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到生活
——试论“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培育的影响及路径再建构
2021-12-02唐伟
唐 伟
(四川外国语大学 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重庆 400031)
一、引 言
工匠精神培育是中国工业产品提质保量的关键,也是一个国家从工业化生产大国变身为精品化生产大国的主要非物质生产路径。在以往发展过程中,基于一种对生产环节的重视,工匠精神的培育往往被视为一个工人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职业素质及实践伦理的形成,爱岗、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工匠精神,被认为是国家或管理者在生产中培育的结果。但是,随着现代化发展,工匠精神形成过程中的非生产一面也逐渐得到了强调。例如,在关于自我牺牲型领导对员工工匠精神的影响研究中,邓志华、肖小红等[1](2020)就曾经指出了不同领导风格对员工工匠精神培育的影响。他们认为,通过自我牺牲式的领导方式,如任务分配、奖酬分配和权力行使等方面的自我奉献,员工的心理所有权和工作使命感都被激活,而工匠精神就是这样一种工作深度卷入并高度敬业的集中体现;在关于主体意识对工匠精神作用机理的研究中,葛宣冲、 邸敏学等[2](2019)则从工人主体意识的培育出发,指出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工匠精神培育的重要性。他们认为,在企业经济组织的生产过程中,职工的主体意识对工匠精神的实施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因为主体意识是人对于自身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我觉悟。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只有将自身作为企业主体,才能激发职工对企业归属感,实现个体劳动有效性。此外,从一种高等教育课程的角度出发,一部分学者也强调了学校职业教育过程对个体劳动者职业精神的养成过程。例如,在关于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过程的研究中,夏果平、谭德礼等[3](2019)就曾经指出,在当前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部分学生之所以工匠精神缺乏,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劳动有一种异化认知,所以,要让学生树立正确劳动、工作理念。这一点,在部分研究者关于矿业学院专业课程如何培养学生“工匠精神”的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4]。
对此,作为一种管理学分析视角,邓志华、葛宣冲、夏果平等人的研究虽然指出了领导风格、职工主体地位提升及高校课程设置等非生产因素对职工个体工匠精神培育的重要影响,但是因为生活视角缺乏,所以使其研究仍然存在较大局限。在关于现代性的自我认同研究中,吉登斯[5](2016)曾经指出,在现代社会中,个体成员一个最重要风险就是本体性问题的缺失。他认为,在一种现代性不确定背景下,个人生活体验感的缺失,给社会成员带来的共同影响就是,他们更多依靠“传递经验”而不是“传统经验”来体验自身。由此,这就导致,抽象专家系统和脱域机制成为人类社会主宰,生命本质意义在缺失。在关于工匠精神培育的研究中,领导风格调整、职工主体地位提升及高校课程设置固然是一种非生产因素的强调,但因为仍然具有非常强烈“专家话语”色彩,所以使其原有“生活意蕴”没有得到强调。这一点,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体现。例如,在关于剧变草原与牧民栖居意义的变化研究中,张雯[6](2010)就以内蒙古草原牧区经济体制改革为例,指出了看似理性的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对草原“整体生活意蕴”的破坏。因此,“生活世界”研究,对工匠精神培育具有非常重要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该如何展开进一步分析?对此,一部分研究者关于劳动者生活轨迹的研究,给了我们较大启示。