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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12-03马文张唐永莲欧查辉

云南畜牧兽医 2021年6期
关键词:圈舍牲畜粪污

马文张,唐永莲,欧查辉

(1.泸水市畜牧服务中心,云南 泸水 673199; 2.泸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泸水 673199)

泸水市是一个县级市,全市以农业生产为主,位于云南省西部偏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全市总面积3203.04km2。泸水市下辖6镇3乡,总户数60346户,人口203977人。由于怒江流经全境,形成了“V”字型的峡谷气候带,海拔差异大,有明显的立体气候特征,大部分农村居民居住在怒江两岸。由于山高坡陡,相对平坦的土地较少,大部分土地坡度在25°以上,农村建房的条件极其艰苦,部分地方形成千脚楼、上楼下圈人畜混居的居住环境,从而导致一些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同时也不利于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从2018年开始,泸水市对人畜混居的农户进行了人畜分离整治,但是进展缓慢,2020年开始大力推进人畜混居圈舍分离建设改造,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居住环境的质量,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1 泸水市人畜混居成因及混居模式

1.1 人畜混居的成因

长期以来,泸水市的广大农村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商品经济意识差,并且交通不发达,在最初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为辅的生产模式下,广大农村居民在自家的房屋附近修建了牲畜圈舍,进行牲畜饲养,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同时,也解决日常的肉食品需求。由于在旧社会,盗贼猖狂,农户为了防盗,牲畜圈舍与房屋建得特别近,有的农户由于建设房屋的地块较陡,并且土地少,建设了千脚楼模式的房屋,为了利用楼下的空间,形成上楼下圈的房屋和圈舍,如同甲骨文里面的“家”,上面是“宀”,表示与室家有关,下面是“豕”,即猪,古代生产力低下,人们多在屋子里养猪,所以房子里有猪就成了家的标志,上楼下圈是一种古老的房屋,从而形成了人畜混居。改革开放后,泸水市的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部分农户建设了钢筋混凝土的平顶房,但是有的农户文化水平较低,对人畜混居的危害认识不足,没有有效改造圈舍,还是为了利用平顶房下面的空间,用于牲畜饲养,导致人畜混居的情况没有得到改善,一直处于人畜混居的状态。

1.2 人畜混居的情况

根据对全市农村养殖情况调查,全市人畜混居模式为以下3种。一是上楼下圈模式。该模式主要分布在泸水市的大兴地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4个乡(镇)。主要是由于山高坡陡,建设房屋的土地极不平整所致。据统计,2020年上楼下圈的人畜混居有12458户,占人畜混居农户16345户的76.23%。二是牲畜圈舍与农户共用一个院坝模式。该模式主要是由于农户土地面积少,难以进行独立圈舍建设所致。该模式全市9个乡(镇)均有分布,共有3270户,占人畜混居的20%。三是“握手楼”模式的人畜混居,主要为牲畜圈舍略低于房屋,但与农户住房较近,房屋与圈舍距离不足5m,该模式主要分布在大兴地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乡、鲁掌镇、六库镇等乡(镇),这个模式的人畜混居有617户,占人畜混居的3.77%。

2 泸水市人畜混居整治情况

泸水市的人畜混居圈舍分离整治工作与扶贫攻坚工作同步实施,但是前期进展缓慢。为了加快人畜混居整治步伐,2020年为了促进人畜分离,提升人居环境,及时下发了《泸水市人畜混居整治圈舍改造实施方案》和《泸水市人畜混居整治圈改技术指导手册》,针对“楼上住人,楼下养畜”的人畜混居现象进行治理,以建设独立圈舍或原址改造等方式,完善粪污收集池、干粪储存棚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强粪污处理力度和资源化利用。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是搬离建设牲畜圈舍,圈舍与农户的房屋距离不低于5m,建设面积不低于10m2;根据农户养殖规模的数量,配套建设不低于1m3的粪污收集池;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泸水市人畜混居分离整治圈舍改造档案管理模板》建立档案。2020年,经过对全市范围内的人畜混居进行排查,累计排查出需要进行圈舍建设才能达到人畜分离的农户5918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728户,非卡户1190户。截至2021年9月,全市完成人畜分离新建圈舍改造整治4728户,其中2020年完成3102户,2021年完成1626户,建设牲畜圈舍70920m2,粪污收集池5106m3;以圈舍与其他用房调换的方式完成了人畜分离1190户。至此,全面完成了5918户的人畜混居整治。

