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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治理

2021-11-29曹长德钱亚玲

关键词:家校家庭家长

曹长德,钱亚玲

(安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儿童,让儿童在和谐一致的环境下健康成长,让孩子成长的道路更加顺畅,成长的过程更加幸福。近些年来,家庭和学校合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并加以匡正,对促进家校合作的健康发展,特别是促进儿童的成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家校合作的理想状态

家庭和学校是儿童生活、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儿童的成长就是在学校和家庭之间穿梭的过程中实现的,所以家校合作对儿童的成长极为重要,合作则三赢(家庭、学校、儿童),冲突则没有一个赢家。家校合作有美好的发展愿景,家庭和学校对合作的美好愿景充满着期待,因此,我们不妨先分析家校合作的理想状态。

(一)目标同向,理念统一

家庭和学校这两种教育力量对儿童的成长都具有牵引和推动的作用,如果目标相同,方向一致,则可以实现合力的最大化,否则都会影响合力的发挥,如果方向相反,则出现相互抵消,因此目标同向至关重要。要在儿童发展目标上达成共识,家庭和学校要形成一致或者相近的教育观念,这是家校合作的思想基础。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上的冲突是一切冲突的根源。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1]首先,需要家庭和学校具有一致的育人思想,一致的教育理念,在教育目标上达成共识,即尊重并承认儿童的主体性(兴趣、爱好和选择)和差异性,促进儿童全面健康的发展。其次,是在教育内容上达成共识,即注重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始终将德育摆在首位,而不是只注重智育,更不能只注重知识的学习。再次,是在教育方式、方法上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支持,而不是相互贬低、相互指责、相互诋毁。最后,是在教育评价的价值取向上保持基本一致,即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而不是只关注学生考试分数。

(二)边界清晰,职责分明

厘清责任边界,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是开展家校合作的必要条件,也是减少家校冲突的关键措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即使有一致的育人目标,有共同的教育对象,但是,它们是不同的教育子系统,彼此相对独立。学校教育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专业性等特点,超越儿童日常生活;家庭教育是基于血缘或者亲情关系产生,受家庭、家庭文化传承及经济条件影响,具有个性化、自由、温馨、与生活实际内容紧密相连的特性[2]。它们应该有各自的教育边界,在教育地点、教育时间上的边界是清晰的,但在教育责任、教育内容等方面的边界往往较为模糊。因此,开展家校合作之前,双方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要有“边界意识”。边界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有不受强制、不受约束的自由,不同主体在边界内可以独立地行使“主权”[3]。换言之,教育的边界是指家庭和学校在自己的领域内实现自己的意识,完成自己的任务,但又不能跨越边界。“边界意识”还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理性意识[4]115。这就要求在家校合作中,首先,必须做到不越界、不越权。家庭和学校都要清楚各自领地的范围,意识到自己在其领域里的主体地位,并能够掌握自己的独有权利。其次,必须做到不扯皮、不推诿。家庭和学校都要认清各自的责任,并有责任担当。再次,必须正确对待学生教育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是常见现象,并且出现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家庭和学校都必须认识到教育作用的相对性和有限性,在出现问题时,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不能一出现问题就相互指责。

(三)沟通顺畅,相互理解

沟通顺畅,相互理解是家校合作顺利开展的路径保障。因为家校合作的所有任务的落实和内容的展开都是建立在沟通基础上的。家庭与学校合作的推进必须依赖于有效的沟通渠道,这点在当今是较易做到的。互联网飞速发展使得家校合作的沟通平台更加多元,QQ、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广泛应用,让家校信息互通变得更加便捷、有效。但是交流的增多,也会带来冲突,所以仅仅在沟通工具和方式上顺畅是不够的。首先,需要教师与家长要彼此尊重、互相信任。其次,是双方都能够认真听取彼此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再次,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沟通技巧,在处理问题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能够针对于不同的家长、学生和不同的问题,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理,以提高沟通的有效性。

