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家具行业排污许可申请填报难点及解决方法
——以福建省某家具生产企业为例

2021-12-02林萍

福建轻纺 2021年12期
关键词:技术规范挥发性废气

林萍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013)

为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我国于2016年正式实施了排污许可制度,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行“一证式”管理,要求企业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提出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这是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企业是排污许可申请填报的责任主体,准确填报排污许可信息至关重要。以家具企业为例,2017年家具行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2019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HJ 1027—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用于指导家具行业排污单位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但是,目前我国家具制造行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生产工艺相对落后,且大部分企业仍然采用传统上落后的手工喷漆作业,废气产生环节多、产生量大、产污量不易估算,因此准确填报存在一定难度。

本文结合家具行业的产排污特点,以“福建省漳州某家具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例,从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规范性方面,分析该类企业在申报排污许可证中存在的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法,为家具行业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 家具行业的排污特点

家具类生产工艺流程中涉及的产排污环节包括:基材加工处理、涂装和施胶、组装等生产单元,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为废水、废气和工业固体废物。

废水主要来源于金属家具制件的表面前处理,如酸洗、磷化、水洗等工序,污染物以有机物、重金属为主。

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有机废气,其中粉尘来源于基材加工工序,尤其是木料板材的切割、打磨、齐边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涂装和施胶车间使用黏合剂、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辅料中的有机成分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甲醛、酚类、漆雾(主要成分为苯类、酯类等)及其他VOCs。家具类型不同,涂料的类型和涂装工艺会有所不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也会不同。该部分废气产生量大,污染性强,对车间内工人的身体健康及周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VOCs排放是家具行业废气污染物的控制重点。

2 家具行业排污许可的适用范围及许可信息

根据国家环境部颁布的HJ 1027—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该标准适用范围为: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以及其家具制造排污单位、木门窗制造、定制家具制造、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的木玩具制造以及其他有涂装工艺的木质、木质工艺品制造等企业[1]。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是目前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文件明确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依法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文件规定对于纳入项目所在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实行重点管理,除重点管理企业以外年使用10 t以及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黏剂(含稀释剂、固化剂)、年使用20 t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黏剂的,有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为简化管理[2]。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生产运营情况如实核定有机溶剂的使用量,若企业运营满三年的,溶剂、涂料或胶黏剂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来确定,运营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使用量按投运期年最大量确定,若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确定[2]。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一经确定,就不得擅自降低管理类别。

排污单位申请材料许可信息主要是载明事项和许可内容。其中载明事项包括:排污单位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许可内容主要是废气、废水的产排污节点、排放口、对应的污染因子和许可排放限值等。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结合对多个家具类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平台审核和现场检查,以“福建省漳州某家具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例,简要分析该类企业在申报排污许可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3.1 主要产品及产能、原辅材料信息

“福建省漳州某家具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木制品家具和金属制品(主要包括展示货贺、挂具、五金制品、运动器材等),涉及产品种类较多。企业申报时主要产品信息填报不完整,产能也不规范,没有把套、包等折算成件数,以致无法正确反映工厂实际的生产状况。建议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应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中确定的主要产品类型及产量来填报。

根据HJ 1027—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的规定,原辅材料信息只要填报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原料和污染治理设施所用的辅料。根据该公司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有关的原料主要是聚氨酯色漆、聚氨酯底漆、环氧-聚酯粉末涂料及底漆面漆稀释剂、磷化液、脱脂剂、表调剂等,污染治理设施所用的辅料主要是活性炭吸附剂。企业在填报上述原辅材料时未注明是成分是溶剂型或水性,原辅材料遗漏了聚乙烯酯乳液胶黏剂、挂具绿胶。对于溶剂性涂料、稀释剂及胶黏剂应填报其中的VOCs含量、甲醛含量、涂料中重金属含量以及密度,水性涂料及胶黏剂应填报密度、含水率有扣水后VOCs含量。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磷化液应备注其主要成分,通过成分分析可以判断废水成分里是否含有第一类污染物——镍。原辅材料信息填报完整,才能更好地判断生产过程中废气、废水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并确定特征污染物。建议家具企业填报时应同步提交所填报的原辅材料的检测报告,可为核发部门审核确定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提供依据。

