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及小学教育路向的百年探索:儿童史的视角
2021-12-03胡金平
胡金平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7)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便重视普及小学教育,尤其将工农子弟教育权的获得、教育机会平等的争取作为革命斗争的具体目标之一。因此,无论是处于战火纷飞的战争年代,还是在夺取全国政权后的和平时期,中国共产党一直注重小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小学教育的普及率。笔者拟从儿童史的视角梳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普及小学教育发展过程在模式取向方面的变迁,并由此真实、具体地呈现这种变迁与儿童发展之间的关联。
一、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普及小学教育:从理想构建转向现实建设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革命根据地开始便着手推动小学教育普及的实施。中央苏区建立之后,小学教育得到迅猛发展,即使是在1933年、1934年革命战争处于激烈时期,小学校依然开办并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得到一定发展,几乎每一个乡都有一所小学。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内积极推进小学教育的恢复、发展和改革。以陕甘宁边区为例,在1937年春有小学320处,到同年秋季便有小学545处,1940年秋小学数量达到1341处。[1]159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沿袭重视小学教育的政策传统,并根据形势变化对发展方式进行适时调整:内战爆发前,各根据地提出了建立正规教育制度的规划;内战爆发后,各根据地教育迅速转入战时体制,以多种战时教育形式坚持办学。[2]在已解放的地区,小学教育逐步获得恢复和发展,如东北解放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小学教育,除正规小学外,容许非正规小学的存在,到1949年8月,小学数量达到36 061所,大大超过伪满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最高水平。[3]
在普及小学教育的过程中,党内长期存在“发展何种普及教育”以及“以何种方式和手段普及”的争议。在根据地时期党便在政策制定中出现究竟应是理想型的正规化还是现实性的非正规化取向的困惑。如苏区时期曾以超越现实的“理想主义”豪情,大力推行免费的普及教育甚至强迫的义务教育。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4]1。1934年2月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再次明确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政策,将义务教育施教对象范围缩小为劳动工农的子弟。抗战时期,党依然保持着在根据地积极推行强迫义务教育的热情:1939年下半年,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制定了《普及教育三年计划草案》;1940年12月,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儿童8岁至14岁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不分性别均应受义务教育。”[1]81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教育处于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新阶段,低水平的所谓强迫义务教育不再是追求的理想目标,“向新型正规化的方向前进”成为各解放区后期发展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1948年10月16日,新华社发表题为《恢复和发展中等教育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的社论,强调中学必须正规化,必须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的指导作用,同时反对教条主义和填鸭式教学方法。[5]620这个精神应该也适用于小学教育的发展。
在文化基础极为薄弱、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根据地强力推行强迫的免费义务教育,虽然其目的在于尽早实现使工农子弟在教育上得到翻身的建党初心,在于充分彰显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但由于脱离了根据地的现实,政府财政经济难以完全支撑,合格师资也极度短缺,最终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在动员方式方面,虽然提倡说服教育,但简单粗暴的命令主义加剧了群众入学意愿的消退、抗拒,导致不少学生流失。当然,从“发现儿童”的视角看,实行强迫义务教育有助于学龄儿童脱离与成年人一同劳动的生活,使他们能够在大多数时间与同龄人一起过集体生活。总之,从儿童视角看,普及小学教育的行动,不仅使大多数儿童能够识文断字、接受更多现代文明的信息,而且使他们过上一种不同于成年人的儿童集体生活,他们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地位价值能够被“发现”“理解”“尊重”。
