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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转型的路径研究

2021-11-28余新晨

安顺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农民农业

余新晨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 芜湖241000)

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必然会从质的改变上引起社会的整体嬗变,带来社会的全面转型,而社会的全面转型又在很大意义上是经济快速发展和持久稳定的促进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实现了从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现阶段正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奋进。在理论引导、政策调整、市场化、生产力发展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农村社会正在从传统化向现代化转型、向开放性转型。但当前,在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道路中,仍然潜在着诸多矛盾和失衡现象,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民群体收入较低、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等突出问题都制约着农业农村的发展,如何平衡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也还在一步步的摸索与实践当中。中国农村社会转型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在社会发展的体现,也是农业农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农村社会的转型路径是值得深思熟虑的重要问题。

一、农村社会转型的必要性

(一)面对新的历史方位的必然趋势

中国社会的发展始终是一个动态的、积极有为的、梯式递进的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曾明确指出,当前中国的发展已经位于新的历史方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来到了新时代。面对这个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需要科学把握新的发展阶段特征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夺取农村社会的伟大胜利;面对这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必须要同步确保农村地区的小康水平;面对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必须要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面对这个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进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既离不开农民群众的力量贡献,也必须要让农民共享富裕;面对这个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妥善解决“三农”问题迫在眉睫。所以,农村社会转型是面对新时代、新情况、新挑战下的历史必然趋势。

(二)解决新的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

中国一直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生产大国和农业人口大国,农民的规模和数量占中国总人口较大的比重,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是我国国情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因此,农村社会的变化、农民人口的分层流动最能反映出中国的深层变化,也最能折射出中国的现代化程度[1]。当前,我国生产力和经济水平虽然得到大发展,但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社会主要矛盾在新时代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处理好这一矛盾就要实现农村和城市地区的均衡发展,就要确保农民人口能和城市人口一样平等地共享资源和发展成果。所以,农村社会转型是解决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

(三)实现新的战略目标的必经之路

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国家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四化同步”的战略目标,将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了重要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在高度肯定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性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农业现代化作为“四化同步”中的基础部分,其任务最繁复也最艰巨。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构成内容,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村社会转型是农村繁荣富强、农业蓬勃发展、农民安居乐业的必经之路,是实现新的战略目标的必经之路。

二、农村社会转型的基本特征

(一)开放性,社会流动增多

随着劳动人事体制改革和国家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机制逐渐取代政府行为成为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农民群体的流动开始从计划经济时期的被动服从型向主动选择型转变,农民可以按照个人意愿来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与此同时,此前严格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松动加之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农村与城市的界限被打破,单位制和身份制的限制逐渐松弛,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农民开始向城市流动,城市投资的目光也逐渐瞄准农村地区,城市的资源、商品、人才也逐渐流向农村,相互之间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使得社会流动不断增多,双向流动性增强,不仅是于横向方面个人在地理空间结构中的流动增多,而且于纵向方面个人在社会分层结构中也频繁地进行向上或向下流动[2]。

(二)异质性,阶层变动频繁

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就是社会不断分化的过程,是由同质性向异质性方向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结构从刚性向弹性过渡,封闭的经济逐渐转向开放的经济,农民的生产经营与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并且受新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影响,农村社会逐渐分化成若干个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生活方式不同的阶层,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化。农村社会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特征,一方面是原有的农民群体开始出现分化,另一方面涌现出一批与原有社会阶层完全不同的新兴阶层,个体工商户、乡镇私营企业主、农业技术和管理等新兴阶层的出现可以说是我国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阶层结构异质化的产物,但同时也为农村社会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动态性,农民非农化

农民作为农村社会转型的推动者和承受人,农村社会转型可以说是一个不断地减少农民与改造农民的过程。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原先以农业种植为生的农民越来越多的转变为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很多农民开始向城市流动,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买房并迁向城市户口。少数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的农民也转变为大面积农田的承包者或者新型职业农民,传统农业社会下的小农痕迹正一点点被抹除干净[3]。工厂的设立与不断扩大需要大量且持续的劳动力供应,而且工业的效益高于农业,工人的收入多于种田的收入,从而吸引更多的农民转变职业身份为工人,形成农民减少的内在拉力;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和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装备以及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与革新,从而为农民种植更大范围的农田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形成农民减少的外在推力。减少农民数量不仅是现代化的一般规律,而且是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与现实需要,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与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民非农化趋势会越来越明显。

(四)复杂性,各种矛盾交织

社会转型是推进社会形态演进的重要动力,其内容涉及到农村各领域和各方面的全面变革,从深层次的角度来看社会转型还会引发当前社会结构基本要素的分化与重组,原有的社会结构平衡被打破,新的社会结构要素不断生成,总体呈现出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发展状态,在这种发展状态下也会引发一些失衡现象[4]。同时,与封闭僵硬的传统社会和高水平的现代社会相比,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矛盾相对较多,造成矛盾的因素也增多,社会矛盾的复杂性是转型期农村社会形态的又一显著特征。受转型期新旧体制交替、生产方式变化、文化思想冲击以及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村社会多种复杂问题和矛盾交织,主要表现为城乡矛盾、收入差距矛盾、干群矛盾、劳资矛盾、家庭邻里间纠纷、越轨与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等。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既有旧矛盾新特点,又有旧关系新矛盾,还有新关系新矛盾,处理不当甚至会演变成对抗性矛盾,引发社会动荡与政治危机。所有这些因素使得转型期成为农村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多频期。

