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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论断的多维阐释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考察视角

2021-11-30何锡辉

关键词: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中华民族

何锡辉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241)

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1],这一阐述表明了我们党致力于让各族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改革发展的成果,决不能让一个民族掉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前往民族地区调研,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的重要讲话,如:“早日实现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过上小康生活的美好梦想”[2]“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记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4]等等,这些皆是“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具体话语形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目前,国内学术界以“一个民族不能少”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尚无,也就是说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的研究还存在很大的探索空间。由此,本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考察视角,深入探讨“一个民族不能少”论断的逻辑理路、理论品格及实践进路。

一、“一个民族不能少”的逻辑理路

“一个民族不能少”以政治论断的话语形式出场,不仅昭示了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还体现了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使命逻辑,共同形成了“一个民族不能少”的逻辑理路。

(一)理论逻辑:汲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要义

马克思恩格斯于19世纪创立了经典民族理论,该理论正确分析了民族问题的起源和本质,是研究民族问题的理论源泉。20世纪20至30年代,列宁和斯大林根据无产阶级革命运动遇到的新境遇、新情况、新特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民族理论的基础上对其进一步丰富发展,形成了更具有实践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然而,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民族理论囫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他们将更多的篇幅用于探讨民族的平等和解放问题,这为“一个民族不能少”铺陈了必要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写道:“直到现在每个民族同另一个民族相比都具有某种优点。”[5]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平等理论的最初表达。面对鲍威尔等人唯心主义民族观,马克思恩格斯予以严厉驳斥:“凡是民族作为民族所做的事情,都是他们为人类社会而做的事情,他们的全部价值仅仅在于:每个民族都为其他民族完成了人类从中经历了自己发展的一个主要的使命(主要的方面)。”[6]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各民族之间都是平等的,都应当被平等对待。列宁充分汲取了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民族理论的内涵,延续了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平等思想。列宁高度认同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平等思想,“马克思主义者重视承认民族和语言平等……以消除民族间最微小的不信任、疏远、猜疑和仇恨”[7],这一思想超越了以往的唯心主义民族观,具有十分重要的划时代意义。此外,列宁依据无产阶级政党的民族纲领提出了“凡是居民生活习惯特点或民族成分不同的国内的各个区域,都应当享有广泛的自我管理和自治”[8]。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民族之间是平等的,各民族共同享有生存发展的机会,这也为“一个民族不能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过精辟的阐述:“我们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9]1-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要义是“一个民族不能少”的理论源泉,是党的民族理论的根本所在,要求我们结合中国实际认真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二)历史逻辑:赓续中国共产党传承百年的民族工作方略

自我们党成立之日起,就把追求各民族共同发展作为政党纲领,并为之奋斗百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的危难,反侵略反压迫成为了各民族共同的诉求。1934年4月,我们党在《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中提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这既明确了中华民族的概念,也体现了我们党一开始便将中华民族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为今后各民族共同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政治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们党将各民族共同发展以政策化的形式加以确立,有效维护了各民族的团结统一。1957年,毛泽东在接见西藏国庆观礼团时明确指出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表明了我们党坚定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决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正是由于各民族的共同奋斗,才有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不过,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于是,1987年6月,邓小平强调“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10]246。改革开放不仅是要促进综合国力的整体提升,而且还要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同年11月,邓小平在祝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时题词“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10]247,该题词表明了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内在要求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加大力度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他认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11]。这也说明了我们党对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帮扶少数民族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关键是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只有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搞活才能真正改善其生活质量。胡锦涛通过研判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定为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习近平赓续了党的民族工作方略,多次强调要坚持“一个民族不能少”,进一步升华了各民族共同发展思想,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实践逻辑:反思他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深刻教训

