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兵员工作研究
2021-11-29金玉国
★ 金玉国
红军兵员工作是关于红军战士征召补充、培训使用、退役安置的一系列工作,是红军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研究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兵员工作,对现今人民军队兵员工作政策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红军兵员的征召补充及条件要求
红军兵员的征召补充,是指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华苏维埃政府和中国工农红军的有关兵役的政策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应召入伍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独立创建和发展工农革命武装的根本方略之一。其征召有严格的政治、体格等方面的条件要求。
(一)红军兵员的征召补充
1.以自愿制为原则,号召民众自愿参加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中国工农红军,号召民众自愿参加。1928年7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指出:革命政权成立的第一天,便须设法组织红军,①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编:《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2 册,北京:战士出版社,1982年,第105 页。建立红军的原则可用自愿制。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编:《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2 册,第103 页。1931年12月,《苏区中央局扩大红军决议案》亦指出:工农参加红军要实行绝对的自愿制。③陈高华、钱海皓:《中国军事制度史·兵役制度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7年,第413 页。为什么中国共产党组建红军要采取自愿制,而不采取雇佣制呢?对此,1927年8月21日中央常委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议决案》明确指出:“革命战争,必须要创造新的革命军队。革命的经验,已经证明雇佣军队决不是革命的靠得住的工具。军阀如今很容易的利用雇佣军队来反对革命的群众运动——这就是证据。”“创造新的革命军队,不要有雇佣的性质,而要开始于志愿兵的征调,……建立工农的革命军。”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479 页。
那么,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组织在红军征召补充中是如何贯彻落实自愿制的呢?1933年6月6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布了《关于扩大红军的决议》,提出了如下措施:一是要达到动员最广大的工农群众最热烈地自愿地加入红军,只有坚决地深入阶级斗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事实证明,凡是斗争深入、土地解决较彻底的地方,扩大红军的成绩就好,相反的,扩大红军成绩最坏的区域,也就是斗争不深入、土地解决最坏的地区。二是要彻底实行优待红军条例,这是动员和鼓动群众热烈自愿地加入红军的主要条件之一。许多地方由于这一工作没有切实的执行或执行得不充分,这一地方扩大红军差而开小差的也特别多。三是党必须有计划地领导政府、青年团、工会、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和一切群众团体的组织,首要的是党内的充分动员,使每个党员都能够领导和动员这些组织的力量,协同一致地发动各个组织的群众自愿加入红军。四是参加红军主要的是政治上的动员,政治动员首先要创造社会一切劳动阶级情绪的高涨,这是动员成功的关键。只有将目前的政治任务与当地工农群众的利益和其具体要求联系起来,才能造成社会情绪的高涨,达到动员群众自愿加入红军的目的。一切脱离群众利益的政治鼓动都是无效的。五是动员参加红军是党的经常的主要工作之一,要在群众中建立这一经常的教育工作,而且应当使第一次动员前后,都要取得密切的联系。在第一次动员时就要在政治宣传上做好第二次动员的准备,不要造成寒热症的现象。六是采用突击方式扩大红军,用最有成绩的区域去帮助最落后的区域,以报名的先进分子去鼓励落后的群众,这是最有效的突击方式。革命竞赛要成为提高工作积极性、消灭落后的现象,严格纠正将竞赛变成简单的锦标主义。七是积极领导妇女代表会,动员一切妇女参加红军工作,鼓励男子当红军。八是对已动员的新战士,党与军事机关必须在集中和正式补充到前方时,领导当地的沿途群众做热烈的欢迎与欢送;要注意沿途中做他们的政治工作,不要引起新战士的不安,动摇他们的决心。使他们在沿途感受到热烈的欢迎与兴奋,这是巩固新战士的决心,消灭开小差的主要工作。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53 ~155 页。
上述措施调动了广大群众自愿参军的积极性。此时动员人民参军已成为各级苏维埃政府的首要任务,广大群众也都把“保卫土地,保卫苏维埃,当红军去!到前线去!”看成是无尚光荣的事业,从而使参加红军的自愿制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2.实行地方暴动,直接生长成红军。1929年11月23日,中央军事部发布《关于目前扩大红军的计划大纲》,提出“扩大农民群众各种斗争,发展到武装斗争、游击战争,汇合各种武装斗争的广大群众,生长为红军”,是扩大红军的主要策略之一;同时,该《计划大纲》对闽粤赣、湘鄂西等六大红色区域如何生长红军做出了部署,闽粤赣区:汇合东江、闽西、赣南的各种斗争,发展到广泛的武装斗争、游击战争,实行地方暴动,使之生长成红军;湘鄂西区:汇合湘西、鄂西各种斗争,发展到广泛的武装斗争、游击战争,执行地方暴动,生长出红军;彭黄红军:扩大工农群众斗争,发展到武装斗争、游击战争,以生长红军……。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24 ~32 页。
