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内容·方法: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三重向度
2021-12-01胡海鹏谭长峰
胡海鹏,谭长峰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0)
作为横亘古今的经典命题,“利益”乃是“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1],亦是“人们为之奋斗的”[2]动力源。在探索与追求利益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关系,我们称其为利益关系。对利益及利益关系的反思,则形成了利益观。中国共产党人正是经由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在不断反思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史进程中的利益及利益关系中,渐次形成了关于正确认识利益及科学处理利益问题的总的观点与看法,即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本文以特定历史时期内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作出较大贡献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利益及利益问题的重要论述为文本依据,力求在发生论、本质论、方法论三重向度的凝练与总结中,对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作出相对全面的阐释,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的内在逻辑作出更为系统的阐发,以期为深刻理解与把握党的理论成果提供有益补充。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生成理路
梳理与阐释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前提就必须“考查它的历史起源”[3],即回答该思想“从何而来”的问题。
(一)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为依循
任何一种理论“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4]775。经典作家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作为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已有的思想材料”,其内蕴的立场、观点、方法是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灵魂与精髓所在。
作为解放无产阶级的“批判武器”,马克思主义学说代表的是无产阶级的立场,内嵌于其中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自然而然是以无产阶级为立场,也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立足点与出发点的。马克思曾鲜明指出,共产党人不仅“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5]285,而且是在“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5]306。换言之,共产党就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它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最近的目的。同时,马克思还指出,共产党因其“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所以成了无产阶级运动“始终推动前进的部分”[5]264。当然,这种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5]283,即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事实上,我们还可以从《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反杜林论》等诸多著作中找到经典作家立足于无产阶级立场所作出的关于利益及利益问题的系列科学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为了生存所要从事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要生产满足自身“吃喝住行”[4]1002等基本生存需要的生活资料。利益就是在这些需要的满足中实现的[6](即需要是利益的来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分工更加具体化与细致化,进而带来了个人利益(无产阶级的利益)与共同利益(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之间矛盾的出现。这些利益矛盾最后集中表征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于此,社会历史向前迈进的每一步应当说都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利益则是这种矛盾运动内在最根本的动力(即利益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我们把他们这些囊括利益来源、利益本质、利益作用等在内的关于利益基础理论的论述,与囊括利益矛盾、利益冲突、利益纠纷等在内的关于利益应用理论的论述,统称为经典作家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基本观点。这些基本观点之所以能够释放理论效力,用以引导实践活动,最根本的缘由在于其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譬如: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挑明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了两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表现;运用矛盾分析法揭示了阶级斗争产生的物质根源即利益冲突与利益纠纷;运用系统分析法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剖析中阐释了利益关系的本质即“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4]209。
应当承认,经典作家关于利益及利益问题的思考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的时空语境下构建的,不可避免具有历史的针对性与局限性,但蕴藏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因其源自实践且经受过实践检验的缘故,继而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用以透视与破译中国利益问题的直接理论来源。
(二)以中华传统文化义利观为依凭
中华传统文化义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思想创生、理念创构的基础性材料,亦是中国共产党人思索破译现实利益问题的宝贵经验借鉴。
回溯中华传统文化义利观的演变历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古人关于利益及利益问题的看法更多在“义”与“利”的争辩之中得以彰显。于“义利之辩”中形成的理论成果大抵呈现以下四种样态。一是“重义轻利”。众所周知,“义”向来都是中华民族所追逐和崇尚的一种精神旨归。这主要源于“义”本身所倡导的个人对国家与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即强调个人要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至上,这对于巩固封建阶级统治与维护社会安定大有裨益。“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礼记·大学》)、“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章句上》)等类似的论述虽千差万别,但藏匿其中那种以“义”来治国安邦的思想当无异议。二是“舍生取义”。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民族大义可以牺牲个体自我的生命,这是对“重义轻利”思想的发展与升华,是一种更高的精神境界。“二者(生与义)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鱼我所欲也》)与“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可以视为是“义”与“利”两者发生冲突时的一种极端表达。三是“重利轻义”。这是与“重义轻利”相反的一种形态,更为注重对“利”的阐发,更为强调“利”在“义”发挥作用过程中起到的基础性作用。“崇利而简义,高利而尚功”(《盐铁论·非鞅》)与“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韩非子·难二》)就是这一观点最好的明证。四是“义利并举”。持有这种观点的思想家认为“义利并举”既能避免“义”对“利”的主宰与取代,以致于出现“义”至高无上,“利”逐渐式微,进而达到“舍生取义”的现象;也能避免过分重视“利”,继而忽视了“义”在国家与社会发展之中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以致于出现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现象。辩证地看,“义”与“利”是相得益彰、互为前提的。一来“利”是“义”实现的基础与前提的。人们只有在生存的物质利益得以满足之后,才有可能开始探讨道德伦理。二来“义”是“利”实现的保障与条件。如若道义在人们追逐利益的路途中时常缺席,违法犯罪等危害国家利益与侵害人们利益的行为则会频繁显露。为此,古代圣贤提出“利者,义之和也”(《易传·乾文言》)、“义,利也”(《墨子·经说下》)、“义与利者,人所两有也”(《荀子·大略》)、“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春秋繁露》)等。凡此种种,无不表明中华传统文化对义利兼得、义利合一的孜孜以求。
