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实践对我国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启示
2021-12-03李增元
李增元
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进入到新阶段,也面临诸多新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层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共治型治理主体结构、协商型治理机制、多样化公共服务模式、“互联网+各领域”的信息化治理手段等,基层治理探索呈现出诸多特色和亮点,对我国新时代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可借鉴意义。在加强中国共产党有力领导之下,可以吸收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的诸多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挖掘和再造乡贤、社会型企业、专业社工、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以社会治理社会;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公益创投项目,实现政府与社会型企业、公益组织等非政府力量协同合作共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等多种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多样化;因地制宜构建“互联网+”乡村各领域深度融合机制。
关键词:一带一路;乡村治理;合作共治;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6-0083-13
一、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的可借鉴性
21世纪以来,国家开始着力以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为突破口推动新世纪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构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层社会基础。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被提升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新高度。总体上来看,经过二十年的探索,我国乡村治理从硬件到软件,从体制到机制,从治理框架到治理结构都有了较大提升,不断朝着乡村善治目标方向前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都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如何通过有效的乡村治理支撑乡村振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任,是新时代必须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近几年来乡村治理现代化探索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第一,在治理主体方面,政府主体地位突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水平不高,随着上级各种任务分解下派,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了过多行政事务、达标考核任务,村干部重执行上级交代的事务,轻自治实践。第二,在治理机制方面,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格局还未完全形成,“往往过度强调乡镇政府的中心地位,将乡村社会更多的看做‘管制的对象而不是‘合作的对象”[1],合作共治的治理架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第三,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专业化服务力量不足,精准化服务能力不强。与此同时,有些地区治理技术单调,治理效率低下,群众诉求不能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干群关系生疏,群众对干部信任度不高。在新时代,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还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在全球化进程飞速发展的时代,人类各文明之间的交流之深入前所未有,人类正在迈入马克思所言的世界范围内的“普遍交往”的时代。[2]在现代社会,人类社会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2013年秋,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西行哈萨克斯坦、南下印度尼西亚,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积极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跨越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政体、不同发展阶段的多个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全面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在经济领域形成命运共同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也带来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交流扩展,不仅在政治领域增加互信,经济领域实现共同发展,在文化方面相互包容,同时在社会治理方面也进行相互学习和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方面也致力于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合作共赢的治理模式,例如新加坡体系完备、覆盖面较广的社区管理与服务可以为我国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提供借鉴,波兰的各类组织、机构和企业,特别是专门服务于地方政府的研究项目和机构,地方各级政府与民间社会组织形成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提高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在俄罗斯,“由行政首脑、商业领袖和城市及地区立法机构最有影响力的代表组成的当地精英实际上掌握着当地社区的所有权力”[3],形成独具特色的精英主导型地方发展模式。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层治理方面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在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下,诸多国家的基层治理经验能够为我们破解新时代乡村治理困境,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实践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各个国家都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探索有效的基层治理方式。虽然各个国家的具体治理做法呈现出差异性,但都在促进基层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民众合法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构建各级地方政府、社团组织、义工、政治精英、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共治型治理主体结构”
