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2021-11-29杨荣
杨 荣
(惠州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一、研究背景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在实施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自从北京中关村于2009年3月获批全国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截至目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数量已达到21个(含试验区)。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①(简称“珠三角自创区”,或“自创区”)于2015年9月29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珠三角自创区覆盖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珠三角8个市,连同2014年获批的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省已形成1+1+7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城市分工格局。珠三角自创区的设立,对珠三角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珠三角自创区需要打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以便能更好地产生集聚效应,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的巨大作用。
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是示范区范围内创新主体之间、创新群落之间及其与内外部创新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共生、开放、复杂的系统[1]104。它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制度文化、激励政策、基础设施等创新环境要素组成。
在学术界,对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主题的研究仅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已涉及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的作用机理[1]、运行机制[2]、升级路径[3]、系统评价[4]。这些成果对构建完善的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系作了有益的探讨,对丰富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内容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已有研究更多的是理论上的探讨,缺乏对独个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的问题与对策进行考察分析,这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二、珠三角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的现状
(一)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1.全社会R&D投入逐年增大。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增长,珠三角的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与R&D经费强度均呈同步增长的态势(表1)。2016年,珠三角全社会R&D经费为1931.77亿元,到2019年增加到2962.36亿元,比2016年的增长了53.35%,2016-2019年间,珠三角全社会R&D经费年均增长率达15.3%。据表1,珠三角2016年的R&D经费强度为2.80%,到2019年,增长到3.41%,增长了0.61个百分点。
表1 近年来珠三角自创区GDP与研发投入情况
从市域来看,2019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最多的城市是深圳,其次是广州,数额分别为1328.3亿元和677亿元,占自创区当年全社会R&D经费的比例分别为44.84%和22.88%。从R&D经费强度来看,同年,排名前2位城市的是深圳和东莞,其值分别为4.93%和3.06%。其他城市全社会R&D经费和R&D经费强度的具体情况可参见表2。
表2 珠三角自创区各市研发经费投入情况(2019)
2.地方及企业对科研投入较大。2019年,珠三角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为865.84亿元,占广东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额的73.43%。当年,珠三角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为7.44%,高于广东省6.82%的水平。其中,佛山10.43%、广州8.51%、中山8.09%、珠海7.94%、深圳7.83%。同年,珠三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为2197.63亿元,占广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总额的94.94%[5]。
3.科技创新成果显著。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获得发明专利申请量196031件、发明专利授权量58211件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4543件,占广东省的比重分别为96.42%、97.44%和99.26%(见表3)。2020年,珠三角自创区发明专利授权量6.9万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3.9万件,均占广东省的97%;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8万件,占广东省的99%[6]。
表3 珠三角自创区科技创新成果情况(2019)
从市域上看,2019年,深圳在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和PCT专利申请量均位列自创区各城市的首位,这三个指标数据分别为82852件、26051件和17459件,分别占自创区相应指标总数的42.26%、44.75%和71.14%。自创区其他城市科研创新成果的具体情况可参见表4。
表4 珠三角自创区各市科研创新成果情况(2019)
(二)创新主体加快集聚,科技创新力量强大
1.加快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企”)48353家,占全省高企总数比重的95.04%。同年,珠三角自创区高企培育入库数有4952家,占广东省高企培育入库数的94.07%。高企作为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牛鼻子”的作用更加凸显[5]26。
2.积极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拥有普通高等学校149所,比2015年的131所增加了18所,增幅为13.7%。拥有本科院校重点学科数354个,占全省本科院校重点学科数412的85.92%,其中,重点支持院校重点学科数97个,占全省重点支持院校重点学科数144的67.36%[5]27。目前,在自创区的高校中,有2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3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6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有5个学科排名前1‰,18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7]34。
3.高层次人才高度集聚。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拥有本地院士113名,双聘院士207名;新增引进省创新创业团队44个,比2018年新引进的31个增加了13个;新增引进领军人才81人,比2018年新引进15人增加了66人;新增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数18853人,引进博士6804人、硕士71462人;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528个,在站人数9082人[5]27-28。
(三)创新平台建设水平高,创新活力得到激发