上述中央军事部关于生长红军策略的提出,实际上是对1927年8月至1928年上半年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起义,创建工农红军的经验总结。如1927年9月,毛泽东组织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就将参加起事的武汉国民政府警卫团、平江工农义勇队、鄂南农军和安源工人纠察队、矿警队以及赣西部分农军、醴陵部分农军和浏阳工农义勇队等共约5000 人,直接生长成了工农革命军第1 军第1 师。1927年11月,符向一、王志仁、刘镇一、吴光浩等组织领导的黄麻农民起义,也将参加起事的黄安农军、麻城农军共300 余人,直接编成了工农革命军鄂东军,12月下旬该部在木兰山改编为工农革命军第7 军。1928年3月,贺龙招集其亲戚、旧部掌握的土著武装3000 余人,组成工农革命军,组织领导了桑植起义,起义失败后,部队整编为湘西北工农革命军第4 军(后称红4 军)。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编写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1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5 ~17、30 ~31、34 ~35 页。
从1927年8月到1928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先后在10 多个省的140 多个县领导了数百次武装起义。在上述地区武装起义创建红军的同时,陕西地区爆发了唐澍、谢子长领导的清涧起义和刘志丹、唐澍领导的渭(南)华(县)起义,分别建立了西北工农革命军游击支队和西北工农革命军;闽西地区爆发了郭滴人、邓子恢等领导的龙岩后田起义和上杭县委领导的蛟洋起义以及张鼎丞等领导的永定农民起义,这三次起义的农民武装经过合编,组成了红军第7 军第19 师;湘西农民武装起义建立了工农红军第4支队,河南确山农民武装起义亦建立了工农革命军,等等。此外,陕西栒邑(今旬邑)、湖北黄冈、安徽阜阳、河北玉田、山东阳谷等地的武装起义亦均聚集一定的武装力量,直接生长成了红军。
3.由赤卫军、少先队升级为红军。1929年11月23日,中央军事部发布《关于目前扩大红军的计划大纲》,提出集中一切武装农民群众(赤卫队、游击队一部、少年先锋队①赤卫队,亦称赤卫军;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或“少队”,他们均是半军事性的青年群众组织,不脱离生产。等)升级为红军,是扩大红军的主要策略之一。同时,该《计划大纲》对闽粤赣、湘鄂西、赣西南、赣东北、鄂东北、豫东南和皖西等红色区域如何由赤卫军、少先队升级为红军做出了部署,闽粤赣区:集中东江、闽西、赣南的武装农民群众编成红军;湘鄂西区:集中鄂西、湘西一切武装农民群众编成红军;赣西南区:集中赣南、赣西武装农民群众编成红军;赣东北区:集合鄱阳一带武装农军编成红军;鄂东北、豫东南和皖西区:集中三省边界武装农民,编成红军。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24 ~32 页。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采取由赤卫军、少先队等群众武装升级为红军的办法,来扩大补充红军队伍呢?这是由赤卫军、少先队等群众武装组织的性质决定的。1932年9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指出:“赤卫军、少先队不但是广大群众的武装组织,而且是巩固苏区、补充红军的守备军、补充队”,“正式红军属于使用兵力方面,赤卫军、少先队属于积蓄兵力的场所。”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111 页。该《训令》规定:18 岁到40 岁的工农群众,无论男女,都应加入赤卫军或少先队,赤卫军编制以1 县成立1 军,每3 区成立1 师,每区成立1 团,每乡成立1 营,每营2 ~5 连,每连3 排,每排3 ~5 班,每班15 ~18 人。城市以工人为主干,单独成立工人赤卫军。赤卫军隶属于各军区,军长由县军事部长兼任,政委由共产党县委书记兼任;师长由军事部呈请军区委任某一区军事部长兼任,政委由共产党县委指定某一区委书记兼任,由军区政治部加以委任;团长由区军事部长兼任,政委由共产党区委书记兼任。营、连、排长由区军事部呈报县军事部委任,连指导员由县委指定共产党城乡支部委员担任。赤卫军每区成立1 模范营,每县成立1 模范师,以统一指挥。模范师要随时准备集中,以配合红军行动,来巩固和发展苏区。
1933年6月6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布的《关于扩大红军的决议》,也对赤卫军、少先队④赤卫军、少先队,有时合称为赤少队。等群众武装组织的性质做出了规定,它指出:赤卫军、少先队是扩大红军的最主要的群众组织基础。党要以最大的力量,加强对赤卫军、少先队的领导,健全赤少模范队的组织,建立赤少队的经常教育与训练,使之能够在党的临时动员下,整个组织加入到红军来。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 册,第263 页。《决议》为完成1933年2月8日中央局提出的“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来同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队作战”和“动员所有模范营模范赤少队整营整团加入红军去”的任务,对赤卫军、少先队升级为红军做出了部署,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兴国动员了赤卫模范师整师加入了红军,瑞金、胜利、博生⑥博生,即今江西省宁都,当时改名为博生县,以纪念红军第5 军团副总指挥赵博生烈士。、赣县、公略、石城等县,也动员了全县模范赤少队加入了红军,成立了几个新的师、团,从而使扩大红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绩。⑦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153 页。