历史上,我们党曾经借鉴苏联经验来处理民族问题,但是,苏联后期因无法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而加速亡党亡国的教训亦值得我们反思。法国学者埃莱娜·卡·唐斯科在1978年出版的《分崩离析的帝国》中认为,苏联做了大量社会改革工作,“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难解决的显然是民族问题。像它所继承的沙俄帝国一样,苏维埃国家似乎也无法走出民族问题的死胡同”[12]。苏联一直把阶级问题和民族问题相混淆,认为无产阶级国家既然消灭了阶级对立,民族问题和民族之间的差距自然也就随之消失。实际上,因为苏联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特别是长期推行的大俄罗斯民族主义,使一些民族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心理差距逐渐增大,导致苏联各民族无法形成团结一致的凝聚力。相反,戈尔巴乔夫过于乐观地估计了苏联所面临的民族问题,他认为苏联民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事实上,民族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民族间各方面的差距愈来愈大。1986年12月发生了阿拉木图民族骚乱事件、1987年7月至8月发生了克里米亚鞑靼人要求恢复自治和重建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的游行和集会事件、1987年8月23日发生了波罗的海沿岸三个加盟共和国首都的游行示威事件、1987年10月17至18日苏联亚美尼亚共和国首都埃里温市发生了3000人的游行示威事件,短短两年时间内,就发生了四起比较大规模的民族抗议示威事件,然而,这些涉及民族问题的事件依然未引起戈尔巴乔夫的注意。随着戈尔巴乔夫经济领域改革的彻底失败,苏联国民经济走向了崩溃的边缘,民族之间的差距逐渐促使民族分裂势力的突起和壮大。“从1990年起,民族分离主义势力借各级地方苏维埃选举,开始夺权活动,许多民族分离主义骨干被选入共和国政权组织中。”[13]当民族分裂势力拧成一股绳的时候,也就是苏联解体的必然时期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也会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必须坚持“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准则,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妥善处理好民族问题。

(四)使命逻辑: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勇担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建党以来的百年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所具备的使命型特质是区别于世界其他政党的独特标志。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这必然要求“一个民族不能少”。小康,一直是中国人民心中的美好向往。1979年邓小平访问日本的时候谈道,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可以称之为“小康的国家”,小康由此成为了我们党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进入”到“建设”和“全面建设”,再到“全面建成”,这不仅表明了我们党的认识在不断深化,而且也反映了建设“小康的国家”的定位更加精准,内涵更加丰富。2020年1月,习近平赴云南考察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之所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强调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是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14]。所谓全面指的是:全面覆盖各领域、全面覆盖所有人口、全面覆盖各区域,因此,要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必然要求统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少数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做到“一个民族不能少”。从更为长远的时间维度来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亦是要求“一个民族不能少”。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饱受磨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了各民族的共同愿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中,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各族人民的智慧,团结各族人民的力量,破解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创造出更高、更优的生产力,切实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要求各族人民同担历史使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一个民族不能少”落到实处。

二、“一个民族不能少”的理论品格

“一个民族不能少”是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根本指导,再结合中国实际加以创新发展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其具有鲜明的理论品格,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

(一)体现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各族人民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3],其阐明了社会主义与“一个民族不能少”之间的关系,即“一个民族不能少”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众所周知,从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了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不少仁人志士把目光投向西方,希冀于用西方的主义来改造积贫积弱的中国,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告终。最终,社会主义成为了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更是解决中国前途和命运问题的唯一正确的方案。诚如习近平所言,“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15]。坚持社会主义已经成为被历史所证明的真理。需要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存在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表现于存在的经济基础以及由此建立的上层建筑的不同,社会主义要求体现公正性和平等性。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首先体现在社会主义要求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我们党坚持“一个民族不能少”,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力,采取了精准扶贫、特色产业扶持、开发精品旅游路线等措施,千方百计地增加少数民族的人均收入,大幅度提升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关键是致力于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期达到共同富裕。长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较为落后,这是既有的客观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从经济投入、人才选配、政策保障等多方面加大帮扶力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帮扶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上升到新的高度,将“一个民族不能少”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精心帮扶,大大缩小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质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评判一个政党的试金石。通过研究习近平治国理政的足迹不难发现,他每年都会走访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考察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与当地老百姓深入谈心交流,把少数民族的冷暖挂在心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科学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与担当。2014年1月,习近平就云南独龙江乡独龙江公路隧道即将贯通作出重要批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与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道过上小康生活的美好梦想。”[2]这一批示表明了我们党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希冀全国各民族共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梦想。2014年3月,习近平看望出席“两会”的少数民族界委员时说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1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要让各民族共享,决不能落下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区。2019年4月,习近平给独龙江乡群众回信中写道:“让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17]朴实话语的背后蕴含了我们党“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准则,昭示了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执政情怀。诸如上述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的论述还有很多,不胜枚举。思想是话语的基础,话语是思想的载体。在“一个民族不能少”的论述中,“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少”“共享”均高频率出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反映了聚焦各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把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福祉、促进各族人民群众全面发展、带领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富裕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数据显示,“7年来,民族地区累计减贫2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1%下降到4%”[9]2,这些都有力证明了我们党做到了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了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创造中华民族的历史伟业。

