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扶贫观对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启示
2021-12-03刘海斌
刘海斌
(福建医科大学 研究生院,福建 福州 3501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战略地位,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1]。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主体,高校既承担社会服务的任务,也发挥立德树人的功能,对实现全面脱贫尤为关键。但是,当前高校教育扶贫重心及资源主要体现在社会服务这一职能上,在资助育人体系上尚存在不足之处。高校通过教育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变贫困的状态,其本质在于借助多样化的资助达到育人目的,建构起发展型的资助育人体系,进而提升贫困学生的脱贫能力。以习近平扶贫观为指导,以资助育人为切入点,转变高校资助工作以“输血型”为主的资助方式,侧重施以“造血型”的资助方式,实现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徳相结合,全面提升高校资助育人的应然功效。
一、习近平扶贫观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围绕着“摆脱贫困”这一工作重心,施行精准扶贫战略,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大、投入资金多、覆盖范围广、成效影响深,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精准脱贫攻坚战进入了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关键期。但是,要实现全面脱贫,仅依靠加大中央财政转移力度、横向定点扶贫力度等物质扶贫,不仅难以在扶贫成效上继续取得突破,甚至可能出现返贫现象。深刻把握习近平扶贫观的科学内涵,是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一方面为扶贫政策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推动扶贫战略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为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实践基础,稳固既有的脱贫成效。
(一)坚持精准化理念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长沙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指出扶贫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习总书记“精准扶贫”这一新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重大创新,推动扶贫工作走向前所未有的高度和深度。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扶贫攻坚工作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3]。习总书记立足于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为精准扶贫工作提出了精耕细作的科学导向。
基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实际,实现扶贫工作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役的必然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所提的意见,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不搞大水漫灌,不搞“手榴弹炸跳蚤”,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4]。
(二)扶贫必先扶志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脱贫问题,志是内力、内因,贫困地区、贫困群众首先要有“飞”的意识和“先飞”的行动,要注重调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就应该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贡献国家[5]。习总书记对扶志的精准论断阐明了脱贫攻坚工作要全面认识脱贫目标的坚定性、脱贫任务的艰巨性、脱贫过程的持久性以及脱贫内容的复杂性;强调扶贫要先扶志,尽管物质贫困,但精神不可贫困。2015年11月,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和拼搏劲头,调动他们积极投身于脱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强化对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组织,让他们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引导他们树立肯干、苦干、巧干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立志通过不懈努力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6]。
行为未施,思想必先行。现如今,我国脱贫攻坚进入新阶段,“输血型”与“造血型”扶贫方式双管齐下,物质性脱贫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是,越要在扶贫成效上再次上一个新的台阶,越要凸显精神扶贫在扶贫战略中的重要地位,越要在贫困群众的思想上植深“苦心志”的根基。正如习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所言,贫困帽子摘了,攻坚精神不能放松,脱贫攻坚既要扶智也要扶志,既要进一步完善输血型的扶贫制度,更要建立造血型的扶贫机制,以此增强贫困人员及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防止返贫,也要发扬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精神,继续在致富路上奔跑,走向更加富裕的美好生活[7]。
(三)治贫必先治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从不同维度对精准扶贫进行了全面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扶贫工作的开展极具指导意义。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至河北阜平县考察时指出,治贫先治愚,要通过发展教育来改变贫困落后的现状,特别是要注重贫困地区教育的发展,以文化脱贫带动经济脱贫,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8]。谋划何种脱贫战略布局,事关全面脱贫之实施成效,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百年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早期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就对如何通过教育扶贫改变贫困面貌作出系列的精准论断,指出要贯彻新的教育观并以之审视现有的教育实际,应当将发展教育与脱贫攻坚联系起来,衡量其是否适应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越是贫穷地区,越是需要发展教育,借助教育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也要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实现经济发展和教育提升的良性互动[9]。