三、农村社会转型的负面因素和积极影响

(一)负面因素

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负面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道德公正缺失

公正原则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自改革开放将市场经济确立为发展目标以来,市场的作用不断被重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强调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按劳分配,有效地克服了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的机会不平等、平均分配主义等严重不公正问题。但在社会转型与分化过程中,由于农村地区的市场化融入程度不深,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以及相关行为缺乏规范约束,于是导致了新的不公正现象的出现。这主要表现为: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村地区的社会成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猎取自然资源,为自己谋取巨额利润并借此提升自己的社会财富和社会地位。诸如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贪污受贿,侵吞农村建设材料和公款,导致农村建设成效不佳;农村私营企业主在生产经营中投机取巧,而且存在不少违规违法行为,对不懂如何维权的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侵害。这些现象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大部分遵纪守法、诚实劳动的老实人处于不公平的境地,同时也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2.阶层发展错位

在成熟且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各阶层的社会地位和他所拥有的财富几乎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社会成员的职业、收入、地位、声望和发展机会等各方面也是接近于统一的。但农村社会在转型时期,各阶层之间尚未完全定型,而且各阶层之间的整体发展存在一些明显的错位现象。从收入角度来看,部分高收入者并不一定做出了与收入相匹配的贡献,而不少低收入者却为社会创造了较多的物质财富。比如,从事采矿生产的矿老板,每年收入上百万但却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农业劳动者阶层提供优质的粮食作物但收入明显偏低,辛苦劳作一整年只够满足家庭正常开支。从贡献角度来看,农村知识分子从事复杂的脑力活动,为农村事业的发展兢兢业业,但其经济方面的收入并不高而且可能由于工作不被群众所理解致使其社会声望也不高。比如,致力于乡村振兴建设的农村管理者阶层整体素质较高,不仅要关心乡村建设发展现状,还要做好与脱贫攻坚的衔接工作,承担的农村事务较为繁重,但是经济收入与其所作的贡献却不匹配,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基层村干部,收入甚至比不上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这种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地方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

3.社会整合不强

在改革开放之前,个人由于国家先赋的身份地位所产生的依附性造就了国家强大的整合能力,国家通过中央集权、经济统一计划和意识形态一元化来达到整合的有效性,主要采取大规模社会动员以及集中统一的行政领导方式来实行自上而下的社会整合。[5随着农村社会转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自主地参与到商品生产交换过程,社会成员的依附性在减弱而自主性在日益增强。另一方面,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伴随着国家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建设,传统体制内的权力被要求下放和分散,传统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逐渐松弛,农村党政组织的职能发生转变,进行有效控制的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致农村社会的整合能力明显下降。

(二)积极影响

1.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加速了农民社会人格的转型

社会的进步发展促进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其实质是人得到极大解放的过程,是传统人格向现代人格蜕变的过程[6,这种转变意味着人们可以不再受身份的限制,不再受先赋不利条件的束缚,可以借助后天努力实现向社会上层流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身份性因素受到巨大的冲击而日渐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突破原有身份和地缘的限制进入社会的大流动中。这种流动对农民现代人格的形成至关重要,有利于培养农民的现代性,增强对变迁社会的适应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和开放包容性。在乡村振兴如火如荼地建设中,农民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开始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民主意识也不断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热情地为乡村建设献言献策;市场经济意识不断增强,主动融入市场热潮中或直播带货或自主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添砖加瓦;文明意识不断增强,摒弃封建迷信思想,除了追求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开始重视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乡村文明发展。可以看到,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人格转型最具有本质意义,只有现代化人格的形成和人的现代化才能有效地推动农村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才能真正形成促进国家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2.社会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现代社会结构与现代经济结构相辅相成,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经济结构的变化会促进社会结构的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发展,带来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同时也加快了农民的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稳定且呈持续上涨状态,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发展势头强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于此背景,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最大的发展目标,国家对农业农村的发展从政策与制度层面进行了重新规划与部署,并总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以来的经验与成果,聚焦于农村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与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对我国农村现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出了重大调整。一方面,着手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搞活土地资源要素,激发了生产与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改革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并且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图以不同方式和途径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以及转动能的迫切要求,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深化了农业经济分工,同时带来了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加快了农民的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