在关于留守经历与新工人工作流动的关系研究中,汪建华[7](2014)曾经指出,频繁的留守经历对城市新工人的工作特征有着较大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为,有留守经历的新工人相比其同辈群体,会表现出更高的工作流动性;有留守经历者相比其同辈群体,在体力工种上要比在非体力工种上表现出更高的工作流动性;这一点,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例如,在关于家庭劳动分工对男女新生代不同农民工求职成功率的影响研究中,王鸥[8](2019)就曾经指出,在中国,留守女童之所以比留守男童在成年后更容易找到工作,原因是她们在早期留守经历中就已经经历了家务劳动的性别再分工。由此,这表明,在进入正式工作领域之前,工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实际上就已经受到了其前生活过程的潜在影响,而非在脱离生活世界之后才铸就。而在中国,工匠精神培育固然具有强烈社会再生产意味,但这一社会隐性影响领域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在以往研究基础上,通过对“生活世界”的解析,来分析和探讨在工人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为什么“生活世界”对工人影响如此重要;以及在这一影响过程中,“生活世界”又是如何对工人工匠精神培育发挥作用的;而要让“生活世界”对中国工匠精神培育有更好发展及启发,我们又应再建构什么样的分析路径。
二、“生活世界”的涵义及其特征
在关于社会交往行动理论的解释中,哈贝马斯[9](2001)曾经将“生活世界”视为一种不言而喻的地方性知识背景。他认为,在人们交往过程中,行动者的目的和意图是各不相同的,但是,人们又是如何在一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系统中达成一致的呢?对此,他认为,这就是“生活世界”的功能,即有了“生活世界”,人们就可以在一种共同的语言或文化背景下,对对方意图和目的进行理解和解释。当然,这种理解与解释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着一定的遵从与原则。这种遵从与原则既可能是一种礼仪规范,也可能是一种“社会默契”,还可能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社会传统。但是,这种规范、默契及传统又是如何形成的?哈贝马斯论述了“生活世界”形成的三种路径:第一,文化;第二,社会,它表现为制度秩序、法律规范以及错综复杂而又井然有序的实践和应用;第三,个性。通过它,行动参与者在不同的互动语境中捍卫自己的同一性。
对此,我们认为,在“生活世界”的形成与分析中,虽然哈贝马斯强调了文化、社会及个性三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及其对“生活世界”发展的影响,但是,由于缺乏一个多元的实践化面向,所以,使其仍然处于一个被建构的结构化状态。在关于“生活世界”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视角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曾经批评了部分西方学者只重理念而忽视实践的倾向。他们认为,批判人类异化,呼吁向理想世界回归,固然是一种好意,但也容易陷入空泛。所以,要从生活视角透视工匠精神培育,实践方式就必不可少[10]。这一点,也在其他学者研究中得到体现。例如,在关于法律观念如何建立的过程研究中,吕鹏[11](2018)就曾列举了帕森斯的“规则内化”与常人方法学的“意识建构”两个概念来予以解释。他认为,如果说学习法律还只是帕森斯所说的“规则内化”过程,而用自己的理念分析与解释法律,则是行动者在既有结构前提下,利用个人能动性对规则的一种权宜性理解。只要观念存在或继续内化,行动者的这种权宜性理解就不会停止,直至这种意义一致性(行动者之间)能够最终完成。
由此,基于以上理解,从工匠精神的具体培育过程出发,我们对“生活世界”做出如下定义,即它主要是指作为一种共同文化生活背景的个体互动及实践场域。在这一场域中,文化、制度、规范等外在社会背景能够将以一种内容一致而又各具理解差异的主观实践方式对个体内心世界进行形塑,在这一形塑过程中,某种具体行为的本质意义(如产品生产等)会逐渐得到主观行为者的一致认同、理解及遵从。具体来讲,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先验性。所谓先验性,就是已经外在于我们当下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知识。在谈到为什么人类社会的相互交往何以成为可能时,许茨[12](2011)曾经使用了一个“类型学”概念。