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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及实现路径研究

2021-11-30李明德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网民伦理民主

李明德,李 萌

(1.西安交通大学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2.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在当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与人、人与组织之间进行信息接收、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随着社会生活全方位的互联网化,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结构发生了悄然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网络民主参与的萌生和迅速发展。如今,互联网所提供的便捷互动条件成为党和国家了解民意和民声的重要方式。但是,互联网的民主参与存在的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网络民主参与的良性发展,因此,只有充分认识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网络民主参与有序且良性地发展。本研究通过对当前我国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问题及原因的梳理、分析,提出了网络民主参与实现的有效路径,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 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

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源于网络民主参与的内涵和性质,要研究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必须对网络民主参与的概念有清楚的认识。

(一) 网络民主参与的概念

网络民主参与是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国家公共事务活动的总称,指在权利义务范围内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通过网络发布、在线交流、微平台留言等网络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当前,网络民主参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据介绍,在“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起草过程中,首次开展了五年规划编写史上“网络问策”活动,共收到网友建议100多万条。

网络民主参与的主体之一是互联网上的普通公民,目前我国网民网络民主参与主要是通过网络论坛、政府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的网络平台实现。官方的如人民日报的“问政”、“强国论坛”等网络平台,为人们讨论时事、发表看法提供了重要场所。而非官方的新浪微博、知乎、豆瓣等网络平台,也因其便捷性、实时性而成为公众表达看法的新平台,当个体的意见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发展成为有影响力的舆论时,就能够进一步推动公共事件的进程和公共政策的制定,其重要意义正在被人们所认识。

(二) 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

德国学者哈贝马斯在1962年提出了“公共领域”概念,认为公共领域是公民对公共事务进行自由讨论和参与政治活动的公共空间,但相较于公共性,相对独立性和批判性才是其最重要的特性,“理想的公共领域绝非单一、普通的公共概念, 而是能够开放给弱势者表达不同意见, 容纳多样的意见表达, 丰富公共论坛的多元性。在此公共领域意含传媒应提供开放的公共论坛, 尊重弱势社群的发言空间, 呈现多元化的报道, 以彰显公共领域的精义及多元社会的理念”[1]。即公共领域提供了进行民主参与的空间环境,并为民主参与的发展提供了一些保障。信息技术的赋权使网络公共领域发展迅速,网络民主参与就是公共领域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拓展,网络空间中公共领域的兴起为网络民主参与的发展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

基于这种理论溯源,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进行了不少探讨。在西方学者看来,网络民主参与的意义在于其可以突破信息处理和传播等限制,能够克服自上而下的单项式集权控制,削减单边主义和垄断主义,可以促进多边主义和对话主义成为主流,有利于政治选举平民化和政治参与多元化的实现[2]72。国内学者则多角度展开网络民主参与对中国现实政治的实践价值的探讨,认为网络民主参与在政治输入和反馈、政治监督和纠错、政治宣泄和矛盾缓冲[3]、满足网民平等参与政治生活、自由表达利益诉求、共同分享国家权力[4]、社会分化[5]、优化现实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党内民主建设水平[2]73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以上观点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多认为网络民主参与有利于公民的公共参与、克服政治垄断主义、便于政治多元参与等; 国内学者多认为网络民主参与有利于自由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等。中外学者的这些分析,都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结合以上观点,立足于我国国情,就不难发现,民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主参与国家公共事务是公民的分内之责,网络民主参与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新形式。网络民主参与具有多方面的伦理意义,具体来说,其至少有以下几点:

1.提高公众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民众参与国家决策等公共事务,可以促进决策等公共事务的科学化、亲民化。但传统的民主参与,民众受信息接收渠道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自己所参与其中的公共事务认识有限,就更难以参与到政策制定层面中来,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用户呈现出不同人群的分众化聚合效应。由于网络中各个组织的存在,使得发表意见更为自由,网民的活跃程度和参与数量都不断上升。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在政策出台前,都有通过互联网向网民征集意见的趋势,并将从网络中收集到的民意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此外,广大网民也通过这种民主参与过程,改变了传统的被动地位,逐渐成为国家和公共事务的主动参与方。根据研究,网络民主参与至少能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网民参与的积极性 : (1)提高民众参与意愿和效果。在以往的公共参与行为中,民众对决策的看法无法得到有效分享,限制了网民民主参与的意愿,而自媒体的产生和政务新媒体的应用,使得民众能够便捷地对某个公共事件或某项公共政策予以评论,快速形成网络舆情,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从而提高了民众参与意愿和效果。(2)降低网民参与成本。一般来说,参与成本的高低,决定着其参与积极性的高低。在整个参与过程中,自媒体的产生和政务新媒体的应用,降低了网络民主参与的成本。比如,网络科技的普及运用,使人们可以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参与到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讨论中来,这就给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增添了动力,但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大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热情与支持,使得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