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基层治理主要形成了自治模式、官治模式、共治模式。进入现代后,官治逐渐让位于共治。共治有多种形式,官民共治是其中的最高形式,官民共治就是民主政治。[4]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虽然治理结构、治理重心不同,但都十分强调构建由各级地方政府、社团组织、义工、政治精英、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主体结构。新加坡强调以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新加坡社区治理的主體包括地方政府、志愿团体、义工、私人和公共企业等,在具体职责方面,政府通过制度设计构建基本的社区组织框架,包括志愿福利团体、义工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私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社会型企业提供创新的社区服务,由此构成新加坡整个社区治理的全部基础。[5]俄罗斯政府一方面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出发加强中央权威,保证地方的可控及对中央的忠诚,另一方面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虽然公众参与仍然有限,但在这种新的政治经济中,行动的权力中心已经从政府戏剧性地转移到私营部门”[6],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由来自强力部门领导人、前共产党员、职业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和商人等精英主导的乡村治理模式。俄罗斯通过大量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增强民间治理能力,鼓励各种非政府组织以公民论坛、社会院等方式参与政府的公共决策以及地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增强公共政策合法性,并通过非政府组织有效分解国家权力进而推动有限政府的建立。[7]波兰实行社区、区(县)和地区(省)三级乡村管理体制。社区主要承担落实中央政府下达的指令、提供基础交通设施、基础文教、基础市政工程和社会福利等。区(县)则主要承担延伸到社区以外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事业、社会福利服务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地区(省)自治政府承担经济发展、部分地区政府服务、可持续发展三个领域内容。另外,由关心当地社会的社区领袖发起的基层组织有时也会充当地方政府的代表,它们被当作国家和社区机制的补充,为地方社区提供服务。[8]在印度邦政府以下存在潘查亚特自治组织,各级潘查亚特实行分级自治,县、乡、村潘查亚特组织保障了乡村自治功能,使来自底层的精英有机会参与政治。总体上,各种类型的主体力量都构成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层治理主体结构,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
(二)创建行政部门与基层自治组织、精英、社会团体、研究机构等合作的“协商型治理机制”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中,民主协商治理机制是治理机制的基本发展方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常注重创新基层协商治理机制。如在新加坡,由国家统一规划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和评估标准,在政府的指导下,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络所等自主组织社区活动,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通过协商处理社区内的各项事务,他们之间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灵活、自治的社区治理模式。[9]在印度,村潘查亚特履行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建设、小型灌溉、村庄道路整修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是许多民间社会组织,包括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共同目标。在印度各个邦中,诸多地方精英及地域性社会组织通过与地方政府协商和沟通,以项目的形式长期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扶持和农村改造活动。像Sehgal基金会这样一个区域性非政府组织,该组织一直在Mewat县的农村先后开展了多项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妇女识字率以及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项目实践”[10],有效推动了当地农村发展。近年来,俄罗斯将构建“强国家,强社会”做为社会治理目标,一方面通过整顿宪法秩序,加强“可控性”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垂直权力体系”;另一方面,对非政府组织给予合法性确认,特别是在国家推动下,俄罗斯政府高层人员与非政府组织共同参加公民论坛,并成立社会院,各种政治团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代表可以通过社会院的协商机制商讨国家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并将非政府组织纳入协商民主体制,实现了国家治理与民间治理的互动博弈。在波兰,除了三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外,地方政府获得了来自各种组织、机构和企业的广泛支持,无党派公民、工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参与各种形式的协商(包括街道改名、酒类经营审批等)改善地方治理机制。另外,波兰还有专门服务于地方政府的研究项目和机构,包括城市协会(ZMP)、地方民主发展基金会、地方政府一百强、社区等,教授、专家们的工作为地方政府的治理提供了重要帮助。有些研究甚至已经持续了百余年,还有很多研究政治理论问题的专家、教授通过担任公务员、议员、部长的方式践行了自己的治理理念。[11]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商机制不仅化解了分歧,构筑了共识,还凝聚力量有效推动地方公共事务的解决。
(三)创新政府供给与社会各界人士、组织捐助、基金项目、专业机构等相结合的“多样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反映着一个国家基本治理能力及现代化发展水平。强化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模式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十分重视的内容。在社会保障方面,新加坡以自我储蓄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承担的主要是推出各种社会保障计划,并根据公民的实际情况和不同需求,给予不同的津贴,通过引进保险公司一起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另外,政府也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帮扶。[12]在农村医疗方面,泰国、印度等国家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设立社区卫生中心、大型国立医院以及私立医院,特别是诊断费用低、医疗水平高的私立医院,吸引本国甚至是欧美国家病人前去治疗,成为其医疗体系的一大特色,在提供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能够帮助他国人民享受优质服务。近些年来印度政府开始积极引导农民向发病率低的大病医疗投保,力求能够覆盖全体农民的全部疾病,有效提高印度医疗保障体系。在基层教育方面,印度、泰国等国家基础教育投资中,政府公共经费一般能够占到投资总额的85%-90%,同时也鼓励个人、组织捐助、捐赠方式支持基础教育建设。在尼泊尔,由政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非正规教育国家资源中心(NRC-NFE)出资,在全国建立了91个社区学习中心,提高社区村民识字能力、计算水平、生活技能以及谋生能力等,通过社区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建设,提高村民的文化素养以及生存能力、发展能力,使村民能够通过学习获取有效资源以激发他们的潜能,不断提高生活水平。[13]在科技推广方面,波兰政府通过设立一系列教育项目提升农民农业技术水平,包括开展“绿色證书”教育项目等,使农民在获得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获得与农业种植技术相关的职业证书,不断提升农业技术水平。泰国目前也已经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泰国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了十万余人,相当于每50个农民就配备1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14]为进一步维系和壮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泰国政府给予科技推广人员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并积极鼓励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科研创新,不断改进农耕、灌溉技术,建立健全泰国有机农业发展体系。无论是农村医疗、公共教育还是农技推广,新加坡、波兰、印度、泰国、尼泊尔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方面形成了长效发展机制。
