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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义利观及其当代现实意义

2021-11-28陈小雨

魅力中国 2021年51期
关键词:义利义利观利己

陈小雨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吉林市 132299)

墨子说过“兼相爱,交相利”,这里的爱与利不分上下,不分高低,爱要以利为基础,利要以爱为归宿,即爱人则一定要利人,也是说明了墨子的利不仅是自利,更要利他,最好的爱是利人利己之爱,最好的利是为了爱人爱己。可见墨子的义利观是统一的,这是其区别于其他学说的重要标志,在我国经济思想史上是罕见的。

一、墨子思想产生的背景

墨子生活在春秋末期战国初年,是一个经济、政治结构急剧变化,思想上百家争鸣,文化非常多元化的时代。

经济上,由于铁具牛耕的广泛使用,生产力得到提高,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成为可能,导致了“井田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且由于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改进,手工业发展迅速,私营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发展起来,小生产者阶层逐渐庞大;社会文化上,私学兴起,“礼贤下士”之风大盛,士阶层壮大并经常游走、进谏和讲学。思想上,正如大家所知道的,百家争鸣、义利之辩从未停止,在这一时期,墨学还和儒学一起作为显学而立;政治上,政治结构发生变化,以小生产者和士阶层的壮大为显著特征,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等级制度瓦解,所谓的“礼崩乐坏”,另外就是翻开历史处处可见的各诸侯国为了问鼎中原而发起的连年的战乱。

从墨子的理论背景来看,墨子政治思想大概有三个方面的来源,一是源于上古传说中的先贤圣人的言行事迹,二是源于儒家学说,三是源于社会实践。

“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将古史传说中历代圣王之道作为自己政治思想体系的一面旗帜,并进一步申诉以莱、封等为首的历代暴王的恶政”《韩非子·显学》篇也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由此可见,墨子对古代圣王的推崇备至,“选贤任能”,“尚同一义”等,均是来自先贤的言行。

据古书记载,墨子早年求学于儒家。墨子对周文化以及各国历史非常熟悉,并且有着自己非常深刻的理解与把握,同时也站在自身理解的角度对儒学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淮南子·要略训》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被周道而用夏政。”

同时,墨子是一位能工巧匠,就是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墨子对贫民,对统治者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同情民生疾苦,憎恶官员的奢侈腐化,为此提出了“非乐'、“非命'、“兼爱”等一系列政治主张。

二、墨子义利观的内容

关于墨子的“义”与“利”的关系,有人认为“义”是其立论之源,“利”是其理论之本。墨子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所以有人认为墨翟之“义”,乃其立论之源,“义”为墨子政理之核心,即认为墨子主张天、人、国家皆在“义”之下,且在“义”之引导下,人人就能各居其位,各司其职。同时,墨子曰:“义,利也”,因此有人说,墨子的哲学是以“利”为指导的,即认为墨子主张“利”即“义”也,“义”即是“利”,爱人,即需利人,利人,即是爱人。

关于墨子的义利观,概括来讲就是“兼相爱,交相利”,具体来讲可以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兼爱之义

兼爱的意思是,整体之爱、平等之爱,所以墨家的爱是对人类整体的爱,爱人如己。墨子看到了当时天下之混乱,觉得全因诸侯只爱自己的国家,只爱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不顾及百姓,不顾及他国利益,于是墨子提出“兼爱非攻”“兼以易别”的观点。兼以易别,是说用兼爱即无差别的爱,代替有等级、有差别的爱。墨子希望以此使社会和谐稳定,摆脱战乱。

有人认为墨子的“兼爱”主要是针对儒家的“别爱”而言的,认为儒家代表的是阶级社会中较为高层的阶级,主要是为贵族考虑,提倡等级之礼,是“别爱”,而墨子代表的是小生产者,更为平民为劳苦大众考虑,所以提出了“兼爱”,提倡无差别的爱。墨子的兼爱,是用社会本位取代家族本位,用平等代替贫富贵贱关系。

