈某的电话。原来,为规范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今年6月初,农乐村“两委”计划收回烂坝井水库的承包权,并一直督促陈某将水库中的鱼处理好。但陈某多次借故推迟,最终还是在村党委的催促下处理了一部分。
3个多月过去了,水库中还有部分鱼类。眼看就要到约定时间了,陈某又多次找到余朝寨,希望他能看在熟人的份上,想办法再宽限几天。“这个事我肯定不能答应。就算我是书记,也不能随意处置村集体资产。”余朝寨说。对于这一处理方式,农乐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文里也表示了认可。
事实上,除了村级项目管理有新流程外,彭山区自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以来,还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三张清单”、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清单等系列制度办法。尤其在今年8月,该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区级巡察到村机制。该机制由区委巡察办牵头,将在一个任期内实现对51个村(社区)的巡察全覆盖。
“这些措施和办法为村(社区)干部划定了明确的权力边线、纪律红线、行为底线。下一步我们将促进村级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相关监督机制的有效执行。”彭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