1.实验室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在粤国家重点实验室30家,全部落户于珠三角自创区内;同年,自创区建有省级实验室14家,占全省的58.33%;另外,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341家,占全省的90.21%,实现了重点发展领域全覆盖[5]26。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21间,占全省23间的91.3%;同年,自创区拥有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5139间,比2018年的4458间增加了618间,增幅为15.3%。2019年,自创区拥有的省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占广东全省比重为83.66%,而2018年这一比重为83.31%,增加了0.35个百分点[5]29。
3.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截至2019年年底,珠三角自创区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共202间,占全省的80.5%[5]29。广州、深圳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扶持力度,兴建了广东浪潮大数据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7]34。
(四)双创生态系统逐步优化,创新创业活力得到释放
1.孵化器建设加速发展。珠三角自创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推动下,积极推动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孵化机构建设,初步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的全孵化链条。2019年,自创区建有孵化器896家,比2018年的876家增加了20家;孵化器面积为1698.52万平方米,孵化器在孵企业28983家,分别占全省的94.97%、91.17%[5]。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逐步完善。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技术合同成交额、技术交易额分别达到2268.93亿元和1957.94亿元,分别占全省的99.83%和99.85%[5]。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于2018年成功获批后,于2020年4月在佛山市成立了第一个示范基地。
3.科技金融深度融合。2019年,珠三角自创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家数达到3318家;新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数33家;新增上市高企IPO募资额度257.75亿元;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5623.35亿元;地方财政设立创业引导基金的额度1911.69亿元[5]。
4.制度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珠三角自创区启动后,广东省政府于2016年4月发布了《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该方案,珠三角自创区除了可以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所有政策和广东省有关自主创新政策外,还可享受一系列其他科技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包括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异地审理机制、快速维权机制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等科技金融政策,创新外国人才来粤工作就业管理、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外国人才分类管理等人才政策。《方案》颁布后不久,珠三角自创区各市也相应出台了本市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这些举措对推动珠三角自创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
三、珠三角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的问题
(一)自主核心技术有待重点突破
珠三角自创区经济实力雄厚,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制造业仍然存在许多短板:一是产业核心技术少。在广东的制造业中,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企业的比重非常低,在10%以下,而高达90%的关键技术和零部件需要从国外进口;二是产业层次不高。制造业整体仍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的仅占20%多;三是产业链条不完善。重大产业上下游和关联产业发展仍不匹配,如汽车产业中零部件与整车产值之比仅为0.12:1,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1.7∶1[8]。
(二)产学研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珠三角自创区虽然拥有华为、腾讯等世界知名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并拥有若干所世界知名高校,但总体上,大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规模较小,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缺乏深层次的合作,产学研融合度较低[9]5。同时,自创区虽然拥有大量的发明专利,但大部分专利没有实现产业化。据统计,广东省高等学校专利所有权转让许可使用率只有13%,科研院所只有10%[10],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脱节严重。
(三)高端创新人才缺乏
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自创区的一个老大难问题,随着经济转型、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高端创新人才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比如,广州的电子竞技业是一个新兴发展产业,专业人才缺口超过一万[11],人才严重缺乏成了该产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又如,在惠州的仲恺高新区,随着该区的加快发展,人才缺口已达到10万到20万人[12]。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已成为自创区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当务之急。
(四)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发展不完善
在地理位置上,珠三角自创区拥有十分有利的协同合作,但科技创新活动的协同合作发展程度却不高。一是区域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不完善。目前,珠三角自创区9市存在一定的产业趋同现象。其中,深圳、东莞、惠州等三市高端电子信息产业的集聚度较高,而广州、佛山、肇庆、江门、中山、珠海等六市以传统制造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效应;二是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过度集中。2019年,深圳市和广州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分别1328.28亿元和677.74亿元,分别占自创区R&D经费总投入的44.84%22.88%。当年,肇庆市全社会R&D经费投入24.87亿元,仅占自创区R&D经费总投入的0.84%。华为2019年的研发支出达到1316.6亿元,占自创区R&D经费总投入的44.4%;三是基础研究不足。得益于较高的市场化程度,珠三角企业创新活跃,舍得投入、敢于攻关,形成关键科创力量。但自创区科技创新也存在一些劣势,最为突出的是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当前,广东的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总量比重约4.3%,远低于北京的14.7%,政府研发投入、发表国际论文数均不足北京的1/3,广东全省建有3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3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也仅为北京的1/4和1/3[13];四是协同创新机制不够完善。在自创区内,有部分城市(比如,广州、深圳、珠海)享有地方立法权,而其他城市则没有,为此,在政策法规上各城市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比如,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创新激励程度差距较大[14]112。