我国的精准扶贫战略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脱贫政策精准,脱贫成效显著,但距离全面脱贫尚差“最后一公里”。因此,不仅需要巩固既有的脱贫成效,防止返贫现象的出现,更重要的是要转变救济型的扶贫,施以发展型的扶贫方式,培养稳定的脱贫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贫困地区抓好教育事业是管长远的,必须下大力气抓好。”[10]“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11]摆脱贫困的代际传递,关键在于教育扶贫的精准施策,提高贫困群众的综合素质,激发和培育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培养稳定脱贫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系完备、内容完善。深刻把握习近平扶贫观的核心要义,高度凝练其科学内涵,对高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极具指导意义。打赢扶贫攻坚战役,实现全面脱贫,不仅仅需要救济型的扶贫,更需要发展型的精准扶贫;不仅仅需要扶贫,更需要扶志、扶智、扶徳。高校应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应然功能,致力于立德树人目标,以习近平扶贫观贯穿资助育人全过程,完善全方位的资助育人体系,转变单一的“输血型”资助方式,因人施策、因人育人,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
二、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历程,扶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始终贯穿高等教育的发展。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总目标。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完善了资助内容,形成了以“奖助贷、减免补”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保障体系。2017年教育部结合高等教育发展和精准扶贫实施的新形势、新情况,对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12]。审视高校资助育人的工作实际,“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尚处于资助助人阶段,存在资助内容同质化、受助主体缺乏主动脱贫能动性、资助资源分配不精准和资助动态信息不精准等问题,未能将扶困同扶志、扶智、扶徳高度融合,实现资助育人的良性循环。
(一)资助内容同质化
当前,多数高校在资助育人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仍是以“输血型”的经济资助内容贯穿始终,未能因人施助。资助对象存在资助同质化的问题,仅是在贫困学生识别上、认定贫困等级上进一步精准化;资助内容仍是以经济资助为主,甚至以此代替其他资助,未能根据贫困学生自身特点,施以资助;资助成效未能全面对贫困学生的思想意识、专业学识、心理健康、道德品质等方面发生的变化作出综合性评价。尽管高校资助工作开展时间较长,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仅是停留于量上的变化,无法促成资助育人工作产生质变。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在资助育人工作导向方面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以及方式上的固化,形成了重资助轻育人的工作格局,将重心落于简单的经济资助,忽视了资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于育人,未能达到育人的成效,进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
(二)受助对象缺乏主动脱困能动性
资助政策的价值导向引导受助对象价值观念的形成,进而影响其价值判断及价值选择。众多高校资助的重心仍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及生活费用,资助内容单一,出现重扶困,轻扶志、扶智、扶徳的现象。对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远远超过人文关怀、专业学识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资助,其隐性的资助成效是强化学生被动接受资助,弱化贫困学生主动脱贫的意识,甚至错误引导贫困学生养成趋利避害的脱贫观念。加之,资助模式是单方面地向受助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缺少对受助学生的差异性加以区别,淡化资助育人的应然价值。此种资助模式只是简单地完成资助任务,未能将资助工作与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成长成才规律有机融合,甚至就资助论资助,割裂资助与育人之间的联系。究其原因,高校的经济资助有余,思想育人不足,且受助学生对资助政策认识的偏差,造成物质与思想育人在一定程度上的脱钩,逐渐养成等待、依靠和索要的依赖心理,缺乏主观脱困的能动性。
(三)资助资源分配不精准
在现有“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之中,国家资助始终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其资助成效、资助惠及面最为凸显。然而,资助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高校、从高校到贫困学生,在贫困学生比例的认定上较为固定。首先是政府按照学生人数比例,确定不同高校贫困学生的理论人数并拨付助学金,高校以同样的方式认定贫困人数,此种划定资助对象的方式,忽视不同区域、不同高校、不同贫困对象的特殊性。其次,结合高校贫困学生所获得的社会捐助,不同高校间的差异较大。对于知名的一流高校,从社会所获得的资助资源相对较多,例如企业或者是校友捐助的奖学金、助学金,而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从社会所获得的捐助较少,不同层次高校在资助成效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究其原因,资助政策的施行,未充分考虑区域之间、不同高校、不同贫困对象之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致使资助资源的分配缺乏精准性。
(四)资助动态信息不精准
对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资助过程和资助成效的动态跟踪及结果评估,是评价和完善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众多高校根据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信息数据库,但所建立的信息数据库仅用于识别是否为贫困学生以及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的困难程度,此种评定方式只是对贫困学生信息的简单运用,尚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未能充分利用所收集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和道德品质等方面信息综合分析,分门别类施以资助,弱化资助信息效用。二是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其效用在于帮助高校以此信息跟踪贫困学生的动态,并根据受助学生的情况调整资助方案,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然而,多数高校在认定贫困学生之后,只是对贫困学生的经济状况予以关注,缺少对其他方面的信息进行跟踪,难以形成完善的育人机制。三是在资助成效的认定上,仍有不少高校将资助人次、资助金额和助学岗位作为资助成效好坏的重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缺少对贫困学生的综合信息进行评价,仅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解困的效果,难以达成育人成效,更无法实现“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