苏区时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层普遍存在着学习与借鉴苏联教育体系和模式的热情,虽然他们也承认当下环境有着特殊性,但又常常习惯于将远大的理想目标当作目前的行动政策。例如1934年2月,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工农民主专政下的小学教育,是要训练参加苏维埃革命斗争的新后代,并在苏维埃革命斗争中训练将来共产主义的建设者。”[4]97提出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培养“建设者”,这显然是将未来远大目标当成了当时小学教育的现实追求。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概念,将现阶段中国新的国民文化的性质定义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文化思想为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6]不久,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共产党人》发表《各抗日根据地文化教育政策讨论提纲(草案)》,明确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政策为各根据地统一的、一般的文化教育政策。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1年2月公布《小学教育实施纲要》,提出“边区小学教育,应依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促进儿童的民族觉悟,养成儿童的民主作风,启发儿童的科学思想,发展儿童的审美观念,提高儿童劳动兴趣,锻炼儿童的健壮体格,增加儿童生活所必需知识,培养儿童为大众服务的精神。”[1]97这个目标虽然是由边区政府所制定,但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目标取向。与苏区时期的教育目标相比,边区政府确立的小学教育目标有着鲜明的现实主义取向。
小学教育目标的现实主义取向在解放战争时期被各新老解放区所继承,如华北人民政府在1949年6月召开的华北小学教育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小学教育的实施目标应当是培养具有文化知能、健康身体、进步思想、劳动习惯、爱人民爱国家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公民。”[7]
教育目标取向从“理想”到“现实(或实用)”的转向,在课程体系的设计和教学内容、教育活动等方面均得到一定体现。在苏区发展初期,各苏区小学实施的学制、开设的课程等并不统一,但总体体现出准正规化特点。1934年初,苏区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出台了《小学课程教则大纲》,小学设置的课程主要有国语、算术、游艺(含唱歌 、图画、游戏、体育)、社会常识、科学常识,以及属于课外的劳作实习和社会工作。据湘赣根据地的老人回忆:“列宁小学的课程较国民小学更丰富,记得初小就开了英文基础课。另外还有‘共产主义’ABC,讲马列主义基本概念。”[8]
当然,我们指出苏区时期小学教育发展存在“理想化”倾向,并非认定其在发展过程中完全无视现实,因为根据《小学课程教则大纲》规定,小学所有科目“都应当使学习与生产劳动及政治斗争密切联系,并在课外组织儿童的劳作实习及社会工作,劳作实习应当同当地经济情形相配合,有计划的领导学生学习各种工艺、园艺、耕种及其他生产劳动。”[4]115本文中所说的“理想化”倾向,指此时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层是从正规化方向设计普及教育(甚至是强迫的义务教育)的标准,从教育目标到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评价标准等,在一定程度上都超越了现实可能,即将儿童的理想发展前景作为当时小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小学教育发展中的“理想化”倾向在抗战时期曾一度延续。全面抗战爆发后,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十大救国纲领”,其中之一便是主张实行“抗日的教育政策”,具体讲就是“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9]不过,边区政府在后来颁行的小学教育计划中,依然遵循着正规化的设计思路,如初小开设国语、算术、常识(含政治、历史、地理、自然、卫生)、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高小的课程则主要有国语、算术、政治、自然、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此外,还有列入课外课程的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该计划提出的课程体系在具体课程内容和要求方面,虽然依照根据地现实进行了相当的缩减和修订,但计划所追求的正规化取向仍然与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心目中的“新制度、新课程”有着相当差距。
严格地说,正规化的教学体系本身并没有问题,但以此标准在经济发展落后、文化教育资源薄弱的根据地推行普及教育甚至义务教育,显然过于乐观和理想化。战争时期,关于小学教育发展的目标取向,中国共产党更多的是思考通过教育(包括小学教育)实现民族意识的政治动员、全民抗战的军事动员等。因此在1942年下半年教育领域的整风中,正规化被批评为脱离现实和群众需要的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自此之后,现实需求成为小学教育发展的唯一取向,表现在:办学主体从政府下放至基层乡村民众;在办学体制方面由完全公办而转为“走群众路线”办学的方式,主张大部分小学采取“民办公助”政策;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强调根据群众的意愿和需要来确定,可以废除暂不急需的科目。如果群众只要识字、写字、珠算,不教其他东西,也可以允许。[1]156-157解放战争时期,这种在教育内容方面的现实主义取向依然存在。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儿童生活也深受小学教育发展取向变化的影响。毋庸置疑,“政治性”或“革命化”是这个时期儿童生活的主色调,但我们并不能简单地将“政治化”等同于“成人化”。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小学教育实践强调儿童工作应该“儿童化”似乎是中国共产党多数人的共识。1933年3月,苏区中央儿童局召开闽赣两省各县儿童局书记联席会议,会议明确提出“严厉打击儿童工作不儿童化”的口号。[5]120这虽然只是就儿童团工作而言,但同样适用于小学教育工作。又如湘赣苏区永新县在为小学教师寒假培训编写的教材中提出小学教学方法要适合儿童的心理,利用儿童的好奇心,保养儿童的天真烂漫、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10]
