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21-11-30
劳动保护 2021年11期
2021 年9 月1 日起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中明确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早在新法实施前,2020 年6 月,应急管理部已经着手组织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
《劳动保护》杂志约请到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专家、山东省青岛市以及两家试点企业,分别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思路、地方实践经验以及企业推进举措进行深入介绍,为其他地市、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