(五)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足
据统计,珠三角自创区2015年拥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314家,到2017年增长到2085家,增长了5.6倍。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15]26。比如,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市场运行与监督机制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缺乏权威的诚信评价体制,发展的环境尚不完善。有相当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的,主要依靠政府为其提供项目,财政拨款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
(六)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待提升
企业R&D投入是企业开发新技术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财政科技支出、风险投资、金融机构贷款也是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渠道。此外,公司积极争取上市,也能从一定程度上纾解研发活动的资金困境,为研发活动注入生命力。但深交所上市公司中大部分为传统产业,其新经济行业在2017年占比仅为12%,远低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60%和纽交所47%的比例[16]。截至2019年,深交所拥有创业板上市公司仅791家,自创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8万家。这些企业大多是中小微企业,虽然资产规模不大,但由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非常大。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规模较小,区域资本市场难以满足大量小微科技型企业对资金的庞大需求[9]5。
四、促进珠三角自创区创新生态系统发展的对策
(一)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1.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首先,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全面落实企业创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推行“前资助”“后资助”“拨改投”等不同方式,促使更多的财政经费直接投入企业研发。支持企业采取“研发众包”模式,解决发展难题;其次,瞄准世界一流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型企业。培育一批产业层次定位高、产品制造品质优、规模体系数量大的“旗舰型”领航企业,使之成为珠三角创新生态系统的主力军,以发挥其在自创区生态系统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再次,大力促进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根据企业的成长规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后备培育库,实施精准服务,重点扶持,以推动其发展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2.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力。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推进珠三角自创区国家一流大学和“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完善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高职院校高水平大学体系,加强学科和科研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优势学科。强化创新源头,鼓励高校结合区内产业发展,开展跨学科交叉研究,申报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与区内企业共建、共享一批联合实验室;大力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依托国家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等科研力量,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
(二)强化区域协同创新
1.全力打造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以创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策源地为目标,有序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构筑“一廊十核多节点”格局,形成一条连接广州、深圳、东莞的科技创新经济带。充分利用广州高校院所集聚、原始创新能力较强以及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各自优势,完善联动发展机制,深化战略协同与战略合作,推动广深创新资源相互流动。大力推动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围绕信息、生命、材料等不同领域的科学前沿研究,兼顾新兴产业培育需要,推动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谋划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打造世界一流科研基地。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自创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高地与创业创新创造生态最优区,为自创区创新转型的新引擎。
2.构建自创区协同创新共同体。强化顶层设计,畅通工作协调机制。对自创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行统筹规划,实现功能互补、共建共享,联手打造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共建重大科技支撑平台。迎合重大创新需求,共同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和科研平台共享共用,并共同推动科技联合攻关和合作示范;统筹制定自创区各市协同发展税收优惠与分享政策,建立财政投入增长长效机制,促进产业价值链发展,加快形成集群效应和链式效应。
3.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拓展与港澳合作交流空间。积极推进与香港、澳门的科技创新合作,鼓励辖区高校院所与港澳高校研究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港澳科研创新机制优势,联手港澳共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鼓励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活动,支持企业与港澳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推动自创区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与世界各国的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引进国外科技资源与人才,推进国际高端科研创新成果在自创区孵化。联手搭建创新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开放的科学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科学数据和信息共享。推动大企业开展跨国技术并购,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参股等多种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利用海外高端人才资源提升企业创新水平。
(三)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
1.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合理布局基础研究资源。依托自创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人才、设备设施等资源,优先布局基础研究基地,鼓励开展面向区内重大科技需求的科学研究,引领带动学科和产业发展。提升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分层分类差异化发展,鼓励在自创区高校提升在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能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同时,充分运用国有资本投资基金用于基础研究。此外,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方式参与企业基础研究。
