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数字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021-12-03唐玉青
唐玉青
(南京审计大学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研究院,江苏南京 211815)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中国”。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1]。近年来,“智慧社会”和“数字中国”理念为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数字乡村建设增添了新路径。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建设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基础,以数字化技术提升乡村治理系统,用数字化发展推动乡村现代化建设,是积极打造“数字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走出一条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数字乡村建设道路。
一、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愿景
乡村振兴战略愿景,是立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愿景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嬗变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2]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使乡村治理的信息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新时代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愿景,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开端。
首先,数字乡村建设有着科学的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新时代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不同层面、全方位地规范推进乡村治理工作。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2019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再次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在这两个《意见》中都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很显然,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步入数字化时代,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正当时候。2020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2020年11月,由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中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发展。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目标。
其次,数字乡村建设有着数字条件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3]2020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数字乡村的试点重点是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和数字治理新模式。显然,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中,把大数据作为乡村治理的创新引擎,培育乡村治理模式的新增长点。近两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应用。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首要条件。据《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中统计,全国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贫困村宽带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86%。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达到1.39亿户,比上年末净增48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8%。在现有设施基础水平上,数字经济技术的赋能,使数字化越来越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数字乡村创新发展新高地。到2020年全国一共涌现5425个淘宝村,淘宝村的年交易额已经突破1万亿元,其中745个村过亿元,在广东甚至出现了一个破百亿的淘宝村。淘宝村、村播、众筹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数字乡村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正在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经济发展的内动力。
二、数字乡村建设的践行路向
“数据所蕴含的价值可以与材料和能源的价值相提并论,已经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并对整个社会以及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变革性影响。”[4]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带来了新机遇。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大力整合各种可支配资源,充分挖掘数字经济的潜力,以大数据、条数据、块数据、区块链等技术为基础,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开展一场大规模的乡村“数字革命”,推动乡村生产、生态、生活全面转型,探索一条以数字赋能撬动乡村建设的新途径。
首先,用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的“数字实践”。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5]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新技术和新业态,使乡村的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呈现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特征。从乡村治理主体上来看,大数据的发展使以往单一的治理形式转变为多元共治。也就是说,从以往乡(镇)为主要推动作用的治理转变为基层政府、村民、村委会、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呈现出“1+1>2”的共治主体态势。多元共治是对乡村治理主体关系的重构,更是对数字乡村的一种回应,体现了乡村(政府)与村民的平等关系,有利于提高村民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从乡村治理内容上来看,数字化的实践使乡村的党务工作、村务信息、财务明细等公共事务更加透明化、阳光化、具体化、可视化。这样不仅能够高效完成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而且增进了与村民的关系。此外,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手段,把党务工作、公共服务嵌入乡村治理,形成“互联网+基层党组织建设”“互联网+公共服务”等数字实践,实现了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治理。比如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探索出“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就是成功的数字乡村建设的范例。
其次,用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的“智能转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不断创新,世界上大部分农业发达的国家都把数字农业作为国家发展农业的重要战略。我国作为世界农业大国之一,正处在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的新阶段。数字农业的发展是时代紧迫的需求,也是农业强国建设的充分保障。数字农业是用现代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农业业态,以“信息+知识+智能装备”为特征,与以“土地+机械”为核心的传统农业有着根本性的不同。数字农业的“智能转型”主要体现在数字化支撑、数字化管理和数字化业务三个层面,构建政府、农户、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多方价值共同塑造的治理体系。把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体系、农业经营体系、农业供销体系,实现“互联网 + 现代农业”,这样就重塑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和售后,实现了数字农业生产效率倍增,农业结构升级、农业创新方式变革,使农产品全流程释放出数字经济的活力,让更多农村农民享受数字农业转型的红利。
再次,用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经营的“链上产值”。在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的背景下,政府、政策、专家学者、企业、银行、文明人的联合,使得“乡村经营”这词赫然出现在乡村振兴事业中。乡村经营鼓励采用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参与村庄的经营。近年来,乡村经营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但在大数据的浪潮中,确实存在一点难点,突出表现在:乡村经营信息的不对称;乡村经营数据的滞后;乡村经营流通难以实现“最后一公里”等等。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是实现美丽经济的美丽乡村,那么,借助数字推动乡村经营的“链上产值”,开启乡村经营新时代。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加快数字乡村经营,搭建经营集聚平台,为经营主体获取资源,向社会发布乡村信息,通过县长直播带货、农民“主播”、APP等新型形式为乡村引流,以乡村经营的数据链不断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利益链,充分保障农村农民的增值收益。
三、数字乡村建设的经验探索
数字科技赋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积累了宝贵经验。2018年习近平同志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突破应用,……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6]为了共享信息化的成果,促进农业、农村、农民等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借助数字科技之力加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改革和创新乡村治理格局,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的经验探索。
加快农业数字建设,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中数字乡村建设的根本前提。政府治理思维要从“如何借助技术来帮助解决治理问题”转换为“如何提高数据的利用能力来提升治理效益”[7]。农业数字化建设并不是简单的把农业和数字技术叠加在一起,而是从根本上把农业生产、销售和流通这一产业链进行全方位的深层次的信息化变革。在农业生产环节,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市场需求,实现实时气象监测、病虫识别监测、科学生产决策、专业化农技指导、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全程数字化功能,构建现代化“互联网+农业”,形成农业生产现代产业模式;在农业销售环节,运用数字技术和理念,把农产品的分选、营销全链数字化,孵育优质农产品,实现因地制宜,把不同的农产品与地区需求、消费水平进行精准匹配;在农业流通环节,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农村物流协同机制,使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协同合作,有效整合货源和运力资源,打通农产物资流通“最后一公里”。
加快农村基建进程,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中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保障。一方面,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实现乡村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核心。另一方面,完善的基础设施能推动大数据、条数据、块数据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在数字乡村中的运用。当前,数字技术虽然在乡村振兴中已有了较大速度的发展,但从实际来看,我国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提出,要搭建统一开放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包括国家农业农村云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智能预警分析,提高农业农村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未来要加快农村基建进程,为数字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基础保障,要围绕农村产业、乡村治理、农民文化等场景进行数字布局,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乡村数字建设的短板,激发数字乡村建设更多的新能量。
培育农民数字化意识,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中数字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因素。要让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8],要以农村为中心,以农民为核心,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增强他们的主体地位,培养他们的数字化意识,同时确保并激励农村居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培育和提升农民的数字化意识,不仅能够使农民融入现代信息生活,使数字经济服务于农村农民,而且也有利于培育更多地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发展装上“永动机”。一方面农民数字化意识的培育离不开数字乡村的建设环境。互联网的普及为农民提供了大量创业机会,大数据的红利开启了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人才配备,数字乡村的建设都为农民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有利条件。另一方面农民数字化意识的培育又造就了新型职业农民。他们通过互联网接受在线教育、移动互联服务和相关政策学习,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现代农业模式、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形成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这样一批批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
注释: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人民日报》2020年02月22日,第1版。
[2][8]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0页。
[3][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第260,115页。
[4]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块数据3.0——秩序互联网与主权区块链》,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第50页。
[6]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28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8-05/28/c_1122901308.htm,2020年12月10月。
[7]黄 璜:《政府对“数据流动”的治理》,《新华文摘》201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