2.有利于提高网民的政治素养和道德觉悟。提高人民的政治素养和道德觉悟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而网络民主参与可有效地提高网民的政治素养和道德觉悟。首先,对于大部分网民来说,要通过网络参政议政,就要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的最新情况和最新政策,这样无疑会提高其政治素养。其次,对于部分有意见或建议的网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沟通,其意见或建议通过网络参与得到反馈,其所提的问题得到解决,或者原来的偏颇观念得到纠正,必然会加深其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理解,提高网民的政治理论水平。而在这个过程中,网民与政府的对话协商、政府有关部门在线对网民的答疑解惑及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文明互动,也必然有利于网民道德觉悟的提高。

3.推进行政问责制的完善。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发展较快,对监督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政府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行政问责制还不够完善,行政问责信息不透明是行政问责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制约着问责制的进一步实施。互联网的发展极大改变了传统的信息自上而下的单向交流方式,形成了交互式的信息交流方式。为解决行政问责制中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例如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通过网络向公众实施的问政工程,就是政府和公众的双向问政。互联网这种交互式的信息交流方式,使得网民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取更为全面的信息,从而进一步促进了行政问责制功能的发挥。

4.有益于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是指一个国家处在没有危险的状态,涉及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以及海外利益等多个领域[6],涵盖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是维护国家主权存在和保护各种利益的总和。由于互联网使用的广泛性,从一定意义上讲,网络民主参与与国家安全具有全息性的密切联系,对国家安全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首先,广大网民中既包含一般的普通民众也包含各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在网上讨论或者向党政机关反映的涉及社会矛盾的有关话题,有可能引起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及早重视,尽早采取措施,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消除危害国家安全的矛盾或风险。其次,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在网上进行的有关国家安全的宣传,以及与网民的网上互动,可增长网民的国家安全知识、提高网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最后,在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的今天,网络的实时性、便捷性,无疑有利于网民将自己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事向有关部门反映,便于这些部门及时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分子等,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

5.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全面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提出工业、农业、科技和国防“四个现代化”之后,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如果只有工业、农业、科技和国防的现代化,而没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中国的现代化只有量的积累而缺少质的飞跃,这是新时代的政治标识,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对现代化的整体理解和完整系统推进的新认识[7],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网络民主参与可为之提供多方位、多途径的支持。比如,政府以往的社会管理者角色必然也在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下发生改变,必然要顺应潮流积极参与到互联网的各方对话中来。在此过程中,公共事件中的网络民主参与便成为这种有机结合的焦点。在治理模式全方位优化、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的情况下,互联网的发展使政府治理观念的现代化带动了政府工作的信息化,让网民找到了参与国家治理的最佳途径。网民可以通过网络便捷地进行民主参与,党政机关可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民意、改进工作,而对网络舆情的重视和对意见的吸取是政府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二、 当前我国网络民主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互联网作为颠覆性的技术革命,完全改变了人类生活和交往方式。与此同时,网络的虚拟空间形成后,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秩序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挑战,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多样态,人们通过互联网介入公共事务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种纷繁复杂的多样态的影响。人们通过网络参与公共事务是技术革命和政治文明的共同产物,它的发展推动着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我国的网络民主参与发展迅速,已成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对于它的管理的滞后,呈现出了一些负面效应,给网络民主参与也同时带来了许多挑战。