不可否认,中华传统文化义利观与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两者的阶级立场判然有别。前者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具有明显的阶级局限性;后者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但是中国共产党人所提出的鼓励坚持合理的局部利益、以“兼顾”的方式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等思想,均是从中华传统义利观中获致养料。
(三)以现实利益问题为依照
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是在回应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各个历史阶段所产生的现实利益问题中持续性出场与在场的理论,是以理论创新的方式来“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5]11。
中国共产党人对现实利益问题的思考,最早应当追溯到建党初期。当时的中国深陷于积贫积弱、内忧外患的苦难深渊之中,无数志士仁人的救国举措均以失败告终。随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相互勾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在三者的多重围攻中一步步受损,领土主权沦丧、经济主权丧失、人民持续受压迫,中国也因此进入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历史进程之中。如何维护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面临的最大现实难题。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主权与人民生命安全等在内的利益虽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的利益问题却持续涌现。政治上,美国力图通过拉拢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达到拒绝承认中国政权以及阻碍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目的,政治利益问题严峻;军事上,国民党负隅顽抗,美国处心积虑制造军事演习与军事冲突,国家安全利益问题接连出现;经济上,举国上下百废待兴、万业待举,人民群众物质利益如何能得到有效的满足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巨大考验。随后,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党和国家许多正确的方针政策没能得到很好的坚持与贯彻,社会生产力呈现出停滞或后退的态势。人民温饱难以解决的问题也一直延续到了改革开放初期,并成为这一时期中国最紧急且最主要的任务。伴随着中国以自主姿态加入全球化与现代化的浪潮之中,中国的社会面貌便从以往同质型社会向多元化社会转变,各种利益诉求在与日俱增的同时,侵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也频发。譬如:境外敌对势力借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冷战结束的国际环境大肆进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大搞分裂中国、搞垮中国共产党、唱衰社会主义之事,国家利益一度面临挑战。历史步伐进入到新时代,“我们面对的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7]。这种变局的显著表征之一就是世界利益格局与国际利益秩序的调整,新兴国家利益诉求增多,既有利益国家拒斥这种变化,国际利益冲突与矛盾一触即发。不仅如此,社会思潮跌宕起伏,“历史终结论”“社会主义失败论”“中国崩溃论”等不绝于耳,“普世价值观”“民族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沉渣泛起,不断冲击着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危害着我国的文化安全。同时,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社会结构的调整,让人民群众在物质利益得以保障的基础上更加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利益的满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时代困境不过是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在创设过程中所要解决的特殊历史阶段的一些较为突出的利益问题,并不意味着它所回应的时代问题仅限于此。
二、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本真要义
“抓住它的实质”是管窥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内在堂奥的最“科学的分析方法”[8],即回答该思想“内容为何”的问题。
(一)以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世界共同利益为思想内涵
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基本内容包含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世界共同利益三个部分。其中,人民利益是根本、国家利益是核心、世界共同利益是追求。
以人民利益为根本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价值追求。从利益的客观维度而言,利益由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构成,这两者都由人民群众所创造、也由人民群众所享有;从利益的主观维度而言,利益表现为正向感受和美好追求,如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这些感受也必然以具有意识和主观能动性的人为主体。因此,人民群众是利益的绝对主体、唯一主体,利益是历史的、现实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够离开人民群众抽象地、纯粹地谈利益。基于此,中国共产党人关乎利益的论述之中人民利益无疑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一席,其一切行为举措都是在人民利益这一轴心思想的引领下展开的。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9]1095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标识。“为人民的利益工作”[9]1004是党一切活动推进的价值旨趣。如此言之,是因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10]。二是把人民利益作为评判的价值尺度。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最高行动准绳[11],也是党用以“衡量一切工作得失”[12]的价值圭臬,亦是党用于检验实践是否往正确航线前行的试金石。三是把人民利益作为支撑点。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欲使革命取得胜利,争取人民的支持是必要的,而这种争取须通过满足人民的利益来获得。随后,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人无不将人民利益作为号召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之中的共同运思基点。
以国家利益为核心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外活动的基本理据。国家利益指的是一个国家用以满足本国人民生存与发展之需的全部物质与精神因素的总和[13]。因不同阶段的主要任务不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利益的表述于不同时期的侧重点不尽相同。战争与革命时期,毛泽东并未直接使用“国家利益”一词,而是用“民族利益”来代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当时领土与主权遭到了列强肆意的占领与破坏,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在此时与国家利益并无二致,且“民族利益”较之“国家利益”更能唤醒全体中华同胞共同抵御外敌入侵的决心。由此可见,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利益的认知更侧重于国家主权独立、国家领土安全等国家生存利益方面的审视与考量。新中国建立之后,因受资本主义国家封锁与敌视的影响,我国采用了意识形态主导国家外交政策的战略,提出了“一边倒”政策。和平与发展时期,作为“国家利益”的明确提出者,邓小平指出,“国家利益”是我们处理国际关系的“最高准则”[14]330,同时强调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应当归属于国家利益之中。之后,江泽民提出的新安全观,胡锦涛提出的共同构建和谐世界的国家利益观,以及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提出的囊括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无不表征一个事实,即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国家利益的看法随着时代语境的变化,内容日趋丰富与完善。