他认为,人类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由各种完全得到限定并且具有明确属性客体构成的世界,我们在这些客体中运动,它们抵抗我们,我们也可以影响它们。”那么,这种限定是什么呢?许茨认为,就是各种类型化的人格和知识。因为,这种人格和知识在当下行动者出生之前,就已经形成和铸就。行动者需要理解和“参悟”的就是要将这种已经先期存在的人格及知识内化,并以公众所期望方式,扮演好这个角色。而根据我们对“生活世界”的涵义概括,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我们在对“生活世界”的实践互动过程中,必须重视既有知识的掌握及学习,因为,这些既有知识既是分析社会实在结构的基础,也是构成社会实在机构的重要类型学知识。它先于先动者存在,带有很强烈先验性质。
第二,实践性。所谓实践性,主要是指“生活世界”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行动者生活于其中,并塑造和变化关系于其中。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日常“生活世界”相关联的研究中,有研究者曾经指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认知改造功能。他认为,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品欣赏,主体“生活世界”去除了科学的、概念的结构性遮蔽,还显现出在自我的统率下,凭借意向性,在时间之流中构造世界、呈现自身的状态。这种“构造”,在群体层面,是新的社会规范或社会“默契”形成;在个体层面,是过去的“世界”在主体内部“沉积”[13]。在中国,一件手艺、一幅作品,固然是美学趣味的体现,但是在遗产传承背后,却是一种个体精神的承接与熏陶。而在上述承接与熏陶背后,实际上正是“生活世界”对个体行为倾向与思维模式的影响和构造,因为正是在这一社会互动实践过程中,主体开始产生个体理解,并逐渐趋于一致。只是这种趋于一致,不会是一种庸俗社会关系形成,而是一种非功利性理念超越。
第三,多样性。所谓多样性,主要是指个体“生活世界”的差异性特征。在关于现代性的风险、后果研究中,吉登斯[14](2000)曾指出了现代社会的一大便利,就是形成了时空分割。他认为,在一种超时空社会分割机制下,个体可以克服空间或物理距离限制,实现一种不受地域限制的行为互动交流。但我们认为,这在一种不带有传统意义或传统情感的社会世界中是可以实现的,但对于沉浸于日常“生活世界”的普通互动者来说,地域和时空不仅仅是一个身体所在之所,还是一个意义之所在。在关于地方性知识创制与日常“生活世界”关系的研究中,有研究者就曾指出了独特生活位置及地理空间对个体行动者所具有的意义。他们认为,在中国少数民族现代化过程中,尽管不少传统文化因附在条件缺失已逐渐失去其独特意义,但是在部分民族群体较为聚集区域,传统风俗和习惯仍然有着较为良好保存基础[15]。所以,分析“生活世界”,就必须注意到这一领域所呈现出来的文化多样性,因为“生活世界”不仅是一个实践之所,还是一个包容之所,即通过这种包容,“生活世界”可以使人更加容易意识到知识的平等性以及实践智慧的多样性。
三、“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培育及特质表现
在关于东西方文化、哲学的比较研究中,梁漱溟[16](2010)曾经指出了不同社会背景对人们行为影响的有效性。在上文中,我们既然已经指出了在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生活世界”有着重要影响,那么,作为一种具体实践场域,这种培育又是如何体现的?对此,可以从“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培育的“潜性”影响方式及主要表现特质体现出来。
(一)“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主要培育方式
在中国,作为一种潜性影响方式,工匠精神的培育范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潜移默化的方面:
第一,铸就惯习。所谓铸就惯习,主要是指行动者可以通过“生活世界”的实在结构或知识库存,形成一种有利于具体工作过程的行为倾向和习惯认知。在关于如何做好一个体育爱好者的研究中,布迪厄[17](2001)曾以体育运动中的分类现象为例,指出了体育消费对不同生活习性的影响。他认为,作为一种身体活动形式,体育可能只是一种个体生理或肌肉群的锻炼,但从其所背后隐含社会意义来看,体育则是一个斗争场所,因为它“像其他任何实践一样,是统治阶级各阶层之间、也是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对象……那里进行着关于合法身体和身体的合法使用的定义的斗争,斗争牵涉到能动者们关于如何界定身体的体育使用的斗争。”在这里,“生活世界”作为一种外在知识结构及场域,固然是常常“消隐不见”的,但作为一种前社会实在结构,实际上已深深参与到个体习性铸就与锻造之中。而探究工人生活习性差异,自然要注意到这种已经存在的前生活或社会知识结构。