(一) 少数网民网络民主参与的理性不足

当前,大部分网民在民主参与中都能遵守有关规则,有理性地进行民主参与。但是也要看到,少数网民在网络参与过程中,利用网络的隐匿以及开放性的特点,在网络上随意发泄个人情绪,通过极端的言论表达对社会和他人的不满,给网络民主参与带来了不少消极的影响,更有甚者可能形成网络暴力。当前我国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社会矛盾,人们如果不能理性地参与和对话去处理这些矛盾,而是简单地在互联网进行情绪化的发泄,这些非理性的行为无益于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破坏网络空间秩序,有可能形成网络风暴,严重破坏民众的民主参与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青少年加入以追星为目标的饭圈,饭圈以“爱豆一切都好”的价值标准,将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产生极大影响,青少年是未来网络民主参与的主力军,这种情况如不能得到纠正,将成为未来网络民主参与的一大陷阱,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 一些舆情发展过程缺乏有效的舆论引导能力

在一些公共事件中由于对民众意见的选择性解读和急于强行进行舆论引导,导致个别部门没有及时有效地反馈网民意见,而是找各种理由进行解释和塑造形象,致使网民的情绪在政务平台上得不到舒缓和释放,就将阵地转移到了公共网站、网络论坛,形成网络焦点和舆论热点,以吸引广泛的社会关注。无形之中,扩大了该公共事件的舆论影响范围。网络舆论通常会有意见领袖,他们在网络平台中备受网民关注,其影响力不可小觑。在网民关注公共事件各种信息的过程中,意见领袖往往能够代表某一类群体的意见表达,他们的态度也会对其他网民的认知产生影响,拥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往往可以对政府网络信息的传播效果起到积极作用或者消极作用。在一些公共事件中,由于引导职能不当,导致了网上舆论冲突的爆发,有可能酿成一定范围的舆论危机。

(三) 网络政治伦理建设滞后

当前网络民主参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很多,包括技术的发展、个体的差异等不同方面,但是这些仍属于表层原因。网民进行民主参与是在网络空间中实现的,网络社会虽然是由虚拟社区组成的,但是参与者终究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其在虚拟空间中需要遵守的活动原则与真实社会应当是一致的。现实中,尽管在不同方面有各种各样的规范体系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其中最根本的、成为所有规范体系来源的无疑是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所以,在网络空间中,由人所参与的活动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的同样是伦理道德体系,但是,由于现实中的人在网络中以符号或数字出现,其真实身份被一定程度地遮盖,即具有很大程度的匿名性,这样,现实世界中人的真实身份即具名性所具有的伦理角色被削减,使部分网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不顾及原有道德束缚而放任自己,所以网络伦理的建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网络政治伦理是将现实中的政治伦理体系延伸到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即政治伦理在网络上的体现,而这一体系建设滞后,既是我国网络民主参与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其他问题存在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本文将重点予以讨论。

三、 网络民主参与的实现路径

诚然,我国网络民主参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而搞好顶层设计,健全有关法律法规,都是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此已有学者作了论述,这里不作赘述。而做好以下工作,是实现网络民主参与的有效路径。

(一) 培育网民公共理性

上文提到,一些网民网络民主参与理性不足,是当前网络民主参与的问题之一,所以网民公共理性培育是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之一。网民公共理性源于公民公共理性,是公民公共理性在网络活动中的反映。在网络正深刻改变和塑造社会现实和未来的今天,明确和清晰网民公共理性这一概念十分必要。公共理性是近年来政治学上讨论的重要概念,它最早源于康德提出的“公开运用理性的自由”,经阿伦特、哈贝马斯、罗尔斯等学者的不断研究和推进,其内容不断丰富。公共理性是人的理性在公共领域的运用,它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的善,帮助人们明确公共目标,了解和尊重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理性是相对于私人理性而言,私人理性关注私人利益,属私人范畴,公共理性超越了私人理性,它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正义,促进社会有序运行。它具有公共性、公正性和包容性的特点。公共性是指公共理性的主体的公共性,即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比如进行选举、投票,都要运用公共理性,而不能运用私人理性,公共理性超越了私人领域,可就具有争议的公共问题,通过主体协商,达成公共规范;公正性一是指这种理性为公民所共享,它强调公民身份平等,且平等地享受理性和运用理性的权利;二是指公共理性追求的是社会的公正和正义,并以此就公共话题达成共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包容性是指公共理性也是一种道德推理能力,公民通过反思自己社会诉求的公共合理性,能够兼顾他人利益,以避免危害他人合法权益,来实现共享公平的共同善[10]。

很明显,在网络民主参与中,网民的公共理性对于提高民主参与的质量、制止网络风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而网民公共理性的培养需要以下措施。

