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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石油工业发展及政策分析

2021-11-29陈镜淋

关键词:石油工业卡扎菲利比亚

陈镜淋

(西北大学 中东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

0 引 言

利比亚位于非洲北部,东与埃及接壤,西与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交界,北临地中海与欧洲隔海相望,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2011年,利比亚石油探明储量为471亿桶,居非洲第一位,世界第9位,占世界总量的2.9%。[1]622011年利比亚内战爆发后,石油生产受国内局势影响较大,发展石油工业成为利比亚战后重建工作的重心。

1 石油工业的奠基阶段(20世纪30年代——1969年9月革命)

1.1 利比亚石油大发现时期

利比亚石油的发现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30年代。1937年,意大利教授阿迪托·代西奥(ArditoDesio)率先在利比亚发现了沼气以及少许原油,对其地质和油气前景作出可靠、全面的分析与预测。1940年,意大利石油总公司(AGIP)派出勘探队,在利比亚展开石油勘探活动,但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火蔓延至北非地区而被迫中止。利比亚取得独立后,石油工业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迅速发展。

1953年,利比亚政府颁布《矿产法》,规定石油公司在利比亚的一切勘探活动都需要得到政府许可,石油公司只有矿产勘探权,并无钻探权。根据该法规,利比亚政府向除海湾石油公司以外的9个国际大型石油公司颁发了勘探许可证。1955年,利比亚政府通过了第一部《石油法》,允许外国石油公司在租借地勘探和开发石油,随后又批准了第一批租借地,共计47个租区,主要分布于利比亚北中部沿海地区的苏尔特盆地与西部的古达米斯盆地。一时间,大大小小的石油公司纷纷涌入各租区,开始了大规模的勘探作业。

1955年11月,利比亚政府给予埃索石油公司第一份特许开采权。由于1956年邻国阿尔及利亚发现的油田就处于利比亚的边界上,埃索石油公司便在西部奥巴里沙漠与阿尔及利亚边界之间的第一特许开采区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地质勘探作业。1957年,埃索石油公司尝试在该地区进行钻探,但结果大都不尽人意,埃索石油公司便将精力转移至位处利比亚北中部苏尔特盆地的第六特许开采区。尽管进行了广泛的勘探,钻探费用花费了二千四百万英镑,但是直到1958年底,仍没有找到一口有商业价值的油井,光是埃索石油公司就钻掘了12口无生产价值的井。[2]437-438

1959年,苏尔特盆地的石油勘探工作终于取得重大突破。同年4月,埃索石油公司在第六特许开采区的宰勒坦布置了C1—6号油井。同年6月,该油井在1 850米深处获得油流,测得日产原油17 500桶(2 400吨)[3]20,世界最大的油田之一就此发现。宰勒坦大油田证明苏尔特盆地可能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该盆地因而掀起钻探狂潮。之后,多家海上石油公司在该地区陆续发现了新油田。

1961年,利比亚政府修改石油法,收回了第一批租出的大部分租借地,提出了新的特许开采区,规定采用竞标形式授予特许权。石油法调整后,利比亚石油勘探工作又取得了重大进展。由英国石油公司与美国石油商纳尔逊·邦克·亨特组成的联合石油公司在苏尔特盆地第六十五特许开采区发现了萨里尔油田。经估值,该油田储量约达10亿吨,后成为非洲已知油田中最大的油田。除萨里尔大油田外,同年还发现了贾卢油田(6亿吨)和拉古拜油田(1.3亿吨)。1962年,在苏尔特盆地又发现了19个油田,其中较大的有绿洲石油公司的塞马赫油田与莫尔比公司的奥拉油田。到1962年底,仅在绿洲石油公司所属的第五十九号租区内就发现了8个油田,使该租区成为当时苏尔特盆地油田数量最多的租区。[4]6相比之下,在1963年至1965年间,在利比亚发现石油储量相对较少。1965年,美国海外石油公司在苏尔特盆地发现了规模不小的纳富拉油田。