4.兵变改编、收容土匪,扩大红军。1929年11月23日,中央军事部发布《关于目前扩大红军的计划大纲》,提出“发动士兵斗争,有计划的组织兵变到红军中来”,是扩大红军的主要策略之一。同时,该《计划大纲》对闽粤赣、湘鄂西、赣西南、赣东北、鄂东北、豫东南和皖西等红色区域如何组织兵变做出了部署。闽粤赣区:闽粤赣省委及各地方党部加紧士兵工作,发展士兵组织,动摇敌人部队,有计划地组织兵变。红军更须有计划派人到敌军中去工作,造成兵变潮流,转变到红军中来。湘鄂西区:加强鄂西、湘西兵士运动,有计划地派人到敌人军队中工作,发动士兵斗争,加紧士兵组织,动摇敌人部队,发展成为兵变潮流,转入到红军中来。同时,要注意领导鄂西,新一师的兵变,郭汝栋①郭汝栋,时任国民党军第20 军军长。部的兵变以及湘西吴尚②吴尚,时任国民党军湘赣两省“剿匪”总指挥部第4 路司令。部的兵变,转变到红军中来。而对于鄂西、湘西土匪,更要加强其下层群众工作,使这些武装农民都能转变过来。湘西对周朝武、用文卿等部,更要坚决改变与上层联络的路线而向下层工作。赣西南区:收编半农半匪的武装。赣东北区:加强靖卫队③靖卫队,有的称靖卫团,是一种反革命的地方武装。和其他敌人军队中的兵士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兵变,使之到红军中来。鄂东北、豫东南和皖西区:加强三省边界敌人军队中的工作,有计划地发动兵变,使之转入到红军中来。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24 ~32 页。1932年9月2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也进一步指出:要建立白军士兵工作,争取白军中的革命士兵,来瓦解敌人的军队。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112 页。
中共中央为什么主张做兵士运动,组织兵变呢?1928年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兵士运动计划》明确指出,国民党军队是中国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工具,但其中士兵都是全中国失业的工人、大部分失业的农民以及一部分流氓无产阶级。他们为了生活所迫,受了国民党反动派的雇佣,是受经济压迫到极点而冒险的盲目的群众。我们为了这部分群众不为敌对阶级所利用,就必须做兵士运动。
那么,做军官运动,组织将变是不是可以呢?该《运动计划》给予了否定的回答。它指出,过去我们的军事运动,完全没有注意下层兵士的工作,大半是下级军官运动,甚至是将官运动,不但我们帮助了军阀,自己做了许多无谓的牺牲,即使夺取了一部分兵权在手,亦难以长久,一遭挫折,便不能维持下去,被敌俘去的兵士便作了敌人的工具。所以,我们现在要抛弃那种不可靠的上层运动——将变,要做那种敌人军队中下层的兵士运动——兵变。⑥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 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第44 页。
如何做兵士运动,组织兵变呢?《关于兵士运动计划》提出了以下五种方法:一是调查当地敌人军中一般情况,详细了解敌人军中的各种情况和现象,知道他的弱点,做我们进攻的入门;二是宣传与煽动,内容不高谈政治,而要从兵士的生活待遇、与官长的恶劣关系、与工农的亲密关系入手;三是在当地敌军中吸收同志,建立党的组织,3 人以上成立支部,支部以下分小组,每组至多不超过5 人;四是派同志到敌军中去当兵,这是兵士运动最好的办法,时时都可以接近下层群众,可以宣传吸收同志,或用结拜弟兄的方法或用哥老会的形式,在敌军中组织各种小团体,在行军作战时逃到红军中来;五是找革命的工农分子到敌军中去。在去时应有一组织,使他们经常与原属的工会或农会发生关系,在工会或农会指导下,做兵士工作。⑦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 册,第45 ~47 页。
至于如何做土匪工作、收容土匪,1928年6月18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的《兵士运动决议案》指出,土匪在工农斗争高潮之下,自然会离开他们的匪首,走到工农方面来;有些无出路的匪首,有时想与我们联络,以换取他们的利益。我们也希望联络他们,但我们对他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须提防土匪欺骗我们。⑧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 册,第84 ~85 页。
对于通过兵士运动转到红军中来的敌军士兵或收容过来的土匪做何处理呢?《关于目前扩大红军的计划大纲》给予明确指示:“必须坚决改编其组织,更换其官长,即革命的军官亦须改派到其他部队,以加紧其训练。”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29 页。
(二)红军兵员征召的条件要求
当红军的要求是工农群众中最健康最积极的分子。1934年1月,毛泽东在《武装民众与建设红军》的报告中指出:“为着进行革命战争,苏维埃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武装民众,组织坚强的铁的红军。”②《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37 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扩大红军问题训令》要求:“对于成分和质量要加以详细的检查,不要使阶级异己分子和不积极的、身体不健康的分子充数送去,要使当红军的是工农群众中最健康的最积极的分子,这样才能在质量上去加强红军。”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109 页。