3.2 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因子及排放口

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因子及排放口的填报是家具类排污许可申报的难点和重点,尤其是产品种类多的企业,生产线多条、工艺复杂、产污环节较多、车间污染物排放口多,填报时会出现产污环节内容不完整,各废气排放口的主要污染因子遗漏,漏填废气排放口,污染防治设施不属于可行技术但未提供能够实现达标排放证明材料等问题,影响申请表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家具生产线的废气产污环节一般来源于木工或金属加工工序、施胶车间、涂装车间的漆房、烘干固化等。其中木工或金属加工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是粉尘,金属制品表面的前处理若涉及到酸洗工序,则会产生酸雾排放。施胶车间、涂装车间的漆房、烘干固化等工序根据原辅料的使用情况,污染物一般为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甲醛和特征污染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系物及醇类、酮类等)。企业填报时应该根据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来筛选特征污染物,同时也要对照技术规范中所列产排污设施对应的污染因子以及本项目执行的DB 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因子,不能遗漏主要污染因子。

此外,由于家具厂废气排放口较多,应注意排气筒设置的合理性。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对于废气排气筒规范化整治要求,排放同类污染物的2个或2个以上的排气筒(不论其是否属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影响生产、技术上可行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成1个排气筒。例如,某些家具厂车间内既有底漆喷漆房,也有面漆喷漆房,若这2个喷漆房连在一起,废气只能从一个排气筒排放。对于已经设置了2个排气筒的家具企业,填报排污许可申请表时应在整改要求里填报合并,并承诺后期加以整改[3]。

3.3 废水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家具厂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金属家具磷化槽废水、前处理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全厂综合废水的污染物指标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磷酸盐指标,其中磷酸盐指标仅针对具有磷化工艺的金属家具制造企业。同时,对于金属家具生产中采用磷化工艺的生产废水应根据磷化液的成分单独填报第一类污染物——镍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设施名称及工艺。

对于生活污水是单独排放市政管网的,应单独填报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的污染物种类、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去向及排放口类型等内容。

3.4 无组织排放信息

厂界无组织排放信息填报不完整,无组织排放废气是以厂界监控点确定无组织许可排放浓度,技术规范中确定的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但有地方污染排放标准的,应按照地方排放标准确定。

对照DB 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企业申报时废气无组织排放遗漏了苯、甲醛、乙酸乙酯指标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根据已颁布的GB 37822—2019《挥发性有要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应填报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浓度限值。

3.5 固体废物排放信息

家具生产企业未要求固体废弃物许可排放量,但应按技术规范管理要求分别填报固体废弃物的来源、种类及处置措施。尤其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性固体废物,如废脱脂液、废酸液、废表调液、废磷化液等金属表面处理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性废物,应分别填报其产生量、处置方式及处置量、排放量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3.6 自行监测信息

家具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污染源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企业申报时常见问题主要是污染源的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有组织废气中涂装、施胶车间易遗漏污染因子苯、甲醛等。监测内容填报不规范,有组织废气污染因子的监测内容应填烟气流速、温度、压力、含湿量、含氧量、截面积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即非甲烷总烃指标)监测点位除厂界以外,还应依据已颁布的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的规定,考虑厂区内监控点的监测内容。

废水污染源易遗漏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和雨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指标的监测内容。

4 建议

排污许可证申报具有内容多、涵盖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家具排污企业作为责任单位在申报排污许可证时应严格按照HJ 1027—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家具制造工业》的环境管理要求,熟悉本单位的工艺流程、产污、排污等情况,通过专业培训来加深对技术规范的理解,并有效结合项目的环评报告、治污方案、工艺流程等技术文件,不断地提高申请材料的填报水平。

猜你喜欢

技术规范挥发性废气
铈基催化剂在挥发性有机物催化燃烧治理中的研究进展
基于HS-GC-IMS的无核黄皮果实挥发性风味物质分析
《纤维比电阻仪校准规范》等8项纺织行业计量技术规范发布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规范 刮水电动机、液压制动钳团体标准发布
以高标准促高质量——山西高粱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扫描
船舶废气脱硫蒸发冷却器数值模拟
有机废气处理方法探讨
液吸汽提法处理粘胶废气中二硫化碳的研究
基于热水器除菌技术规范的相关概述与分析
Water is Found in Moon Roc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