3.中间阶层的壮大,有效增强了国家的支撑力量

中间阶层是社会政治稳定最关键的维护力量,也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必备的推动力量,于国家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支撑力量。历史经验也证明,在中间阶层占比大的社会里,社会成员对社会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同,对财富和资源获取的机会平等,不平衡现象较少,社会收入与地位的差距也比较小,基本不会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这样的社会结构是最稳定的也最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小康社会表现为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即两头大中间小的橄榄型结构,表现为现代化的社会,也是一种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的橄榄型社会[7。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下,资源和政策逐渐向农村覆盖,农村生产力日益发展,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地方私营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农民的年收入不断增加,知识经济的发展使不少人通过接受教育改变了自己的穷苦命运,越来越多的农民被纳入到中间阶层范围中。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转型的路径

(一)处理主要矛盾与主要问题,实现农村稳定转型

从本质上来说,农村社会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具有总体的协调性和可调和性,基本可以通过协商对话、说服教育和调整相关政策等方法加以解决,但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否则矛盾会升级演化成对抗性矛盾。首先,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以人为本作为首要原则,保证农民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握不同方面、不同阶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及时作出回应,聚合服务资源以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和满足农民切身需求,努力缓解转型期农民的消极焦虑心理。其次,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人才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社会工作中的“领头羊”[8],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干部队伍既有利于农村社会矛盾的纾解,也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能否成功转型。要打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健康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等不正之风,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农村社会治理的温度和深度,通过解决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的信赖党、支持党。同时,吸纳或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人才队伍,优化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结构,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培养一支真正懂农业、惜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专业化党员人才队伍。最后,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最新思想和政策方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针对农村热点难点问题,联系广大农民的思想实际与农村工作实际,既给农民群众讲道理,以理服众,又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建立与农民群众之间的深厚感情,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境界,减少问题和暴力冲突的可能性,营造文明和谐的农村社会氛围,通过温和方式解决问题以实现农村社会稳定转型。

(二)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农村有序转型

从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现状来说,存在着农民政治参与程度低,民主选举不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失责,政治效能不理想,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也正是因为农村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法治思想宣传不到位,民主渠道不畅通,加之少数干部行为失范,也进而导致了农村社会各种矛盾增多。首先,应当不断地推进农村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扩大农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和制度参与,扩展民主参与的渠道和范围,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都有机会参与到农村社会政治事务的管理中,为乡村振兴的建设积极献言献策。同时要不断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发挥民主机制与利益表达机制在化解各类矛盾中的作用。其次,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领域法律制度,从多层次多领域加强农村社会的良好行为规范建设,并尽快建立起覆盖农村、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法制的框架内与秩序的轨道上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地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群众知法守法也懂得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扫黑除恶力度,将所有称霸一方的恶势力都清除在法律的正义之光下。最后,加强民主与法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内容中的应有之义,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和体现,没有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制,而没有法制就不可能保障民主的普及。民主法制道路的建设仍然是任重而道远,要充分发挥民主与法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效推进法治进步和政治文明,促进农村社会有序转型。

(三)统筹城市与乡村关系,实现农村公平转型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内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既是破解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城乡矛盾的关键举措,也是挖掘城乡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支撑。首先,应当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从整体性角度出发,始终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进行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彻底破除阻碍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体制梗阻,实现资金、人才、技术、物资装备等要素的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进一步打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通道,使农村居民能自由地进入城市社会,平等地享有城市居民的基本权益,积极推动城乡在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文化、人才培养、环境美化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形成真正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机制。其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各方面障碍因素,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在改革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探寻并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和特色资源的潜能,让整个农业农村都充满发展活力。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成更多资源要素推进乡村振兴,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拓宽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引领农民充满发展动力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不断彰显农村改革工作的锐气[9]。最后,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把乡村建设摆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位置,加强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数量和比重,各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要努力向农村延伸,实现广大农村全覆盖。因地制宜解决农村交通不通畅、水利灌溉不便、文化资源不足、医疗卫生落后、信息化网络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改善农村居住地环境,推动生态优美、宜室宜家的美丽乡村建设,要让广大农民共同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农村社会的公平转型。

(四)调整经济与社会结构,实现农村全面转型

转型期的农村社会存在诸多矛盾,但究其本质来说是经济利益矛盾占主导地位。协调处理转型期的农村矛盾,实现各阶层利益关系合理化,归根到底就是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合理均衡社会各成员的利益分配。首先,应当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针对农村产业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市场化不够等问题,要立足县域来布局和打造农业产业链,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抓住市场需求,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优势诸如得天独厚的旅游条件来丰富经济形态,打造富民特色产业,避免产业同质化现象发生,构建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10]。在确保粮食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过去单纯追求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到更加突出质量和效益上来,推动农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并通过内在层次和结构升级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达到农业结构新的均衡与协调,推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其次,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在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同时,对农村社会结构也应进行调整,努力变顶尖底宽的金字塔结构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构建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制度与政策体系。在就业方面,注重缓解农村社会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并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培训以不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农民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渠道和岗位。在收入方面,保障农民的最低收入标准,保护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有效保证其收入水平并进行适度地调整提高。在分配方面,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要注重公平,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重视和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最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遵循农村社会转型的规律和农民的发展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构建新的农村发展格局,合力推动农村朝高质量方向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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