1.以数据画像为技术驱动。目前,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可以对一个人的网上行为进行数据画像,形成类似于人的另一张“皮肤”,不良的网络行为所形成的数据画像就像人的皮肤瘢痕一样存在,并且这种疤痕一旦形成,永不消失,这为网络民主参与活动提供了技术支持,即可设置网络民主参与的诚信记录体系,使一个人的网络民主参与的优良与不良记录清楚显示。当然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要进行标准设置,标准的设置要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并予以公示,使其具有公正合理性,既要调动广大网民参与网络民主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少部分网民的不良行为。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网络民主参与的主要话题无疑是公共话题,是网民的一种社会公共参与,这种参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制度安排,但更需要网民具有价值判断能力,不具备这样的价值判断能力显然会降低网络民主参与的质量和效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网民网络民主参与的基本价值要求,可以说是网民网络民主参与的价值坐标,只有学习 、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民才具有民主参与的价值判断资格。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完整体系,其层次分明,具有普适性、公正性,既能维护网民的主体价值,又能增加网民的主体意识,做到尊重多元价值和时代精神的统一,无疑对培养网民的公共理性具有根本性的指引作用。应该特别指出的是,目前置身于饭圈文化中的青少年是未来网络民主参与的主力军,更要加强对他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该通过形式多样的相关教育活动使他们成为明大德、知事理、具有高度公共理性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二) 加强和完善舆论引导能力

加强和完善舆论引导能力是党和国家在网络时代面临的新挑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

1.关注不同意见,积极培育共情意识。追求美好生活是中国政治伦理的道德理想,也是网络民主参与的目标之一。但在现实的实践中,由于文化程度、政治理论水平和鉴别能力的不同,不是所有网民民主参与的建议意见都十分准确正确,有些可能大部分正确,有些可能少部分正确,作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党政机关部门,要科学掌握网上舆情的生成规律和演化过程,提高用网治网能力,除对极个别别有用心者采取严厉措施外,都要认真听取,有取舍地借鉴吸纳。特别是在舆情发展和舆论引导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网络政治伦理意识,把网络舆情当成吸取民众意见的宝贵途径,时刻把与民众的共情意识放在第一位,勇于接受批评,善于自我反思,让民众看到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决心,而不是急于塑造正面形象,最重要的是在被批评、被质疑的时候,能俯下身子低下头,真正把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服务放在第一位,这种谦虚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舆论引导。 在当前的网络信息时代,虽然政府对网络平台具有管理职能,但在网络空间中,政府与网民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个别部门用简单的宣传来施加影响力的行为已经越来越难,在网络舆论的发展中,稍不留神,地方政府就容易陷入塔西佗陷阱,即当政府部门做错某件事时,之后哪怕说真话做好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可见,这种陷阱如果形成,对政府的形象负面影响极大,应力戒避免[9]。而一旦其苗头出现,有关部门应以透明的态度,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公开事实真相,以守信谦诚的态度和行为,重新取信于民。而网络的实时性、快捷性极有利于政府做好这一工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10]336

2.拥抱互联网赋权红利,消除数字鸿沟。互联网赋权,是互联网发展带给国家、媒体和个人的一大红利。互联网能够对政府赋权,使政府得到更多的权利。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来直接或者间接管控互联网,确保互联网能够服务于国家意志,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互联网能够对社会赋权,从而促进社会的自由与民主:首先,互联网可以促进公共事件的传播,体现出巨大的监督潜力;其次,网络社区的出现,凝结了网民的力量,极大地拓展了网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最后,互联网的即时性提升了社会动员的能力和效果。互联网能够对民众进行赋权,扩大其民主参与能力,使其能通过互联网得到更多信息,从而更深刻和全面地去进行民主参与活动。互联网实现了话语权从精英向大众的分流。 但是,信息技术的进步可能导致新的问题,一方面,新技术可能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信息鸿沟,从而导致新的不平等。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质疑信息的碎片化、言论的非理性化和观点的两极化使得网络在某种程度上实际是阻碍而非促进了网民的民主参与。互联网虽然使网络民意的表达变得更加开放和多元,但与此同时,非理性的观点也有机会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这些非理性的言论有时也会造成社会舆论,引起负面的社会影响[11]。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目前的普及率还有限,那些不掌握互联网技术、不具备网络民主参与能力的群众难以在网上发声,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无疑造成了对这部分群众话语的剥夺,久而久之他们的诉求得不到反映,就可能致使某些公共政策制定的信息不全,从而可能出现公共政策上的偏颇,损害这部分群众的利益。很明显,以上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络技术普及应用水平的不同,从而造成了数字鸿沟,在互联网时代,服务型政府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使作为服务对象的民众能够全覆盖地获得信息网络的服务。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网络空间中的民主参与是其中的重要环节,网民通过互联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探讨热点议题,是当前网民进行民主参与的主要途径。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民主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成为一项基本的权利。当前,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的驱动下,互联网赋权有了新的发展,有关部门要按照“十四五”规划安排,加快使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基建,建立健全民主参与的平台。同时,抓紧向不同人群普及网络知识,从整体上提高民众的媒介素养和网络应用水平,促进政务和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来缩小并逐渐消除由于网络技术普及和应用水平的不同而造成的网络民主参与能力的数字鸿沟。