利比亚发现储量丰富的石油资源后,输油管和贮油站的建设工作才逐步提上日程。1960年6月,宰勒坦油田至卜雷加港的输油管铺设合同顺利签订。1961年9月12日,利比亚通过“宰勒坦—卜雷加港输油系统”向英国运出了第一批石油,成为一个石油出口国,之后卜雷加港贮油站落成。1962年5月,从达赫拉油田至锡德尔港的输油管线也成功开通。1964年,美国海外石油公司开始将贝达油田的产品运至拉斯拉努夫港;绿洲石油公司将达赫拉—锡德尔港油管向外拓展至瓦哈油田和贾卢油田等。输油管线和贮油站的迅速建成推动利比亚石油产业快速发展,石油收入大幅增长。

1965年5月,利比亚政府又规划出一些有前景的特许开采区,吸引各公司出价承租。1966年底,利比亚西方石油公司在苏尔特盆地东部发现了奥吉拉大油田,该油田随后与不久前在其北侧发现的纳富拉油田合并,储量达2.5亿吨以上。1967年,该石油公司又在奥吉拉油田西侧的因提萨尔地段钻探三口油井,发现了罕见的高产油田。但1967年至1969年间,利比亚石油勘探工作迅速减少,几乎没有新发现,油井钻探作业甚至出现停滞。

综合该阶段油田勘探历程,利比亚油田的发现大多是埃索石油公司在宰勒坦以及苏尔特盆地开拓工作的成果。尽管利比亚有6个较大的沉积岩盆地,但只有苏尔特盆地一直是利比亚的主要产油区。利比亚约90%的石油储量都是在该阶段被发现的。对于利比亚石油工业发展而言,20世纪60年代无疑是最辉煌的时期。

1.2 同时期利比亚的石油政策

建国之初,利比亚国内尚无规范的石油开采法规,缺乏先进的石油开发技术和设备;当时的国际原油市场供应过剩,油价下跌,这些都对利比亚石油工业的发展造成不小阻力。但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与阿尔及利亚石油的成功发现给利比亚石油工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利比亚成为西方新一轮的石油开发热点。天然的地理与地质优势提高了利比亚的石油竞争力。西欧国家无需依赖苏伊士运河,便能将石油直接横穿地中海运输到欧洲;利比亚原油低硫轻质、价格便宜、高效环保的特点更符合欧洲日益高涨的生态需求;利比亚苏尔特盆地地势平坦,开采难度小,也使得其开发成本和运输成本相对较低。

利比亚能够吸引外资,不仅是因其丰富的油气资源和优越的地理环境,另一重要原因是1955年颁布的《石油法》。根据该法律规定,利比亚政府将石油开发区划分为众多小块租地,并以优厚条件邀请众多外国石油公司承租,其中不仅包括石油业巨头,也不乏一些中小型石油公司。《石油法》规定:“一家石油公司最多只能在利比亚北部沿海地区申请3块租地,面积控制在3万平方千米以内;利比亚南方地区放宽到4块租地,面积在8万平方千米以内。”[5]60这意味着利比亚政府不但可以将北部近海租地分给更多的石油公司,而且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石油收入。在石油收益分配方面,利比亚政府可以获得外国石油公司扣除开采成本和经营管理费用后净收入的50%。此外,利比亚还成立了石油委员会来维护特许开采权分配的公平性和公开性。

虽然立法进一步加快了石油的勘探开发,石油定价销售权却始终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利比亚政府虽认为石油价格并不公平,但为防止因与石油公司在标价上产生矛盾而可能减缓石油工业发展,利比亚并未使用国际油价,而是继续保持以开采原油体积为准的定价政策。1961年,为增加政府石油收入,利比亚修订了《石油法》,重新规定了外国石油公司的课税项目,还明确了未来的特许开采权将以投标竞争的方式授予。利比亚政府选择与各石油公司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营条件与收益分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法规的实施,石油收入得以提升。

1962年,利比亚加入了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在欧佩克组织与国际石油公司的影响下,利比亚政府于1965年通过了《石油法》修正案。新石油法案削弱了在利比亚进行生产的独立石油公司的特殊地位,自此利比亚所有石油公司以同等标准纳税。经过两次修订石油法案,利比亚1965年的石油税收已达8 150万英镑。[2]461

