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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

2021-11-30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24期
关键词:智能化

《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鼓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建立本单位采掘施工队伍,逐步取消采掘工程对外承包,或者实行整体托管。《规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 家、小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1 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鼓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建立本单位采掘施工队伍,逐步取消采掘工程对外承包,或者实行整体托管。

《规定》提出,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制定考核细则,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同时,《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应当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严禁资质挂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冒用他人资质,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项目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规定》要求依据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规定》还提出,承包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承包单位及其上级企业直至总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发现矿山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转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印发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循环利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规划》强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着力建设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规划》提出,到2025 年,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其中,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 年提高约20%,单位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 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废钢利用量分别达到6000 万t 和3.2 亿t,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t,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万亿元。

《规划》围绕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通过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三是通过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

《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领域的五大重点工程和六大重点行动,包括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等五大重点工程,以及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六大重点行动。

《规划》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提出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标准、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强化行业监管。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区要精心组织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7月上线交易

2021 年7 月8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会议决定,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要在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的基础上,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有效性,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设立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在试点基础上,于今年7 月择时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全国碳市场的最新信息,体现了国家层面对全国碳市场的重视,以及对全国碳市场今后服务于国家“双碳”目标的一个期望。也意味着国家认可了全国碳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认可了前期生态环境部在整个市场筹建过程中的工作成效。

该人士表示,会上还明确提出碳市场是为碳减排提供一个市场化减排工具,这基本上是对碳市场今后发展和功能的一个明确定位,就是全国碳市场将主要服务于碳减排。未来碳减排过程中,全国碳市场的定价功能肯定会延伸出一系列金融工具,但其作为减排工具的作用肯定要大于其作为金融工具的作用。

根据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落户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武汉。

“会上还提到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的发展,我个人认为,碳市场是指导企业碳减排的一个价格工具和政策性工具,但真正要实‘双碳’目标,还需要大量的技术创新。这就意味着,市场机制的最终落脚点还是要用市场方式让企业去选择到底是用技术创新实现减排,还是用市场方式实现减排。在此过程中,大量的技术创新肯定会产生。也就是说,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和运用,将是今后碳市场一个重要的延伸性功能和长期的目标定位。当然,实现这个长远目标,需要生态环境部、科技部以及相关金融部门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上述行业资深人士说。

会议提出,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除首批纳入的电力行业外,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明确8 个高耗能行业于“十四五”期间逐步纳入,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民航。目前生态环境部已陆续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石化联合会发出委托函,要求上述行业开展全国碳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文件提出,防治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相关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土壤风险管控成效,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生态环境改善情况较好地区的激励。防治资金实施期限暂定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土壤污染状况监测、评估、调查;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创新;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的土壤污染防治支出,及其他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支出。

中电联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1》

2021年7月8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1》。

电力消费与生产供应

2020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5214 亿kWh,比上年增长3.2%,增速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全国人均用电量5331kWh/人,比上年增加145kWh/人;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富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全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截至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0204万kW,比上年增长9.6%。其中,水电37028万kW,比上年增长3.4%(抽水蓄能3149万kW,比上年增长4.0%);火电124624 万kW,比上年增长4.8%(煤电107912 万kW,比上年增长3.7 %;气电9972 万kW,比上年增长10.5%);核电4989万kW,比上年增长2.4%;并网风电28165 万kW,比上年增长34.7%;并网太阳能发电25356万kW,比上年增长24.1%。

2020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76264 亿kWh,比上年增长4.1%,增速比上年下降0.7 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3553 亿kWh,比上年增长4.1%(抽水蓄能335 亿kWh,比上年增长5.0%);火电51770 亿kWh,比上年增长2.6%(煤电46296亿kWh,比上年增长1.7%;天然气2525 亿kWh,比上年增长8.6%);核电3662 亿kWh,比上年增长5.0%;并网风电4665 亿kWh,比上年增长15.1%;并网太阳能发电2611亿kWh,比上年增长16.6%。