(三)诠释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唯物史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无产阶级斗争时指出,由于资产阶级的残酷压迫,“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18]。无产阶级必须摒弃唯心主义,正视阶级斗争的事实,积极投身于革命斗争实践,方可寻求无产阶级的自身解放。对于少数民族工作而言,“一个民族不能少”诠释了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唯物史观。习近平指出,“希望你们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帮助下,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战各种困难,顺应自然规律,科学组织和安排生产生活”[2],这一批示点明了“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双重思想内涵。一方面,“一个民族不能少”意味着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然而,受历史和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处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环境较差、信息技术闭塞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亟需我们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帮扶少数民族地区,这即是给少数民族地区“输血”的过程。另一方面,“一个民族不能少”也意味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教育引导,调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想要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彻底摆脱贫困的斗志。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技能培训,为持续“造血”打下坚实的基础。十八大以来的民族工作实践表明,我们党不仅仅注重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输血”,更注重提升少数民族持续“造血”的能力,这是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具象彰显。

三、“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实践进路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一个民族不能少”重要论述的精神,正视各民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大力发展生产力,持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切实提升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方向

习近平认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19],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的根本方向。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伟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民族工作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应当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正因为有了党的领导,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貌才焕然一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才明显改善。故而,新时代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诉求,我们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始终。党的领导首先体现在党的政治领导。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对于增进民族信任、团结民族关系及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使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成为各民族的政治共识。党的领导要求对民族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民族工作千头万绪,具有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实施周期长等特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谋划“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实践方案,明确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的近期、中长期、长期目标,缜密做好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的顶层设计。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还要求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同任何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做最坚决的斗争,为“一个民族不能少”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抓住关键少数: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不同民族聚居的地方因为其语言、教育水平、风俗习惯、民族心理、宗教等方面的差异,如果选派不熟悉当地特殊情况的干部从事民族工作,很可能会造成工作的偏差和失误,而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则恰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以往的民族工作实践表明,少数民族干部熟环境、懂业务,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要求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族地区的好干部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19]的重要论述精神,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强化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做到以党的要求为自我要求,坚定不移地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投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除此之外,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还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教育的力度,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和主渠道的作用,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化少数民族干部对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认知,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信念。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最终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要把是否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作为硬指标,把是否懂民族政策、是否会做民族工作作为硬条件,造就一批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及积极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确保新时代民族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三)保持同频共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九大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一项显著优势。中华民族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才得以形成,它是中华历史文化发展的积淀,是中华民族交流融合的结果,更是全体中华儿女共担责任、共筑家园、共享发展、共创未来的命运共同体的呈现。只有各民族人民将本族命运与中华民族命运连结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更好地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因此,新时代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处理好“一体”与“多元”之间的关系。“一体”指的是各族人民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人民认识到我国历来就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就是要促进各族人民对“一体”的认同,牢记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份子。“多元”指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应尊重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提升民族工作的质量。“一体”与“多元”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体”是“多元”的前提,“多元”是“一体”的基础,既尊重“多元”,更强调“一体”,切实增强各民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之“一体”的认同。

(四)注重就地取材:发展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

从我们党进行的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来看,尽管当前自上而下地加大扶贫力度,但是发现:一个地区要是没有特色产业的带动,就难以彻底摆脱贫困;一个地区要是没有特色产业的支撑,就无法持续摆脱贫困。一言以蔽之,产业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根基,也是摆脱贫困的主要依托。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身主导的特色产业发展的强弱以及该产业在整个产业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只有做强做优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发挥特色产业所带来的就业、创收、致富优势,进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群的生存发展问题,即意味着新时代必须大力发展适合民族地区特色的优势产业,为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积累丰厚的物质基础。所以,我们应当从创新体制机制、遵循因地制宜准则、深化供给侧改革三个层面发展特色产业。一是要创新体制机制。民族地区产业要围绕资金、市场、技术这三大瓶颈,联合党和政府、村(社区)集体、市场等多方力量,建立协同联动的产业机制,系统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二是要遵循因地制宜准则。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切不可盲目从众,要紧紧把握住“地方特色”,结合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历史资源和文化资源来进行产业定位,并有针对性地引入优质企业参与到产业建设中来,使民族地区产业富有地方特色。三是要深化供给侧改革。供给不足一直是困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障碍,不少地区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可,以至于出现了滞销的窘境。基于此,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要树立品牌意识,深化供给侧改革,生产出优质产品迎合市场的需求。简言之,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不仅能够创造丰厚的物质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也是实践“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基本方式。

总而言之,“一个民族不能少”的论断创新和发展了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南。不仅如此,还需要看到,实践探索永无止境,理论研究亦永无止境。“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践不断丰富,这就需要与时俱进的探究“一个民族不能少”的内涵,厘清“一个民族不能少”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厘清“一个民族不能少”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开放式的理解“一个民族不能少”论断的深刻内涵,才能指导新时代民族工作迈向新的历史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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