在政治上,要求成分提高,实行工农劳苦群众才有手执武器的光荣权利,而坚决驱逐那些混进革命队伍里来的阶级异己分子。④《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339 页。规定“红军的来源应该是:(1)苏区广大工农劳动群众;(2)白区的工人群众,受国民党军阀、地方剥削的广大农民和灾民,反帝反国民党的义勇军和一切劳动群众,以及白军中的革命士兵”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总参谋部·文献》(1),第110 页。,“对于地主资产阶级分子混进红军中来破坏红军的企图,应该给予严厉的打击”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339 页。。
在年龄上,要求青壮年。1930年3月29日,毛泽东和朱德发布的红军第4 军司令部第6 号训令——《征募和教育新兵问题的训令》指出:“征募新兵之资格:年龄须在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⑦《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148 页。不过,不同时期,对年龄的要求是有变化的,如1933年7月10日中革军委发布的《关于在红军中检查体格的训令》中规定:“年老(四十五岁以上)、幼小(十六岁以下),体重不满六十斤,衰弱不能作战斗员。”⑧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第224 页。1934年1月24日,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所作报告——《武装民众与建设红军》中列举了“如江西的长冈乡,十六岁至四十五岁的全部青年成年男子四百零七人中,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去了三百二十人”⑨《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338 页。,亦说明,此时征召红军在年龄要求上已为16 ~45 岁之间了。
在身体上,要求体格强健,无恶疾及非五官不全者。《征募和教育新兵问题的训令》规定,征募新兵,不得收募五官不全、驼背、跛足及患肺痨、花柳病、盲肠炎、痔疮等症者,“五官不全、驼背、跛足者不特有关红军观瞻,实亦不合军人之资格”,“患目疾者不能瞄准射击,耳聋者不能分辨号令,鼻塌者多为梅毒遗传且易受传染病,口吃者不能担负军人之传达任务,至于身患肺痨、花柳病、盲肠炎、痔疮诸症,不但身体孱弱不能随军斗争,抑且有传染他人之危险”。⑩《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149 页。《关于在红军中检查体格的训令》则明确要求,红色战士具有铁一般的强健身体,来负责巨大的历史使命,一切老弱痼疾与有传染病不适宜于军役的,均不应留在红军中,减弱红军的质量,并责成各级卫生机关负责在每年1月和7月各进行体格检查1 次,新兵入伍亦须检查1 次,并做出健康或不能服军役之结论。对于体格不合格的,坚决遣送回家或介绍地方工作。⑪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223、224 页。
二、红军兵员的培训使用
红军兵员的培训使用,是指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红军战士所进行的预先专业技术训练,主要包括新战士培训、一般战士培训、杂务人员培训、专业技术兵培训等,要求因学施用,不得随意改变兵员用途。
(一)新战士培训。对于新战士培训,1934年1月西北军区政治部发布的《关于红军新兵训练纲要》指出:“新兵刚由农村参加红军,对军事生活未惯,家庭观念未除,以及全国红军与苏区胜利情形,红军任务与纪律等,都未深刻了解;如只遂然加以很严厉的军事锻炼,不但进步不快,反将引以为苦。故对新兵教育,首先应加紧精神教育,也即是最初步的政治教育。”①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川陕时期·上),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第431 页。其内容主要有三点:一是讲明为什么参加红军。对于这一问题,主要是发动他们自己说话。其要领是要从他们本身利益的最切肤问题上,联系到整个革命利益上去。特别着重目前紧急任务,是在消灭敌人“围剿”,每个新兵同志自己的利益,都只有从消灭敌人“围剿”中来获得。对于优待红军条例与各级苏维埃实行这一条例的详情,更须使他们明白,自己一当红军,就绝无其他顾虑了。这个问题,是新兵训练的第一个先决问题。必须在这一问题上,来建立新兵同志最坚固的基础,以后一切训练问题,都可由这一基础上发挥最大的效力。二是讲明红军的政治任务。这一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紧密联系的,也就是使新兵同志能够更进一步地了解当红军在政治上的伟大意义。其要领在于把完成土地革命,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建立苏维埃政权三大任务联系到一起。同时,联系到共产党的十大政纲和红军的实际战争任务上去。但要简明扼要,避免繁琐深奥,而多从红军的实际战斗任务说明,其教育方法与第一问题相同。三是讲明参加红军者的条件。这一问题的主旨,在于使每一红色新战士,都懂得红军是共产党领导下的阶级军队。只有工人、雇工、贫农和可靠的中农,才有权利参加。其余地主、富农、流氓、滚刀皮等阶级异己分子,都要严禁其混入红军中来,这是巩固红军的根本方法。②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2 册,第577 ~578 页。