无论哪种取向的普及教育模式,根本指向都是培养革命“新一代”。而“新一代”的培养方式不仅体现在课堂之内教师的灌输,更体现在课程之外、课堂之外的儿童教育生活的营造。课堂之外的教育生活主要包括政治、军事等宣传类活动,音乐、体育和游戏等娱乐类活动,以及生产劳动等服务类活动。当然,不同的普及小学教育模式,直接影响着儿童的教育生活形态。在正规化的模式下,对于游戏、体育、音乐教育,虽然也注意“寓教于乐”,渗透政治教化,但同时也强调活动的娱乐性和对儿童身心的愉悦和发展作用。如体育注意跑、跳、投等有益于身体素质提高的训练;传唱的歌曲以革命歌曲为主,但同时也有描绘儿童生活场景的歌谣;生产劳动强调其中的教育意义,注意由此学习生产知识和技能。但在“服务现实”的取向下,活生生现实的直接“投射”比较明显,如体育主要是军体操练,游戏主要是角色扮演的战争游戏,生产劳动多重视经济利益,等等。
二、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的普及小学教育:由正规化、精英化、知识化转向革命化、大众化、劳动化
1949年12月下旬,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展教育应以普及为主,着重为工农服务,使普及与提高相结合。1951年8月27日至9月11日,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在北京合并召开。会议提出从1952年开始,争取10年之内基本上普及初等教育。与此同时,中央政府、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小学暂行规程(草案)》等规章制度,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小学教育的领导初步摆脱了战争时期形成的经验主义和游击主义的办学思路,开始了小学教育制度化建设,而制度化便是正规化的体现之一。
为了加快培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的步伐,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1953年5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办重点中学”的意见。不久,教育部便在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些中学与师范学校的意见》。这个重点发展的思路显然改变了之前确立的“普及为主”的路径。这一改变虽然只是就中学而言,但其思想已经直接影响到小学教育发展路径的选择,如同年11月26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提出“从当前教育建设的可能条件与人民群众文化要求的实际情况出发,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应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11]开启重点学校的建设,预示着在普及与提高、数量与质量之间,中国共产党更关注后者的提升,更关心有质量的普及。
1953年之后,普通中小学根据党和政府“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并借鉴苏联经验开始改革课程,制订教学计划,编写各学科教学大纲、教科书和教学指导书,建立规章制度,培训师资,充实教学设备,改进教学方法。[12]80到1956年左右,全国小学教育的发展更趋正规化。学校数量也有了较大增长,由1949年的36.68万所,增长到1956年的52.9万所,学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了62.6%。[13]23
这个时期小学教育发展中体现出的正规化和知识化特点,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教育教学内在规律的认知。“以教学为主”、注重基础知识教学成为所有小学师生的共识。然而,由于教条主义地照搬苏联教育经验,加之我国小学师资队伍的培养和提高力度不够,以及过度强调文化知识学习,最终导致部分学生对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的忽视。尤其是按照正规化办学标准,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普及教育的任务,特别是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面貌。这一切都逐渐引起了中国共产党高层的警惕和忧虑,尤其是在过渡时期即将结束,社会主义建设即将全面开始之际,如何构建一条中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道路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中,针对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4],试图通过培养“劳动者”来避免堕入“知识精英”教育的泥淖,同时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1958年,在“大跃进”的鼓噪下,教育领域也试图摆脱苏联经验的局限性,通过勤工俭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中心的“教育革命”,探索出一条“多、快、好、省”的中国普及小学教育之路。
“教育革命”对小学教育的影响,最明显的体现是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急速完成小学教育的普及工作。根据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5]成为中国共产党教育工作的方针。小学教育的发展方针被概括为国家办学与厂矿企业、社队办学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其基本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有公办也有民办,既有厂办也有社办。在办学形式方面,除全日制的小学外,还有半工(农)半读的半日制小学,更有授课时间极为灵活的耕读小学。在强有力的政治动员下,“放卫星”式的办学方式被推崇,有的乡一天一夜就办了一所小学,5天办起25所小学,实现小学普及;有的县8天办起了小学129个班,学生6000余人。[16]