第二,自省文化。所谓自省文化,主要是指行动者一种内在意识结构的转变。在关于文化自觉的一些理论思考中,费孝通[18](2003)曾指明了文化自觉的意义。他认为,文化自觉可以使“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 ‘自知之明’,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 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固然强大,但是人们也不断经受着外来各种社会思想及理念影响。所以,如何确立自身社会主体位置,找到一个行为最基点,是处于现代和传统交杂之中的国人必须理性思考的一个问题。在工匠精神的培育过程中,“生活世界”作为一个个个体实践所建构的日常互动场域,主体要从意识上改变自身,固然要有内在自信和勇气,但更应该像胡塞尔所说的那样,悬置各种社会条件,时常关照和觉察自己的内心,以一种文化内省或内纠方式来实行这种个体意识改变。由此,一种强大的价值信奉和理念才能被树立起来。而也只有经历了这一过程,行动者主体才能实现一种个体意识的“自主”与“自渡”。
第三,净化理念。所谓净化理念,是指在“生活世界”体验过程中,行动者可以通过自身觉悟过程,破除意识遮蔽,探求一种作为本质的人性真实与社会价值意义。在关于生活世界的体验研究中,有研究者曾经指出了个体对生活实在本质进行追寻的重要意义。例如,在关于欧洲社会科学发展特征的研究中,胡塞尔[19](2000)就曾经指出,时至今日,欧洲社会科学已经陷入一种危机之中,这种危机就是在一种过于符号化的语言系统及知识中介的“共谋”作用下,事实本身让位于了一种理论解释。要化解这一危机,就应该实现一种现象层面的还原,将一切认识活动追溯到最后源头,即“我自己”的一种动机。对此,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要求我们在树立生活信念时,应该让个体行动者以一种最为纯粹的倾向、理念去面对可能被遮蔽的个人工作、生活,用一种最不屈服或妥协的勇气,以实现一种人性普遍的“真”。因为,作为一种工匠精神方面的意识形塑,只有这样一种解释世界的求真动机与目标,才能让“生活世界”中的行动者对工匠精神培育产生一种内心认同。
(二)“生活世界”中工匠精神主要表现特质
在“生活世界”,既然行动者以一种“侵染”和“体验”的方式得到培育,那么这种精神体质又是如何体现的呢?对此,从工匠精神的描述角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尽心、负责。所谓尽心、负责,主要是指行动者在工作态度上的极其投入。在论述传统工匠的一个显著特质时,刘建军[20](2016)一个观点就是,在生产力较为低下年代,尽管工匠通常是要依靠其手艺来生存或吃饭,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在某些特定时刻,工匠会与其加工对象处于一种融合状态,进而实现一种主客体的内在统一。这种融合与统一,就是一种最佳工作品质的体现。对此,我们认为,这在现代生活过程中,就是要求工匠们具有一种清晰生活目标。因为,作为一个个体社会实践者,当这些劳动者带着他们的前知识储备库存来到一个非个体生活空间,其首要目的虽然可能是通过一种社会生活实践获取一种个人生活物质拓展,但在生存背后,其在“生活世界”所“浸染”的各种熏陶,仍然会使他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保持一种特有个性纯真。例如,在关于制造业新生代农民工工匠精神量表的开发和验证中,有研究者就曾经指出,在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尽管精业敬业是工匠精神形成的必备因素,但是将现有工作当成是一辈子事业和价值追求的维度仍然对工匠精神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生活世界”能够让行动者形成一种尽心、负责态度[21]。