而关于新战士的军事训练,1933年6月12日红军第一方面军司令员朱德、政治委员周恩来发布了《新战士一个月的教育计划》。该《教育计划》提出了5 大措施:一是教育新战士要采取启发和诱导式,使他们有兴趣来参加学习训练,坚决反对军阀残余的强迫野蛮式教育,同时也要反对忽视教育的游击习气。二是在进行教育中,如新战士没有了解的动作,须用和蔼的态度,耐烦地扼要去向他们解释,并做样子给他们看。一次不懂,应二次、三次,总要他们了解为止,切勿性急发脾气,使他们畏惧,更不了解自己所学动作。三是所有新战士多是苏区的赤卫军、赤少队发动来的,他们曾参加过游击战争,对于队列教练须特别减少,而要注意战时应用的动作(特别是侦察、警戒)。四是在教育期间,最低限度要每个战士懂得武器的保管和使用,射击军纪的遵守,战斗中各个战士的责任和动作,班排战斗的协同和联络等。五是在进行教育中,可采用竞赛方式来推动各连的工作。
(二)一般战士培训。一般战士是指已完成新兵训练,基本能够担负各种作战任务的战斗兵员。他们是红军的主体,对此类兵员的培训,红军主要是在实战中锻炼,其次是利用战斗间隙组织训练,以提高他们的军政素质。就训练的内容,1932年12月2日总司令朱德、总政委周恩来发布的《关于军事政治训练的训令》规定了以下15 项:(1)阶级的政治教育,使战士们深刻了解在艰苦战斗中所肩负的阶级的政治责任,以此来提高军事的技能,坚定牺牲的决心和团结致胜的信念。(2)要一般战士善于使用武器,要求其射击准确,刺杀熟练,以及抛掷手榴弹的命中率,万不可耍无聊的花样,并于每班战士中(开始从每排做起)选定射击好的为特等射手和眼力好的为观察员。特等射手是在战斗间专门射杀敌军的长官、机关枪射手和极有利的目标;观察员是在战斗间观察射击的成效和敌情的变化。这两种人都还是战斗员,只不过分工命名而已。(3)要一般战士善于目测距离,特别是500 米以内的距离。这是要就所在地附近测定几种距离,用草把或堆土做成跪靶或卧靶,使每个战士对之目测,对之瞄准。(4)要一般战士善于利用地形地物,特别注意伪装夜间动作,以便于秘密而无损害地接近敌人,射击之或刺杀之。(5)要学习一般的行军,要制定出保养体力的方法,如行军1 小时20 分钟,停10 分钟小休息,在长距离行军1 天行程后半程停1 ~2 个小时大休息,睡足8 小时,按时给养,打裹腿,洗脚及小休息时高举起脚来舒回血脉,沐浴,调节行军步幅,不作无益之行止等。(6)要学习机动——火力与运动配合,特别是冲锋或反冲锋的火力准备和火力援助,以及实施斜射、侧射、交叉射的火力效用。(7)要学习遭遇战斗占领先机之利的迅速动作和对防御的敌人进攻之接敌、进攻和冲锋的部署。(8)要学习决定进攻的主要方向和次等方向,而分出主力的突击方向和一部的钳制方向。(9)要学习进攻胜利后,火力和运动追击,迂回和包围敌人收容队,使其无整顿的余暇,同时整顿自己部队,出动机关枪防止敌人的反冲锋。(10)要学习建立顺畅的通信联络,使能在上级单一意志之下与部队协同动作。如通讯联络断绝时,尤须本着上级企图和实际情况,机断专行。(11)要学习劣势兵力兵器的军队对优势兵力兵器之敌军作战,要能以迅速秘密的手段,在相当的地点和时间内,集中一切力量,干脆地消灭敌人,使敌人运转不灵,援助失效,被我各个击破。(12)要学习根据任务、敌情和地形而下决心,并坚决实现此决心,不可有一成不变的处置,尤不可有三心二意的犹疑不决。(13)要学习各种侦察和各种警戒。(14)要学习山地战斗。(15)要学习现代的战斗,是由小部队的战斗胜利开拓大兵团的战斗胜利,也就是消灭敌军1 连1 营即成为完全胜利之因子。①《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14 ~217 页。
对于战士的训练,毛泽东在1930年4月发布的《加强体力与提高射击技术的训令》中亦一针见血地指出:“锻炼身体增进体力,熟习瞄准增进射击效能,是现在红军军事训练中的第一要着。”《训令》规定:“各部早操时间废除跑步,或多操持枪体操,或徒手体操,在每星期的操课表中须另有体操时间。晚上游戏多做各种运动,如竞走、踢球、演习、叠罗汉……。在休息时间比较长久的时候,可酌量设置简单器械——单杠架、吊绳、吊棍、秋千、吊环、爬城索……(此等器械都可以带走的)施行器械体操和设备些障碍物,施行应用体操——就是做超越竞走”;“另一方面,在学术科施行中都要特别注意射击教育,加多射击教育的时间,举行射击比赛。以后军部拟在每一个月至两个月之间,召集一次各纵队及军直属队的体力比赛和射击比赛,由各部挑选选手参加,分别给奖,以资鼓励(比赛办法临时再行拟定颁布)”,“现在各纵队和军直属队就要开始准备,要知道这是增进红军战斗力的唯一要件”。②《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150 ~151 页。红军战士通过进行这样的教育训练,坚定了政治信念,改变了军事技能相对落后的状况。
(三)专业技术兵培训。专业技术兵是指掌握了某类或某项专业技术知识的兵员,如枪械修理员、卫生员等,他们在战争中发挥着重要的服务保障作用。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专业技术兵的培训,往往是为战争形势所迫而采取的应急举措,其遵循的原则是“按需培训”。如1930年8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央通知第155 号》,指出:党在目前积极准备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总任务之下,红军的发展一日千里,红军与白军作战区域扩大于十数省,这样的阶级战争的表演,尤其处在中国特殊环境之下,直接与帝国主义的武装冲突(过去如龙州、大冶、岳州及最近在长沙与各帝国主义军舰开战)更是万分残酷。因此革命战士的牺牲、受伤一定是不可免的,在革命战争中对于革命战士的救护,必然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因此,党提出每一个革命群众都要为红军寻找掌握医学技术的同志,预备送入专门传习学校,接受短期训练,之后送入红军中服务,使之成为红军中卫生救护的组织者。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40 页。
由于战争的残酷,红军弱小,而且武器装备落后,红军的伤兵、病兵现象始终比较严重,迫于形势,1932年12月23日中革军委决定开办卫生员训练班,并在《中革军委关于开办卫生员训练班的训令》中指出:过去红军中的卫生运动,虽曾有几次训令,但仍没有引起全体指战员的充分注意,伤病兵的现象一直到现在不能减轻,这不仅要削弱红军与敌人目前作战的力量,而且在巩固红军和扩大红军上也要受到绝大的影响,特别在目前红军战斗的使命——粉碎敌人对中央苏区的大举进攻之时刻,将会受到很大的妨碍。为了使红军中的卫生运动能够广泛的深入开展,除每个伙食单位皆有卫生委员会的组织外,还要有一位专门负责的卫生员。现在中革军委总卫生部决定开办卫生员训练班,学生由每一战斗连选送1人,要求工农成份,年龄16 岁以上,略识字者,各战斗连选定后,红1、红3、红5 军团在军团的军医处集中,红22 军在军的军医处集中,然后统一转送总卫生部卫生员训练班。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200 页。