(四)构建“互联网+各领域”的信息化治理手段
随着信息化深入发展,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现代治理革命性变革,“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基层治理的新手段。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都强调“互联网+”技术在基层治理中的运用,波兰科学研究部通过建立“电脑村”帮助农村地区进入信息化时代。“电脑村”是一种综合性电子设施,它可以为农民提供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方面的网络信息交流,并通过对“电脑村”全体职员和农民进行专业化培训和指导。[15]农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农业先进技术信息以及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特色手工业和旅游文化产品等,拓宽收入渠道。印度凭借信息产业优势,依托成熟的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通过农村“信息扶贫”来缩小因贫富差距悬殊带来的数字鸿沟。有关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项目一般由中央政府负责建立,邦政府负责实施,村民在使用网络时需要定期向村民自治组织付费。印度政府通过采用这种“公私共享”的合作模式保证了知识信息计划在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和使用者的本位性,走出了一条解决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新路。[16]印度选定的农村社区信息系统包括“阿卡什甘加(合作企业)、信息村实验(非营利研究基金会倡议)、沃纳有线村(政府援助)和塔拉哈特(私营部门倡议)等等”[17]。通过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技术系统,农民可以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国际市场及时的农产品供求信息,为农民推销农产品、发展手工业、旅游业、文化服务业提供了重要帮助。另外,信息技术也成为很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新加坡等发达国家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建设“智慧国家”“智慧城市”,新加坡提出了电子政务发展五大战略,包括改造政府、提供一体化电子服务、主动服务、迅速响应、利用信息通信技术(ICT)发展新能力。在基层治理中,新加坡社区公民可以享受超过六百项的一站式政府电子服务,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达到了 98%。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基层治理中的运用,在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有效管理和服务。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实践的主要特色及亮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虽然政体不同,国情不同,现代化发展阶段及水平不同,但都十分重视基层治理问题,并动员相应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等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呈现出诸多经验特色和亮点。
(一)地方政府与社区委员会、社会团体等非政府力量权责分明、相互配合
“统治是政府或公共权力机构对社会事务的单向强制性管理, 而治理则是官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18],社会治理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协同,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经过地方分权改革实践,形成了地方政府与非政府力量权责分工、协同配合机制。在权责分工方面,基层政府把握基层治理宏观方向,为非政府力量合法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引导和支持。在新加坡,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并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及时调整社区发展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是否达到社会服务的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评估社区自治组织业绩,依照业绩评估结果下拨活动经费。在政府推动下,社区民间组织以自助和他助的方式为政府和社区分担了大量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自身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推动基层民主方面,包括社区共同体,自愿性社团,社区委员会,居民联络所等机构和社区组织成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与居民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及时解决民众诉求加强人民行动党的权力基础,增进与民众的距离,确保民众和政府在基层层面的不断接触。[19]俄罗斯先后颁布了《俄罗斯联邦社会联合组织法》《俄罗斯联邦非营利组织法》等,为非政府组织发展提供了合法框架,希望能够通过大量非政府组织发展增强民间治理能力。在改善治理方面,如新加坡社区内各种社区委员会作为地方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桥梁或中介,在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和民众“自下而上”的反馈中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波兰和印度专门从事地方治理的专业性组织、机构为政府的有效治理出谋划策,改善和缓解基层政府与民众之间关系的同时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和效率。社区内部或外部非政府力量都能够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力补充。在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一般性、整体性、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文体娱乐、卫生保健、清洁绿化、社会教育等方面的服务都由非政府组织承担,在医疗、养老、教育、农技等方面,新加坡、印度、缅甸、尼泊尔等诸多国家都由相应的非政府组织承担。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政府与非政府力量各司其职,政府在把握基层治理宏观方向的同时,支持、培育大量非政府力量发展,非政府力量则在法律框架之内在基层治理中承担重要功能,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各种政治团体、非政府力量在治理中能够各骋所长、改善政府治理