第二,多元视角。所谓多元视角,是指一种创新态度的建立。在《致命的自负》一书中,哈耶克[22](2000)曾经以社会主义发展为例指出,对于社会行动者来说,人们很难完全使用一种计划态度,因为,作为一种社会复杂系统,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所以,对于世界多样性,哈耶克认为,这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个体能否通过这种多样性实践一种社会创新的精神培育。这一点,在其他学者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例如,在关于创新需要具备哪些社会因素的研究中,熊彼特[23](1990)就曾以经济发展周期过程为例指出,所谓创新,就是要引进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的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组合引入到新的生产体系中去。而在这里,所谓引入“新的生产函数”,实际上就是要求生产者或实践者对其他世界维度有一种包容认知。因为,只有这种外在社会维度,才能对个体的内在认知局限形成一种启发。所以,“生活世界”可以以其多样性,为工匠精神形塑提供另一种有效路径,帮助其树立一种创新品质。
第三,善于坚守。所谓善于坚守,主要是指行动者的一种志业精神。在关于“工匠精神”的要素谱系、生成逻辑与培育路径研究中,有研究者曾经指出,所谓“志业”就是能够满足“个人内在利益”的职业,它使技艺传承者呈现出一种“非此不可”或“金不换”的内心独特追求。在工业化大生产之前,工匠对器物的不断锻造及打磨,看是一种简单机械重复,但是没有一种静得了心、耐得住寂寞、下得了苦功夫的专注精神,这种社会生产实践活动实际上是很难继续坚持下去的。在工业化时代,器物制造过程不需要长时间打磨,但是物品的审美价值、独特韵味以及至善至美等特征仍然要有工匠的匠心独运。而工匠这种气定神闲、存乎一心的志业精神,无疑不是生产过程突然爆发或短暂激情,而是来自“生活世界”中长期对事物本真性质追寻与思索[24]。因此,这实际上是对个体体验者提出了一种思维层面的要求。因为,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行动者只有这种不断追寻和思索,才能关乎到其个人内心,形成一种类似韦伯意义上的新教伦理精神。例如,在关于德国工匠精神阐释研究中,有研究者就以自身观察为例,指出了德国人志存高远、善于坚守的基础生活伦理,在他们日常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弥漫”[25]。所以,对于“生活世界”的真正“浸染者”,他们往往会被赋予一种善于坚守的真正工匠品质。
四、“生活世界”中工匠精神培育的实践障碍
在上文中,尽管我们已经指出,工匠精神的培育及路径生发,与“生活世界”都有着密切关系,但是在现实领域,为什么工匠精神却又并不曾体现出以上内涵的全部特征?对此,有研究者将其视之为一种个体化技能在机械化大生产条件的不再体现,但是,从社会发展宏观结构来看,我们认为,其现实原因和实践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现代化术语垄断
所谓现代化术语垄断,主要是指在日常“生活世界”发展过程中,虽然工人生产因现代科学技术引进,得到突飞猛进发展,但这种观念由于并未经历“生活世界”彻底审视,因而使其陷入一种个体思维迷惑。例如,在关于科技如何让人类变得更加“理性”的研究中,哈贝马斯[26](1999)就曾以人们交往行动中的谬误为例,指出了“生活世界”一种被殖民化现象。他认为,作为一种个体生活领域,生活世界的运行规则本应是爱和情感,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种社会交换工具,金钱、货币及权力,却成为了生活领域主要运作工具。所以,这就导致“生活世界”本应倡导的一些真实理念及价值失去了本应固有的内在号召力,使其不再能对个体精神培育起到应有启迪作用。这反映在“生活世界”的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就是在一种效率及数量的目标替代及思维压制下,“慢工出细活”、“工作应尽善尽美”等工匠精神理念被逐渐放弃,求新、求快反而成为一种生产方式主流,工匠精神的培育也逐渐在这一异化过程中失去自身“市场”。
(二)工厂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