而对于专业技术兵的使用,红军部队则遵循“训用一致”的原则,不经专门领导机关批准,不得随意改变专业技术兵用途。如1933年12月7日,红军第一方面军司令员朱德、政治委员周恩来就曾针对有的所属部队不按规定调整卫生员岗位,发布了《红军第一方面军关于禁止卫生人员改职的训令》。《训令》指出:“为了郑重工作责任,必须统一行政系统。根据卫生部报告,最近三、五军团(十三师、四、五师)均有把卫生员调去任指导员或改变其职务,甚至四师负责同志竟决定医助做医生。事前既不征求卫生机关同意,事后连通知都没有一个。这样不独使卫生机关的工作发生许多困难,并且混乱了各部门的行政系统,这显然是不尊重编制所令之自由主义表现。因此,除责成三、五军团首长详查并设法将已调之卫生员补足外,特此训令各级首长,以后再不许有这种事情发生。万一有调卫生部门或其他专门工作同志担任其他工作的必要时,事前必须求得该部门的主管负责人的同意。”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283 页。
(四)杂务兵培训。杂务兵是指除战斗员以外的承担其他服务保障任务的兵员,如挑夫、伙夫、马夫、公差兵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的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一般都只在战斗员中实施,至于杂务兵,平常部队列队教育与训练是经常不到位的,所以政治报告他们多听不到,政治讲堂也很少来听,这对于他们政治认识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每每有杂务兵逃跑比战斗兵更多,公差、号兵的军容风纪从来都是最差的,因为军事上的训练没有他们参加,所以平时的纪律不好,行军时的次序混乱,战时更加厉害,如果到了紧急集合,那就更加杂乱不堪了,满地都是丢落的军用品。
为改变上述现状,1930年红军第4 军发布了《关于加强杂务人员教育的训令》。《训令》要求各部主管官充分利用战斗间隙的休息时间来对伙夫、挑夫、马夫、公差以至号兵进行教育、训练,并指示:凡是伙夫、马夫、挑夫、公差等,必须时常集合给他们讲话,并且做政治的鼓动,时常向他们做政治报告和各地红军发展的情形报告;号兵每次出操时,必须要与队伍一起出操,支队的操场,全支队的号兵都要集合在一起,全纵队操场,全纵队的号兵都要集合在一起,号目和司号长能教操的,由他们去教,不能的,由各级副官或临时由各主管长官指定人员带领操练。现在暂行规定3 天杂务兵(伙夫、马夫、公差)教育大纲,由各部去执行,以支队为单位,由支队副官率领。直属队由纵队部副官率领。第1 天,集合讲三条纪律(不拿工农的东西,打土豪要归公,行动听指挥),六大注意(捆禾草、上门板、讲话和气、买物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第2 天,集合上操场(挑夫、伙夫须各揹扁担1 条),叫他们站队,口令词是靠左边停止或靠右边停止。告知马夫、公差在屡次行军时的位置,战备行军或攻击前进时的位置,告知他们平时的注意事项,紧急集合时的动作和注意事项。第3 天,简单地通报他们一些政治状况(军阀混战和急剧的崩溃,工人运动的复兴,农民暴动的发展,各地红军扩大以至国际消息……)和我们红军发展的前途。再就是教他们红军礼节和在城市中应遵守的军容风纪(军装整齐,帽子戴正,鞋子不要倒拖,不要沿街一边吃东西一边走路,不要满街大叫大笑,不要在街上吵嘴打架……)。但这些教育训练,要考虑到不妨碍伙夫造饭等。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51、52 页。
红军第4 军发布的《关于加强杂务人员教育的训令》之施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时杂务兵的精神面貌,不仅在战斗中做逃兵的少了许多,而且工作的精神也有了积极向上的表现,政治信念更坚定了,军纪遵守更严格了,在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印象,从而使红军的服务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五)战士培训考绩。1930年3月29日,由朱德、毛泽东发布的红4 军司令部第5 号训令《关于官兵考绩的训令》指出:“士兵中,自然不少勇敢老成、素有作战经验的工农的革命分子,其能力可以充当官佐的”,经考绩调查,对“比较有能力的提升任用”,这样做,能使全军士兵的“教育训练都能够在比较有计划的推动之下得到良好的效果”。①《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143、144 页。可见,战士考绩,就是对战士教育训练综合水平的考察与成绩评定,它是战士提升任用的基本依据。
该《训令》规定:(1)士兵教育归纵队,军部只能给以教育方针的指示(但各纵队之教育计划及实施状况仍须随时报军部核查)。(2)实行测验制。以后教育经常采用道尔顿测验制②道尔顿测验制,是美国人帕克赫斯特于1920年在马萨诸塞州道尔顿市道尔顿中学创行的一种教学制度,这种制度废除课堂讲授,强调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以促其进度之迅速。测验机关:兵卒之测验归大队(由支队派员参加),军士(班长、副班长)归支队(由纵队派员参加)。(3)调制士兵考绩表,内分三项:调查、测验和考绩。兵卒之考绩——调查:姓名,年龄,入伍时间,战役及负伤次数(政治方面政治部规定);测验:学科有典、范、令、游击战术,术科有操场、野外动作;考绩:个性,嗜好,能力(由各排长考查填报)。军士之考绩——调查(同上);测验(同上);考绩:个性,嗜好,班之管理方法及战时统率平时助教之能力(由各大队长、大队副、政治委员考绩详定之)。(4)各部处之教育考绩。军需处:军需处对各纵队经理人才,应每月出试题,举行道尔顿式之测验,并尽可能地予以工作之指示,并用开会方式教育他们。军医处:军医处对看护士、看护兵、担架兵等,须有计划地施以普通医学、药物学与救护教育,并行测验。副官处:副官处对各级副官之管理(对于马夫、伙夫、公差等),须时常予以指示并开会讨论心得,纵队或支队副官应时常召集马夫、伙夫、挑夫、公差等训话。《训令》要求,各部队务须切实执行考绩,并用军官会议或部务会议的形式去讨论执行的方法,把这种方法及意旨转达到下级去,这样才能使红军中军事技术进步。军事技术进步了,自然也更促进红军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③《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144 ~147 页。