以世界共同利益为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话语体系中,世界共同利益指向的是“自由人联合体”的共同利益,即全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的利益。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所倡导的“虚幻的共同体”,即代表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有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人在沿袭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世界共同利益的运思范式基础上,提出了诸多新论述。毛泽东在第二次帝国主义战争的语境下指出,分散于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共同利益”[15],即维护世界正义与和平的共同利益。邓小平强调,第三世界国家之间没有什么“根本的利害冲突”[16]。江泽民指出,中国共产党一直都致力于“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17]。胡锦涛认为,不论是发达国家抑或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树立共赢理念,扩大各国之间的利益汇合点[18],形成一种合力,推动世界发展。行至新时代,随着全球化向纵深发展,地区冲突问题、全球生态问题、南北发展问题等日益显现,成为了扼制人类发展的重要因素。建立一个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的呼声愈加强烈。为此,以价值共识为前提、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共同目标为纽带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运而生,其以共赢的理念代替了以往零和博弈的思想,倡导各国在照顾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推动世界共同利益的实现。
(二)以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为内在结构
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内在结构是由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两部分构成。其中,物质利益是基础架构,精神利益是顶层架构。物质利益决定精神利益,精神利益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影响或者制约物质利益。
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以物质利益为基础架构。恩格斯指出,人的每次行动最直接的动因源自物质[19]。换言之,对于物质利益的追逐乃是人类活动开展的最根本动因。毛泽东正是看到了物质利益对于人民群众与革命的重要性所在,即人民群众的柴米油盐能否得以满足是关乎中国共产党人能否调动其积极性投身于革命之中的一个前提性条件,所以他提出了一句至理名言:“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20]邓小平提出的实现四个现代化,实际上也是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利益的同义语表达。江泽民和胡锦涛以“经济利益”一词更加具体形象地言明物质利益所指的内容。习近平则以脱贫攻坚战彻底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物质利益需求。回望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进程不难发现,当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物质利益为基础时,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取得成功——土地改革、“一化三改”和改革开放的成功就是最直接的明证;但是一旦忽视物质利益的根本性作用,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偏离正确的航道——“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就是最明显的印证。
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是以精神利益为顶层架构。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现实境遇不同,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两者的论述侧重点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中国革命与建设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进而促使了中国共产党人更加关注物质利益的探讨。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生产力水平的极速提升,人民群众对精神利益的需求度日渐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人对精神利益的关注度日渐增加。在这一点上,中国共产党人尤为强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即引导人民群众在面对利益问题时,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要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21]。
当然,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因时代的变革与中国社会的变迁,自然会在不同的时期与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理论样态,但最基本、最核心的仍然是关于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探讨,其余的内容均是对这两者的延伸与发展。
三、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建构方法
全景式理解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须从方法论维度加以拓展,即从内在规律抑或经验层面加以延展,进而回答该思想“何以建构”的问题。
(一)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
合规律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能够持续发展与有效发挥作用的理论前提。如若一个理论未能够行走在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轨道之上,假使在短时间内获得了显现,但也终究难逃被实践与历史淘汰的命运。
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合规律性深刻体现于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实践的渐进过程之中,深刻反映于中国共产党人对不同阶段时代课题与时代特征的精准把握之中。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形成了一系列符合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层面的理性认知。无论是在革命时期,抑或是在建设与改革时期,中国社会所创造出来的生产力都还难以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程度。换言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还未能够使人完全游离于利益之外。这样视域下的个体势必会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不过,社会主义的功利主义显然有别于资本主义社会所提倡的追求实际成效或者利益最大化的功利主义,同时其也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剥削阶级狭隘的功利主义的超越。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是“无产阶级的”“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9]864。这一论断实际上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人政策制定的基本准则。邓小平“从长远发展的利益着眼”[14]279,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改革开放初期提出了要大力推动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的发展,并先后做出了“三步走”“五十年不变”“一百年不动摇”等长期规划和战略决策。江泽民的“社会主义义利观”[22]、胡锦涛的“群众利益无小事”[23]等论断都是基于20世纪末与21世纪初的国情提出的。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语境下,习近平则以“中国梦”“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形象化的概念回答了中国与世界未来发展要怎么走、走向何方等重大问题。同时,他指出,在国家、民族范围内,人民利益的至高无上性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利益基础,此时人民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在世界范围内,人民利益的至高无上性则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利益基础,此时人民利益表现为全人类利益。