1967年6月战争爆发后,石油禁运政策及其后果使利比亚决心在石油工业发展中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它效仿中东地区的其他产油国,在1968年4月成立了利比亚国有石油公司——利比亚石油总公司(LIPCO)。[6]116该公司有权处理国家石油工业中一切相关的国内外事务,包括计划并实施国家石油政策、确定和维持油价等。

西方国家逐渐将利比亚视为主要石油来源国之一,石油成为维持两者联系的经济纽带。对于欧佩克提出的各种政策,利比亚政府只是选择性执行,不愿破坏与西方石油公司的“友好”关系。1969年,利比亚提供了西欧四分之一的石油供应量,成为世界第六大石油生产国和第四大石油输出国。[7]69

2 石油工业的国有化阶段(1969年——20世纪80年代初)

2.1 利比亚成功提高油价与推行石油国有化

20世纪60年代利比亚石油产业蓬勃发展,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导致国内经济结构剧烈变动。君主制政权控制着权力资源、大肆行赂受贿,民众在政治和精神上出现了新的追求,伊德里斯王朝的统治岌岌可危。1969年9月1日,卡扎菲发动军事政变,推翻了伊德里斯王朝。九月革命前,利比亚石油定价明显低于实际价格。为维护资源和增加收入,卡扎菲上台后逐步制定了控制石油产量、提高油价的新石油战略。

1969年12月22日,革命政府依照卡扎菲的指示成立价格委员会,专门负责与石油公司商讨调整利比亚原油标价的相关问题。[6]117除谈判外,利比亚政府还采取石油日产量减少80万桶的措施来逼迫西方石油公司就范。1970年,埃及苏伊士运河关闭和叙利亚境内油管设施受损停用造成全球石油短缺,利比亚利用此时机成功调高了油价。1970年9月,西方石油公司与利比亚政府签订协议,同意每桶油价提高30美分。同年9月底,利比亚境内的其他石油公司均做出了让步,这意味着利比亚终结了石油生产商定价的历史,极大改变了产油国与石油公司的关系。

利比亚政府将原来的利比亚石油总公司(LIPCO)更名为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NOC)。该公司通过下属的具有不同业务范围的各类子公司,对于石油的勘探、生产、提炼、加工、国内外销售及其他服务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与外国公司在各个领域进行合作,即对外谈判、签约、监管开发商的经营活动、征收各类税费等。[8]129革命政府在石油标价权斗争中取得胜利后,转而加强对石油产业的控制,决定逐步收回石油主权。1971年底,利比亚开始实行石油资源国有化政策,卡扎菲将英国石油公司在利比亚的萨里尔油田收归国有,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利比亚阿拉伯海湾石油公司。1972年,利比亚政府决定将外国石油公司51%的股份收归国有,以实现对石油主权的管控。同年10月,卡扎菲首先要求回收美国邦克·亨特石油公司一半石油产量和50%的股权。遭到拒绝后,利比亚政府于1973年6月没收了该石油公司的全部资产。1973年8月,西方石油公司与利比亚政府签订协议,接受了利比亚政府接管公司51%股份的要求。随后,利比亚又接管了绿洲石油公司财团51%的股权。1973年9月1日,利比亚政府进一步制定新法律,要求将所有外国石油公司51%的股份收归国有,若石油公司拒绝执行,则将其所有股权国有化。经过三年的斗争,利比亚已陆续将外国石油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收归国有,石油生产的75%已由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所控制。[8]130

为保留石油资源的绝对所有权,利比亚将石油合同类型从租让制转变为产品分成合同制。第一版勘探及产品分成协议(EPSA Ⅰ)于1974年起用,其中规定了石油勘探活动与生产的期限安排、利比亚与石油公司的利润分成、利比亚石油补偿政策以及免除矿区使用费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优惠条件。1974年,西方石油公司率先与利比亚政府签署了该协议,其他石油公司纷纷效仿。到1978年,意大利石油总公司、道达尔公司、埃索和美孚等公司都与利比亚签订了类似协议。1980年,利比亚又公布了第二版勘探及产品分成协议(EPSA Ⅱ),增加了一些有利于国家石油工业发展的合同条款。