2.着力打通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条。建立健全“企业出题、院所解题、政府助题、揭榜挂帅”的产学研合作协同长效机制模式,研究建立适应颠覆式创新的研发组织方式。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共同发起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新联合体,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创新对接融通。支持企业牵头创建工程研究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多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构建研发及孵化-小试、中试-产业化的成果转化全链条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采用创新型政府采购、订购等需求侧政策,使科技成果在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生态圈中得以顺畅转化。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1.创建全球金融创新中心。全力将深圳打造成全球金融创新中心。一方面,助力深圳建成国际领先的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创建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优化私募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等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建立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在内的完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将深圳打造成最活跃的国际风投创投之都;另一方面,将深圳建设成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龙头机构,形成从基础架构到应用场景开发的金融科技全产业链。
2.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探索完善财政奖励补贴、风险补偿、风险代偿等政策,引导创投机构投资种子期、早期科技项目以及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强化科技型企业间接融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发展投贷联动以及“知保贷”“知担贷”“质押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等贷款业务。搭建科技金融超市,围绕科技企业从初创到成长各个阶段的多样化需求,吸引科技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科技金融机构入驻,联合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财税法务等服务机构,建立一站式综合投融资服务平台。
(五)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
1.完善孵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孵化服务体系。一是实施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立概念验证中心,为加速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打牢坚实的基础;强化众创空间的顶层设计和科学管理。采取“政府+大学+企业”模式,布局建设一批集技术供给、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开放办公等服务于一体的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众创空间;三是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布局建设。创新孵化育成模式,布局建设一批低成本、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育成一批小微科技企业;四是加强专业化科技园区布局建设。布局建设若干以科研经济为主导、服务高成长型科技企业的专业化科技园区[17]。
2.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突出“高精尖缺”,不断加大人才集聚培养力度,提高科技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对接自创区战略科技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大力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在教育、保健、交通、居住、就业等方面优化提升服务质量,为创新人才搭建技术、项目、资本“一站式”对接平台,着力解决专业人才后顾之忧。
3.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汇聚一批国内外权威的计量技术研究、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资源。加快建设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圳分院、国家电动汽车企业计量中心等服务平台。鼓励自创区内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体系完备、共享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自创区知识产权联动机制,共同谋划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共治,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社会治理,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体系。
4.培育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开源生态建设,引进集聚开源组织,培育发展开源社区,支持华为、腾讯等企业的优秀开源项目落地应用,打造开放式、国际化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开源创客之区”[17]。传播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塑造创新开放、敬业守真、专注本职、精益求精、不怕冒险、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活动,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等分赛区提升办赛水平,选择优秀参赛项目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五、结语
珠三角自创区作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区,为广东经济与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珠三角自创区必须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发挥集聚、示范、引领、辐射的巨大作用。目前,珠三角自创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增加,创新主体加快集聚,创新平台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创新生态环境逐步优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但其在自主核心技术、产学研融合、高端创新人才、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科技中介服务及科技金融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为此,应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完善之。主要措施包括: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区域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营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环境。
注释:
①由于广东省有关职能部门在统计“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数据时,常常将深圳市列入。因此,本研究的“珠三角自创区”数据范围包括珠三角9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