虽然,目前已经产生不少政务新媒体网络平台,但其主要职能还是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并用于宣传和舆论引导,网民民主参与度并不高。要加快建构服务型政府,政府工作人员就应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起用户思维,把“我要说什么”的思路转化为“民众想说什么”,真正建立网民民主参与的网络平台,而不只是信息发布和业务办理平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有效的网络民主参与的对话机制,使网络民主参与的价值得到充分的价值体现,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真正做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10]133

(三)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体系

上述提到,网络政治伦理建设滞后是我国网络民主参与的重点问题和诸多问题存在的主要根源之一,而网络政治伦理作为一种价值观,无疑也可以称为网络政治道德。对于道德与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从古到今都有许多精辟论述,如《大学》中,把“明明德”置于“大学之道”的首位。《论语》赞扬有德之政,如北斗一样受人拥护和爱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中而众星拱之。”总结古今中外对道德重要性的认识会发现:道德作为一种价值观,在做人做事的信念和行动中,处在第一位、即“首领”作用,这可以比作穿衣时的“第一粒扣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12]进一步讲,道德的广泛性和支配性,使其在人类社会的活动中,具有广泛的思想领导力。以德治国,德法共治,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构成了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深刻论述:“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已陆续制定实施,但徒法不能自行,其真正有效贯彻还需要相关伦理道德的“首领”作用的支持,网络政治伦理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1.网络政治伦理的概念。网络政治伦理把网络伦理与政治伦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内涵和外延。政治伦理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调节、调整人们的政治行为及政治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标准[13]。由此可见,网络政治伦理是有关网络政治伦理理念、原则、规范的总称,网络政治伦理的研究对象就是在网络社会关系中调节、调整人们的政治行为及政治关系的伦理理念、伦理规范和伦理准则,涉及国家、政治组织、媒体、网民等多方面。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问题自然也是网络政治伦理研究的重点之一。

2.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政治伦理的概念及构建的必要性。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是立足于中国国情之上,广泛吸收古今中外政治伦理思想,深刻反映网络时代中国网络政治伦理的科学范式,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的学科体系。

客观地讲,我国网络伦理发展多年,并取得了不少成就,传统的网络伦理主要研究隐私、盗版、色情、人格、政策制定、心理、网络保护,即7P问题。同时,更要看到,从互联网引入我国以后,西方反华势力一直企图利用互联网颠覆我国。目前,随着百年巨变进程的加深和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日益加剧,互联网承载的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政治安全的使命越来越繁重。在这种形势下,网络伦理必须进一步发展、守正创新,创新发展出适应互联网发展和时代要求的科学范式。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点和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他明确要求:“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使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14]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和进行伟大斗争的需要提出的新要求,也为网络伦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已势在必行。

3.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政治伦理的指导思想。网络政治伦理不同于一般的网络伦理,它有鲜明的政治性和阶级性,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保证方向正确,指导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事业全局和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出发,高度重视互联网工作,对发展、治理互联网和维护网络安全提出一系列新论断,形成了网络安全观、网络发展观、网络治理观等关于网络强国的系列思想,理所当然的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政治伦理的指导思想。这些思想包括: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领导、网信事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以及全球互联网智力发展的“四条原则”和“五点主张”等,其具体体现贯穿于中央文献出版社最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中[15],网络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广大网民都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执行。