(四)优势互补,和而不同

“边界清晰、职责分明”的重点是减少家校之间的矛盾,而“优势互补,和而不同”才是家校合作核心要义,是家校合作理想的进程状态。厘清边界并非对对方不闻不问,相反双方都需要及时了解对方教育内容、策略及方式方法,并对对方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善意的建议或者意见。家校合作要在基本合作、学校的家长教育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这三个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首先,在基本合作方面,家长关心孩子在学校中的学习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服务,支持学校更好地完成教育工作;学校方面通过单向的宣传和双向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特色优势,获得有关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其次,在学校的家长教育方面,学校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让家长更新教育观念,学习专业的教育方式方法,解答家长的教育困惑,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助其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4]53‐54。最后,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方面,家长要积极参与校方举办的活动,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学校教学、管理上建言献策,乐意以志愿者的身份协助学校管理,从而为孩子营造更好的育人环境。

(五)美美与共,合作共赢

“美美与共,合作共赢”是家校合作的价值追求。“家校合作”不仅要各美其美,而且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合作共赢,即家庭方面和学校方面不仅要发扬自己的优势之处,还要欣赏对方的优点,汲取对方的优点,形成一个互相包容、互相学习的教育共同体,避免相互拆台,尤其是避免在公开场合或者当着学生的面相互指责。要造就一个良好的家校关系与和谐的教育氛围,形成优良的教育文化,让孩子热爱学习、热爱学校、热爱家庭,健康、快乐地成长,让家长在家校合作中获得进步,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让教师得到专业化发展,让学校教育水平得到提升并获得社会的赞誉。总之,在理想的家校合作中,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都是受益者。

二、家校合作的问题

如上文所述,家校合作不是零和游戏,而是多方共赢。但是,现实中家校合作并非都处于理想状态,甚至发展到对立、冲突,由共赢发展到没有一个赢家,即家校合作的问题。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我国的家校合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家校合作意愿强烈,但教育目标趋向功利

家校合作的目标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全面发展的核心是高尚的道德。”[5]道德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教师和家长都心知肚明,然而在涉及到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对孩子的发展期望时,家长的观念则并非始终如一。在以李旭艳为代表的很多调查研究中都显示大多数家长和部分教师把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作为家校合作的目标[6]。一些家长重智轻德,把升入好大学作为唯一目标,以升学率作为学校等级的划分标准。这种功利主义的思想不断地冲击着学校教育的目标。好的教育是教出考高分的学生,好学生就是学习好、分数高,这样评判标准必然导致教育实践的偏差。学校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片面追求升学率,将全面发展的目标放在口号里、发布在公文上,不但没有真正地履行职责,还人为地将目标窄化,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等同于“促进学生的学业成绩的提高”,将“全面发展”等同于“智力发展”,致使德育缺位。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方面几乎被排除在合作内容之外。在功利主义引导下,家长、教师、学校都要求学生考高分、上重点,导致家校合作的目标异化成促进学生的学业成绩的提升,使得家校合作的价值偏离,由“全面发展”偏向“分数至上”。

(二)家校双方联系密切,但教育边界模糊不清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教师是具有专业水平的教育工作者,以学校为主导的家校合作模式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种模式走向极端,过于突出学校教育的绝对领导地位,弱化家庭教育的地位和职能,就会使家庭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附庸。教师将自己的职责强加至家庭领域中,迫使家长成为教师的“助教”,忽略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消解了家长在家庭中的私人领域。网络上频繁流出以“家长参与孩子家庭作业”为主题的段子和视频,内容多是小学生家长吐槽自己在辅导孩子作业的悲惨过程。“家庭作业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家庭作业是从根本上具有独立作业的方法来巩固学生的知识,并使学生的技能和熟练技巧完善化的使命。”[7]而当下的小学生作业,如制作PPT、创意手工、制作小报等,低年级小学生根本无法单独完成,还有部分学校教师要求家长审阅作业并签字,更有甚者,教师不是向学生而是向家长布置作业。这种强迫家长过度参与家庭作业的方式,俨然使家庭作业异化成“家长作业”。把原本该教师完成的辅导任务转嫁给家长,使家庭教育成为课堂教育的延伸,致使家长迫于无奈地应付学校布置的作业任务,干扰了家庭教育中立德树人这一核心要旨。相反的情况也同时存在,有部分家长斤斤计较,对学校教师安排调整进行干涉,过度干预学校管理,干扰了学校的正常秩序。这些冲突的原因是没有厘清家庭和学校,教师和家长的教育边界。