从中国共产党人的言论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内在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不仅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合规律性的,而且也是合目的性的,具有鲜明的价值旨向,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可以说,一部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演进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人致力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史。不论历代中国共产党人以何种理论形态来表征其对利益及利益问题的观点与看法,最根本的追求都是要实现一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高级的联合体。
(二)坚持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是一个层次分明、内涵丰硕的综合性理论体系,它不仅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在正确认识与处理利益及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对具体问题的微观把握,也涵括了中国共产党人从宏观层面对不同要素与内容进行优化与调整,以确保理论能够用以指导实践。换言之,它坚守了局部性与整体性相统一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生发是一个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整体运行过程。它的整体性彰显于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之中。从理论动态而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有一个不断完善与演进的历史进程,即经历了萌芽与探索(1921—1948年)——形成与曲折(1949—1977年)——重构与推进(1978—2011年)——丰富与发展(2012年至今)四个阶段。从理论内容而言,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在基本立场(人民立场)、观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基本观点)、方法(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价值旨趣(以共产主义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与以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最终的价值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在核心主题(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发展)、理论视野(在利益多元化的世界格局中找寻利益共识,以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利益观走向世界,为世界的发展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可行性实践策略与方案)上也具有相同性。
如果说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整体性是从顶层设计层面谋划了现实利益问题解决的宏伟蓝图,那么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局部性就是在这宏伟蓝图指导下的具体表征,即思考如何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利益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利益问题的审视与考量需要以更全面与更谨慎的态度待之。既要从经济利益问题(国企改革所产生的利益矛盾、非公有制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城乡之间的利益矛盾等)、政治利益问题(权力腐化问题、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利益问题等)、文化利益问题(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的利益矛盾、文化产品内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等)、生态利益问题(全球生态失衡、气候变暖问题等)、社会利益问题(社会就业困难、社会保障匮乏、利益差距扩大化等)等展开探讨,也要从国内环境(考虑不同阶段推行的方针政策及理念的导向性与对群众利益的影响力度等)、国际环境(考虑我们倡导的利益共同体的可接受程度、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经济危机的影响等)展开思索。
(三)坚持批判性与建设性相统一
从思想史论域来探讨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不能仅仅依靠理论的正面性阐释,还须从批判性视角来廓清理论本身的边界与内涵。如此言之,既是因为不同立场与意识形态主导下的利益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歧,分歧的积累加剧了不同思想体系之间的对抗与纷争;也是因为不同主体之间理论与实践水平的差异性,致使理解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差,甚至出现了系列错误的言论与举措。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错误的、非科学的利益观,大抵上有如下三种表现:一是在思维方式上渲染“极端论”。长期以来,在利益观的思想领域内,极端强调物质利益的作用,而将精神利益置于悬空状态的言论有之;极端重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的言论也有之;反之,极端倡导个人利益至上的言论亦有之。二是在攻击目标上主打“怀疑论”。国内外的敌对分子为了诋毁与唱衰中国共产党,进而对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所代表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阶级立场提出了质疑,试图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渗透开拓空间。三是在实践路径上推崇“教条论”。在现实的实践中,存在着部分人冠以遵循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为指导原则之名,来行教条化与僵化该思想之事,即凡事的开展全然不顾中国的实际状况如何,均从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之中找寻行动的依据。这种行为不仅对于理论指导实践作用的发挥是有害的,对于理论本身的发展也是不可取的。分析上述现象可以看到,这三种行为均表露出有意曲解、肆意篡改抑或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人利益观的企图。对此,中国共产党人在批驳中给予了明确回应。一来物质利益并非唯一的原则,除此之外精神利益也是我们治国理政需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24],统筹兼顾是我们党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理据[14]89。二来事实胜于雄辩,党历来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是力图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5]。三来面对各种利益纠纷与利益矛盾等利益问题,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待之[26]246。
事实上,批判“只是一种手段”[27],中国共产党人真正的诉求在于借由批判的手段优化理论,以此达到理论真正能够指导与规范实践的效果。就此而言,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本身也有建设性的一面,而且应当说建设性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支配着批判性。这种建设性主要体现在以观念的变革来凝聚社会共识,引领社会发展。譬如习近平强调,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中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28]与利益观[26]555;以制度建设来保障各方利益的实现,即“合理的制度结构与有效的制度创新”是利益关系得以规范与经济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