以“群众路线”普及小学教育的模式,其实是对战争环境下中国共产党“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办学经验的继承。它确实有助于调动各方的办学积极性,在短时期内使更多的学龄儿童尤其是农村孩子进入家门口的学校就读,粗放式地完成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这无疑是“穷国办大教育”的一种探索,但由于这种发展模式更多的是在“两条道路斗争”的政治氛围下的唯一选择,学校规模的超实际扩张以及办学方式的非规范化、非科学化所引发的教育质量问题则在当时基本被无视。
“教育革命”的狂热似乎使教育普及指日可待,但低水平的教育普及以及对原有制度化或正规化的破坏,不仅未能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生源质量;同时小学数量的急剧膨胀以及所带来的升学压力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隐患。于是,“群众运动式”普及教育的路径和方法遭到普遍质疑。为此,党在1960年代初期“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下对教育事业进行了调整、压缩。1962年底,教育部重新调整了小学教育的发展路径,重拾“先提高后普及”的思路,颁发了《关于有重点地办好一批全日制中、小学校的通知》,将“重点中学”制度推广至小学。
但是,由于对苏联教条主义模式的反感,对过度强调智育可能带来学生负担过重和忽视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的担心,以及对传统正规化模式合理性的怀疑,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部分领导者坚信根据地时期形成的教育经验在当时教育发展中依然有效,在小学教育发展路径的选择上更倾向于革命化、大众化和劳动化。1964年2月,毛泽东在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时说:“学制可以缩短”,“我看课程可以砍掉一半,学生要有娱乐、游泳、打球、课外阅读自由”[17],强调减轻学生负担。同年7月,教育部下发《关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对1963年制定的全日制中小学新的教学计划中部分科目进行了调整,总课时作了一定压缩。
自1964年后,“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依然被广泛肯定,多种办学形式依然被鼓励,大众化的普及教育模式逐渐成为政治影响下的主流取向,且一直延续到1970年代末期,其中“文革”时期更是此模式实施的极端化阶段。
“教育革命”对小学教育发展的影响还体现在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革命化”“生产化”改造。1958年“大跃进”时期,中国共产党虽没有出台新的统一的课程改革文件,但是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大力提倡各地学校破除迷信,开展教改实验。于是各地普遍加大了劳动教育的课时,甚至冲击了正常的文化课教学。许多教育基层单位组织小学老师等根据当地情形,自编语文等乡土教材;在教学方法上,许多学校走出校门到车间、田头、革命纪念地进行“现场教学”;请老工人、老贫农、老红军给学生上课。[13]721963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草案)》,除基本恢复到1957年所实施的课程计划外,还在一至六年级均每周加设一节“周会”,主要进行思想政治和阶级斗争教育;要求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劳动半个月。在小学教育中凸显的“革命化”“劳动化”倾向,最初并没有对文化知识教育产生颠覆性影响,而且提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五、六年级开设外国语课程。但是,当“教育革命”变为“教育大革命”后,原有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知识化的取向被完全颠覆。同时,工农兵进入学校“上、管、改”,周会课被政治课取代,体育课被军体课代替;知识学习被忽视,而代之以阶级斗争教育;课堂教学让位于学工、学农、学军,“开门办学”“实践教学”更是成为中小学流行一时的教育形式。1975年《人民教育》曾发表长篇通讯介绍某地区小学的“教育革命”经验:“打破学校与社会的界限,把学校办成生产队”,以及“坚持实践第一,实行干中学,学中干”[18]。
新中国成立至“文革”结束的27年时间内,小学教育的普及之路曲折蜿蜒,直接影响着儿童们的课外生活。从思想教育活动看,学生们课余活动的形式、内容等随着社会政治大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包括后来强调学校规范化建设时期),一些小学常常通过做游戏、听英雄故事、阅读图书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组织“家乡介绍会”,培养他们对伟大祖国的热爱;而在国庆节,孩子们穿着新衣裳来到学校参加庆祝会、游艺会。[19]又如连环画(俗称小人书)是通俗而具群众性的艺术形式,为广大少年儿童所喜爱,也是这个时期小学生课外阅读的重要读物之一。“对于儿童的印象很深,教育意义也大。”[20]此外,还有配合抗美援朝等时事开展的教育主题等。[20]总体而言,这个时期小学生的课余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过程也注重“儿童化”特点,注重儿童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多为儿童所喜爱。从指导思想看,营造一种充满阳光、积极向上的儿童课余生活是这个时期的导向。当“教育革命”尤其是后来的“教育大革命”促使小学教育转向“革命化”之后,儿童课余生活的儿童化逐渐为成人化所取代。如1960年代初开始,阶级教育和阶级斗争教育成为全社会的主流话语,也成为小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之一。尤其“文革”时期,思想教育几乎完全变成阶级斗争教育,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不再成为学生课外教育的内容,成人化成为这个时期学生课外教育生活的主色调。