2.2 利比亚石油工业的限产保值发展

由于利比亚在20世纪70年代推行石油资源国有化政策,石油勘探与60年代相比明显减少。除1971年在苏尔特盆地贾卢油田以南的卡兰舒地区发现了规模较大的梅斯拉油田外,在苏尔特盆地发现的其他油田规模都较小;1976年,意大利石油总公司在佩拉杰盆地的BN41区发现了规模较大的海上油田——博里油田,该油田已探明石油储量近3亿吨,并在1987年底投产。

卡扎菲上台之初,国内石油被迫减产,但利比亚的原油产量在1970年还是创下最高纪录,日产量为331.8万桶。[9]92在这一阶段,利比亚石油收入大体保持增长势头:由1970年的13亿美元增长到1973年的23亿美元;到1974年,十月战争后的石油涨价又使利比亚的年收入一跃增至60亿美元。[9]102

卡扎菲政府重视发展石油加工业,以期增加石油加工产品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使其代替作为基础原料的原油出口,从而增加外汇收入。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利比亚已建成5家炼油厂,日炼油量37.8万桶。卜雷加厂是利比亚最早建成的炼油厂,日炼油量约1万桶;1974年投产的扎维耶厂原油加工能力为12万桶/日;1986年竣工投产的拉斯拉努夫厂是利比亚最大的炼油厂,日炼油量为22万桶。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起,由于北海石油的出现以及与尼日利亚油田的竞争加剧,利比亚政府开始考虑国内石油资源的可持续开采。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致使80年代国际石油市场供过于求,油价下跌,卡扎菲的政治武器——石油逐渐疲软,利比亚在1980年先后减产两次。80年代利比亚不仅继续坚持“限产保值”政策,还同阿尔及利亚、伊朗等国协调立场,共同反对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国实行“超产降价”政策,呼吁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各自压缩产量保护石油资源。[8]131

3 双重制裁下石油工业的曲折发展阶段(1982—2003年)

3.1 美国对利比亚的制裁与利比亚的石油政策

卡扎菲执政近十年内,利比亚日趋激进且亲苏的外交政策以及支持恐怖主义的行为使其与美国的关系不断恶化。1981年1月,罗纳德·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开始在经济、军事和外交层面打压利比亚。同年8月,利比亚与美国爆发了苏尔特湾空战,两国断绝外交关系。

1982年,美国对利比亚实行石油禁运。包括埃克森在内的美资石油公司先后从利比亚撤资,加之国际油价下跌,利比亚经济受到重创,石油收入从1981年的210亿美元锐减至 1986年的54亿美元。[1]631986年,美国开始对利比亚实行全面单边制裁。美国政府禁止从利比亚进口原油和石油产品,限制向利比亚出口石油工业技术,拒绝向利比亚提供石油化工设备,禁止美国石油公司同利比亚进行贸易,停止向利比亚发放贷款,撤走在利比亚的美国石油公司和美国公民,冻结利比亚在美国的资产。[8]131-132美国是利比亚最大的石油买主,且长期为其提供石油勘探、开采和生产的关键技术设备,美国的制裁政策无疑给利比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遏制了石油工业的发展。石油收入的骤减也严重限制了利比亚在国际外交上的主动性。

面对美国制裁导致的石油收入锐减与资金流转困难,1982年起利比亚政府开始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调整,多次降低油价,还采取以油易货与以原油支付的方式补充外汇。在所有美资石油公司撤走后,利比亚政府选择巩固发展与欧洲石油公司的关系,并实现了贸易伙伴多元化。依托地理与地质优势,利比亚与欧洲石油公司成功签订了第二版勘探及产品分成协议。在这一时期,欧洲石油公司迅速抢占利比亚石油市场,填补市场真空。利比亚政府还承诺,若美国石油公司返回利比亚,可以返还其资产。

为促进石油资源勘探开采,1988年利比亚政府公布了第三版勘探及产品分成协议(EPSA Ⅲ),其中增加了提高外国公司石油收益份额等优惠条件,以鼓励石油公司重返利比亚。该协议成功吸引到了一些新石油勘探公司。从1988年起,利比亚同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英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巴西、韩国等国的多家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同意它们前来开发和经营。[8]132但由于技术、资金缺乏以及早期设备老化等问题,大多数石油勘探活动并未取得进展。