4.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政治伦理的基本原则。网络政治伦理原则是网络伦理与政治伦理原则的结合,是网络伦理原则在政治伦理领域的新发展,它与一般伦理原则有共同之处,又具有自己的内涵和特点。在借鉴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网络政治伦理的基本原则:(1)网络安全原则:网络安全包括软件、硬件和数据安全,之所以把其作为网络政治伦理的首要原则,是因为它涉及国家网络主权和信息主权安全,对国家政治安全影响巨大;(2)自主自愿原则:网民参与有关网络讨论和提出自己的建议,完全出于自己的自主自愿,不受他人强迫和胁迫;(3)诚实信用原则:指网民反映问题,有关部门处理网民意见建议,都应实事求是、诚实信用,不无中生有,不添枝加叶;(4)公平正义原则:对网民反映问题,党政部门人员处理问题,都应坚持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的公俗良序,做到公平正义;(5)清正廉洁原则:党政机关干部处理网民反映的问题,都应一身正气,不受贿,不吃请,做到清正廉洁;(6)协商反馈原则:有关部门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应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协商沟通,妥善解决。这些应该是最基本的原则。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将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16]。要通过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的基础上,加强培养网络空间中的文明自律行为[17]。这为网络政治伦理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网络政治伦理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体系,为解决网络民主参与中的诸种问题、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5.网络政治伦理的主体与责任升华。在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通过网络参与国家事务讨论的网民,还是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都具有对国家网络建设、运行以及民主参与的责任和义务。所以,网络政治伦理的主体,既包括广大网民,也包括网络建设者、运营者和各级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都是网络政治伦理建设者和遵循者,都是网络政治伦理的主体。

“伦理”与“道德”虽是同义词,并通常一起使用,但是严格地讲,“伦理”和“道德”是有区别的,“伦理”着重讲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道德”侧重于人的个人品性,是伦理思想经过道德养成的实践,在人们内心的升华、内化,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主观能动性 ,从而使主体具有强大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力量 。上述网络政治伦理原则也是网络政治伦理责任,这些原则的广泛学习宣传,必将转化、升华为广大网络主体的政治道德责任,产生巨大的道德力量 ,为网络民主参与的有序进行、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作出贡献。

“我国的国家治理不同于单一的政府管理,而是由执政党领导的、政府具体实施的、人民广泛参与的、体现以人民利益为归依的制度优势的管理体系和系列举措。”[18]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高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多元主体参与,达到符合伦理维度的“善治”,而在网络社会不断加深的今天,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培育网民公共理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政治伦理体系境域下进行的网络民主参与,必然会为达到国家治理的“善治”提供有效路径和可靠保证。

四、 结 论

本文通过对网络民主参与的伦理意义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了如何构建网络民主参与的实现路径。网络民主参与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新形式,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外学者认为网络民主参与有利于公民的公共参与、克服政治垄断主义、便于政治多元参与等; 国内学者认为网络民主参与有利于自由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等。结合以上观点,立足我国国情,就不难发现,网络民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新形式,已成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网络民主参与具有多方面的伦理意义,本文通过梳理,认为其具有提高公众参与国家事务积极性、提高网民政治素养和道德觉悟、推进行政问责制的完善、有益于国家安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多方面的价值。

互联网完全改变了人类生活和交往方式。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秩序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挑战,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多样态,人们借由互联网介入公共事务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种纷繁复杂的多样态的影响。人们通过网络参与公共事务是技术革命和政治文明的共同产物,它的发展推动着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我国的网络民主参与发展迅速,已成为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对于它的管理的滞后,呈现出了一些负面效应,给网络民主参与带来了许多挑战。目前其还存在少数网民网络民主参与理性不足、在一些舆情发展过程中缺乏有效舆论引导能力、网络政治伦理建设滞后等问题,本文认为,网络政治伦理建设滞后是网络民主参与的主要问题和深层次根源之一。面对网络民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的解决对策有:(1)以数据画像为技术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从而培育网民公共理性。(2)通过关注不同意见、积极培育共情意识,以及拥抱互联网赋权红利、消除数字鸿沟来加强和完善舆论引导能力。(3)通过对网络政治伦理概念的梳理,重点论述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网络政治伦理体系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网络政治伦理的主体与责任升华等,认为这是实现网络民主参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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