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 委派会计工作问题的几点探讨
2021-12-03冯旭
冯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上海 200086)
一、会计委派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意义
(一)确保财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防止数据失真
由于被委派会计受过专业培训且独立于被委派单位,因此可以严格依法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核算和监督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
委派会计管理和监督贯穿于各单位的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强化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一项内部控制制度。它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进一步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监管,堵塞财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有助于提高被委派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在会计委派制度下,委派会计人员经过严格选拔和定期的培训,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综合素质、工作能力都比较突出,除了需参与到日常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外,还需投入到预算和决算的编制,项目执行进度的管控,项目绩效的评价和跟踪,年度财务信息的公开等等。对提高中小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很有助益。
(四)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会计委派制最大的特点是使会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不再是一种从属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当委派人员在行使职责时,所受到的干涉因素大大地降低,避免了“领导定调子,会计填数字”等行政干预,从源头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特别是在近几年,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梳理整顿、历年沉淀资金的清理上缴,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任务艰巨,角色难定位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面临越来越多的财务问题,比如,预算制定是否科学,决策是否合理,经费使用是否规范,税收是否合规,项目运行时是否匹配预算,项目绩效如何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能否实现等等,这些问题都和财务管理息息相关。这些变化必然打破传统上的会计定义,给财务工作标准带来了巨大改变,业务涉及的内容在拓宽的同时对财务工作质量也提出了新要求。此外,原应由单位作为参与主体的相关事务,在会计委派后,顺理成章得都由委派会计参与经办,很容易模糊会计主体责任。
(二)会计委派制度实施的预期效果与现实成绩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首先,有些被委派单位把会计委派制当作是上级部门的一种行政干预,对委派人员存有防范心理,“架空”委派会计人员,视委派人员为“局外人”,使之失去监督职能。其次,有些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撤销了原本单位的财务岗位,出现了委派会计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最后,委派人员可能存在受到利益的驱动,不能够真正达到委派会计制度目的,使会计委派制流于形式。
(三)对委派人员的管理和激励有待于规范
目前,为确保委派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虽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规范,但是在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方面仍需有完善的空间。由于被委派单位规模大小不一,委派人员间的工作量相差很大,而委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均在财务委派中心,整体绩效水平偏低,因为与被委派单位的待遇不挂钩。另外,政治待遇低。与同期在其他单位的财务人员相比,上升空间有限,不少委派财务在某单位财务岗位深耕多年、却无岗位上升通道,不少资深财务成为 “终身会计”,极大地影响委派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委派会计工作的挑战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正式实施,为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在新时期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尤其对事业单位委派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对轮岗制度的挑战
岗位轮换制度是委派会计的特点之一,作为内控规则之一,为了避免长期趋同,委派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在同一单位任职不超过二轮,一轮三年。新制度实施后更注重财务数据的延续性,资产的管理,往来账款的追溯清理等。在现实中,确因各种原因,委派人员频繁轮换,反复交接难免会出现衔接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也不利于一个单位长期的管理和委派人员的成长。
(二)核算、复核工作量增大的挑战
委派会计因地制宜,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分管的内容略有差异,但是总跳不掉“管家”的角色。新会计制度在传统预算系统会计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相接”的会计核算模式。要求会计核算具备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性特点,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挑战在于会计人员需要熟练掌握新的制度要求,在没有任何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思考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双基础”和“双报告”的工作模式下也就意味着双倍的工作量,如何理顺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关联和差异都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对资产核算管理提出了挑战
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引入折旧的概念,对固定资产管理、核算都提出了新要求。部分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在现实工作中出现未将全部资产纳入会计核算的情况,导致资产长期账实不符等问题,无法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全面性原则,影响财务信息真实性。同时,资产监管力度不足、资产管理流程不明确等因素,都增加了资产核算管理的难度。
(四)对财务信息系统的挑战
其一,目前财务自动化功能信息系统不完善,导致原可以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双分录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顺畅运行,需要花费更多地精力去审核系统生成的信息是有误,使得本可以通过信息化减轻核算的工作负担实际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其二,财务系统和其他系统之间的数据端口没有完全打通,以致数据的获取还需要通过手工填报,效率低出错率高。
四、提升委派会计工作的对策
(一)明确职责,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相关法
从单位规章制度层面规范操作,明确责任。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工作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权责,明确各个运行环节中每个部门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以避免相互推诿、业务拖沓等情况的发生,尽可能做到权责对等。尤其需要正确处理委派人员及被委派单位领导之间的关系、委派会计人员和原单位的会计人员的关系。委派的会计是内控的一种方式,三者应形成合力,使部门工作更顺利、有效、规范的运作。
建立完善的委派人员的工作利益激励和制度约束机制。作为委派的会计人员被赋予了财务监督的使命,可是在执行中却没有相应的地位。应该健全会计委派制度,包括监督约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人员激励制度,让权利与义务对等、绩效与业务挂钩、职业发展有规划等。调动委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委派员工的经济待遇,增强委派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一方面,双分录平行记账增加工作量需要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管理精细化需要重视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人员只有依靠信息技术才能促使单位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产管理、财务系统等更加规范、真实、有效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信息,使决算报告,财务报告更加清晰、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以及预决算执行情况,从而增强财务报告的精准性、可比性,有效性,提高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在满足日常会计核算和信息编报需求之外,打通信息平台间数据不互通的壁垒,将单位各部门的业务信息做挂接,或者直接抓取数据,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替代传统的人工管理,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的同时提升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提升委派会计自身修养,发挥好领导参谋与助手作用
委派会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快速发展,对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委派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技能培训,并时刻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体系,才能够达到新会计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不仅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还要拥有过硬的财务知识技能、丰富的工作经验及较强的判断能力。另外,委派会计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委派单位财务管理,对内要坚持核算有为,积极通过数据分析支持单位的各种业务决策,使财务充分参与决策事项的事前规划和事中、事后监督控制,真正将财务成果转化到单位管理中去。并对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以充分表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为管理层进行短期甚至中长期决策服务。对外要站在单位管理层面,用良好的心态、过硬的沟通协作能力加强同财政、上级主管部门、本级单位、银行、税务等联系协作,实现合作共赢,“上传下达、独当一面”,实现财务管理从单一到综合管理的重大转变。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强了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在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财务管理职能被赋予了更重要的地位,委派人员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通过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建立健全会计委派相关制度法规,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委派会计自身技能和修养,管理前移等措施,能更好地促进委派会计工作的进行,进而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