3 人畜分离中存在的问题

从泸水市开展的人畜分离工作情况看,集中安置的农户在搬迁的同时解决了人畜混居的问题。经过圈舍建设人畜分离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人畜分离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3.1 部分农户没有进行人畜分离,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全市需进行人畜混居整治的16345户中,由于农户不再从事畜牧业生产或者没有能力从事牲畜养殖以及建盖新房屋等原因,从而不需要圈舍建设就能达到人畜分离标准的有2733户,进行异地集中安置的有7694户,需要圈舍建设才能达到人畜分离的有5918户。目前,新建圈舍改造了4728户,以圈舍与其他用房调换的方式进行人畜分离1190户,主要是由于建档立卡户有3000元的补助资金,而非卡户因没有相应的补助,因此建盖新圈舍的积极性不高。

3.2 以养殖小区方式进行分离的极少,环境整治效果不佳(在易地安置点建设养殖小区,存在疫病防控风险)

泸水市在开展人畜混居圈舍分离整治中,只有鲁掌镇腊黑玛堵安置点建立了一个45户的集中养殖小区和上江镇义路桥易地安置点建立了一个16户的集中养殖小区,并且这两个养殖小区是为集中安置的农户建立的。其他的人畜分离都是以农户单独建立圈舍的方式进行人畜分离,对人居环境的整治效果不佳。究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地块可以建设集中养殖小区。

3.3 人畜分离不彻底,与村容整洁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由于部分农户受到宅基地条件限制,难以按照标准距离建设牲畜圈舍,导致分离不彻底, 有的农户原来为上楼下圈的混居模式,经过圈舍搬离建设,虽然进行了人畜的分离,但饲养规模增加,以及无法及时消纳畜禽粪污等因素,造成在农户居住环境周边充斥着家畜粪便的气味,与村容整洁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人口居住密集的村落,如上江镇的新建村、付坝村等。

3.4 未进行雨污分离,粪污收集池建设不规范,导致粪污外溢

泸水市人畜分离的圈舍建设,要求配套建设不低于1 m3的粪污收集池,同时要求对粪污收集池进行密封处理,防止粪污外溢。但是由于广大农村受到环境条件限制,以及对建设粪污收集池技术不熟练,没有进行防渗漏处理,导致125户的粪污收集池建设不规范,收集池与养殖规模不相符,粪污外溢严重。大部分圈舍没有进行雨污分离,到雨水天,雨水带着粪污到处流淌,导致污染严重,特别不利于疫病防控。

3.5 无粪便存储棚,不利于粪便的发酵利用

经过对全市广大农村的调查,普遍存在没有粪便发酵存储棚,牲畜粪便采用圈舍积肥和圈舍周围堆积的方式进行发酵,由于农村一般都采用散养的方式饲养家禽,家禽对粪便不断扒翻,导致粪便四处扩散,影响了周围环境,也不利于发酵利用。

4 人畜混居圈舍分离改进措施

4.1 加强引导,全面进行人畜分离的圈舍建设

人畜混居不仅会导致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也不利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如导致肺结核、炭疽病、布氏杆菌病、禽流感等和一些寄生虫病在人畜之间的交叉感染,也不利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因此,必须加强引导,全面开展人畜分离的圈舍建设,把没有进行人畜分离农户的圈舍搬离农户房屋,达到一定的生物安全距离,以促进人居环境的进一步整治和保障人体健康,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4.2 按照生物安全标准进行圈舍选址

为进一步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有利于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养殖户应因地制宜,按照《泸水市人畜混居整治圈改技术指导手册》的技术规范进行选址,房屋通道和牲畜通道的出入口应独立设置,尽量远离,开设在不同方向。根据养殖规模进行圈舍建设,养殖规模较小的在房屋附近建立独立畜圈,楼下牲畜迁入独立畜圈饲养;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农户,选择在距离村民居住区100m以外的区域建设独立畜圈。圈舍建设包括圈舍、储粪棚、粪污收集池、雨污分离管道,要求储粪棚建盖挡雨顶棚,四周有高20cm以上的墙体,防止粪便四散;粪污收集池设盖板密闭,内壁四周用水泥砂浆抹面粉刷,防止粪尿渗漏四溢。同时所有圈舍实行雨污分离,减少粪污对环境的污染,促进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

4.3 合理安排土地,建立集中养殖小区,提高农户人居环境

集中养殖小区,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今后应安排一定的土地建设养殖小区,把农村分散的养殖集中到一处,有利于粪污的统一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建设养殖小区,有条件的应该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农户自主养殖的必须加强对农户的培训,强化疫病防控。

4.4 不同畜禽品种独立圈养,避免疾病相互传染

由于泸水市部分农户养殖牛羊的同时又养殖猪禽,因此,要引导农户将不同牲畜的圈舍独立建盖,圈舍之间留1m以上的距离,或者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避免疾病相互传染。同时,鼓励发展专业化饲养,提高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之间各种疫病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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