三、习近平扶贫观指导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优化
2017年12月,教育部发布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通过对育人体系的谋篇布局、精心部署、严格实施、深刻总结,致力于精准打通资助育人工作的壁垒。纲要指出要实现扶困同扶志、扶智、扶徳的有机融合,完善“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要求高校要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任务,着力提升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13]。高校承担立德树人的任务,其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实现育人目标,实现资助工作与育人工作的高度融合。
(一)扶困与扶志相结合
脱贫攻坚要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扶贫、扶志和扶智相结合,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10]。高校要突破固有的资助工作思路,改变以经济资助为主的输血型资助模式,实现物质资助与精神扶志相结合。一是围绕帮助贫困学生成长成才这一根本目标,强化对学生的精神激励,引导贫困学生树立“弱鸟先飞”的主动脱贫意识,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二是以学生自身发展为中心,突显贫困学生在资助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对贫困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贫困;三是加强对贫困学生的精神培育,调动贫困学生积极参与脱贫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帮助其建立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勇气,积极进取、艰苦奋斗、自强自立,坚定通过努力奋斗改变贫困面貌的决心。
(二)扶困与扶智相结合
清华大学建校105周年时,习近平总书记在祝贺信中指出,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我国高等教育要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源源不断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14]。接受高等教育是贫困学生阻断家庭经济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贫困学生借助通识教育和精英教育,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此改变家庭贫困面貌的重要手段。因此,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高校应当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势,转变救济型的单一资助模式,贯之发展型的资助体系,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实现经济资助与扶智脱贫相结合。一是依托高等院校的专业教育和专业优势,着力培养贫困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素养,扎实专业技能基础;二是充分利用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机会,帮助贫困学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是强化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帮助贫困学生将专业技能知识转化为脱贫致富本领。
(三)扶困与扶德相结合
推进高校资助工作向纵深发展,其目的在于促成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与资助育人目标的高度融合。资助育人体系的建构要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和勇于担当的品质。因此,实现资助向育人的飞跃,要实施扶困与扶德相结合。一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将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贯穿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始终,引导贫困学生自觉将摆脱贫困融入国家的脱贫攻坚战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个人理想;二是强化育德功能,深化道德浸润,帮助贫困学生培养道德情怀,通过诚信、廉政、感恩、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和爱国爱校等系列主题教育,引导和帮助贫困学生养成守公德、严私德、敢于吃苦和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
(四)完善资助育人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准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10]。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资助政策的导向、资助资源的分配、资助对象的认定、资助过程的跟踪、资助成效的评价等一系列环节,任一环节是否合理化、最优化,直接影响资助育人的成效。在现有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内容方面,仍是以国家资助为主,其他资助为辅,国家资助在资助资源结构上占比大。因此,完善资助育人模式,推动资助资源分配的合理化、均衡化、最优化以及资助动态信息跟踪精准化,是实现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精准化的重要保障。一是转变以往较为固定比例拨付助学金的方式,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高校的特殊性,贴合区域实际、贴合高校实际、贴合贫困学生实际,优化扶困资金的分配;二是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层次贫困学生的不同特性,对不同阶段的动态信息和育人成效分别对待。依托贫困对象的精准识别,赋予高校对助学金分配更大的自主权,适当增加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扶困质量;三是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资助育人的过程中,一方面丰富社会捐助资金的来源,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对已实现脱贫致富、成长成才的学生,引导其树立感恩意识,积极投身于母校资助育人工作之中,实现“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根据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专业技术水平、社会实践能力等,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岗位,实现社会捐助与学生自助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