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及质量安全监管博弈分析
2021-11-28张先平
张先平
(文登区财贸办公室,山东 威海 264400)
我国大部分农产品零销商都存在着极大的农产品损耗问题,主要通过单体零售商与单体供货商直接对接形成农产品售卖链,并且针对于我国目前国情,应着重注意保证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构建并使用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联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此来保证我国农产品供应链得到改善且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得到保障。
一、我国目前农产品供应链现状与解决方案
(一)我国目前没有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
由于我国目前以农产品为核心的企业并不多,导致我国并没有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大多数都为农产品个体商户进行售卖,这将会造成农产品信息沟通困难的问题,所以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使我国对于农产品销售的信息公开透明化[1]。
(二)由于农产品的季节性导致供应不平衡
由于农产品存在季节性与地域性的特点,经常会出现大部分时令农产品无法售卖的问题,并且由于农产品具有地区性以及季节性的特点,非本地区或非本季节的农产品在相关地区的数量稀少,造成大部分农产品南北供应不对等的情况。所以应注重对于季节性农产品的运输与储存工作,使南方的农产品能够安全且及时的运到北方,形成完整的供应链条[2]。
(三)农户综合能力不强
我国大部分农户的综合实力不足,大多都为自产自销,无法形成大规模且有效的销售链,所以应加强对于个体农户的扶持与帮助,使其能够实现信息传递迅速与快捷,帮助其形成安全且完整的销售链[3]。
(四)农产品供应链的基础设置差,物流操作复杂
由于农村的地区大多偏僻,存在着农产品供应链基础不足以及物流操作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并没有因科技的发展而改善其电子商务水准,使其生产的农产品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出售,供应链条不完善[4]。所以应加强对于农村地区的扶持与帮助,使其能够利用现在的网络优势渠道构建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监管范围较小
随着我国经济与国力的飞速发展,我国农产品的产量与产出面积也在大幅度增加,这就造成了许多不法分子会存在浑水摸鱼的现象。由于新型技术与新型农产品的不断出现与发展,我国对于农产品的技术也越来越成熟,这就造成了我国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生产与使用违禁药物的时候行动会更加隐蔽,对于其安全监管更加困难。所以应加大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范围,注重每一处农产品产出后的监管工作
[5]。
(二)农产品质量监管投入不足
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对于农产品质量监管问题存在着投入不足的情况,存在着对于农产品的安全抽检监测频率与安全抽样检测数量不足的情况,这将会导致我国大部分地区所生产的农产品安全质量得不到保障。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目前对于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大约为:每4.6 吨蔬菜、5800 吨肉类产品、10000 吨水产品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抽查,这种抽查密度与频率并不能够充分的保证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6]。相对于国外的农产品质量检查密度(每千头牛、每万头猪羊、每百吨水产品)来说相差较远,这种检测比例将难以全面地反映我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所以应加大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投入,使我国农产品食品安全质量得到保障[7]。
(三)问题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困难
由于我国经济与国力发展迅速,我国农产品生产与经营大幅度分散,这将会导致一旦有农产品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将会难以追溯源头与生产地,并且由于我国大部分农产品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并不会对于农产品进行生产档案与生产源头进行调查,且农产品供给链条过长、步骤繁琐,当出现具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农产品时无法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生产源头追溯与法律问责。所以当地农业部门及食品安全质量检测部门需要对当地所有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且详细及时的记录其生产地区与生产人员,使其农产品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反馈与调查,保证我国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三、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
(一)开展认知宣传与培训站
在新时代趋势角度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并不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而是多个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承担的工作责任,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可以与其他部门相互合作,并共同针对缺乏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的种植户展开宣传与培训。其一,可以与各地区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由政府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知宣传,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培训,这样便可让更多种植户了解目前我国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度,促使其在农产品种植环节能够更加注意质量安全;其二,可以与各地区农业企业开展合作,在很多地区农业企业都会通过土地流转方式来获取土地使用权,再到本地招聘种植人员,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企业相互合作后,就可以通过企业制度来规定种植人员在工作之中注意质量安全,从而促使大部分种植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生正确认知。
(二)加强源头问题处理能力,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首先,加大力度使农田建设尽快达到绿色化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粮食生产效率,来对整片农田进行划分,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将两块区域建设完毕。对此,必须要落实耕地质量的保护工作,用科学的方法来使土地具有优良的生产力,建设出符合标准的绿色化农田生产基地。在基地整体建设规划中,要及时做好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对当地农村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利用土壤质量监测工作,来有效防止耕地遭受重金属污染。其次,为了使农业生产污染得到规范化的管理和整治,应该始终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的状态,在农业资源的支持下,全力推广有机肥,以此来代替化肥。用先进的施肥技术建设化肥增效示范区,保持农产品能够实现规模化种植,对主要农作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实现全过程控制绿色农作物的种植过程,打造出绿色化的农业示范种植基地,从制度和法律角度对高残留农药进行严格的规范。除此之外,还要对畜牧养殖业的饲料用药进行严格的规范,避免出现超标药物残留的现象。最后,农业污染治理工作也要全面落实,全力提倡使用可循环废物再利用模式,对禽类的排泄物进行资源化再利用,通过相应的制度来明确废物回收的责任。
(三)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地级市、县以及基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监管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质量安全意识、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监管队伍的行政管理、检验检测、执法服务等方面能力的提升。统筹基层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引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过关的基层生产第一线监管人员,缓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四)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当前农村地区的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专业化程度低,种植分散,对于农产品的生产没有统一的标准,加大了监管的难度。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推动农村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财政扶持,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的农业生产。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测,整顿小型农产品加工作坊,使其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以及生产技术手段达到相应的标准。完善“三标一品”的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
(五)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投入足够的资金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产品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和战略性,因此当地政府要根据具体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引入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并投入相关的经济费用来开展质量安全的有效工作,也可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农产品质量监测管理费,利用专项的资金来保证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以此来全面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让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发展都能和谐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乡镇地区各大型农贸场所应该安装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对相关的农产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采取抽查式,不定期地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向平台及时反馈检测数据,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到全面的监管,这样那些具有质量问题的农业产品不会流入市场当中,确保农产品能够健康安全的上市。
结束语
伴随着最近几年的农产品与超市之间的联动(即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进行售卖)频繁,使我国大部分市民对于农产品的日常需要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并且具有极佳的便利性。由于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在不断进行提高,其对于农产品的质量与食品安全也更加注重,所以对于农产品供应链优化以及质量安全监管也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