(二)重利之义、义利统一

墨子之“利”包括:利他、利己。关于利他,又可以分为政治意义上的统治者对百姓的天下之利,和社会意义上的无等级的人与人之间无差别的互爱互惠之利。

关于天下之利,墨子曰:“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从这里可知墨子主张的公利乃天下之利。那什么是天下之害,什么是天下之利呢?墨子曰:“今若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尚贤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由此可见,墨子认为天帝、鬼神、百姓之利益乃天下之利,所谓尚贤当以公利为本,施仁政以利天下,使国与国毋相攻,家与家毋相篡,人与人毋相贼,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弟和睦。

关于互爱互惠之利,也就是兼爱之利。墨子主张兼爱既是“义”也是“利”,爱是利的本质内容,利是爱的表现形式,即“爱人者,利之也”,墨子曰:“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反之“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

关于利己,墨子主张先以利人,而后利己,如若人人利人,则人人皆得利,从而可兴天下之利,所谓“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这似乎比亚当斯密的通过自利而达到互利效益的观点看起来要更有境界一些。而墨子及其弟子也是这样做的,墨家很具有实践精神,墨子及其弟子为利人而奔走操劳,糙饭粗衣也义无反顾。孟子曾说:“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为之。”并且,墨子反对损人利己之利,认为损人利己是害不是利。

(三)求善的、实在的但不等同功利主义的义利观

总结来讲,墨子的“义”与“利”是结合在一起的。墨子认为“利”即是“义”,“义”即是“利”,“不义之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利”,真正的“利”一定是“义”的,“义”是为人为国的大利,同时他主张“义”以“利”为基础,他认为一种纯粹心灵上的“义”,可能会使“非圣人”的百姓难以把握而沦为空谈。所以墨子的义利观是统一的,他的义利主张即互惠互利之交、利人利己之爱,能为更多人所接受。然而当利人与利己发生冲突,哪怕于自己有小利,于别人于国家有大利,可能还是会有人选择利己,甚至可能会有人选择“不义之利”、“损人利己”,而这种其实在墨子看来是“害”,是一种“假利”。

有人认为墨子的哲学是功利的,然而我认为墨子在功利价值和道德价值中,虽然的确是很注重功利价值的意义,也提出了一些取舍标准,这在中国历史上十分罕见,但他其实更看重的还是道德价值,因为从理论和实践上我们都能看出墨子相比“利己”似乎认为“利人”更重要一些,并不完全是像西方功利主义一样来算功利量,墨子更想的是通过“利人”来使社会和谐、摆脱战乱,百姓幸福。

三、墨子义利观的当代现实意义

(一)平等的无差别的爱的思想

墨子一贯主张的“兼爱”思想不仅在当时非常具有先进性很有意义,直到现在也很有价值。“兼”要求平等,“爱”讲究求善。在现在这个讲求人权和人人生而平等思想的世界里,这种平等之爱、无等级无种族之分的无差别的爱一直在被追求被争取被得到或被失去。墨家思想和儒家思想一样,这种传统文化中“爱”人的思想火种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我们思维当中,我们相信即便身处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肤色,人类是有着一些共通的情感价值追求的。当我们推翻阶级社会,当我们提倡男女平等,当我们反对种族歧视,当我们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当我们强调文化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当我们呼唤爱与和平,我们都能看到“兼爱”思想的闪烁。不管我们相不相信普适价值的存在,当我们想起这种无差别的爱就会觉得温暖,它会是一种信仰般的力量指引人们向善,当我们觉得有些东西是每个人生来就该被尊重的,我们就会给予对方更多的爱与理解,这种无差别的平等之爱以及对这种爱的信仰,对这个世界的和谐与美好有着重要意义。

(二)互利互惠的思想

墨子所说的爱与利都是相互的,这点在当今社会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当今社会所提倡的“公平”、“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合作共赢”等思想中我认为都有这种互利互惠精神的体现。当今世界国与国、人与人之间在政治斡旋、经济交流等方面都应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解决问题,平等交往,争取和平共赢。

(三)义利统一的思想

当今社会提倡既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也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在市场竞争中既要鼓励财富创造也要遵守市场交易规范,不生不义之财。这些思想中也能体现出墨子义利合一的精神实质。义与利是相伴相生的,没有精神文明相支撑的物质文明会产生很多并不是真正利人利己的“利”,不遵循市场规范而生的不义之财则可能会影响长远的利益,会导致社会混乱,最终有损社会主义建设的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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