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1-12-03王红健
王红健
(云南省墨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654800)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问题,责任重于泰山。动物检疫是指国家法定的检疫、检验监督机构和人员,采用法定的检疫方法,依照法定检疫项目、检疫对象和检疫检验标准,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当前我国养殖业快速发展,促进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出入境贸易,检疫工作也越来越显重要,由于口岸和内地检疫人员的辛苦工作,有效防止了国外动物疫病的传入和内地各种动物疫病间相互传播,确保了我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动物检疫检验工作事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经济秩序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但目前在动物检疫工作中,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和群众知晓率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现阶段我们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做粗浅探讨。
1 存在的问题
1.1 机构不健全,检疫申报率低
机构不健全,当前虽然在县级以上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但在乡镇还未设立相应的机构或派出机构,难于符合当前依法行政的要求。目前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当要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时,首先由货主提前3d 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疫申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派出官方兽医到达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此种检疫方式既方便货主,也使检疫工作可以得到更好地开展。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条件不一,接边省份县际、州际接边地区多,道路四通八达,畜禽流通渠道广,监督管理难度大,有的地方规模化养殖程度低,农村散养户比较多,山高坡陡、路程遥远,加之养殖者素质和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缺乏,申报检疫意识淡薄,导致检疫申报率非常低,检疫、监督执法人员无法时刻对其进行监督,更不会有群众自动举报。
1.2 检疫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产地检疫工作难以到位
人员编制不足,力量薄弱。一是县乡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少,岗位空缺得不到补充,导致在开展检疫工作中无法做到专人专岗;二是动物检疫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没有正常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等的工作经费,好多地方都未纳入财政预算,制约了动物检疫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由于目前仍有许多地区和养殖户还处于散养,尤其多见于山区农村,几乎所有农户都有存栏动物,由于山高坡陡、路途遥远、点多面广、养殖户所出售动物的时间不一致,再加上当前许多地方检疫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等因素,难以做到随报随检,导致开展产地检疫工作难于全部做到位。
1.3 动物检疫技术及设备落后
在现实动物检疫工作中,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装备落后,设施设备陈旧破损。基层检疫人员业务技能参差不齐,面对百姓的质疑,检疫工作人员也只能用书本上的一些知识向群众进行相应解说,除去个别官方兽医人员自身业务水平不足外,其主要原因是在目前的动物检疫工作中我们依然采用传统的“一把刀子”“一个钩子”“一双眼睛”的检疫模式,这和我们当前复杂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相比,动物检疫工作科学化水平不够高,检疫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只能通过以往经验去判断,导致检疫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偏差,整体检疫结果缺少可靠性,存在检疫工作达不到检疫目的的情况[1]。
2 解决措施
2.1 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强化资金保障
动物检疫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应将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给予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经费足额保证,完善与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以保证动物检疫工作的高效开展。另外,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地点建立检疫申报点。最后是在重疫病防治的同时更要注重动物检疫,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的正确导向[1],根据本地区动物检疫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宜的检疫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确保动物检疫工作可以高效开展。
2.2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壮大检疫力量
针对目前基层检疫人员少,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基层动物检疫队伍建设,增加县乡两级检疫工作人员编制数量。按照人事部门招考相关规定,面向全社会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录相关检疫专业的官方兽医人员,同时加强官方兽医资格考核和备案管理,大力培训乡村兽医人员,增加检疫公益岗位人员,并不断提高检疫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使出入境动物检疫工作和国内动物检疫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平台。
2.3 更新检疫设施及设备,引进先进的检疫设备
为了满足动物检疫工作的实际需求,必须为其配备先进的检疫设施及设备,同时做好检疫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先进的检验设备可以确保检疫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同时可以提高动物检疫工作效率[2]。一是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购买相关先进的检验检疫仪器设备,先进的检疫设备才能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提高检测速度,与现代化养殖更好地匹配。快速、可靠、准确的检测系统可以充分满足养殖市场的规模化发展[3]。
2.4 完善各项工制度,加强检疫监管
动物检疫工作要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产地检疫规程》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实施检疫,规范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认真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杜绝“隔山开证”、未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建立以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基础的检疫出证机制。
2.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电子投影仪、手机短信、各类杂志和现场讲解等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使其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养殖者知晓动物检疫,以及开展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从而营造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2.6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动物检疫工作开展好坏的关键,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上级部门一定要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相应保障。
3 结语
综上所述,有效的动物检疫工作是保障肉类食品安全,防止动物传染病传播[4],有害病菌扩散,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动物检疫工作,强化监管意识,不断优化和完善动物检疫机制,提高动物检疫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