电力投资与建设

2020 年,全国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10189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全国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292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其中,水电完成投资1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7.9%;火电完成投资568亿元,比上年下降27.3%;核电完成投资379亿元,比上年下降18.0%;风电完成投资2653 亿元,比上年增长71.0%;太阳能发电完成投资625 亿元,比上年增长62.2%。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896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直流工程532 亿元,比上年增长113.4%;交流工程4188亿元,比上年下降7.5%,占电网总投资的85.5%。

2020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144 万kW,比上年多投产8643 万kW。其中,新增水电1313 万kW(新增抽水蓄能120 万kW),新增火电5660 万kW(新增煤电4030 万kW,燃气824 万kW),新增核电112 万kW,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7211 万kW,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4820万kW。

电力绿色发展

截至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98566 万kW,比上年增长16.8%。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30 亿kWh,比上年增长7.9%。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9.5 亿kW,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88%。全年累计完成替代电量2252.1 亿kWh,比上年增长9.0%,且替代电量逐年提高。

2020年,全国6000kW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4.9g/kWh,比上年降低1.5g/kWh;全国6000kW 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65%,比上年下降0.02 个百分点;全国线损率5.60%,比上年下降0.33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为15.5万t、78.0万t、87.4万t,分别比上年下降15.1%、12.7%、6.3%;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为0.032g/kWh、0.160g/kWh、0.179g/kWh,分别比上年下降0.006g/kWh、0.027g/kWh、0.016g/kWh。

2020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832g/kWh,比2005 年下降20.6%;全国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565g/kWh,比2005 年下降34.1%。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2020年,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5.3亿t。其中,非化石能源发展贡献率为62%,供电煤耗降低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碳减排贡献率为36%,降低线损的二氧化碳减排贡献率为2.6%。

河北省确定4处煤矿为首批推进的智能化建设示范煤矿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河北省“十四五”时期煤矿智能化建设时序、标准要求和技术路线。根据通知,开滦集团钱家营矿、开滦集团东欢坨矿、冀中能源股份公司东庞矿、峰峰集团梧桐庄矿4处煤矿为河北省首批推进的智能化建设示范煤矿。

开滦集团钱家营矿等4 处煤矿于2021 年底前基本完成智能化示范建设,2022年对标国家能源局《智能化煤矿建设指南》进行系统完善,总结示范经验,形成创新示范效果,指导河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普及推广。

通知要求,自2021年起,省内11处灾害严重煤矿必须率先从采掘工作面开始,全面安排矿井智能化建设工作。其中,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域、2 处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要在2021年底前实现智能化开采;具有冲击地压现象的开滦集团唐山矿,要结合退城停采时序安排,对新投入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智能化开采。

智能化建设中,大中型煤矿优先。省内30处大中型生产煤矿中,18处大型煤矿要全面布局开展智能化建设,2021年和2022年每年至少要完善1套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生产线,2025年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设;12 处中型煤矿,2025 年前每个煤矿至少具备1套以上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生产线。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碳中和研究院挂牌成立

为响应党中央号召、顺应能源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浪潮,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中煤地质总局碳中和研究院于2021年7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碳中和研究院将围绕五大重点方向开展研发工作:

1.以地热能为主的绿色低碳能源勘查开发。重点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和干热岩的勘查与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取热不取水”地热能清洁利用技术成果推广和转化。

2.碳排放监测与检测。依托总局煤炭煤质检测中心、航空遥感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利用地面监测、遥感、化验测试等手段开展碳排放监测检测技术研究,建立碳排放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

3.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依托总局在煤层气领域的勘查开发技术和地下空间储能库钻井工艺技术,开展二氧化碳驱替煤层气开采技术研究,开展煤矿地下空间调查评价和储能、储气、碳封存技术研发与应用。

4.煤系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重点开展煤中锂等能源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同时开展煤系气、煤系石墨、稀土等共伴生矿物的勘查与低碳利用技术研究。

5.矿山生态修复及其装备研发制造。重点开展煤基固废“减沉、处废、保水、防冲”一体化技术和矿井水减排、回灌、封存技术攻关和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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