(三)家校沟通平台多元,但教师不堪重负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QQ、微信、校讯通等软件的广泛应用,使家校互动性增强,沟通内容也更丰富、生动。但多元的家校沟通平台在让交流变得及时、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了教师的工作负担。第一,家长可以通过群聊,也可用QQ、微信、短信等方式私聊教师,以致于教师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本职工作外,还要花费很多时间去处理不同的家长在不同的平台中咨询的问题,而一旦忘记或未及时回复,便很可能引起家长的误会,埋下冲突的隐患。第二,家长在群里对于学校、教师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本是好事,但由于群里人数众多,意见杂乱无章,实际上是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干扰。第三,群里还经常会出现家长争论的情况,需要教师出面协调。第四,家长群、班级群信息量大,不仅占用了教师休息时间,还给教师带来心理压力,致使教师负荷加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课堂教学的质量。

(四)家校合作活动丰富,但形式化倾向严重

目前我国家校合作活动主要有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这些活动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交流的单向性,即学校对家庭,许多家校合作形式上是合作,实质上是有家长在场的单向活动。家长会几乎成了学生成绩的“报告会”;家访由过去的主要方式变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的任务,而任务式的家访多以走过场、拍照留存为目的,甚至部分教师把它当作对家长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设立家长学校本是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提高其教育技能的,但很多学校只是随意地开几次讲座,没有系统的课程安排和相关的制度保障,这样的“家长学校”根本起不到提升家长教育能力的作用;家委会等家校合作机构的设置是为了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让家长更好的参与学校管理,而现在许多学校虽在名义上设立家委会,却没有真正地赋予其实权或只是赋予知情权和咨询权。有学者调查了山东省10所小学的1 000名家长,结果显示,54.8%的家长认为家委会“几乎没有发挥作用”,35.3%的家长认为家委会形同虚设[8]275。综上所述家校合作在一些学校流于形式,并未很好地促成优势互补。

(五)家校合作文件齐备,但实效不如人意

除了相关教育法律外,近年来,教育部也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字〔2011〕2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 号)、《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 号)、《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妇字〔2016〕39号)等一系列文件,将家校合作推向组织化、制度化,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大多教师对家长参与学校内部事务抱有很大的疑虑,尤其在教学和人事方面。陈忠贤对上海市虹口区120 名小学教师的调查表明,在“教师考核”和“课堂教学评价”方面,约66%的教师表示“完全不需要家长参与”,约25%的教师表示“可以咨询家长意见”,但没有教师赞成“家长直接参与决策”的做法[8]278。也有部分家长认为自己不需要关注孩子的学校教育,认为教师完全是在转嫁自己的教学责任,导致自己负担过重;有些学生认为家长与教师联合监督自己,感到厌烦。加上某些媒体的有意炒作,致使社会上出现家校矛盾、师生冲突等负面新闻,结果是学校、家庭、儿童三方都受到了伤害。

三、家校合作问题的治理策略

(一)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统一家庭和学校的育人理念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家校长期合作是以双方的共识为基础的,应将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作为统一家校教育思想观念的第一要求。尽管家庭与学校在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作用,但在家校合作中双方都必须认识到青少年是家庭与学校共同培育的对象,家校合作必须以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为出发点。首先,家庭和学校都要着眼长远,着眼大局,主动落实国家教育政策,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应试教育的片面性和功利主义的短视性。其次,学校应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一种非强制性的、隐性的教育资源,通过创设良好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能够潜移默化的实现育人目标[9]。最后,营造积极健康的家庭氛围,优化家庭教育。家长应主动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多渠道的学习教育知识和方法,以提升自身的教育素养。