三、红军兵员的退役安置
红军兵员的退役安置,是指红军战士在服役期满或达到退役年龄或因病因伤不能在部队继续服役后,退出现役,到地方安排工作或生活。它是维护红军退役战士利益的根本保障,直接影响着红军部队的稳定。
(一)红军战士退役规定。关于红军战士退役,在红军建立之时,中共中央、中央(中革)军委和中华苏维埃政府即进行了初步尝试性规定。如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军事工作大纲》,指出:“为保障暴动的胜利与扩大暴动,建立红军已为目前的要务”,“在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红军须有广大之工农分子参加”,“极力减少小资产阶级之成分”,“红军应当定期退伍,每六个月退伍三分之一,外省兵士退伍后不愿回去的,可酌留为下级干部之用”。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 册,第218、219 页。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通过《关于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规定:“士兵必须按征兵制由工农分子充之”,“达到这一制度的过渡时期可用自愿制”,“红军的士兵无论是征兵制或志愿兵制,必须规定其最少限度的服役期限”。⑤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 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90、491 页。周恩来在中共六大所作的军事报告在谈及建立红军原则时也指出:“把雇佣性改变,开始采取征兵制,经过宣传,再采自愿兵”,“红军长期采取征兵制,非自愿兵,但退伍是有定期。”⑥《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 卷,第57 页。
可见,中共六大通过的《关于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和周恩来在中共六大所作的军事报告,摈弃了此前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军事工作大纲》中关于红军“每六个月退伍三分之一”之规定,同时肯定了“红军应当定期退伍”的内容,并增补了“必须规定其最少限度的服役期限”之规定。但关于最少限度的服役期限究竟是多长时间,定期退伍究竟定在什么时间,则由于当时客观条件限制,没有进一步明确。这一状况,直到1931年11日召开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才得以初步解决。《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3 条规定:“在红军中服务五年以上,年龄满四十五岁者,可退职休养,国家补助其终身生活。”①《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260 页。1932年2月,中革军委发布《红军抚恤条例》,又基本重复了优待条例的这一规定。《红军抚恤条例》第3 条规定:“在红军服务五年以上,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可自愿退职休养。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33 页。
由此看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战士的服役期限初步规定为5年,年龄可达45 岁。不过,这是一般规定,根据战争形势发展需要,中共中央、中央(中革)军委是鼓励服役期满、年龄达到最高上限的红军战士继续服役的,如《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3 条规定“本人不愿退伍愿继续服务者,应得特别优待”③《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60 ~261 页。;《红军抚恤条例》第3 条规定“本人不愿退伍,愿继续服务者,除给以红军应有生活费外,应另给优待费每年至少二十四元”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33 页。。
(二)红军战士因服役年限和年龄退役安置。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中革)军委和红军各部队的相关规定,红军战士服役期满的退役安置与红军战士达到最高服役年龄的退役安置是不同的,是有区别的。
红军战士服役期满的退役安置方式,主要是在苏区分配土地,自耕自种。如1930年2月,红军第8军发布《中国红军第八军目前实施政纲》,规定“退伍兵士应分给土地耕种”,并明确这是目前革命战士“最低限度要求”⑤龙州《工农兵》报,1930年2月12日。;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其第3 条规定“红军中退伍士兵不能服务准给长假的,准由红军公田内分配土地给他耕种。如有在苏区安家的,其家属仍分得土地”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259 ~260 页。;1934年1月,《红五军团在“二苏”大会上的提案》中明确要求“退伍士兵,应设法给予土地和工作,并设法维持其在未分得土地前之生活”⑦吴红英、赵玉洁:《中央苏区红军优抚安置政策回溯》,《中国人才》2008年第22 期,第60 ~61 页。。
