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模式下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2021-12-02万书亮王瀚朔
万书亮,王瀚朔
(长春大学 音乐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当今社会就业压力倍增,对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职业教育以培养实践技能为主的人才教育理念符合时代的需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之中。贯彻落实校企合作不仅能够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培养市场需要的人才,也能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变革,提高我国整体教育水平。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1]。在校企合作模式下,高职音乐人才的培养更倾向于音乐演出的实践型人才。如何让学生的理论知识与演出能力双向发展,如何更好地与当地文化市场对接,成为校企合作模式下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不可回避的难题。
一、国内外的校企合作模式
“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但实际上,19世纪末德国的“双元制”就已看作“校企合作”的开端了。由于对新兴专业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日益增长,发达国家出现了此种人才培养模式,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英国的“三明治制度”、日本的“产学合作”等都是校企合作的形式,只不过各有侧重,人才教育体制也有所不同。
德国出于制造业的传统优势,对技术性人才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十分重视职业教育,形成了“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建立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行的双规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对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不同要求以及整个人力资源市场的运作规则,均会对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以及特定办学模式形成产生影响”[2]。与德国相比,美国则更多地重视发挥市场在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使制造业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对人才技能水平的要求,形成了“生涯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没有严格的区分,而是强调每个学生都应参与到职业技能的学习中,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二者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虽各有不同,但都有政府的支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我国,校企合作模式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的“工读结合”,但对这一模式进行系统研究要在新世纪之后,起步比较晚,水平也有待提高。研究大致经历了从模式研究到机制研究的过程,学界深入剖析了这一教育模式的构成机制,试图从理论高度对校企合作模式进行宏观把握,进一步推进其在我国的实行,提高合作水准。
我国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本土经验,将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进行了推广,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因为观念比较落后,体制不够健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很多企业对办学教育并不了解,也没有参与到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课程建设、人才培养、专业考核等任务仍由学校来承担,对校企合作的理解仅限于提供对口的实习岗位;学校也仍遵循传统的理论知识教学,对行业动态、市场情况缺乏足够的认知。双方都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没能就职业人才培养方向进行有效的沟通,培养出来的人才总是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还有一些企业虽然给高校带来商业订单,但仅仅是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榨取短期价值,而非精心培养人才。
为平衡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利益关系,提高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水平,政府的参与必不可少。与简单的校企两方合作不同,政校企三者的关系更加稳固,也更具合理性。政府作为三者中的统筹主体,具有沟通协调人才培养方和人才使用方的纽带作用。此外,政府还能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为职业人才的培养保驾护航。但是,我们在强调政府支持的同时,也应该注意避免政府包办职业教育的现象,让行业、企业参与到办学中来,改善单一的办学主体,形成多元的办学格局。
要提高我国当前校企合作水平,使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更加深入地融合,关键在于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在于明确政府、企业、高校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政校企三方的深度合作下,职业院校将会形成全新的管理体制,重新整合三方的优势资源,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表面。
二、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的特殊性
音乐属于艺术范畴,艺术类职业教育与工科类不同,专业庞杂且各具特色,相应地,人才培养体系也势必趋向多样化,其专业特性对人才审美素养的培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从音乐学科的角度看,它与其他艺术学科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音乐运用的物质材料是声音,声音通过人的听觉传导到神经中枢,经过听众的理解与想象形成最终的情感表现力。可以说,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也是情感的艺术,其思维方式更偏向抽象思维,它的表现效果既与演奏者的技能水平相关,也与受众的鉴赏能力相关。不同的演奏者对同一篇曲谱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以贝多芬的《月光曲》为例,不同版本各有千秋,理查德·哈塞尔的“月光”似情人含情脉脉的目光,轻柔而克制;而巴克豪斯的“月光”则是初时温声细语,如同婴孩床前母亲温柔的低唱,到了第三章整体曲调陡然变化,诡谲的氛围弥漫在黑夜之中,如同乌云蔽月。因此,如何培养学生形成创新意识、提高个人审美能力,在高职院校音乐人才培养中,可谓一大重点和难点。