整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政治团体、非政府力量比较强大,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有效补充。首先,非政府组织和政治团体因了解基层情况,一方面能够准确反映民众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居民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帮助。例如在俄罗斯,由强力部门领导人、前共产党员、职业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等组成的政治精英团体能够在改善政府治理、畅通民意、维护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以来,地方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主要通过基层组织来进行,人民行动党的国会议员在选举过程中也依靠基层组织来联系选民。而基层组织也负责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把社区居民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到政府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在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在尼泊尔,社区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发展活动和加强社区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组织是尼泊尔社区治理的关键行为体,其职能在许多方面有助于加强建设和平进程”[20],它在解决不平等和孤立问题、促进民主实践、赋予“无声者发言权”、促进意识的创造、激励合作伙伴等方面为调动当地资源创造有利环境、加强问责结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缅甸农村普遍出现了按照传统互惠原则形成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收集并重新分配资金,以提供“帮助满足医疗保健、教育、葬礼和其他社会需求和服务”[21],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补充力量。其次,非政府力量,特别是各個领域的精英人员、社工组织、专业组织,都能够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波兰专门服务于地方政府的城市协会,专家、教授的工作为地方政府提供了重要支撑。印度农村各种地域性社会组织不仅定期在农村地区开展社会扶持活动,每年还会定期聚在一起召开“经验交流及学术研讨会”,交流经验做法,这种经验交流与共享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弯路,大大提高了基层治理的效率。一带一路建设沿线的国家,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基层社会组织的力量正在不断崛起,推动自下而上的治理改革,政治团体、非政府力量在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改善政府治理、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帮扶的同时,不断发挥自身优势解决地方治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三)强调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灵活性与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政府在实现职能转变的同时,开始反思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和效率问题,强调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和创新。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方面,强调供给方式的灵活性。例如新加坡建立以自我储蓄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设计上就提出明确公私界限,公民必须通过自己努力工作才能得到未来保障,鼓励农民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这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会因为国家刚性福利的存在而导致政府的财政紧张,并且可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民众个体的实际情况做出灵活的调整”[12]。印度则本着公平优先的原则为72%的农村居民提供免费医疗,在设立社区卫生中心的同时还设有医疗条件相对较好的大型国立医院以及私立医院,满足了国民的差异化需求。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非政府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以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在教育方面,印度、波兰等国家强调教育经费的可持续性供给,并鼓励多主体资助办学,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村教育的氛围,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基层教育体系的长效发展。尼泊尔地方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非正规教育国家资源中心合作出资建立社区学习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学习和交流场所,使参与教育和培训活动的人员掌握更多的文化、信息和技能,逐渐改善现有的生活状况,拓宽收入来源,提高生活水平。而泰国农业和合作部专门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公司,为农民提供必要的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知识文化素养和自身发展能力,帮助农民掌握新的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发展。从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可以看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从致力于公共服务内容的多样化转变为增加服务内容与提升服务能力同步进行,注重公共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教育普及、农技推广等方面强调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灵活性,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实现基层公共服务有效性与可持续发展齐头并进。
(四)充分实现信息技术与基层教育、产业发展、便民服务方面的深度融合
随着网络时代到来,信息技术在基层治理和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带一路沿线新加坡、印度、波兰等国家通过为农村地区提供计算机和电子交流服务设施,建立基层通讯网络,实现信息技术与基层治理各领域的融合。首先,在教育方面,配备专业的通讯交流设备,并通过对全体职员和地方居民进行专业培训,增加其对专业设备的使用效率。例如,在波兰,政府在农村设立的“电脑村”项目不仅可以为农村孩子和青年人提供各种教育服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人口非农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2]印度等国家也积极鼓励私人资本投资支持农村信息技术的发展。尽管印度基础设施有限,信息技术渗透水平低,但50多个基层项目正在为农村社区建立信息系统,其中包括政府援助的合作企业、非营利研究基金会和私营部门倡议的基层项目,力图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建立起一个学习与交流网络,加快农村基层信息化的步伐。