(二)以书面文件的方式,明确家校教育的边界和责任

有效的合作是需要处理好分工与合作关系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各自的任务和内容,必须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分工明确。家校合作中出现的冲突和矛盾,多是由于双方职责不清,边界模糊所致。边界和职责的划分不能只有学校知道,而家长不清楚,所以必须用书面文件的方式固定下来,学校与家长共同协商通过,共同遵守。赵澜波把家长参与的边界归纳为三条。第一,属于学校现有体制内的事宜不能参与,如校长的选拔、教师的聘任等。第二,属于学校和教师本身的职责不能参与,如批改、检查学生作业。家长应该做的是关注孩子的作业完成情况,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而不是代替教师去检查修改孩子的作业。同样,教师也不可要求家长参与自己本职工作,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科学合理地布置家庭作业。第三,因为我国属于政府办教育,所以在现阶段需要出资的事不能参与[10]95‐96。总之,必须坚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功能定位上的分野,互相尊重和信任彼此的优势领域,承担各自的责任,不能混淆和消解双方的教育边界。

(三)从制定规则入手,规范家校沟通的内容与渠道

从微观层面上看,家校合作多是亲师合作,即以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互动为基础的。教师和家长的新媒体互动必然成为当代家校合作不可阻挡的潮流。新媒体的便利性不言而喻,但其干扰性也随之而来。因此必须规范家校沟通渠道,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网络平台(微信、QQ)的作用。家长与教师的沟通必须围绕着教育教学内容而展开。教师在建立班级群的同时,应与家长共同商议制定群公约,如发布信息要符合教育方针、政策,要规范严谨、文明有礼、注重实效;除特殊情况,信息在工作时间发布等。群公约制定后,需要家长和教师共同维护,尤其是教师,要坚决遵守公约,不适宜在公共平台发的信息可以选择私发或致电给家长。如果家长违反公约,可以采用官方系统回复“您好,根据群规则,这类事我私下回复您”。如此规范家校沟通内容和渠道,能让教师将更多地时间和精力放在教育教学的本职工作上。

(四)以教育法规为依据,完善家校合作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文件都对家庭学校的责任有明确规定,以此为依据构建家校合作机制:第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完善或健全有关家校合作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如山东威海工业新区,浙江宁波江北区等地就出台了家校合作实施方案或机制建设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成立专门负责家校合作工作的各级组织,制定出具体指导意见、全面评估内容和系统的考评机制,这是建立理想家校合作机制的根本保障。第二,学校要明确家校合作工作的领导权,确立家校合作的管理部门。依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的家校合作规划,内容要囊括学校和家庭的职责、各级家委会的选拔机制、家长学校的课程安排以及合作的各级目标,使家校合作成为一项稳定而系统的制度安排,为教师和家长提供展开家校合作活动的依据。第三,教师在日常合作中,要积极思考,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家校合作工作有效性。

(五)构建家校共同体,推进多方共赢

家校合作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儿童成长、提升学校教学和管理效率、改善教育生态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发展”[10]92‐96。在制度化发展的趋势下,学校需要制订相关规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依据利益群体理论和共同责任理论,学校应积极构建家校“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即“利益共享”,是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双方都要承认和尊重每一位参与者的利益享有权,并确保每一位都能公平地获得家校合作的成果,如学生得到了健康全面的发展,家长得到了教育能力的提升,教师得到了专业发展,学校的管理发生了积极的变化等。“责任共同体”即“责任共担”,是指学校和家庭在学生的教育问题上共同担负责任,家庭与学校重视双向沟通,保持紧密联系[11]。“共同体”意味着教师不仅仅要关心学生的学校教育,同时关心学生的家庭教育;父母不仅仅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同时支持教师的工作,关心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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