考虑到利比亚在国际社会上的孤立困境,1989年卡扎菲开始逐渐缓和外交政策,主动与周围国家改善关系,并在石油工业领域进行合作。1989年,利比亚与突尼斯在博里油田和突尼斯的阿希塔尔特近海油田之间进行联合探勘,发现了储量约为37亿桶的大型油田。

3.2 联合国对利比亚的制裁与利比亚的石油政策

1991年11月,美联合英法向联合国安理会指控利比亚策划1988年洛克比空难事件,并提交了对利比亚制裁的决议草案。1992年2月,针对利比亚的国际制裁开始实施。1993年11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843号决议,对利比亚实施额外制裁:冻结利比亚国外资产,加强禁运政策,禁止利比亚在码头及炼油厂使用某类设备,打击利比亚国家预算的主要来源——石油工业。

面对联合国主导的多边制裁,利比亚看似很难在国际上与其他国家继续保持贸易伙伴关系,但由于意大利、德国、西班牙、希腊等欧洲国家已经对利比亚的优质石油产生了不小的依赖性,在制裁利比亚问题上并未同美国达成一致。意大利石油公司通过对政府的游说,确保了利比亚和意大利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德国、瑞士也同利比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利比亚成立石油公司。[6]135

尽管部分外国石油公司在制裁时选择驻留利比亚,利比亚石油工业仍受到了不可避免的消极影响。联合国制裁决议限制了利比亚油田的正常运作,使其无法进口所需炼油设备,导致技术设施迟迟得不到更新,还被迫削减了在国外的精炼厂和分销站,使利比亚在亚洲金融危机、世界石油需求量减少的情况下面临着巨大的贸易与短期信贷压力。在制裁期间,利比亚石油探明储量增长的速度明显下降,几乎未发现大型油田。

在这一时期,利比亚政府基本沿用了20世纪80年代应对美国制裁的石油政策,加强了同欧洲国家在石油贸易领域的联系,尽力确保对外、尤其是对欧洲的石油供应。

4 制裁结束后石油工业的恢复发展阶段(2003—2011年)

迫于国内外压力,1999年卡扎菲移交了两名洛克比空难嫌疑犯,安理会因此中止了对利比亚的制裁措施。2003年利比亚同意向遇难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制裁完全解除。制裁结束后,利比亚加快更新炼油设备,恢复石油出口,部分西方投资者开始重返利比亚,对外开放石油工业成为利比亚迅速融入国际社会的关键。联合国制裁暂停时期全球石油产品需求加大,石油价格上涨,为石油部门的对外开放提供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从2003年起,利比亚政府开始实施经济改革,以促进经济自由化、吸引外资。卡扎菲政府鼓励外商来利比亚兴建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并指示对利比亚的石油、银行、机场和国有公司进行股份化改造。[10]46-47

2004年美国解除对利制裁后,利比亚政府制定且公布了第四版勘探及产品分成协议(EPSA Ⅳ),引入公开招标机制,改变过去谈判签约授予区块的合作方式。新招标机制不仅能够简化合同签订程序,提高合作效率,营造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还在极大程度上维护了国家利益。2005年1月30日,利比亚举行了解除制裁后的第1轮对15个石油勘探开发区块的开标仪式,共有56家石油公司参加了本轮石油勘探开发区块招标。[11]412005年5月、2006年8月与2007年6月又分别进行了第2轮、第3轮和第4轮招标。由于利比亚石油工业发展无法离开西方的技术、设备和资金,卡扎菲通过授予西方国家更多的石油区块达到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在EPSA Ⅳ实施后,利比亚与外国石油公司进行谈判,将此前所签订的合同都变更为该新模式。

在经济改革与EPSA Ⅳ协议模式的共同促进下,利比亚石油勘探开采技术及其产量、出口量得到极大提高。2002年1月,利比亚石油日产量为138.2万桶,2003年1月为139.7万桶,2005年1月达到160.8万桶,2008年1月达到175万桶。[10]48

5 后卡扎菲时代石油工业的艰难发展阶段(2011年至今)