其次,在促进基层产业发展方面,“完善的社区信息系统中心可以通过成功解决‘8c,即连通性、内容、社区、商业、能力、文化、合作和资本,在满足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愿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23],像印度、波兰等国家通过对农民进行信息技能培训,帮助农民了解农业市场行情,推介本地产品,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本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另外,在提供便民服务方面,新加坡等较发达国家地方政府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也为基层民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通过建立电子政府,利用互联网数据整合详细地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期望,通过获得更全面和更有价值的信息,帮助政府制定更有效的政策规划、做出更佳的决策,实现以公众为核心的服务创新,从而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印度、新加坡等国的案例表明,电子治理已经消除了层级的障碍,提高了速度,减少了隐私,扩大了信息量,促进直接反馈并加强了责任制。[2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充分实现信息技术与基层教育、产业发展、便民服务方面的融合,改善了地方政府治理,在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也有了明显的提升。
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实践对我国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启示
21世纪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大进步,也面临诸多问题。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进入了更高阶段,需要更高水平的发展。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在基层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诸多特色和经验,在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下,可以结合我国国情吸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层治理的诸多经验,推动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第一,充分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挥非政府力量的经验,结合我国本土特情挖掘和再造乡贤、社会型企业、专业社工、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以社会治理社会。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有效治理,需要多元力量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的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充当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维护稳定者的身份,包括新加坡、波兰、印度,都有专门服务和从事乡村治理的基层自治组织、公益志愿组织以及专业社工组织,增加了公民、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决策的机会,民众利益诉求得以表达,在扩大公共参与同时,政府能够更及时、直接地对各种社会需求做出回应,有利于形成官民之间的信任。地方治理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公民参与对民主有一些积极的影响:不仅使人们对公共事务有更多的责任,增加了公众参与,鼓励人们听取各种意见,还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性。[25]现代乡村治理创新应基于时代发展要求及结合中国乡村实际挖掘和再造社会力量,鼓励社会中各种有能力、有担当的个体和组织参与治理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社会主体再造,要侧重于挖掘和培育包括专业社工、社会型企业、公益组织、社区内生型组织、乡贤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如专业社工能够为农民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等服务,针对有需求的弱势群体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社会型企业能够将企业运行与社会公益有机结合起来,以其特有的商业策略解决农村社区发展中面临的社区教育、医疗、老弱病残的帮扶等诸多社会问题;公益组织在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农民精神素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社区内生型民间组织对于弥补政府治理能力弱化、满足不同层次农民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现代乡贤以乡村事业发展为目标,进入农村进行投资、引进建设项目,能够促进村庄经济发展,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正能量。因此,应当不断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再造多元非政府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利益以及传承和弘扬乡村文明、维护道德秩序、促进公益建设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形成以社会治理社会的格局。
第二,充分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主体分工明确、形式灵活的协同机制,在乡村治理中通过搭建投融资平台、公益创投项目,实现政府与社会型企业、公益组织等非政府力量协同合作共治。新时代的政府应当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分享社会治理权力,赋予制度资源,推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逐渐由行政吸纳演变为制度化的策略性合作关系。[26]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形成了地方各级政府与社区委员会、精英、社会团体等非政府力量共同参与、协商治理的格局,在改善政府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为民众提供更广泛、更优质的服务方面成为“合作伙伴”,有力的增强了基层治理能力。“要坚持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参与力量互动的治理模式,推进政府与各类组织的分工协作、良性互动,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27]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进一步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共治的治理格局,应当积极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治理经验,搭建地方各级政府与社会型企业、乡贤、社区内生性组织、公益组织、专业社工等非政府力量合作治理平台,例如通过搭建各种投融资平台支持社会型企业、公益组织等组织的发展,吸引资本、技术、人才、企业下乡,为乡村治理注入新的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型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培育和吸引各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可以建立由政府发起对基层公共事业的资金支持,培育社会公益、志愿类、互助类组织,改变以往以文体类组织为主的格局,通过多样化的资金支持形成多种形式的公益创投方式,培育一批专业社工和社会型企业,为乡村治理强化人才基础、组织基础。应当将政府定位为治理主体的召集者,治理规则的制定者,治理执行的监督者以及利益博弈的平衡者。[28]政府通过资金、政策支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合作的方式引导乡村内外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各领域治理。政府制定具有規范性和实效性的治理规则,为不同治理主体参与治理提供议程和规则,对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行为进行监督,敦促各治理主体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同时,平衡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在合作中提倡平等对话,尊重并保障各个治理主体的正当权益,增强彼此间信任,筑牢合作网络。