红军战士达最高服役年龄的退役安置,通常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补助其终身生活。如《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3 条规定“在红军中服务五年以上,年龄满四十五岁者,可退职休养,国家补助其终身生活”⑧《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260 页。,但究竟补助多少,在1931年11月发布该《条例》时,并没有明确规定,直到1932年2月中革军委发布《红军抚恤条例》,才对此予以补充明确,其第3 条规定:“在红军服务五年以上,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上,自愿退职休养者,国家应补助其终身生活,其数目应按照当时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每年不得少至三十元。”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33 页。
由上述法律法规可知,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中革)军委和红军各部队对红军战士服役期满的退役安置和对红军战士达到最高服役年龄的退役安置,规定是具体的、明确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法规制度是有威力的,不可侵犯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忽视优待红军”“须当作反革命的一样来处罚”⑩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2 册,第39 页。。
(三)红军战士因病因伤致残安置。有战争就会有伤残。“在白军里有几多流连无归,讨饭挨日,成百成千的可怜的残废人,没有一个不是受军阀的欺骗和压迫,在前线上带花的战士,那一般饮血吞肉的官长,置之不理,他们(残废的)要想得一安全休养的地方,就比上天还难”。“只有在苏维埃政权之下,在工农红军的战士因为受伤残废的英勇同志”,才会受到国家的妥善安置。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30 页。
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和中革军委颁布的《红军抚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红军战士因病因伤致残安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设立残废院,入院休养;二是不愿入院者,给予终身抚恤金。如《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第14 条规定:“国家设立残废院,凡因战争或在红军服务中而残废者入院休养,一切生活费用由国家供给。不愿居残废院者,按年给终身优恤费,由各县苏维埃政府按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现时每年至少五十元大洋。”②《毛泽东军事文集》第1 卷,第261 页。《红军抚恤条例》第5 条规定:“红军战士在服务期间,因劳或〔成〕疾不能担任任何工作时,经医生证明,须给以终身抚恤金,以当时当地之生活程度而定,但每年不得少至四十元;如因病而减少其工作能力,只能担任一部工作时,经医生之证明则给抚恤金,每年不得少至二十四元,以恢复其健康或至死亡为止。”第6 条规定:“红军在服务期间,因伤残废不能服务者,则送到红军残废院休养,其生活费应较红军生活费增多二分之一,其愿回家者,则给以终身抚恤金,其数目以当时当地之生活程度而定,但全残废每年不得少至五十元以下,半残废不得少至三十元以下。”③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33 页。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中央要求苏区各县建立残废院,各根据地积极响应,如1931年8月30日,中共湘鄂赣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通过决议案,要求“建立各县残废院”④《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编辑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 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96 ~597 页。。那么,苏区各县建立的残废院状况如何呢?中革军委机关报——《红星》报于1932年2月19日刊载了《红军残废院成立经过和现状》一文,具体报道了成立于这年1月3日的胜利县残废院建立及运行状况。该文报道称:胜利县的红军残废院选址在“胜利县的一个山上,是过去封建时代的空门道院。前临河,后依山,青松绿草天然雅致”;“初成立的时候,内部设置均不完备,继经当地群众热烈的拥护,自动的送禾草、铺板等等用具,在三十天之内,各军医院、红军医院及各分医院的残废同志大部集中来了,人数有四百八十余名”;残废院里“建立列宁室,陈设革命书籍,《红星》报,和残废同志拟发的画报、墙报、宣言标语等,俱乐部罗列娱乐器具,留声机、棹琴、化装衣服,编辑股编拟的宣传鼓动等新剧,寝室内都是高床,三军打开上堡土围之后,赠送了大批棉衣、棉被、面盆、痰盂,室内焕然一新”。残废院内的工作人员和残废同志自动集资,筹建了合作社,“有专员在汀、瑞购办一切需要货物,不出院址即可买到物美价廉的如意用品”;残废院组织了士兵会、互济会,同志们都“踊跃争先的参加”,每逢开会的时候,“虽只腿盲目的同志,均来到会,对于识字运动政治课,更努力的学习,还能组织宣传队,往农村中做宣传,现与当地群众的连系非常密切”。⑤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后勤工作·文献》(1),第129 ~13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