所谓工厂作为一种基本生活方式,主要是指在主要手工业作坊时代,工人生产与生活是分开的,“生活世界”作为一种意识塑造机制,可以影响到工人价值理念形成,但是,到了机械化大生产时代,工人的生产与生活却融为了一体,生产原则代替了生活原则,因而导致其原有精神净化功能得不到发挥。例如,在关于上世纪50年代计件工资制度是如何导致国企工人分化和激励异化的研究中,有研究者就曾以某工厂实践过程为例,指出了这一效率优先原则对工人日常生活过程的具体影响。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多劳多得”的计件工资制度本来在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方面具有重要引导作用,但实际实施结果却是计件工资制度不仅阻碍了工人内部技术革新、交流,还影响了团队作业与任务分配。原因是在当时中国,计件工资虽然存在,但也存在计时工资,这就使得某些高等级任务如试制新产品、指导低技术工人、编写和修改技术手册等耗时较长、却又必须存在的工作,在计件工资实施时没有被正视其技术工种差异和脑体倒挂尴尬,所以很快,一些需要人的智力与创新品质的领域就出现无人选择从事的局面,正常社会生产也受到极大影响。对此,作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计件工资虽只是一种激励方式改变,但却是对极度重视公平制度及理念的人们行为选择倾向的一种较大冲击。因此,不应轻易予以实施[27]。这反映在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就是“生活世界”需要独立。在这种独立过程中,如果“生产”不能树立起一种与之相对应的理念及原则,那么,工人的效率、利益理念就会成为人们主要行为选择。
(三)人的异化理念
所谓人的异化理念,主要是指在“生活世界”发展过程中,工匠精神培育的一种虚假理念被作为观察重点,而工人与社会的一种个体式共谋却并没有被有效揭露出来。例如,在关于人是如何被现代科学技术所“俘获”的研究中,张一兵[28](2018)曾以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的观点为例,指出了在新的社会生产时代,无产阶级连心灵世界也被数字资本主义所剥夺现象。他认为,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如果说无产阶级被剥夺的是技能知识;在电气化时代,被剥夺的是生存知识,那么到了网络时代,他们被剥夺的就是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因为,作为一种世界认知方式,在非现代化技术时代,如果说理论还可以起到一种帮助行为者作出有效选择的实践功用,那么到了网络时代,这种选择已经被消除,人们与其他行为者的交流,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沟通,都由自动装置建构起来的屏幕点击完成的。所以,这就导致行动者能够自己独立去观察、选择和反省的“我思”被根本废除了,一种系统性愚昧、功能性愚蠢出现。这反映在工匠精神的培育过程中,就是在现有社会世界已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如果个体精神塑造不深入探寻“生活世界”的真实实践意义,把具体生产及生活之根锚定在自身价值呈现领域,那么在一种社会性符码误导下,工匠精神培育将只拘泥于一种外在符号层面肤浅解读,缺乏自有内省功能提升。
五、“生活世界”中工匠精神培育更有效路径
在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既然行动者存在着现代化术语垄断、工厂被视为一种替代生活方式以及人的理念异化等现象,那么要克服这一问题,扩大“生活世界”影响,重新建立起“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培育有效性,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一个更丰富的实践理论体系
所谓建立一个更丰富的实践理论体系,主要是指在中国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工人应该摆脱“唯生产服务”的影响,将具体生产内涵奠基于其精神“生活领域”。在关于外来女工的生活世界与城市融入研究中,有研究者曾指出了“生活世界”对农民个体融入的意义。他们认为,作为一种现代化发展目标,农民工生活适应与社会融入是城市化进程必然结果,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各种传统社会规范影响与公共政策的排斥,使部分女工在城市社会融入上出现极大负面影响。因此,要使中国农民顺利完成这一社会发展过程,就必须透过其生活世界表层图景,发现其潜藏着的影响女工顺利适应的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深层结构[29]。这一点,在其他学者的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例如,在关于乡村儿童生活世界认识路径优化过程的研究中,有研究者就从现象社会学角度,指出了儿童日常生活对其生命存在意义影响[30]。所以,在中国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要使其生产、生活更加有效,就应该从工人具体生产、生活过程出发,建立一个更丰富的实践理论体系。这个更丰富的实践理论体系,应该不仅包括日常生活世界中真善美的提倡,也包括工人不过度追求功利主义、金钱主义思维的形塑。由此,“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培育的“侵染”功能才能更加明确。