重视科学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新中国“十七年”小学教育的主色调,同样也是小学生课余的主要教育生活。这个时期学生参加课余学习主要目的与升学无关,而是为了拓宽课堂知识学习范围,满足自己的兴趣,发展自身的特长。组织者既有校内的也有校外的,活动形式也多种多样。如校内成立的各种课外活动小组,由儿童选择自己爱好的一种活动报名参加,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活动,比如“自然小组的学生,从去年到现在,在不同的土壤上,已经栽种了十多种植物,并记载其生长的过程。他们也经常出去采集标本,教师并指导他们制作标本的方法”[21]。此外,许多学校多方筹措经费建设全校性的儿童图书馆,鼓励各班组织读书角,开展课外阅读活动。校外教育资源主要是指通过少年宫满足儿童兴趣和特长爱好得到更加专业的指导和发展。
在革命化、劳动化取代正规化和知识化时期,儿童课余生活总体而言较为贫瘠,有组织的教育生活主要限于参观或调查工厂、农村,参加忆苦思甜会和生产劳动等。有组织的课外教育生活减少,知识价值的被污名化,导致儿童只能“自寻乐趣”,“亲近自然”的游戏、力所能及的劳动成为当时儿童生活的常态,乡村孩子尤其如此,但缺乏文化知识熏陶的“无忧无虑”生活,毕竟不能算是儿童理想的生活。
三、改革开放后的普及小学教育:从重点发展与知识本位转向均衡发展与学生本位
“文革”结束后,全国各行各业开始拨乱反正,教育领域拨乱反正的思路和方法基本沿用了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教育”的发展模式。在恢复高考、“向科学进军”的形势下,文化被认为是改变国家和个人命运的“点金术”,知识教学自然也被列为小学教育工作的首位。与此同时,教育部在1978年颁发了《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重点学校”制度重新被启动。不过,在强调专门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依旧关注普及教育工作,但其目的更多是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将其与实现“四个现代化”联系起来。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没有文化教育事业的充分发展,就不可能有完全的社会主义,并提出了80年代在全国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同时,受限于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中共中央依然重申“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以国家办学为主体,充分调动社队集体、厂矿企业等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还要鼓励群众自筹经费办学。”“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在办好全日制学校的同时,还应举办一些半日制、隔日制、巡回制、早午晚班等多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教学班(组)。”[12]123-124但由于在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随后人民公社制度的终结,农村集体经济基本被瓦解。在城市,国有企业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企校分离”成为趋势。简言之,依靠原计划经济体制下“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推行普及教育已无实现的条件与可能。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等作出了重大调整和改革,提出要调动地方积极性,实行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明确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发展的重大目标。根据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将全国划分为三类地区,作出分地区、有步骤地实现普及义务教育的规划。[22]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标志着普及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专门以法律的形式推行义务教育。本次大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其中要求在约占全国人口一半的中等发展程度的镇和农村,在此期间首先保质保量地普及小学教育,同时为下一个五年计划普及初中阶段教育做好准备。到20世纪末,全国大体上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1985年后中国共产党在普及小学教育方面的诸多举措,与改革开放之前在普及小学教育的思路和目标上有着极大不同。这个时期在普及小学教育规划设计方面更具理性,不仅强调不同经济文化基础水平的地区推进和完成义务教育的时间不同,而且强调“保质保量”,不再强调低水平数量增长,不再依靠“群众运动”式一哄而上,或非正规化或非制度化的小学建设,而是强调“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之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即规定普及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主要由政府承担。与此同时,国家把义务教育的办学权和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实行“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模式。[23]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多地办学经费极度拮据,相当一部分地区(包括部分中小城市)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同时,《义务教育法》虽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全免,但仍需缴纳杂费和书本费,这对于困难地区的困难家庭依然是一个不小的经济压力,导致相当一部分孩童辍学。据统计,1989年全国小学生流失399.5万人,流失率达3.2%。[24]对此,党和政府采取了种种举措来扭转此现象,除颁发多个文件进行政治动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狠抓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外,更通过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救助失学、辍学儿童。