5.1 国家动乱对石油工业发展的影响

2011年2月,利比亚爆发内战。西方多国势力介入利比亚战局后,卡扎菲政权最终倒台。利比亚内战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石油工业受到巨大损失。

内战爆发之初,利比亚石油工业便陷入停顿状态。内战直接破坏了部分炼油厂以及拉斯拉努夫和卜雷加港口的设施,所幸油田与基础设施的损毁并不严重。反对派势力切断部分输油管,造成石蜡等沉淀物堵塞油管,增加了后期重建工作的技术难度。卡扎菲政权倒台后,利比亚长期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政权更迭频繁,制度残缺,各派别割据一方,安全形势严峻,国家石油产业发展严重受限。考虑到利比亚的动荡局势,埃尼石油公司、雷普索尔公司、温特沙尔公司与达道尔公司等西方石油公司纷纷撤离,利比亚石油勘探、开采与出口等上下游业务近乎停滞,石油产量与战前相比下降了三分之一。

内战期间油气产量的骤降导致利比亚国内经济崩溃,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62%。2011年11月利比亚过渡政府成立后,石油工业的重建与发展成为国家经济恢复第一要务。为快速恢复油气生产,过渡政府制定了相关保障计划及措施。2012年,利比亚的油田作业、输油干线和炼油厂已基本恢复,石油产能得到极大提升,接近战前水平。但在2013年至2016年间,石油工业发展再度受挫,几近停滞,原油甚至处于对外断供状态。利比亚各方势力对石油能源进行激烈争夺,封锁主要港口,严重破坏设施;能源领域员工罢工和停产事件频发,民众围堵油田和炼油厂,直接影响到了石油的生产和出口,原油日产量急剧下降。直到2017年,利比亚石油产量才开始稳步提升。2020年1月利比亚国民军夺取东北海岸沿线和南部多个石油出口终端后,石油产量每天减少80万桶。同年7月,国民军宣布恢复石油出口的第二天又封锁了境内油田及港口,利比亚石油出口再次暂停,直到10月冲突双方签署停火协议后,该国所有油田和港口才开始恢复生产工作。

5.2 同时期利比亚的石油政策

由于利比亚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能源产业,战乱之后政府亟须发展石油产业,利用油气资源招商引资。但仅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迅速恢复和发展石油工业,所以在石油领域将继续保持对外合作,实行对外开放。由于利比亚缺乏恢复与发展石油产业所需要的技术、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其石油产业的上下游业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会向国际石油公司开放,而利比亚生产的大多数石油必然会向国际石油市场出售,尤其是要向欧洲石油市场出售。[1]72内战结束后,国际石油公司重返利比亚推动了石油生产和出口,其中意大利的埃尼石油公司为利比亚石油产业恢复作出重要贡献。温特沙尔公司和雷普索尔公司等外国石油公司也陆续返回利比亚,重启石油生产设施。

利比亚反对派成功占领的黎波里离不开欧洲国家的支持,后卡扎菲时代利比亚的石油政策必然会考虑到这些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临时政府将继续履行此前与欧洲国家签订的合同与协议,保留其合法性。利比亚未来提出新石油优惠政策时,很大程度上会向西方,特别是向与利比亚具有地缘政治关系的欧洲国家倾斜。在重新分配石油份额问题上,与利比亚关系密切的欧洲国家将会是最大受益者。

6 结 语

利比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跻身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之一,得益于石油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石油成为利比亚国民经济命脉与主要支柱。石油作为战略资源不仅推动了利比亚经济迅速发展,而且成为对外发展合作的关键领域,扮演起政治筹码的角色。

2011年,内战给利比亚石油工业发展带来了挑战与阻力,新政府也面临着政治重建难题。战后重建中的利比亚难免会成为英、法、意等欧洲国家争夺石油开采权益的博弈场,尽管利比亚的石油工业完全是在开展对外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它只有在政治安全稳定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展。利比亚新政府需要把握时机加快经济回暖速度,在制定石油政策时不仅要吸取卡扎菲政权的教训,合理分配石油收入,将其用于实体经济建设与改善民生,接受民众媒体监督,还需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合理利用外资,避免在经济上受西方大国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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