(二)树立一个更正确社会分析目标
所谓树立一个更正确社会分析目标,是指对各种导致工匠精神培育异化原因的寻找。在前文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工人生产、生活过程中,其价值理念之所以出现异化,除去各种负面理论影响,还与部分社会错误认知有关。即作为一种精神价值理论体系,工匠精神的培育,本意是希望通过一种纯正理念倡导,引导工人在实践技能实施过程中,从惯习“铸就”、文化“内省”以及理念净化等角度出发,将生活世界的尽心、负责、多元视角以及善于坚持等特征注入生产过程,使其成为一种工人生产优秀品质。但现在问题是,在一种不利于个体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部分管理者对工匠精神的培育主要是着眼于一种个体利益或社会财富增加,从而使其培育目的和方向从思想形态塑造转变为了物质数量建造。由此,这就导致工人在没有“生活世界”原初精神指引下,只呈现出一种操作熟练、过程刻苦的表面特征,而那种愿意主动投入、责任强烈和追求事物至善至美的动机明显缺乏。
(三)形成一种更浓厚“地方性知识”氛围
所谓形成一种更浓厚“地方性知识”氛围,主要是指在中国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看到人的精神变化的影响,还要看到背景、文化传统、知识底蕴等“生活世界”自身构建源头的丰富。之所以还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在前文中,我们指出了“生活世界”对工人工匠精神的各种培育及建构,但作为一种元理论形态,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种具有精神培育功能的“生活世界”也是需要不断予以关注的。因为在中国,尽管我们的“生活世界”可能并不缺乏外来知识及理论传统的启发,但在自身元素的建构上,那些立足于本土、发扬于本土的标准、话语可能更具有号召力和感染性。例如,在关于中华工匠精神的渊源与流变研究中,有研究者就曾列举了千百年来部分为中国工匠所一直恪守的各种行为准则,如在劳作中要做到 “重道、求道与体道”;在生产中工匠须 “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按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等等[31]。所以,在中国工匠精神培育过程中,“生活世界”的构建固然要多样、包容,但是,其立土之根、精神之源,则还是不能远离其固有本质。唯有如此,“地方性知识”氛围才能愈加浓厚。
六、结 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人生产过程中,中国工匠精神培育之所以出现各种不利局面,主要与部分研究者对“生活世界”的忽视有关。即作为一种新的分析视角,师徒关系调节、主体意识培育以及高校课程调整等研究,虽然看到了非生产环节对工人工匠精神培育的重要影响,但是生活视角的缺乏,从而使其仍然存在较大局限。所以,要克服这一局限,就必须转换分析视角,加强对工匠精神培育本质分析。因为,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工匠精神培育受到“生活世界”极大影响。它在提供主体基本知识背景库存时,也具有先验性、实践性和多样性等特征,它可以通过铸就惯习、内省文化和净化理念等方式,使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呈现出一种“尽心、负责”、“多元化视角”以及“善于坚守”等特征。所以,“生活世界”研究与工匠精神培育密切相关。但是,在强调“生活世界”分析重要性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生活世界”行动者特征与工匠精神培育之间的转化并不顺利,因为,作为一种不良社会观念的广泛存在,现代化术语垄断、工厂被视为一种替代生活方式以及人的理念异化都对工匠精神培育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建立一个更丰富的实践理论体系、树立一个更正确的社会分析目标,形成一种更浓厚的“地方性知识”氛围。由此,工匠精神才能得到更好培育,“生活世界”对工匠精神形成的影响也才能得到更全面、深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