音乐专业学生受学科特质的影响,往往心理更加敏感,这在专业学习上有一定的优势,便于体会乐曲中细微的情绪变化,但也容易形成脆弱的“玻璃心”。人才的特殊性决定了高职音乐人才培养不能像工科职业教育一样仅仅将教育的重心放在技能的提升上。高职音乐人才培养不仅要关注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更要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在就业问题上,如何增强学生自信,改善“玻璃心”,是各高校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此外,高职音乐专业学生往往需要比其他专业具备更强的表现欲。在人才培养上,教师与学生要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给学生展示自己的机会,高职院校要搭建才艺比拼平台,提供更多同台竞争的舞台,锻炼学生的心理素质,形成稳健的台风和从容不迫的气度,为以后进入就业市场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校企合作的时代趋势下,必须将日常教学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不能再墨守成规,而是要根据当地文化艺术市场对本专业的需求灵活设置,真正让学生成为适合舞台发展的表演型音乐人才。为此,必须要将原有课程体系中内容重合、定位相似、与用人单位需求脱轨的课程重新整合,制定真正符合当地艺术市场需求的课程体系。企业也有必要参与到高校课程建设中,更好地表达自己需要的人才类型,以双方的有效沟通促进音乐人才培养,实现校企合作的有效落实。
三、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的创新策略
1. 建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高职音乐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人才的审美能力。当前高职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上主要以音乐鉴赏课为主,教师专注于乐理知识的讲解,缺乏对音乐创作、音乐演出的教学,课堂整体而言比较枯燥,学生兴致索然,难以形成情感共鸣,对提升自身审美素养作用有限。教学方法也较为陈旧、单一,往往是教师主导,介绍作乐曲作者和创作背景,逐段进行分析讲解,学生只是被动接受,没有参与课堂的生成。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丰富音乐课程内容提供了契机。在课程设置上,高职院校要与企业一同商议,将市场人才需求放在首位,提高对音乐创作、音乐表演课程的重视程度,将课程范围扩大到音乐的各个领域,如舞台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方法上也应该进行革新,相关专业教师李媛提出将“行为导向教学法”运用到高职音乐教学中[3],增加师生互动,提升教师教研能力,不失为一种良策。
高校的课程改革必须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企业的协助必不可少,为了双方互惠互利,企业(如吉林省交响乐团、长春电影交响乐团等当地的音乐表演团体)应提供一些能让学生直接参与研究、分析和设计的项目。学生可以在校内和企业的导师共同指导下开展实践研究,给学生实际演奏的机会,让学生学以致用,在实地登台演奏中感受演出氛围,锻炼心理承受能力,提高舞台表现力,为日后就业选择奠定良好的基础。
2. 完善“双师制”“双导师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高校的师资力量直接影响职业教育水平,针对当前我国高职年轻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欠缺的现状,若要提升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效力,必须将教师培养与学生培养双向进行,从而达到良性循环的效果。
“国际经验表明,培养‘双师型’职教师资离不开行业、企业的真实生产环境”[4]。只有打破高校与企业的隔膜,让市场环境融入高校职业人才培养,高校与企业才能在利益的驱动下协调发展。
教师在企业兼职,打磨自身专业素养,企业将商业演出的机会带进校园,学生的演出、实习、毕业设计展示等活动安排到合作企业进行,高校教师与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等都是校企合作建设师资力量的重要举措。此外,高职院校要定期进行教师专业培训,举行教学经验研讨活动和教师技能大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及教研能力。
3. 以产学研为中心的三维导向人才培养
产学研在我国发展晚、起点低,也实现了巨大突破,但至今并未形成一套全面的成熟体系。国外相关文献研究表明,不同的参与主体于其中均应发挥着同等主体作用。但在我国当前涉及的几个方面主体地位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这使产学研模式下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流于形式,甚至对产学研的实施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为改善此状况,建设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建立以产学研为中心的三维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1)以课程为导向实施跨界融合培养
以课程为导向实施跨界融合培养,目的是在当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产学研用的视角下构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年级”的多元课程教学、实践体系,不但使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纵向交叉,也可使产学研用互相渗透。例如将音乐教学与美术、舞蹈结合起来,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审美能力。
(2)以实践为导向实施协同合作培养
基于当前实践与实情,开展跨学科实践、跨领域实践,以构建产业、学校、研究机构、用户共同参与的扁平化实践网络。
(3)以交流为导向实施拓展交融培养
首先,通过不同学科的协作,构建跨学科教科研平台;其次,通过产、用、研、学主体的协同努力,构建跨领域的交流平台;最后,拓展学校与行业机构的深度融合,构建多元的教学、实践交流模式。
4. 建立多元的培养实效评估模式
校企合作是产学研的继承与发展。为克服产学研模式的不足,真正地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培养艺术人才,需要对策略实效进行多元评估。
(1)高校职业教学条件评估
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注重教学硬件条件,高职院校要通过开展教学条件评价,确保音乐演出的实训场地硬件设施完备,乐器品类齐全,满足多媒体教学条件,且有较高的使用率。
(2)高校职业人才培养评估
高职院校搭建学生专业技能比拼的平台,建立较为全面的人才评估体系,对音乐人才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学生是否已达到理论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合格标准,是否满足企业对复合型技术人才的需求。
(3)高校职业教育师资建设评估
首先要对高职院校满足“双师制”条件的教师数量进行统计,并对其进行年底考核,争取扩大“双师制”教师队伍;其次,应加强对教师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技能的评价,将校内师生互评和校企联合评估落到实处。
四、结语
在校企合作的热潮下,基于高职音乐人才培养的特殊性,校企合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要落实到办学模式的调整上,通过建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音乐人才培养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完善“双师制”“双导师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建立以产学研为中心的三维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和多元的培养实效评估模式,将行业前沿、市场需求完全贯穿于整个职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真正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