经过多方努力,我国到20世纪90年代基本完成了普及小学教育工作。进入21世纪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成为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后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25]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管理从“以乡为主”转为“以县为主”[26],变“人民教育人民办”为“义务教育政府办”[27]。2006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实行免费的普及义务教育,不仅免收学费,还免收书本费与杂费。同时,特别明确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8]2442018年对《义务教育法》进行第二次修订时,依然重申了这种表述。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将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其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29]
中国共产党在普及小学教育的道路上并没有满足于人人有学上和学校均衡发展,更将通过教育促进每个人的素质发展作为努力的目标。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知识教学成为所有学校的重点,考试分数也逐渐成为各类升学重要甚至唯一标准,成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家长等评定教育质量、教师评判学生优劣的重要尺度,“知识本位”(其实就是分数本位)也似乎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然而,过度强调“知识(分数)本位”一方面给广大学生(包括小学生)带来了沉重的课业负担;另一方面也异化了知识(分数)与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因为知识与能力之间存在差异,知识、能力与素质之间也不相同,更何况小学教育作为基础教育,本应提升的是学生的素质,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累加。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30]。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基础教育的地位和价值作了专门阐述:“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31]在此之后,“素质教育”成为中小学教育改革的核心术语。事实上,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在目标取向上便是由“知识本位”向“人的发展本位”的转轨。2001年新课程改革更是将“人的发展本位”具体化为“学生本位”(即所谓“生本”)。如在2006年修改的《义务教育法》中,在立法宗旨的表述上,由社会意义的表述修改为以人为本的表述:“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8]24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出“以人为本”前提下的全面素质教育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规定“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29]无疑,这是一种符合教育发展潮流的取向。
从儿童生活的视角看,改革开放40余年来的小学教育发展是复杂的。一方面,儿童发展的取向经历了从成人化向儿童化的转变,儿童不仅被“发现”,更被“理解”和“尊重”。在素质教育的理念下,各种特色课程、校本课程较为丰富,特别是部分城市学校开设的科技类课程,使学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使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和发展。但由于受制于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校际之间的差异也导致从小学阶段开始,各地学生便在课余生活上拉开了距离。另一方面,“唯分数论”的流行,升学的竞争压力,对独生子女期望值的攀升,以及校外补习机构“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口号的鼓吹,带来了文化学习的“内卷”,引发了诸多家长的焦虑,加重了小学生的负担和压力,以至于许多家长和小学生奔波于各种校外补习机构之间,其中最主要的是参与语文、数学、外语类学科知识的补习,即使是音乐、美术的学习,也带有强烈的功利意识。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目的便是使小学教育回归教育的本义,使儿童重新享受应有的童年生活。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100年来,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始终关注小学教育的普及工作,始终将人人(首先是劳苦大众等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作为自己的初衷和使命。究其原因,既有政治意识形态的考量和对美好社会的向往,更有对儿童地位与价值、潜力与能力的充分认识和肯定。由于受社会环境和中心工作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内部在如何普及小学教育、普及怎样的小学教育存在着认知水平的差异,但找寻一条合适的中国化小学教育普及之路,一直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