第三,充分借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方式灵活、服务内容多样的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等多种方式实现新时代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多样化。从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乡土社会转型中,乡村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农民服务需求层次不断提升,服务内容不断扩展,服务机制急需改善。从社会治理体制上看,社会治理人员素质不高,经验不足;政府组织协调水平整体不高,层级结构不够合理;财力资源短缺,资源利用率不高。[29]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带一路沿线诸多国家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方面都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合作供给。在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中,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等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多元化,通过多主体联合提供无缝隙公共品供给对接机制,“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实现传统导向的转移,以公众服务的业务需求为中心环节”[30],逐步完善我国新时代乡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首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鼓励民办非营利组织为居民提供医疗、养老、文化、教育、农业技术培训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综合配套、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其次,地方政府重点围绕乡村环境治理、社会救助、教育教学、农技服务等与乡村居民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以项目预算的方式设立项目,引导非政府组织申请,由地方政府组织专家评估,依据项目重要性及轻重缓急立项相关项目。特别是在医疗养老方面,由地方政府进行资金补贴和政策支持,建立民办养老院、敬老院、社区医院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申请的方式鼓励社会型企业积极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大医院定期下乡义诊。在教育方面,扩大教育资金筹资渠道,发挥教育基金会、公益组织作用,完善农村教育设施,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吸引教育工作者下乡。在农技推广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技公司、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下乡,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职业技能,“完善现代市场所需的新兴经济德性”[31],培养新时代职业农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等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多样化,有效解决乡村公共事务无人问津问题,同时通过政策激励与引导社区内外社会组织力量在乡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供给效率与服务质量。
第四,充分借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技术向基层治理各领域渗透融合的特色,因地制宜构建新时代“互联网+”乡村各领域深度融合机制。面对治理环境复杂化,治理诉求多元化,治理场景网络化的特点,信息化、智能化成为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机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乡村治理中,“互联网+”技术在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农民职业技能,信息传播、商贸交易、服务供给、精细化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很多乡村地区也进行了“互联网+”实践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实施乡村振兴的新时期,应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乡村各领域治理的深度融合。首先,在民意搜集和反馈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挖掘整合海量数据,统计关联事项,运用预测分析技术,为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民意感知和民情研判、社会风险评估和政府响应提供技术支撑,“实现社会治理由事后决策向事前预警的转变”[32],通过运用数据存储的多维信息为预期的问题提供潜在解决途径。网络空间能够创造出一种信息共享和知识传播的虚拟社区,能够为公众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协商机会,为政府和公众间的良性互动提供对话平台。其次,在便民服务方面,政府应当通过利用智能化的工具和手段,建立以社区居民需求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社区微信群、QQ群、社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建立网络信息化服务供给云平台,将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居民、社会组织包含在内,建立统一高效的乡村管理和服务系统,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精准对接居民的日常生活与服务所需,为居民提供具有针对性、差异性的公共服务,同时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全面、客观的依据。另外,在产业发展方面,“互联网+”与产业发展的融合也日益成为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新型业态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利用“互联网+”发展农村新型业态,通过产业融合的方式将市场要素、技术要素融入农村,通过“互联网+”实现要素之间的深度融合,可以发展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养生养老、运动休闲、农村文创等新型经济业态,推动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转型。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打造“互联网+”的智能化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推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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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